「手心里的天荒地老」

我十分厌恶那个初来的转校生,白敬亭。

那个总是冰霜覆脸一言不发,爱背对着所有人将目光融入窗外暖阳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间装水时发呆,直至水漫溢出饮水机才慌乱发现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堂上犯困,用手掌托着脸细眯着眼,强行支撑倦意的男孩。

“所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只因我厌他至极,我绝不会对他心生好感。”我咬牙切齿。
朋友听毕,笑容里藏着几分狡猾,“你骗谁呢。”
骗谁呢,这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的谎言。

那份记忆不似电脑中的文件,可以用光标将其拖入那标志为垃圾桶的回收站,它是一袋沉重的包袱,坠在心头,倘若不慎解开,便会有无数的毛毛虫向外蠕动,企图啃噬心脏。

十二岁那年,学校组织春游。没有朋友的小孩最恐惧自由活动,大抵是因为当原本紧密交织的人群散开,孤独感便只会针对无伴的孩子。
已不记得我是如何与孤寂做伴一路游荡直至迷路,是如何不慎涉足公园后方那未开发的树林,又是如何靠上那棵挂满毛毛虫的大树。
可毛毛虫落在肩颈间,落在后背上,落在臂弯处的触感,是我岁月中最难忘也是最毛骨悚然的部分。那种浑身毛刺的细长条形生物,于肌肤之上缓慢爬行,恶心的痒痛感绝望地从头顶蔓延至脚尖。于是我透亮的哭嚎声在林中来回拉扯,仿佛末日降临下的濒死者。

不知他从何来,更不知他如何来。只记得他手执庞大的树叶,一点点扫落身上的毛毛虫。明明与我同岁,明明身形小巧,明明只有树叶,他却可以成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英雄。
待我哭声的音量逐渐降低,他朝我伸出一只手,“走,带你回去,大家都在找你。”
我毫不犹豫地紧拉住他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他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我不想松开。当我睁开粘肿的双眼,目光撞在他的宽肩上时,他的身后仿佛是一片巨大的安全空间,我可以将一颗破碎的心藏匿于此。

我的直觉同我说,跟他走,很好很好。
好似穿过一个世纪,直到光裂开昏暗的树林,直到嘈杂的人声灌入耳中,直到老师将我拉入怀中,我才从恍惚里跳脱出来。而牵住我的手,还未放开。

或许十二岁的女孩不懂何为爱情,不懂何为婚嫁,但她幼稚地认为回赠喜欢的方式为“嫁”。

于是那张歪歪斜斜写着“我要嫁给你”的纸条被悄然夹在他的书页里,女孩满心欢喜等待他的发现,却只等来无尽的讥讽,无尽的嘲笑,无尽的揣测,无尽的尖叫。
而他被跃动的身影包围在座位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白敬亭,要不要发表新郎演讲啊哈哈哈哈!”

“你被没有爸妈的巫女喜欢,你要受到诅咒的!”

“我的天,这是干什么啊?”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为什么要将纸条公之于众呢。

在学生时代的遭受到的坏,是最纯粹最直白的。我被众人孤立的原因五花八门,比方说我是失去双亲的孩子,我是寄人篱下的孩子。

所有人都可以拒绝我,可以远离我,可以唾弃我,可以辱骂我,可以殴打我。

但不可以,不可以是此刻这样。

不可以将我无比干净无比真挚的喜欢置于脚下践踏。

况且这个人,是你。

那一瞬间,如同曾经被他一一扫落的毛毛虫,如今被他亲手送回我的身上,开始疯狂的啃噬。细小的疼痛汇聚于一处,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我倾倒。
我冲开人群跑出教室,从此不再回头。

退学,转学。
新环境,新同学,一切皆是岁月静好的模样,让人产生某些岁月里褶皱已被抚平的错觉。
我按部就班地成长着,初中,高中。
我以为,十二岁那年的毛毛虫已彻底死亡在内心那布满灰尘的一隅。

直至曾经的同学告知我,那张纸条是怎样被别人无意间发现后恶意地示之于众,他在我跑出去后又是怎样将那几人打的头破血流以至于被校方勒令休学一周,他是怎样偷偷地和最要好的朋友无数次说喜欢我。

心底的毛毛虫狠狠地咬我,尔后大口咀嚼。

我很想放声大骂全世界,我很想再次对你说我想嫁给你。

算了。

可现实比电视剧更加狗血,谁会料想到那日推门而入的转学生是你。
你的目光掠过教室,不曾在我处多停留一秒。我竟然如释重负,你或许早已忘记我。毕竟谁会记得自己十二岁的一件小事,谁会记得自己曾经救过一个女孩。
倘若我深情款款地向你讲诉往事,你定会骂我神经病。
我确实,有病。

“都是什么陈年旧事了。”我对自己说。

现在,我再次迷路。并非是在不见天日的树林里,而是在空旷陌生的街道上。
虽没有满树的毛毛虫上身,但也没有英雄牵着我的手寻找回去的路。
手机不识趣地耗尽最后一度电,我连最后的希望也熄灭。

无助垂下的手被突然牵起。
对方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
我抬眼一看,前方熟悉的宽肩撑起一片似曾相识的安全感。

“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爱迷路,跟我走,带你回去。”

不必多言,不必询问,我自然会跟着他走。

他的手心里,有一片属于我们的天荒地老。

文/叮当

#电视剧周生如故[超话]##周生如故#
西州南辰王府周生辰,为保家国,从小放弃了自己的皇姓,背井离乡驻守西州,永不再回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长大后又立下重誓,一生永不娶妻妾,不留子嗣。可最后呢,皇权更迭,南辰王军被诬谋反,小南辰王受剔骨之刑,不得善终。他的血书只余一句“辰此一生,不负天下,唯负十一”……

他的时宜啊,北陈漼氏之女,未来的太子妃,以皇后之礼册封的贵嫔,但更是小南辰王守了十年的小徒弟啊。

漼氏之女漼时宜,生于大雪,失声于大雪,失语症好于周生辰,又因周生辰失语,最后一身红衣,在册封那日,在大雪漫天那日,从城楼一跃而下,终究是随他去了…

“我有一个自少时喜欢的人,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讲过。”她只想做南辰王府的十一…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十一再也等不到师父的捷报了…他们再也相约不了春暖花开的雁门关了…

发乎情,止乎礼义。这是我看过最深入我心的be剧了,原来真的有人会伤心痛哭到失声…[苦涩][苦涩] https://t.cn/RuQ52aU

#任嘉伦[超话]#❄️#任嘉伦周生如故#
[写给周生辰&漼时宜]
 
我有过2次奋笔疾书,皆不是为辰时。然论周生如故,他俩应该也必须占有篇幅。

周生辰,本名该是刘辰,字长风。辰属地支第五位,属龙。寓意资质非凡。虽然不知作者名字设计的初衷,我理解为刘氏皇族生养的资质非凡的皇子。刘辰从小由先皇抚养长大,直至15-16岁(根据随后剧情,时宜被调侃说师傅在时宜16岁时已是大将军,由此推算)被迫弃皇姓,远走他乡。这名字是否注定周生辰终其一生,都为刘姓皇族兴衰繁盛所扰。

漼时宜,是漼氏坞水房的女儿。漼氏十支、人丁兴旺,其中又属坞水房在文人雅士中的声望最盛。时宜遍读古籍,应受家门耳濡目染。我本不懂漼字,特意去查,读上声时做眼泪用,读阴声时意解霜雪堆积,也是通假字,同于摧毁的摧。时宜出自诗经“但逢良辰,顺颂时宜”。若解成摧毁和时和宜之人之事,的确很悲。

时宜初登城楼那日,漫天大雪。似隔着山与海般遥远的距离,威慑天下的将领终究是撞进了闺阁女子的眼眸。他身穿铠甲一身英气,丰神俊朗剑眉星目面容冷峻,自起一夫当关 万夫莫开的肃杀之气。“来了来了,他来了”,战鼓雷动,一锤一响直扣人心。惯于沉静少于出府的女子早被这场面摄魂夺魄,难以自持。

再登城楼,却为守一城百姓。这是她理论照进现实的第一次,也是见血的第一次。战场便是如此血腥残酷 你死我亡。没有攻不破的城墙,只有杀不尽的敌人。没有只言片语的和平,只有惨不忍睹的暴虐。不比王府,没有王军,没有师父,无以为家。待硝烟散尽,裹挟对“出征”重新的认知和对南辰王军的理解和心痛,所有的恐惧紧张,不安内疚都化作三步并作两步的小跑揉入对方的怀抱。是安全是信任也是劫后余生。

初次饮酒,周生辰递上一盏花椒。花椒酒易醉。16岁的十一虽不能言,侧身仰头一饮而尽。浓密的额发遮住眉毛,三分稚嫩三分娇俏。(民间有一说法:额发不利情)

再饮屠苏,时宜不再不胜杯酌。趁辞旧迎新,趁这酒意,所见所闻所听所想皆出自南辰王府的女子,恍惚间已然不是16岁,早亭亭玉立。怎么竟有些陌生?片刻沉寂,周生辰失了心神。

色授魂与,心倾于侧。
中间却隔着一个誓言、一道婚约。

时宜说:她和他只差一步。
这差的一步叫做咫尺天涯。
在北陈,他俩从出身,到因缘际遇,到家族兴衰,也许从相遇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毕竟在封建社会的时代背景下,王权高于一切,三纲五常是为伦理道德典范。或许以当下的眼光,会责辰时的愚昧。可一个是胸怀天下受人景仰的将军,一个是学富五车举止得宜的名门贵女,他俩不能也无法离经叛道。只因他俩并非孤身一人,有情有义有羁绊,注定不能只为自己而活。

自此后,他俩饮的酒叫心猿意马,他俩走过的西州叫不能说的秘密。爬过再多屋顶 却爬不过流言蜚语的市井,走过再多城池 终找不到只容你我的草堂。天下之大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男不能婚,女不能嫁。他们携手从来没有充要条件。是那半扇不能关的门,是必须裹住的狐狸皮。陪伴即拥有。这话本说告白,然而他们之间只能懂装不懂,只能难得糊涂。不问出身,不理世俗,你出征我等捷报,一生一世不外如是。

周生辰偏爱时宜,更纵容时宜。时宜是他的特别与唯一,是他不自知但专属的一部分。为解失语症遍寻名医甚至自学医术,遂她喜好赠予藏书楼,快马加鞭只为陪她一同守岁,年年不落的生辰礼(基础版王军捷报,进击版四处收集名茶等),由她霸占自己的书房、王帐甚至睡塌,因她喜欢豪买三千担涂林石榴,为她“心有一人”龙亢夜雨彻夜未眠,翻找陈年旧衣送别她,抗旨绝不收作义女,连开西州十一门封存他和她的秘密,怜她难受一路送嫁,许诺一定让人告知时宜他的死讯…
唯独不能说:我爱你,时宜。
难道不能言的爱便不是爱吗?

城楼,还是那城楼。
大雪,还是那大雪。
跟初见时一般无二。
“自入王府,得师父教诲,得同门爱护,未曾有过半分报答。而今师傅蒙冤惨死,同门惨遭屠戮,仇人近在咫尺却不能杀,已是痛苦至极。”

周生辰,你既已抛弃皇姓。
为何不为自己而活?
小南辰王不能。侑于百姓,侑于礼法。
难怪周生家主只做心无旁骛的科学家。
再不会有偌大北陈扛于肩上,再不会有泱泱天下收于心中。只为自己一心一意,只对时宜一生一世。
周生辰,我在机场等你。@任嘉伦A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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