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检验机动车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以下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请车辆所有人尽快到机动车检测机构办理检验业务。
附: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明细表一份。
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2022年10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以下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请车辆所有人尽快到机动车检测机构办理检验业务。
附: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明细表一份。
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2022年10月13日
#【临汾海姿供热报停告知!这些小区不具备报停条件】#
供热报停告知
尊敬的热用户:
2022-2023年度供热报停业务将于9月3日至10月31日集中办理,用户需前往我公司(环城南路与108国道交叉口东南200米)一楼大厅办理该业务。(我公司未委托任何单位办理相关业务)
缴费方式:
支付宝、微信、现金。
报停须知:
1、有历史欠费的,需缴清欠费。
2、用户用热设施必须符合独立控制条件,关停后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
3、如遇设施损坏、失灵、缺失等情况,用户应完善修复供热设施,满足正常使用功能。
4、采暖期内必须保证具备稽查条件,积极配合我公司工作人员报停稽查。
5、采暖设施产权属于用户,停供暖期间引发的采暖及给排水等设施损坏及其它事故,一概和我公司无关。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6、报停申报手续完成签字后,当即缴纳报停费用(建筑面积全额热费的30%),否则视为申报无效。
7、用热期间稽查发现有违规用热情况视为报停暖无效,补交剩余70%采暖费用,含滞纳金。
8、本报停暖登记申请表有效期为当年采暖季。
9、本事项明确为双方合约,报停用户对上述事项明确后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
1、办理报停业务的用户需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逾期将不予办理,按正常用热计费。
3、咨询电话:0357-7184711、0357-7184722
特此告知
临汾海姿供气供热有限公司
供热报停告知
尊敬的热用户:
2022-2023年度供热报停业务将于9月3日至10月31日集中办理,用户需前往我公司(环城南路与108国道交叉口东南200米)一楼大厅办理该业务。(我公司未委托任何单位办理相关业务)
缴费方式:
支付宝、微信、现金。
报停须知:
1、有历史欠费的,需缴清欠费。
2、用户用热设施必须符合独立控制条件,关停后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
3、如遇设施损坏、失灵、缺失等情况,用户应完善修复供热设施,满足正常使用功能。
4、采暖期内必须保证具备稽查条件,积极配合我公司工作人员报停稽查。
5、采暖设施产权属于用户,停供暖期间引发的采暖及给排水等设施损坏及其它事故,一概和我公司无关。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6、报停申报手续完成签字后,当即缴纳报停费用(建筑面积全额热费的30%),否则视为申报无效。
7、用热期间稽查发现有违规用热情况视为报停暖无效,补交剩余70%采暖费用,含滞纳金。
8、本报停暖登记申请表有效期为当年采暖季。
9、本事项明确为双方合约,报停用户对上述事项明确后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
1、办理报停业务的用户需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逾期将不予办理,按正常用热计费。
3、咨询电话:0357-7184711、0357-7184722
特此告知
临汾海姿供气供热有限公司
【政策提示】对于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需求的,如异地公积金中心已实现全程网办,职工可通过异地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络小程序、手机App等渠道自助办理。如异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跨省通办”业务,职工可到我市各区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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