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外乎人情≠可仗情违法

总是看见这句话被人张冠李戴,我也来“私”以为一回[笑而不语][笑而不语][笑而不语]!不能总让别人“私”以为啊。

在我看来,法不外乎人情是有这个说法的,还有一个成语,叫法不容情。何谓“法不外乎人情”呢?法律是维护道德秩序的,也是道德的底线,将道德转换为法律,即在人情世故,公众认可的道德秩序之内立法,谓之法不外乎人情!

何谓“法不容情”呢?“私”以为[笑而不语][笑而不语],法律本为客观,不受情扰,不受权侵,违法必究则为法不容情!

上篇博从《捐赠法》中扒拉出来的三条,大家想想,是否“法不外乎人情”?[允悲]

回头说事实,江秋莲,遵循了法律赋予的义务了吗?更遑论道德标准呢?

至今未见的善款收支明细去哪儿了?是不能公示?不敢公示?还是不愿公示?

众所周知,江秋莲诉谭斌诽谤案,最终因江秋莲未提供善款全部收支明细,法院判定谭斌诽谤不成立!不成立!不成立!

我们先看看江秋莲是如何拒绝公示善款明细的:

1、仅从江秋莲诉谭斌诽谤其利用女儿的死,借机敛财这一诉求来看,江秋莲就是妥妥的败诉!当对她敛财的质疑已经上升至法律层面后,这份永远不愿或不能公示的善款明细就是江秋莲证实自己清白,用以对簿公堂的直接铁证。何以宁愿诉谭斌诽谤的这一主张不成立,也不愿自证清白?这不符合常理,事出反常必有妖!这背后隐藏着多大的利益?还是有多见不得人的肮脏?

一份份爱心,一份份善良就这么被裹上了一层见不得人的外衣?

2、当一部分公众察觉善款募捐目的不清,收支不明,江本人财务并未公示证明的情况下,纷纷要求,希望其出示善款明细,而再看看江秋莲是如何应对网友呢?(之前手机丢失,请各位手里有截图和视频的私信我,我将补充发图)

3、当公众们迟迟看不到善款情况公示,深觉自己被骗之后,怒而向其索回钱款,她竟然可以回应:“成年人要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为了要钱,啥也不顾了。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江秋莲应该向公众公示善款明细吗?

一、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捐赠法》早已有明文规定(https://t.cn/A6Jtj4pW),公示明细,接受社会监督及捐赠人查询,询问是法律规定的受赠者的责任与义务!

既然向社会募捐,那么法律同样赋予了社会监督的权利,更赋予了捐赠人们的知情权,所以,从法律层面看,江秋莲必须!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并保证完全真实地向捐赠人公示善款明细!

二、道德层面的约束:

1、从小,我们父母就教育我们,别人对你良善相待,我们就应该回报以善良与真诚!别人送你东西,要说谢谢。是人活一世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以德报德是中华民族传承五千年的传统美德!而这位江秋莲是怎么做的呢?面对向她索要明细的正当合理要求,恶言相对,全然不顾这些人中很多人曾对她慷慨解囊,施以同情,给予帮助!说句难听的话,这叫“白眼狼”;

2、做人应该光明磊落、坦坦荡荡!都知道这句话是最基本的行事准则吧?江秋莲面对善款明细公示的激烈态度,不难看出她是极端抗拒出示明细,给社会公众一个坦白磊落的交代的!为什么如此抗拒呢?这一点根本就不难想到,归根结底一个字:贪! 四个字:贪得无厌!光明磊落,坦坦荡荡的反面叫:小人戚戚,蝇营狗苟!

3、从能听懂话开始,父母,老师,书本,社会就在教育我们“待人以诚”。遇到困难,去跟朋友借钱,也得实话实说,为什么要借钱,借钱干什么,用到哪儿去了,什么时候能还钱,而且一定要准时还钱。更遑论面对社会的募捐请求,面对的是无私帮助自己的大众,面对的是社会的公义与善良!更应谨小慎微,战战兢兢,恪守本心!真诚以待,告诉大家:

(1)、我为什么需要钱,我收到了大家多少钱?如果捐赠人有身份信息的,征得别人同意后,列入公示清单;

(2)、过程中,做好账目,保证每笔钱用之有效、去向明确,无浪费无不合理用度,定期将账目公开,一是给公众回报状况,二也表达自己的真诚磊落!

(3)、当困难过去,将所有账目汇总,公示以便公众监督,查询,让帮助自己的人能心中有数,付出落地!如有剩余的善款逐一该返还的返还,还不回去的捐助给下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而江秋莲做了什么?她没说清楚自己为什么需要钱,她也不证实自己的真实经济状况,更从不说自己究竟需要多少钱,到现在她还没有关闭她的援助通道,她这需要的是永远都有钱能进账吗?更别说公示收支,账目明细。真诚?看不到。

4、感恩?算了,这个?还是别提了。

那她江秋莲究竟哪儿来的胆子和底气怒怼网友质疑?哪儿来的品行,敢恶言相对曾经帮助过她的捐赠人?

从小到大,我们接受知恩图报的教育长大,何以一个恩将仇报之人却可以轻易利用大众的善良?

咱们得先弄明白一个点:江秋莲死活不愿公布的明细,究竟藏着些什么不能为人知的丑陋与罪恶?始终不公开善款账目,于理不合,于法不符,于德不容!

江秋莲所作所为已然有了违背《捐赠法》法规的嫌疑!暂且不多说,咱们之后再谈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这么一种人,只要钱进了她的口袋,不管这钱是什么钱,怎么来的,让她再拿出来,比杀了她还难受!若果真敢把公众的善良埋葬于自己的丑恶贪欲之后!人皆可唾!

有些人值得同情,帮助!而有些人丝毫不值得同情,哪怕她再惨!

暂时就这样,下一议题,个人公开募捐是否合法!

plog|深冬就没有穿搭什么事儿

冷死在广东早晨的12摄氏度
穿上了我以为再也用不到的羽绒服 骑着小电单瑟瑟发抖
住家工作的好处当然是一起床一下班就有饭吃啦
当然也一同要承受父母的唠叨
这个潮汕牛肉丸米粉 闻着倒挺香啊 味道就有点差强人意了
在我心里有个无敌的潮汕菜单 必点
番薯叶/盐焗赖尿虾/蟹粥
很普通却很绝绝子
最近的书单 诞总的《冷场》论说人间不值得的人在人间干了多少优秀的事儿

《“江歌案”判了!耀武扬威的“凶手”刘鑫,她的报应终于来了!》案件持续两年,一波三折,江歌妈妈的坚持和执着,总算有了好结果。就像网友说的,“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承认了刘鑫害死了江歌”。https://t.cn/A6JbQvCL
鲁迅先生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以善良但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别人的事别人解决千万不要插手!像刘鑫这样的朋友不值得交往和帮助!千万不要在家中轻易留人过夜甚至长住!帮忙有限度!为江歌妈妈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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