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这个人勉强和我坐了摩托艇,然鹅被我拽翻到海里两次,觉得一点都不刺激,除了翻船那两下[doge]
P2&P5 上了黑漆麻黑的山路去探第二天看日出的路,开到半山腰有一个气候观测基地,抬头看到了✨,几个不会拍星空的人冒着被狗追的风险鼓捣了很久很久才拍出几张能看的,我还把同学架在三脚架上的相机摔到了地上
然后一群不怕死的人秉着来都来了的心态一直无视禁止进入的路牌往上开,结果闯进了军事基地,真的很刺激[摊手]
P4 一群没刷牙洗脸起来看日出的人
看完日出去冲浪(啊不,是被浪冲),在海上漂了半天晒的很均匀,和Hyy准备冲个大浪就退隐beach的时候,被最强劲的吹到地上搓沙子,耳朵里鼻孔里全是水和沙,被冲到生气,真的生气[二哈]
阳江篇结束啦[微风][微风][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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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国节·清明节# 【元宝山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元宝山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积极消除森林火险隐患,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元宝山区行政区域内,在森林防火区域内(除城镇市区)从事林、牧、农业等各项野外生产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野外火源是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火种。
第三条 野外火源管理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部门监督、疏堵结合、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的原则。
第四条 元宝山区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元宝山区政府可以根据自然气候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决定提前进入或者延期结束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区政府应当规定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并发布高火险警报。
高火险期内,元宝山区政府发布命令实行防火戒严。
第六条 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单位和用火责任单位(个人)主要领导(责任人)负责制。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行政区内的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防止被监护人弄火引发火灾。
第七条 各镇乡、村及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森林防火安全职责:
(一)制定森林防火安全制度。
(二)履行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和义务,划定防火责任区和确定防火责任人。
(三)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定期进行森林防火隐患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定期检查维护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和宣传标志。
第八条 元宝山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备案。
(一)各镇乡、林场、森林公园、平投公司林业处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应当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方案,报元宝山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备案。
(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镇乡和林场、平投公司林业处应当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四)元宝山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及各镇乡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每年应当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第九条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办公室和气象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火险监测和预报工作,防火期内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第十条 防火期内,元宝山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应当联合元宝山区委、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由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第十一条 元宝山区、镇乡两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在森林防火区的交通要道和居民区布设火源管理宣传牌(碑)等警示标志。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教育手段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增强安全用火意识。
各地要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十二条 防火期内,元宝山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各镇乡、重点防火单位要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性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知识宣传。严格执行入山不带火,在外不吸烟的规定。
第十三条 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内必须设置森林草原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
第十四条 防火期内,严格执行进入森林防火区管理制度。
(一)元宝山区、镇乡两级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森林公安、森林消防大队、护林队伍、村民自治组织等进行清山、清沟工作,清除防火区内的闲散人员和不遵守防火规定的作业点,减少火灾隐患。
(二)设立临时性防火检查站,配备专职兼职检查员。检查员的职责是:
1、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2、对来往行人和车辆进行防火检查,制止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尽力组织扑救;
4、文明执勤、礼貌检查。
(三)对进入防火区的旅游人员加强管理,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并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四)各镇乡、村,林场、森林公园等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要组织护林人员巡查,并将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发现擅自野外用火行为及时上报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
第十五条 防火期内,严格执行以下野外火源管理要求:
(一)禁止在野外吸烟、弄火取暖、野炊;禁止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放孔明灯;禁止烧荒、烧茬地、烧秸秆;禁止拢火取暖、乱倒灶灰、明火烤车、枪械狩猎等非生产性用火以及未经批准的其他野外用火。
(二)烧防火隔离带用火,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需要点烧防火隔离带、生产性用火的,应当经元宝山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应当设置防火隔离带,安排扑火人员。
2.培训点烧人员,组织充足的扑火队伍,配备灭火工具。
3.四级风(含四级)以下天气方可用火。
(三)防火区的村、居民点、生产作业点、养殖点等需要野外生活用火的周围,应当打设10-30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围墙等其他隔离带措施,要设置指定防火全封闭生产生活用火垃圾处理点(灰箱、灰池、灰坑),配备扑火工具。
(四)铁路、公路、电力和电信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等工程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责任单位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管住好火源,并定期组织人员看守巡护,定期进行线路和管道的安全检查,及时清理沿线周边的可燃物,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五)行驶在防火区的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司乘人员禁止向车外抛掷火种。
第十六条 各镇乡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在清明、春节重点时段应设立祭祀点,倡导文明祭祀,加强火源管控,禁止进山入林上坟烧纸。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野外用火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元宝山区政府防火戒严命令擅自野外用火的,特别是在高火险区焚烧秸杆、烧荒的,由元宝山区森林公安局和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按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命令严惩。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为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积极消除森林火险隐患,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元宝山区行政区域内,在森林防火区域内(除城镇市区)从事林、牧、农业等各项野外生产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野外火源是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火种。
第三条 野外火源管理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部门监督、疏堵结合、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的原则。
第四条 元宝山区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元宝山区政府可以根据自然气候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决定提前进入或者延期结束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区政府应当规定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并发布高火险警报。
高火险期内,元宝山区政府发布命令实行防火戒严。
第六条 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单位和用火责任单位(个人)主要领导(责任人)负责制。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行政区内的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防止被监护人弄火引发火灾。
第七条 各镇乡、村及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森林防火安全职责:
(一)制定森林防火安全制度。
(二)履行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和义务,划定防火责任区和确定防火责任人。
(三)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定期进行森林防火隐患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定期检查维护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和宣传标志。
第八条 元宝山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备案。
(一)各镇乡、林场、森林公园、平投公司林业处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应当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方案,报元宝山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备案。
(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镇乡和林场、平投公司林业处应当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四)元宝山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及各镇乡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每年应当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第九条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办公室和气象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火险监测和预报工作,防火期内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第十条 防火期内,元宝山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应当联合元宝山区委、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由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第十一条 元宝山区、镇乡两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在森林防火区的交通要道和居民区布设火源管理宣传牌(碑)等警示标志。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教育手段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增强安全用火意识。
各地要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十二条 防火期内,元宝山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各镇乡、重点防火单位要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性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知识宣传。严格执行入山不带火,在外不吸烟的规定。
第十三条 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内必须设置森林草原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
第十四条 防火期内,严格执行进入森林防火区管理制度。
(一)元宝山区、镇乡两级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森林公安、森林消防大队、护林队伍、村民自治组织等进行清山、清沟工作,清除防火区内的闲散人员和不遵守防火规定的作业点,减少火灾隐患。
(二)设立临时性防火检查站,配备专职兼职检查员。检查员的职责是:
1、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2、对来往行人和车辆进行防火检查,制止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尽力组织扑救;
4、文明执勤、礼貌检查。
(三)对进入防火区的旅游人员加强管理,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并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四)各镇乡、村,林场、森林公园等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要组织护林人员巡查,并将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发现擅自野外用火行为及时上报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
第十五条 防火期内,严格执行以下野外火源管理要求:
(一)禁止在野外吸烟、弄火取暖、野炊;禁止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放孔明灯;禁止烧荒、烧茬地、烧秸秆;禁止拢火取暖、乱倒灶灰、明火烤车、枪械狩猎等非生产性用火以及未经批准的其他野外用火。
(二)烧防火隔离带用火,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需要点烧防火隔离带、生产性用火的,应当经元宝山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应当设置防火隔离带,安排扑火人员。
2.培训点烧人员,组织充足的扑火队伍,配备灭火工具。
3.四级风(含四级)以下天气方可用火。
(三)防火区的村、居民点、生产作业点、养殖点等需要野外生活用火的周围,应当打设10-30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围墙等其他隔离带措施,要设置指定防火全封闭生产生活用火垃圾处理点(灰箱、灰池、灰坑),配备扑火工具。
(四)铁路、公路、电力和电信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等工程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责任单位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管住好火源,并定期组织人员看守巡护,定期进行线路和管道的安全检查,及时清理沿线周边的可燃物,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五)行驶在防火区的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司乘人员禁止向车外抛掷火种。
第十六条 各镇乡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在清明、春节重点时段应设立祭祀点,倡导文明祭祀,加强火源管控,禁止进山入林上坟烧纸。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野外用火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元宝山区政府防火戒严命令擅自野外用火的,特别是在高火险区焚烧秸杆、烧荒的,由元宝山区森林公安局和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按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命令严惩。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2019年春节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
为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障全省各族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综合道路、天气、节日、重大活动、出行特点等相关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结合春运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向社会发布2019年春节假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
春节假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分析
一、交通流量分析
春节免费通行引发短时段井喷式车流缓行。今年2月4日(除夕)零时至2月10日(大年初六)24时,高速公路将继续对7座及以下客车免收通行费,预计在2月3日(大年二十九)晚间和2月4日(除夕)上午,将出现井喷式交通流高峰,特别是2月3日23时至24时在服务区易出现大量车辆聚集,主线匝道口附近易发生停车等候免费通行等现象。出昆方向的昆曲、昆玉、昆楚、昆石、楚大高速公路将出现不同程度的车流高峰;2019年2月10日,陆续出现返昆车流高峰。
(一)高速公路通行情况预测
春运期间,预计全省出程较为分散,高速公路在1月26日7点至10点为出程小高峰;受假期结束人群返程影响,预计高速在2月10日(初六)14点至17点为返程高峰。
(见图一)
(二)出程时段分布预测
根据预测,春运期间云南省出程易堵缓行的高速主要有G8511昆磨高速、G56S杭瑞高速、S0501昆明绕城高速等,建议行驶到以下路段的车主时刻注意路况,及时躲避拥堵。
(见图二)
(三)返程通行预测
根据交通大数据预测,春运期间全省返程易拥堵缓行的高速有G78汕昆高速、G85渝昆高速等。
(见图三)
(四)热门景区预测
预计春节期间丽江古城最受欢迎,其次是大理古城、石林风景区等。
(见图四)
(五)春节期间易拥堵点段预测
预计春节期间易发生拥堵缓行的路段有:汕昆高速科技园至阳宗坡路段(石林方向)、汕昆高速阳宗隧道(双向)、
杭瑞高速K2255至K2259(碧鸡关隧道至昆明西收费站路段)、杭瑞高速K2293至K2297(安丰营至禄脿路段)、杭瑞高速K2319至K2322(恐龙山服务区路段)、杭瑞高速K2383(程家坝收费站路段)。
二、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近3年春节假期,我省平均每年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71起,致108人死亡、220人受伤,发生按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7080起,事故致死人数高于其它时段。其中,2016、2017、2018年分别发生交通事故166起、196起、152起,造成108人、132人、85人死亡。从较大事故情况看,近3年春节长假期间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8起,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其中, 16、17、18年春节假期分别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3起、1起,春节假期较大事故易发、多发。
事故主要车辆类型分析:小型客车、摩托车为主。其中,小型客车肇事占总量的41.14%,摩托车肇事占总量的32.48%。从车辆使用性质看,私家车发生的事故占到了事故总量的8成。从较大事故情况分析,轿车和面包车是主要肇事车型,近3年春节所发生的较大事故中,轿车肇事4起,占总量的50%,面包车肇事2起,占总量的25%。
事故主要路段类型分析:农村县、乡公路事故比重相对较高,发生的事故占公路交通事故总起数的57.17%。从道路技术等级看,低等级公路较大事故突出,三级以下低等级公路发生的较大事故占总量的75%。高速公路事故占比上升。其中G85渝昆高速寻甸K795-K775段(昆明市寻甸县)、G56杭瑞高速(小龙高速公路)K2177-K2196段(昆明市嵩明县)、G85银昆高速K1578-K1558段(昭通市水富市)、曲陆高速公路K7-K25段、福昆线K1664+500M-K1654+500M段(德宏州盈江县)、沪瑞线K2962+900M-K2972+800M段(楚雄州楚雄市)、S315线K12-K22段(曲靖市麒麟区)、瑞临线G323 K1956+50M至K1965+950M段(文山州砚山县)、西景线K2138+200-K2149+600段(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事故高发。
事故形态分析:单方车辆翻坠事故及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突出。较大事故中,单方车辆事故较为突出,事故起数占总量的75%,其中翻车、坠车事故发生4起,占较大事故总量的一半,单方车辆撞固定物事故发生2起,占总量的25%。在高速公路事故(含简易程序处理事故)中,追尾碰撞是主要形态,超过事故总量的8成。
事故主要违法行为分析: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酒驾醉驾、违法会车、违法超车、超速行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占道行驶以及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等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导致的事故占到事故总量的6成。近3年春节假期发生的8起较大事故,主要涉及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2016年昆明宜良县“2.07”和2017年临沧云县“1.29”、昆明嵩明县“2.01”3起较大事故,肇事驾驶人均为酒后驾驶;2016年昆明寻甸县“2.10”和2017年昆明嵩明县“2.01”2起较大事故,肇事驾驶人均为无证驾驶;2016年昆明宜良“2.07”、2018年文山广南“2.21”较大事故,肇事驾驶人均存在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事故发生时段分析:近三年春节假期事故分布情况看,长假第三天和后3天,事故相对较多。从交通事故24小时分布看,11时至21时,事故多发,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占到总量的7成。
车辆肇事比重分析:近三年春节假期,发生涉及外省籍车辆事故54起,致46人死亡,事故致死人数超过总量的1成。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起,2016年杭瑞高速昆楚大队辖区“2.09”以及2017年昭通永善“1.31”2起单方车辆较大事故,肇事车辆均为外省籍。
三、重点违法行为分析
2016年春节时间为2016年2月07日—2016年2月13日,春节期间,全省共查交通违法行为130575起,其中,超速行驶53283起、客车超员460起、农村面包车超员257起、酒后驾驶63起、醉酒驾驶58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102起。
2017年春节时间为2017年1月27日—2017年2月02日,春节期间,全省共查交通违法行为168150起,其中,超速行驶64016起、客车超员672起、农村面包车超员314起、酒后驾驶83起、醉酒驾驶75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275起。2018年春节时间为2018年2月4日—2018年2月10日 ,春节期间,全省共查交通违法行为330816起,其中,超速行驶49610起、客车超员1055起、农村面包车超员506起、酒后驾驶668起、醉酒驾驶265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328起。预计2019年春节期间:一是客车超员、农村面包车、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行为近三年逐年上升,呈多发态势;二是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近三年逐年上升,呈多发态势,交通安全隐患较大。
四、全省气象研判分析
天气形势分析:
(见图五)
(见图六)
天气影响分析:
从云南未来15天的天气情况看,预计今年春节期间,气象条件以晴天为主,气温略微偏暖,能见度良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等恶劣天气的可能性不大。但云南历来受立体气候影响较大,道路局部路段大雾、冰冻等状况仍然会出现。
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
201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统计表
行政区划:云南省
(省、区、市)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桩号区间
道路基本情况
(地形、线形等)
事故
多发原因
备注
1
G85渝昆高速寻甸段
国道/高速公路
K795-K775
山岭重丘高速,道路线形复杂,冬季部分路段易形成团雾,视线受限。
车流量大、道路承载趋于饱和,道路安全警示提示不足,车辆沿线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大小车辆限速速差过大。
昆明市寻甸县
2
G56杭瑞高速(小龙高速公路)
国道/高速公路
K2177-K2196
山区、一般弯坡,K2195-K2193+100M曲靖方向下坡,双向八车道。
该路段含分离式路基、隧道、服务区、立交匝道进出口,道路设施密集,车辆变更车道频繁。车道多,车速快,变道易引发事故。
昆明市嵩明县
3
G85银昆高速
国道/高速公路
K1578—K1558(凉风凹至庙口、昆明至重庆方向)
山岭重丘高速、长下坡、急弯
长下坡货车易失控
昭通市水富市
4
曲陆高速公路
省道/高速公路
K7--K25
丘陵、平直
行人进入高速
曲靖市陆良县、麒麟区
5
福昆线
国道/一级
K1664+500M—K1654+500M
丘陵,一般弯坡路段
沿线沿线穿越多个村镇、开口较多,相关警示提示不足,车辆超速、行人横穿常引发事故。
昆明市安宁市
6
保瑞线
省道/二级
K78-K85
平原地形,道路线形平直
道路平直,村寨密集,车流量较大
德宏州盈江县
7
沪瑞线
国道/一级
K2962+900M-K2972+800M
山岭、长下坡、平交路口路段
车辆超速,无视频监控闯红灯,逆向行驶
楚雄州楚雄市
8
S315线
省道/二级
K12-K22
山区地形、一般弯坡路段
平交路口、不按规定让行、行人横穿
曲靖市麒麟区
9
瑞临线G323
国道/二级
K1956+50M至K1965+950M
山区、弯道较多
不按规定会车、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文山州砚山县
10
西景线
国道/二级
K2138+200-K2149+600
山区、临江、连续弯道
未确保安全车速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提示
交警总队提示:
一、春节前后,农村地区赶集购物、走亲访友活动频繁,交通出行增多。出行请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二、春运期间乘坐长途汽车回家,请您选择正规的客运车辆,切勿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勿贪便宜乘坐黑包车或超员车。
三、春节自驾车回家过年,请合理安排行程,出发前保证充足睡眠,切忌疲劳驾驶;连续驾驶4小时要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千里归乡路,平安是幸福。
四、春运期间公路交通流量大,请提前通过交警官方微博、微信,了解易堵路段、绕行路线等交通路况信息,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尽量错峰出行。
五、春运期间举家返乡、旅行出游,请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莫忘为孩子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在车内站立玩闹。
六、行车如遇大雾路段,请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降低速度拉大车距。如遇冰雪路段,请仔细查看路面情况,尽量慢行,选择前车或重车车辙通过,不宜在临水、临崖、急弯路段的路边缘行驶,切忌盲目冒险行驶。
七、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您在出行过程中碰到超员、超速、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122。
附:全省高速公路易拥堵缓行路段统计表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9年1月24日
为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障全省各族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综合道路、天气、节日、重大活动、出行特点等相关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结合春运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向社会发布2019年春节假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
春节假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分析
一、交通流量分析
春节免费通行引发短时段井喷式车流缓行。今年2月4日(除夕)零时至2月10日(大年初六)24时,高速公路将继续对7座及以下客车免收通行费,预计在2月3日(大年二十九)晚间和2月4日(除夕)上午,将出现井喷式交通流高峰,特别是2月3日23时至24时在服务区易出现大量车辆聚集,主线匝道口附近易发生停车等候免费通行等现象。出昆方向的昆曲、昆玉、昆楚、昆石、楚大高速公路将出现不同程度的车流高峰;2019年2月10日,陆续出现返昆车流高峰。
(一)高速公路通行情况预测
春运期间,预计全省出程较为分散,高速公路在1月26日7点至10点为出程小高峰;受假期结束人群返程影响,预计高速在2月10日(初六)14点至17点为返程高峰。
(见图一)
(二)出程时段分布预测
根据预测,春运期间云南省出程易堵缓行的高速主要有G8511昆磨高速、G56S杭瑞高速、S0501昆明绕城高速等,建议行驶到以下路段的车主时刻注意路况,及时躲避拥堵。
(见图二)
(三)返程通行预测
根据交通大数据预测,春运期间全省返程易拥堵缓行的高速有G78汕昆高速、G85渝昆高速等。
(见图三)
(四)热门景区预测
预计春节期间丽江古城最受欢迎,其次是大理古城、石林风景区等。
(见图四)
(五)春节期间易拥堵点段预测
预计春节期间易发生拥堵缓行的路段有:汕昆高速科技园至阳宗坡路段(石林方向)、汕昆高速阳宗隧道(双向)、
杭瑞高速K2255至K2259(碧鸡关隧道至昆明西收费站路段)、杭瑞高速K2293至K2297(安丰营至禄脿路段)、杭瑞高速K2319至K2322(恐龙山服务区路段)、杭瑞高速K2383(程家坝收费站路段)。
二、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近3年春节假期,我省平均每年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71起,致108人死亡、220人受伤,发生按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7080起,事故致死人数高于其它时段。其中,2016、2017、2018年分别发生交通事故166起、196起、152起,造成108人、132人、85人死亡。从较大事故情况看,近3年春节长假期间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8起,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其中, 16、17、18年春节假期分别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3起、1起,春节假期较大事故易发、多发。
事故主要车辆类型分析:小型客车、摩托车为主。其中,小型客车肇事占总量的41.14%,摩托车肇事占总量的32.48%。从车辆使用性质看,私家车发生的事故占到了事故总量的8成。从较大事故情况分析,轿车和面包车是主要肇事车型,近3年春节所发生的较大事故中,轿车肇事4起,占总量的50%,面包车肇事2起,占总量的25%。
事故主要路段类型分析:农村县、乡公路事故比重相对较高,发生的事故占公路交通事故总起数的57.17%。从道路技术等级看,低等级公路较大事故突出,三级以下低等级公路发生的较大事故占总量的75%。高速公路事故占比上升。其中G85渝昆高速寻甸K795-K775段(昆明市寻甸县)、G56杭瑞高速(小龙高速公路)K2177-K2196段(昆明市嵩明县)、G85银昆高速K1578-K1558段(昭通市水富市)、曲陆高速公路K7-K25段、福昆线K1664+500M-K1654+500M段(德宏州盈江县)、沪瑞线K2962+900M-K2972+800M段(楚雄州楚雄市)、S315线K12-K22段(曲靖市麒麟区)、瑞临线G323 K1956+50M至K1965+950M段(文山州砚山县)、西景线K2138+200-K2149+600段(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事故高发。
事故形态分析:单方车辆翻坠事故及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突出。较大事故中,单方车辆事故较为突出,事故起数占总量的75%,其中翻车、坠车事故发生4起,占较大事故总量的一半,单方车辆撞固定物事故发生2起,占总量的25%。在高速公路事故(含简易程序处理事故)中,追尾碰撞是主要形态,超过事故总量的8成。
事故主要违法行为分析: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酒驾醉驾、违法会车、违法超车、超速行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占道行驶以及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等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导致的事故占到事故总量的6成。近3年春节假期发生的8起较大事故,主要涉及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2016年昆明宜良县“2.07”和2017年临沧云县“1.29”、昆明嵩明县“2.01”3起较大事故,肇事驾驶人均为酒后驾驶;2016年昆明寻甸县“2.10”和2017年昆明嵩明县“2.01”2起较大事故,肇事驾驶人均为无证驾驶;2016年昆明宜良“2.07”、2018年文山广南“2.21”较大事故,肇事驾驶人均存在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事故发生时段分析:近三年春节假期事故分布情况看,长假第三天和后3天,事故相对较多。从交通事故24小时分布看,11时至21时,事故多发,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占到总量的7成。
车辆肇事比重分析:近三年春节假期,发生涉及外省籍车辆事故54起,致46人死亡,事故致死人数超过总量的1成。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起,2016年杭瑞高速昆楚大队辖区“2.09”以及2017年昭通永善“1.31”2起单方车辆较大事故,肇事车辆均为外省籍。
三、重点违法行为分析
2016年春节时间为2016年2月07日—2016年2月13日,春节期间,全省共查交通违法行为130575起,其中,超速行驶53283起、客车超员460起、农村面包车超员257起、酒后驾驶63起、醉酒驾驶58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102起。
2017年春节时间为2017年1月27日—2017年2月02日,春节期间,全省共查交通违法行为168150起,其中,超速行驶64016起、客车超员672起、农村面包车超员314起、酒后驾驶83起、醉酒驾驶75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275起。2018年春节时间为2018年2月4日—2018年2月10日 ,春节期间,全省共查交通违法行为330816起,其中,超速行驶49610起、客车超员1055起、农村面包车超员506起、酒后驾驶668起、醉酒驾驶265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328起。预计2019年春节期间:一是客车超员、农村面包车、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行为近三年逐年上升,呈多发态势;二是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近三年逐年上升,呈多发态势,交通安全隐患较大。
四、全省气象研判分析
天气形势分析:
(见图五)
(见图六)
天气影响分析:
从云南未来15天的天气情况看,预计今年春节期间,气象条件以晴天为主,气温略微偏暖,能见度良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等恶劣天气的可能性不大。但云南历来受立体气候影响较大,道路局部路段大雾、冰冻等状况仍然会出现。
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
201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统计表
行政区划:云南省
(省、区、市)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桩号区间
道路基本情况
(地形、线形等)
事故
多发原因
备注
1
G85渝昆高速寻甸段
国道/高速公路
K795-K775
山岭重丘高速,道路线形复杂,冬季部分路段易形成团雾,视线受限。
车流量大、道路承载趋于饱和,道路安全警示提示不足,车辆沿线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大小车辆限速速差过大。
昆明市寻甸县
2
G56杭瑞高速(小龙高速公路)
国道/高速公路
K2177-K2196
山区、一般弯坡,K2195-K2193+100M曲靖方向下坡,双向八车道。
该路段含分离式路基、隧道、服务区、立交匝道进出口,道路设施密集,车辆变更车道频繁。车道多,车速快,变道易引发事故。
昆明市嵩明县
3
G85银昆高速
国道/高速公路
K1578—K1558(凉风凹至庙口、昆明至重庆方向)
山岭重丘高速、长下坡、急弯
长下坡货车易失控
昭通市水富市
4
曲陆高速公路
省道/高速公路
K7--K25
丘陵、平直
行人进入高速
曲靖市陆良县、麒麟区
5
福昆线
国道/一级
K1664+500M—K1654+500M
丘陵,一般弯坡路段
沿线沿线穿越多个村镇、开口较多,相关警示提示不足,车辆超速、行人横穿常引发事故。
昆明市安宁市
6
保瑞线
省道/二级
K78-K85
平原地形,道路线形平直
道路平直,村寨密集,车流量较大
德宏州盈江县
7
沪瑞线
国道/一级
K2962+900M-K2972+800M
山岭、长下坡、平交路口路段
车辆超速,无视频监控闯红灯,逆向行驶
楚雄州楚雄市
8
S315线
省道/二级
K12-K22
山区地形、一般弯坡路段
平交路口、不按规定让行、行人横穿
曲靖市麒麟区
9
瑞临线G323
国道/二级
K1956+50M至K1965+950M
山区、弯道较多
不按规定会车、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文山州砚山县
10
西景线
国道/二级
K2138+200-K2149+600
山区、临江、连续弯道
未确保安全车速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提示
交警总队提示:
一、春节前后,农村地区赶集购物、走亲访友活动频繁,交通出行增多。出行请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二、春运期间乘坐长途汽车回家,请您选择正规的客运车辆,切勿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勿贪便宜乘坐黑包车或超员车。
三、春节自驾车回家过年,请合理安排行程,出发前保证充足睡眠,切忌疲劳驾驶;连续驾驶4小时要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千里归乡路,平安是幸福。
四、春运期间公路交通流量大,请提前通过交警官方微博、微信,了解易堵路段、绕行路线等交通路况信息,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尽量错峰出行。
五、春运期间举家返乡、旅行出游,请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莫忘为孩子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在车内站立玩闹。
六、行车如遇大雾路段,请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降低速度拉大车距。如遇冰雪路段,请仔细查看路面情况,尽量慢行,选择前车或重车车辙通过,不宜在临水、临崖、急弯路段的路边缘行驶,切忌盲目冒险行驶。
七、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您在出行过程中碰到超员、超速、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122。
附:全省高速公路易拥堵缓行路段统计表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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