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浙江#全职妈妈离婚时提出19万家务劳动补偿#,法院怎么判?】台州的齐女士与杨先生结婚后,杨先生一直在杭州打拼做生意,她自己留在台州老家带孩子,在共同生活期间,杨先生和齐女士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来,杨先生起诉离婚,齐女士向法院提出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开始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偿共计19万元。杨先生认为齐女士本来就没有工作,也就不存在为了照顾家里放弃工作。最终,法院判决:准予杨先生和齐女士离婚;孩子由齐女士抚养,杨先生每年支付抚养费8400元;同时,补偿齐女士1.5万元。https://t.cn/A6fAwE6r(天台县人民法院)
【浙江#全职太太离婚时提家务劳动补偿19万# ,法院判补1.5万】浙江台州的齐女士与杨先生结婚后一直在老家带孩子,丈夫在外地工作。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闹至法院诉讼离婚,齐女士认为自己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负担义务较多,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起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偿共计19万元。近日,浙江台州法院审结了上述离婚案,首次适用《民法典》中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判决杨先生补偿齐女士1.5万元。https://t.cn/A6fAZUSE
【浙江#全职太太离婚时提家务劳动补偿19万# ,法院判补1.5万】浙江台州的齐女士与杨先生结婚后一直在老家带孩子,丈夫在外地工作。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闹至法院诉讼离婚,齐女士认为自己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负担义务较多,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起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偿共计19万元。近日,浙江台州法院审结了上述离婚案,首次适用《民法典》中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判决杨先生补偿齐女士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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