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教育局202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话筒]】为有力推进“学研在汉中”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破解公办幼儿园缺编制、聘人难、留人难、管理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关于在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试行教职工总量控制管理的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7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2日至2004年4月1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按相似相近把握,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4月6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岗位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限统一规定为2022年4月6日;
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服务期计算的截止时限统一规定为2022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岗位表中兴汉新区、滨江新区尚未明确学校名称的岗位,招聘结束后由两个新区对拟聘人员进行岗位分配。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汉中市域内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在编教师、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5.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cn/RqUnqVF)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https://t.cn/aN0BSk)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08:00至2022年4月16日18:00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按照岗位要求认真比对自己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缴费则视为报名通过,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只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时因为误报瞒报导致的审查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信息,在考试招聘全过程必须一致。若报考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7日24:0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本次考两科,每人按10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等环节核对信息。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因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汉中市疫情防控动态,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并遵照执行。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5月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资格审查人选从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岗位招聘人数在6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岗位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审查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六)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02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七)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九)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教育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终止等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合同期满后视备案制教师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备案制教师在使用中发生劳动争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待遇保障。备案制教师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基本待遇,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实行教职工总量控制管理幼儿园的财政支持政策保持不变,按照“谁签订、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需经费按属地原则解决。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
新聘用的备案制教师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参加缴费确认、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https://t.cn/A66QtilX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2日至2004年4月1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按相似相近把握,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4月6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岗位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限统一规定为2022年4月6日;
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服务期计算的截止时限统一规定为2022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岗位表中兴汉新区、滨江新区尚未明确学校名称的岗位,招聘结束后由两个新区对拟聘人员进行岗位分配。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汉中市域内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在编教师、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5.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cn/RqUnqVF)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https://t.cn/aN0BSk)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08:00至2022年4月16日18:00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按照岗位要求认真比对自己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缴费则视为报名通过,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只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时因为误报瞒报导致的审查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信息,在考试招聘全过程必须一致。若报考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7日24:0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本次考两科,每人按10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等环节核对信息。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因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汉中市疫情防控动态,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并遵照执行。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5月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资格审查人选从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岗位招聘人数在6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岗位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审查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六)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022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七)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九)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教育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终止等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合同期满后视备案制教师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备案制教师在使用中发生劳动争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待遇保障。备案制教师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基本待遇,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实行教职工总量控制管理幼儿园的财政支持政策保持不变,按照“谁签订、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需经费按属地原则解决。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
新聘用的备案制教师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参加缴费确认、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https://t.cn/A66QtilX
#星暹分享#【关于调整自泰国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相关要求的通知】(2022年3月30日更新)
根据国内最新防控规定,自2022年4月7日航班(含7日航班)起,中国驻泰国使领馆将对自泰国出发赴华人员行前核酸检测时限进行调整,并增加一次登机前12小时的ATK抗原(Antigen)检测。现梳理更新有关行前检测具体规定,请拟赴华乘客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
一、受理健康码范围
中国驻泰使领馆受理乘坐泰中直航航线赴华的中外乘客健康码申请,不受理自泰国出发、经第三国或地区中转赴华人员健康码申请。由于泰国机场国际中转区不具备新冠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条件,中国驻泰使领馆不受理自第三国经泰国机场直接中转赴华乘客健康码申请。
对于自第三国持旅游签等短期签证来泰人员,如第三国无直航赴华航班,中国驻泰使领馆将根据第三国来泰中转有关规定审发健康码。如第三国有直航赴华航班,中国驻泰使领馆将不受理其健康码申请。自国内(包含港澳台地区)临时来泰人员,按自泰国回国人员要求申请健康码。
特别提醒,泰国移民局近期不断调整入境政策,申请落地签入境有可能被拒绝入境或导致逾期滞留,面临被遣返或移民局处罚等风险。请来泰同胞务必充分了解泰国最新入境政策,在来泰之前获得至少超过28天有效停留的泰国入境签证。
二、行前检测要求
(一)完整接种灭活疫苗(如国药、科兴疫苗)人员
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是指已完成灭活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两剂次、两剂间隔至少14天且第二剂接种满14天并可提供相关接种证明人员。
1、在登机前7天(航班起飞日减7)进行首次核酸检测(例:赴华航班4月8日起飞,采样时间应为4月1日任意时间)。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见附件1),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2、登机前48小时内应在两家不同指定检测机构(具体详见使领馆网站)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至少有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在赴华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24小时内。例:赴华航班4月8日下午3点起飞,登机前48小时检测采样时间为4月6日至8日任意时间。登机前24小时检测采样时间应在4月7日下午3点后。
3、取得上述“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请尽快上传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4、登机前12小时内须在中国驻泰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有关检测报告无须上传至健康码申请系统,仅需携带检测报告原件至机场,由航空公司在值机时查验。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含)以后,采样时间应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倒减12小时内。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之前,采样时间可提前至前一天中午12点之后。
如抗原检测为阳性,将无法登机并须按既往感染史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如抗原检测为阳性,但能提供晚于抗原检测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则按密切接触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
5、已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无论之前或之后接种了非灭活疫苗,请均按照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二)完整接种非灭活疫苗(如辉瑞、强生、莫德纳、康希诺、阿斯利康、复必泰、智飞龙科马等)人员
1、在登机前7天(航班起飞日减7)进行首次核酸检测(例:赴华航班4月8日起飞,采样时间应为4月1日任意时间)。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见附件1),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2、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核酸、血清N蛋白(N-Protein)IgM、IgG抗体检测。采样时间应按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倒减24小时计算,例: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4月8日下午3点,可在4月7日下午3点后进行采样检测。如IgM为阳性,须按既往感染人员规定申请健康码(详见第(五)款)。如IgG为阳性,需增加一次指定检测机构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3、取得“双核酸+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请尽快上传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4、登机前12小时内须在中国驻泰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有关检测报告无须上传至健康码申请系统,仅需携带检测报告原件至机场,由航空公司在值机时查验。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含)以后,采样时间应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倒减12小时内。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之前,采样时间可提前至前一天中午12点之后。
如抗原检测为阳性,将无法登机并须按既往感染史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如抗原检测为阳性,但能提供晚于抗原检测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则按密切接触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
(三)未接种及未完整接种同一种类疫苗的人员
1、在登机前7天(航班起飞日减7)进行首次核酸检测(例:赴华航班4月8日起飞,采样时间应为4月1日任意时间)。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见附件1),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2、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核酸、血清IgM、IgG抗体检测(注意:常规血清抗体检测,不是血清N蛋白N-Protein检测)。采样时间应按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倒减24小时计算,例: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4月8日下午3点,可在4月7日下午3点后进行采样检测。如IgM或IgG为阳性,须按既往感染人员规定申请健康码(详见第(五)款)。
3、取得“双核酸+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请尽快上传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4、登机前12小时内须在中国驻泰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有关检测报告无须上传至健康码申请系统,仅需携带检测报告原件至机场,由航空公司在值机时查验。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含)以后,采样时间应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倒减12小时内。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之前,采样时间可提前至前一天中午12点之后。
如抗原检测为阳性,将无法登机并须按既往感染史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如抗原检测为阳性,但能提供晚于抗原检测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则按密切接触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
(四)自第三国持旅游等短期签证来泰人员
根据国内疫情防控要求,如第三国无直航赴华航班且确需来泰中转回国人员,在满足搭乘直航航班来泰,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健康码、且入境泰国满28天(含)以上条件时,可向中国驻泰使领馆申请健康码。申请健康码人员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在按照第(一)(二)(三)款规定进行登机前7天相关检测基础上,需额外增加登机前第14天的核酸检测。
特别提醒,自第三国来泰人员在申请健康码时务必如实说明旅行轨迹,上传始发国出境章及泰国入境章的完整护照页等照片。违规造假行为或上传他人护照页将导致申请健康码资格被暂停。
(五)既往感染史人员
有新冠肺炎既往感染史人员,包括曾被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检测、血清抗体IgM、IgG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因接种疫苗而产生的抗体阳性除外),在其申请赴华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应如实向我使领馆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并按以下要求申请健康码:
1、获得泰国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肺部无异常或新冠已治愈的肺部影像学诊断报告(肺部CT或X光报告),以及在驻泰使领馆网站公布的检测机构进行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分别注明采样时间,两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
在获得上述三份报告后满6周(42天,从上述3份检测报告中最晚一份的采样日期起算)后,方可启动以下赴华健康码申请流程。
2、在驻泰使领馆网站公布的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预检测(须在2家不同机构分别进行,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其中第二次检测采样日期为登机前第14天)。
3、两次预检测报告结果均为阴性的进行登机前14天的自我健康检测,并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
4、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按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双核酸”检测。
完整接种非灭活疫苗人员按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登机前24小时内核酸、血清N蛋白(N-Protein)IgM、IgG抗体检测。
未接种及未完整接种同一种类疫苗的人员按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进行登机前24小时内核酸、血清IgM、IgG抗体检测。
5、14岁(含)以下儿童及孕妇免做肺部CT或X光检测。
注意:一些人员曾经感染或核酸检测阳性,但申请时未如实申报感染史。如存在瞒报感染史情况其今后健康码申请资格将被暂停。
(六)中资企业人员
为切实做好登机前闭环管理,中资企业(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泰员工须在登机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临时出差人员须在登机前7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不与外界接触。有关企业须为回国人员出具隔离证明(见附件2)并加盖企业公章,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如发现企业未按要求做到闭环隔离,将暂停该企业人员回国健康码申请。
(七)密切接触人员
如曾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生过无有效防护接触,应如实填报本人密切接触史,并须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脱离接触后自我隔离观察至少14天后,方可安排回国行程,并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登机前7天相应流程的检测。
登机前12小时抗原检测为阳性,但能提供晚于抗原检测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视为密切接触人员,需进行自我隔离观察至少14天后,方可安排回国行程,并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登机前7天相应流程的检测。
(八)根据双边协议可免签赴华以及持中国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员
根据中外双边免签协议可免签进入中国的外国公民以及持国内公安机关签发的三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还应书面说明来泰的原因及赴华的目的,非必要紧急理由应避免国际旅行。
三、关于检测机构及报告要求
(一)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现场进行采样。切勿盲目相信某些中介安排,前往非我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采样。
请务必如实上传检测报告,不得随意篡改检测报告结果或时间等相关信息。申请人本人应对所有上传的报告及个人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切勿听信有关中介所谓“代传包通过”承诺,任由中介上传伪造材料、隐瞒或编造个人情况,给自身健康码申请及回国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核酸检测须通过鼻咽拭子采样,核酸检测报告须明示RT-PCR等字样。血清IgM、IgG抗体检测须通过静脉血方式采样,不接受指尖采血、试剂盒等快速检测方式,血清抗体检测报告须明示血清(Serum)、静脉血(Venous)等字样。
(三)Thonburi Lab Center因场地条件限制,目前仅供泰移民局对被遣返人员进行行前检测,其他赴华乘客请勿使用。
(四)有关检测可在泰国各地区进行,并向我驻相应地区的使领馆申请健康码。除抗原检测外,其他检测均应在同一使领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跨领区进行检测将影响申请人获得健康码。
四、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一)申请方式
1、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填报提交并申请健康码。
中国公民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
2、非中国公民:通过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网页申请,请点击https://t.cn/A6GiOqyP 进入。
(二)上传申请材料
1、按自身疫苗情况提供全部检测报告(包括核酸和血清检测报告);
2、经填写完整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3、接种疫苗人员须提供疫苗接种凭证;
4、来泰签证、在泰居留及泰国入境章的完整护照页照片;
5、赴华机票或行程单;
6、有中国出境章的完整护照页(自中国临时来泰人员);
7、有第三国出境章的完整护照页照片(自第三国来泰中转人员);
8、加盖公章的企业隔离证明书(中资企业人员);
9、来泰及赴华情况说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公司证明等(根据中外双边免签协议可免签进入中国的外国公民以及持国内公安机关签发的三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健康码时无需提供登机前12小时内抗原检测报告。
2、请在取得符合要求的所有检测报告后,尽快一次性上传所有材料申请健康码。取得登机前第14日、第7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无需提前单独上传。
五、审核查验
(一)为保证检测报告质量,驻泰使领馆将联系检测机构对报告进行核查。申请人在获得检测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提交健康码申请。在航班起飞前3小时内提交的申请,将可能无法及时获得检测机构确认,并影响申请人获取健康码,造成旅行受阻。
(二)航空公司将在值机现场同时查验健康码、核酸、血清抗体及抗原检测报告以及护照上出入境章。
1、赴华人员现场打开、登录小程序,并展示动态健康码,不接受截屏图、打印版等其他健康码展示形式;
2、赴华人员出示核酸、血清抗体及抗原检测报告纸质版,结果为阴性人员方可登机。
(信息来源:中国驻泰大使馆)
根据国内最新防控规定,自2022年4月7日航班(含7日航班)起,中国驻泰国使领馆将对自泰国出发赴华人员行前核酸检测时限进行调整,并增加一次登机前12小时的ATK抗原(Antigen)检测。现梳理更新有关行前检测具体规定,请拟赴华乘客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
一、受理健康码范围
中国驻泰使领馆受理乘坐泰中直航航线赴华的中外乘客健康码申请,不受理自泰国出发、经第三国或地区中转赴华人员健康码申请。由于泰国机场国际中转区不具备新冠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条件,中国驻泰使领馆不受理自第三国经泰国机场直接中转赴华乘客健康码申请。
对于自第三国持旅游签等短期签证来泰人员,如第三国无直航赴华航班,中国驻泰使领馆将根据第三国来泰中转有关规定审发健康码。如第三国有直航赴华航班,中国驻泰使领馆将不受理其健康码申请。自国内(包含港澳台地区)临时来泰人员,按自泰国回国人员要求申请健康码。
特别提醒,泰国移民局近期不断调整入境政策,申请落地签入境有可能被拒绝入境或导致逾期滞留,面临被遣返或移民局处罚等风险。请来泰同胞务必充分了解泰国最新入境政策,在来泰之前获得至少超过28天有效停留的泰国入境签证。
二、行前检测要求
(一)完整接种灭活疫苗(如国药、科兴疫苗)人员
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是指已完成灭活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两剂次、两剂间隔至少14天且第二剂接种满14天并可提供相关接种证明人员。
1、在登机前7天(航班起飞日减7)进行首次核酸检测(例:赴华航班4月8日起飞,采样时间应为4月1日任意时间)。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见附件1),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2、登机前48小时内应在两家不同指定检测机构(具体详见使领馆网站)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至少有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在赴华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24小时内。例:赴华航班4月8日下午3点起飞,登机前48小时检测采样时间为4月6日至8日任意时间。登机前24小时检测采样时间应在4月7日下午3点后。
3、取得上述“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请尽快上传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4、登机前12小时内须在中国驻泰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有关检测报告无须上传至健康码申请系统,仅需携带检测报告原件至机场,由航空公司在值机时查验。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含)以后,采样时间应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倒减12小时内。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之前,采样时间可提前至前一天中午12点之后。
如抗原检测为阳性,将无法登机并须按既往感染史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如抗原检测为阳性,但能提供晚于抗原检测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则按密切接触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
5、已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无论之前或之后接种了非灭活疫苗,请均按照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二)完整接种非灭活疫苗(如辉瑞、强生、莫德纳、康希诺、阿斯利康、复必泰、智飞龙科马等)人员
1、在登机前7天(航班起飞日减7)进行首次核酸检测(例:赴华航班4月8日起飞,采样时间应为4月1日任意时间)。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见附件1),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2、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核酸、血清N蛋白(N-Protein)IgM、IgG抗体检测。采样时间应按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倒减24小时计算,例: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4月8日下午3点,可在4月7日下午3点后进行采样检测。如IgM为阳性,须按既往感染人员规定申请健康码(详见第(五)款)。如IgG为阳性,需增加一次指定检测机构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3、取得“双核酸+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请尽快上传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4、登机前12小时内须在中国驻泰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有关检测报告无须上传至健康码申请系统,仅需携带检测报告原件至机场,由航空公司在值机时查验。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含)以后,采样时间应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倒减12小时内。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之前,采样时间可提前至前一天中午12点之后。
如抗原检测为阳性,将无法登机并须按既往感染史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如抗原检测为阳性,但能提供晚于抗原检测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则按密切接触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
(三)未接种及未完整接种同一种类疫苗的人员
1、在登机前7天(航班起飞日减7)进行首次核酸检测(例:赴华航班4月8日起飞,采样时间应为4月1日任意时间)。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见附件1),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2、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核酸、血清IgM、IgG抗体检测(注意:常规血清抗体检测,不是血清N蛋白N-Protein检测)。采样时间应按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倒减24小时计算,例: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4月8日下午3点,可在4月7日下午3点后进行采样检测。如IgM或IgG为阳性,须按既往感染人员规定申请健康码(详见第(五)款)。
3、取得“双核酸+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请尽快上传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4、登机前12小时内须在中国驻泰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有关检测报告无须上传至健康码申请系统,仅需携带检测报告原件至机场,由航空公司在值机时查验。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含)以后,采样时间应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倒减12小时内。如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为当天中午12点之前,采样时间可提前至前一天中午12点之后。
如抗原检测为阳性,将无法登机并须按既往感染史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如抗原检测为阳性,但能提供晚于抗原检测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则按密切接触人员流程申请健康码。
(四)自第三国持旅游等短期签证来泰人员
根据国内疫情防控要求,如第三国无直航赴华航班且确需来泰中转回国人员,在满足搭乘直航航班来泰,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健康码、且入境泰国满28天(含)以上条件时,可向中国驻泰使领馆申请健康码。申请健康码人员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在按照第(一)(二)(三)款规定进行登机前7天相关检测基础上,需额外增加登机前第14天的核酸检测。
特别提醒,自第三国来泰人员在申请健康码时务必如实说明旅行轨迹,上传始发国出境章及泰国入境章的完整护照页等照片。违规造假行为或上传他人护照页将导致申请健康码资格被暂停。
(五)既往感染史人员
有新冠肺炎既往感染史人员,包括曾被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检测、血清抗体IgM、IgG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因接种疫苗而产生的抗体阳性除外),在其申请赴华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应如实向我使领馆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并按以下要求申请健康码:
1、获得泰国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肺部无异常或新冠已治愈的肺部影像学诊断报告(肺部CT或X光报告),以及在驻泰使领馆网站公布的检测机构进行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分别注明采样时间,两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
在获得上述三份报告后满6周(42天,从上述3份检测报告中最晚一份的采样日期起算)后,方可启动以下赴华健康码申请流程。
2、在驻泰使领馆网站公布的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预检测(须在2家不同机构分别进行,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其中第二次检测采样日期为登机前第14天)。
3、两次预检测报告结果均为阴性的进行登机前14天的自我健康检测,并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
4、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按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双核酸”检测。
完整接种非灭活疫苗人员按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登机前24小时内核酸、血清N蛋白(N-Protein)IgM、IgG抗体检测。
未接种及未完整接种同一种类疫苗的人员按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进行登机前24小时内核酸、血清IgM、IgG抗体检测。
5、14岁(含)以下儿童及孕妇免做肺部CT或X光检测。
注意:一些人员曾经感染或核酸检测阳性,但申请时未如实申报感染史。如存在瞒报感染史情况其今后健康码申请资格将被暂停。
(六)中资企业人员
为切实做好登机前闭环管理,中资企业(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泰员工须在登机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临时出差人员须在登机前7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不与外界接触。有关企业须为回国人员出具隔离证明(见附件2)并加盖企业公章,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如发现企业未按要求做到闭环隔离,将暂停该企业人员回国健康码申请。
(七)密切接触人员
如曾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生过无有效防护接触,应如实填报本人密切接触史,并须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脱离接触后自我隔离观察至少14天后,方可安排回国行程,并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登机前7天相应流程的检测。
登机前12小时抗原检测为阳性,但能提供晚于抗原检测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视为密切接触人员,需进行自我隔离观察至少14天后,方可安排回国行程,并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登机前7天相应流程的检测。
(八)根据双边协议可免签赴华以及持中国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员
根据中外双边免签协议可免签进入中国的外国公民以及持国内公安机关签发的三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还应书面说明来泰的原因及赴华的目的,非必要紧急理由应避免国际旅行。
三、关于检测机构及报告要求
(一)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现场进行采样。切勿盲目相信某些中介安排,前往非我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采样。
请务必如实上传检测报告,不得随意篡改检测报告结果或时间等相关信息。申请人本人应对所有上传的报告及个人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切勿听信有关中介所谓“代传包通过”承诺,任由中介上传伪造材料、隐瞒或编造个人情况,给自身健康码申请及回国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核酸检测须通过鼻咽拭子采样,核酸检测报告须明示RT-PCR等字样。血清IgM、IgG抗体检测须通过静脉血方式采样,不接受指尖采血、试剂盒等快速检测方式,血清抗体检测报告须明示血清(Serum)、静脉血(Venous)等字样。
(三)Thonburi Lab Center因场地条件限制,目前仅供泰移民局对被遣返人员进行行前检测,其他赴华乘客请勿使用。
(四)有关检测可在泰国各地区进行,并向我驻相应地区的使领馆申请健康码。除抗原检测外,其他检测均应在同一使领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跨领区进行检测将影响申请人获得健康码。
四、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一)申请方式
1、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填报提交并申请健康码。
中国公民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
2、非中国公民:通过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网页申请,请点击https://t.cn/A6GiOqyP 进入。
(二)上传申请材料
1、按自身疫苗情况提供全部检测报告(包括核酸和血清检测报告);
2、经填写完整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3、接种疫苗人员须提供疫苗接种凭证;
4、来泰签证、在泰居留及泰国入境章的完整护照页照片;
5、赴华机票或行程单;
6、有中国出境章的完整护照页(自中国临时来泰人员);
7、有第三国出境章的完整护照页照片(自第三国来泰中转人员);
8、加盖公章的企业隔离证明书(中资企业人员);
9、来泰及赴华情况说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公司证明等(根据中外双边免签协议可免签进入中国的外国公民以及持国内公安机关签发的三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健康码时无需提供登机前12小时内抗原检测报告。
2、请在取得符合要求的所有检测报告后,尽快一次性上传所有材料申请健康码。取得登机前第14日、第7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无需提前单独上传。
五、审核查验
(一)为保证检测报告质量,驻泰使领馆将联系检测机构对报告进行核查。申请人在获得检测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提交健康码申请。在航班起飞前3小时内提交的申请,将可能无法及时获得检测机构确认,并影响申请人获取健康码,造成旅行受阻。
(二)航空公司将在值机现场同时查验健康码、核酸、血清抗体及抗原检测报告以及护照上出入境章。
1、赴华人员现场打开、登录小程序,并展示动态健康码,不接受截屏图、打印版等其他健康码展示形式;
2、赴华人员出示核酸、血清抗体及抗原检测报告纸质版,结果为阴性人员方可登机。
(信息来源:中国驻泰大使馆)
#防控疫情 天津在行动# 【3月26日起,河西区新增划定防范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防范区通告如下:
自3月26日至28日起,划定北至永安道,南至中环线围堤道,西至友谊路,东至越秀路合围范围内为防范区,区域内所有人员连续3天核酸“日检测”。筛查期间,居民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
3月14日以来,曾经在该区域长期居住、工作及生活(不含途经或临时到访),目前在其他区域居住、工作及生活的居民,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筛查;上述主动报备的居民,请所在地街道社区按居家医学观察管理,自26日起连续3天核酸“日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解除。
请广大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期间如有咽干、发热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以作为请假依据。
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为疫情防控所做的贡献!
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自3月26日至28日起,划定北至永安道,南至中环线围堤道,西至友谊路,东至越秀路合围范围内为防范区,区域内所有人员连续3天核酸“日检测”。筛查期间,居民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
3月14日以来,曾经在该区域长期居住、工作及生活(不含途经或临时到访),目前在其他区域居住、工作及生活的居民,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筛查;上述主动报备的居民,请所在地街道社区按居家医学观察管理,自26日起连续3天核酸“日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解除。
请广大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期间如有咽干、发热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以作为请假依据。
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为疫情防控所做的贡献!
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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