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爆料# 【亮剑2020 |保卫绿水蓝天 东光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省督环境污染案】近日,东光县公安局历经数月奔走多地调查取证,成功侦破一起河北省公安厅督办的环境污染案件。抓获涉案人员7名,逮捕5人,刑拘2人。
2019年9月2日上午,东光县公安局接群众报案称:在东光县龙王李镇某村一废旧工厂院内出现很多大桶,部分桶内有液体流出,现场有刺鼻气味。接报后,县局高度重视,环安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勘查,共有100余盛装化工废料的大桶杂乱堆放在该村一废旧工厂院内,且部分桶内有液体外溢,气味刺鼻,经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桶装不明液体为危险废物,已对现场环境造成污染。县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办案民警经大量走访调查,调阅大量周边监控视频材料,逐一排查,锁定了嫌疑车辆。民警循线追踪,于2019年9月27日将吴桥县某化工厂员工犯罪嫌疑人闻某二(男,东光县人)抓获。经查,闻某二交代了其受废油炼化厂老板闻某一(男,东光县人)指使,伙同鲁某某(男,山东省宁津县人)、张某一(男,山东省宁津县人)、张某二(男,山东宁津县人)等三人在2019年8月23日、30日凌晨分三次在东光县龙王李镇某村倾倒30余吨危险废物的犯罪事实。民警顺藤摸瓜先后将吴桥县某废油炼化厂老板闻某一、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向闻某一出售废油原材料的赵某某(男,东光县人)、刘某某(男,山东省宁津县人)及倾倒危险废物的鲁某某(男,山东省宁津县人)抓获,张某一、张某二在逃。“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东光警方加大追逃力度,经工作,办案民警锁定了张某一、张某二的藏匿地点。于5月26日在山东省宁津县警方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一、张某二两人抓获。经审讯,二人对受他人指使将30余吨危险废物在东光县龙王李镇某村一废旧工厂院内倾倒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闻某一、闻某二、赵某某、刘某某、鲁某某等五人已被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某一、张某二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东光公安 https://t.cn/RJvM0HA
2019年9月2日上午,东光县公安局接群众报案称:在东光县龙王李镇某村一废旧工厂院内出现很多大桶,部分桶内有液体流出,现场有刺鼻气味。接报后,县局高度重视,环安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勘查,共有100余盛装化工废料的大桶杂乱堆放在该村一废旧工厂院内,且部分桶内有液体外溢,气味刺鼻,经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桶装不明液体为危险废物,已对现场环境造成污染。县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办案民警经大量走访调查,调阅大量周边监控视频材料,逐一排查,锁定了嫌疑车辆。民警循线追踪,于2019年9月27日将吴桥县某化工厂员工犯罪嫌疑人闻某二(男,东光县人)抓获。经查,闻某二交代了其受废油炼化厂老板闻某一(男,东光县人)指使,伙同鲁某某(男,山东省宁津县人)、张某一(男,山东省宁津县人)、张某二(男,山东宁津县人)等三人在2019年8月23日、30日凌晨分三次在东光县龙王李镇某村倾倒30余吨危险废物的犯罪事实。民警顺藤摸瓜先后将吴桥县某废油炼化厂老板闻某一、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向闻某一出售废油原材料的赵某某(男,东光县人)、刘某某(男,山东省宁津县人)及倾倒危险废物的鲁某某(男,山东省宁津县人)抓获,张某一、张某二在逃。“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东光警方加大追逃力度,经工作,办案民警锁定了张某一、张某二的藏匿地点。于5月26日在山东省宁津县警方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一、张某二两人抓获。经审讯,二人对受他人指使将30余吨危险废物在东光县龙王李镇某村一废旧工厂院内倾倒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闻某一、闻某二、赵某某、刘某某、鲁某某等五人已被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某一、张某二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东光公安 https://t.cn/RJvM0HA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
为切实维护“两会”期间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副局长赵伟带队,分组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防控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风险,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临清市分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考核,重点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等管理环节进行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对企业存在的不规范管理行为,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产生、贮存、处置等管理环节,责任到人,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为切实维护“两会”期间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副局长赵伟带队,分组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防控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风险,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临清市分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考核,重点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等管理环节进行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对企业存在的不规范管理行为,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产生、贮存、处置等管理环节,责任到人,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通过!】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5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类别实施分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三)厨余垃圾(湿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四)其他垃圾(干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话筒] #武汉日记#
武汉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类别实施分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三)厨余垃圾(湿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四)其他垃圾(干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话筒] #武汉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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