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供养】《法华经》中说:“若人散乱心,乃至以一花,供养于画像,渐见无数佛。”所以发一幅释迦牟尼佛像,与同修善友一起每日在微博上供养(评论中有蜡烛、鲜花等),只要有供养的心或供养的行为,便可积累非常大的功德。以此回向,愿求者如愿,愿苦者得乐,愿这世界吉祥安乐,愿每颗心充满善念! 蜡烛蜡烛蜡烛[鲜花][鲜花][鲜花] https://t.cn/z82cEcg
武都区司法局政务微博【以案释法】独居老人需要保姆照顾,子女不愿承担保姆费?
独居老人
因身体原因需要保姆照料
退休金却不足以承担
生活所需和保姆费用
子女不管不问时
老人应该怎么办呢?
张大爷:这种事情我们能怎么办呀,只能看孩子们有没有孝心呀!
于小海:张大爷,您这可就说错啦!咱们国家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赡养义务的情况。让我带您看看法官的解读吧~
基本案情
和义某社区的王女士说自己的老伴去世了,现在就剩下她一个人在他们的房子里生活,子女都结婚了,但没有和她在一起生活,王女士现在因为身体原因需要有人来照顾,她想请个保姆,但是以她现在的退休金来说,每个月只有3000元,不足以承担日常花费和请保姆的钱,她的子女都没有时间来照顾她,也不愿意承担保姆的费用,王女士就此事来咨询,想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法理分析
《民法典》第五编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王女士所讲述的情况,此事是关于子女赡养义务的问题,在情况属实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子女负有赡养义务的情况下,王女士可以与其子女协商解决此事,就保姆费用问题开一个家庭会议,具体讨论决定其子女如何分摊费用。
如果子女不同意开家庭会议讨论决定,并且仍然不想承担保姆费用,那么王女士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起诉至法院解决保姆费用等赡养问题。
张大爷:还好有《民法典》来保障我们的权益啊!
于小海:父母应对子女进行抚养义务,子女应对父母进行赡养义务,这不仅仅是孝道传承,更是法律责任!
供稿:丰台区和义司法所 https://t.cn/R2WxeEC
独居老人
因身体原因需要保姆照料
退休金却不足以承担
生活所需和保姆费用
子女不管不问时
老人应该怎么办呢?
张大爷:这种事情我们能怎么办呀,只能看孩子们有没有孝心呀!
于小海:张大爷,您这可就说错啦!咱们国家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赡养义务的情况。让我带您看看法官的解读吧~
基本案情
和义某社区的王女士说自己的老伴去世了,现在就剩下她一个人在他们的房子里生活,子女都结婚了,但没有和她在一起生活,王女士现在因为身体原因需要有人来照顾,她想请个保姆,但是以她现在的退休金来说,每个月只有3000元,不足以承担日常花费和请保姆的钱,她的子女都没有时间来照顾她,也不愿意承担保姆的费用,王女士就此事来咨询,想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法理分析
《民法典》第五编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王女士所讲述的情况,此事是关于子女赡养义务的问题,在情况属实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子女负有赡养义务的情况下,王女士可以与其子女协商解决此事,就保姆费用问题开一个家庭会议,具体讨论决定其子女如何分摊费用。
如果子女不同意开家庭会议讨论决定,并且仍然不想承担保姆费用,那么王女士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起诉至法院解决保姆费用等赡养问题。
张大爷:还好有《民法典》来保障我们的权益啊!
于小海:父母应对子女进行抚养义务,子女应对父母进行赡养义务,这不仅仅是孝道传承,更是法律责任!
供稿:丰台区和义司法所 https://t.cn/R2WxeEC
【大陆释善意 愿与台湾同胞共渡难关】近日“太鲁阁号”出轨后,微博相关新闻的点阅率已超过1.5亿次。许多大陆网友放上红蜡烛图示,向罹难者致哀,也有人询问可以透过什么方式进行捐款,希望在这起意外中提供帮助。大陆网友们纷纷表示:揪心呀,愿台胞逝者安息,伤者早日康复;希望尽快救出所有伤者;心系台胞,祈福平安;希望不再有死亡人数增加;生者坚强,早日康复。岛内舆论指出,面对重大意外事故或天灾,人性都能同情共感,在灾难与憾事面前,我们相信这也是跨越隔阂、共同合作、克服难关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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