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就是土匪行为,你们就这样执法吗?”湖北潜江,网传视频显示,一阿姨带着口罩,在街上卖卤菜,她正在专心切菜时,一执法人员突然走到她的摊位面前,然后二话不说,飞起一脚,直接踹翻阿姨的摊位,卤味撒得遍地都是,阿姨看到这一幕后,整个人都愣了,不知所措。
事情发生后,当地执法部门发布通告,说是为防止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风险,他们在开展流动摊贩整治,然后又说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不文明执法行为。
目前的处罚结果是,他们已经让执法人员向阿姨登门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并强调说,现已取得当事群众谅解,至于处罚,已对涉事执法人员予以停职处理。
停职处理,一般属于单位内部的一种暂时处理措施,并不是我们所说的处分、处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由此可见,停职处理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
1、类似本案这种情况,应该给予执法人员怎样的处分?
政务处分法第4条规定,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具体应该怎么处罚,由当地执法部门根据执法人员的行为综合判断,是严肃处罚,还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就看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的这种粗暴执法,是个什么态度。
2、执法人员登门道歉,赔偿经济损失,是应有之义。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执法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踹翻阿姨的摊位,让卤味撒得到处都是,给阿姨造成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执法人员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赔偿阿姨遭受的损失。
也就是说,执法人员登门道歉,赔偿损失,是执法人员应该做的,也是他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3、疫情防控,是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每个人的都应该遵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阿姨违法疫情防控措施,应该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在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公布相应的管控措施之下,执法部门说是为防止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风险,与法无据。
最后,因为疫情的影响,很多人收入降低,生活困难,作为旱涝保收的执法人员,应该多多理解和支持才对。
即便阿姨违规占道,可以给她讲道理,劝阻她不要在这里摆摊,有必要直接把对方的摊位踹翻吗?亦或者平时霸道惯了?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事情发生后,当地执法部门发布通告,说是为防止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风险,他们在开展流动摊贩整治,然后又说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不文明执法行为。
目前的处罚结果是,他们已经让执法人员向阿姨登门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并强调说,现已取得当事群众谅解,至于处罚,已对涉事执法人员予以停职处理。
停职处理,一般属于单位内部的一种暂时处理措施,并不是我们所说的处分、处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由此可见,停职处理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
1、类似本案这种情况,应该给予执法人员怎样的处分?
政务处分法第4条规定,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具体应该怎么处罚,由当地执法部门根据执法人员的行为综合判断,是严肃处罚,还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就看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的这种粗暴执法,是个什么态度。
2、执法人员登门道歉,赔偿经济损失,是应有之义。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执法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踹翻阿姨的摊位,让卤味撒得到处都是,给阿姨造成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执法人员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赔偿阿姨遭受的损失。
也就是说,执法人员登门道歉,赔偿损失,是执法人员应该做的,也是他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3、疫情防控,是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每个人的都应该遵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阿姨违法疫情防控措施,应该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在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公布相应的管控措施之下,执法部门说是为防止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风险,与法无据。
最后,因为疫情的影响,很多人收入降低,生活困难,作为旱涝保收的执法人员,应该多多理解和支持才对。
即便阿姨违规占道,可以给她讲道理,劝阻她不要在这里摆摊,有必要直接把对方的摊位踹翻吗?亦或者平时霸道惯了?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单休算啥 连续上班11天
出夜班那天 上午小讲课到十一点
十一点多回到家 洗漱完十二点多躺下
十五点多爬起来去开会 一直到二十一点结束
还要做PPT 还要汇报 我真的会谢
第二天还要上白班 在猝死的边缘来回试探
一个夜班一个痘印[微笑]
别人问上夜班凌晨三四点不会害怕有鬼么
鬼算啥 上夜班时身上的怨气比鬼还重[微笑]
如果可以穿越的话
我要穿越到南丁格尔第一次提灯的那天
老子要一脚踹翻她的灯[微笑]
她个哈麻皮 仙人板板 滚去睡觉莫不香?
提nm的灯 提一个老子踹一个 nia[微笑]
出夜班那天 上午小讲课到十一点
十一点多回到家 洗漱完十二点多躺下
十五点多爬起来去开会 一直到二十一点结束
还要做PPT 还要汇报 我真的会谢
第二天还要上白班 在猝死的边缘来回试探
一个夜班一个痘印[微笑]
别人问上夜班凌晨三四点不会害怕有鬼么
鬼算啥 上夜班时身上的怨气比鬼还重[微笑]
如果可以穿越的话
我要穿越到南丁格尔第一次提灯的那天
老子要一脚踹翻她的灯[微笑]
她个哈麻皮 仙人板板 滚去睡觉莫不香?
提nm的灯 提一个老子踹一个 nia[微笑]
丧心病狂,必须严惩!”6月22日,陕西榆林一高中教室内发生一起及其令人气愤的霸凌事件。
只见教室里,穿黑衣服的男生走到穿校服的女生身边,不断挑衅和挑逗女生,女生拒绝以后,然后男生对着女生直接一耳光打在脸上!打了还不解气,又开始扇女生耳光,数了一下,差不多十多个耳光,然后又一脚将女生踹翻在地,女生被打得在地上哭泣,可是施暴男生还不解气,想要再上去殴打,幸好旁边的男同学将其抱住,女生才没有被继续打。据悉女生目前高二,当时正值课间。
随后,记者询问学校后,学校工作人员轻飘飘说了一句,“我不信处,我只是一个职员,不知情!”
该事件一经爆出,瞬间引爆各大平台头版头条,有网友甚至将该男生和唐山施暴者进行比较。
部分激动的网友说:“这和陈继志有什么区别吗?女生一定要坚持报警,让他留下案底!”
也有网友说:“这什么学校啊,出了事情,一句我不清楚就完了?”
【天平说法】
又是监控立功!没有监控,没有传到网上,我估计这事也就这么算了,说实话,看到现场男生殴打女生的行为,真是气到发抖,从周围学生着装可以看到,这个学校是有校服的,这个没穿校服的男的,基本上平时就非常嚣张跋扈,仗着家里有点势力,就在学校耀武扬威,这不是校霸是什么?再不教育,就像网友说的,极有可能成为陈继志第二。
建议女生坚决报警,千万不要妥协!该男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该男在学校殴打同学的行为,十分恶劣,建议学校予以开除学籍。
学校方面,未能保护好在校学生的安全,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相关工作人员也要严肃问责!!!
家人们,您对该男子殴打女同学的行为怎么看,您认为怎么处理更合适!
#陕西高中教室一男子殴打女同学#
只见教室里,穿黑衣服的男生走到穿校服的女生身边,不断挑衅和挑逗女生,女生拒绝以后,然后男生对着女生直接一耳光打在脸上!打了还不解气,又开始扇女生耳光,数了一下,差不多十多个耳光,然后又一脚将女生踹翻在地,女生被打得在地上哭泣,可是施暴男生还不解气,想要再上去殴打,幸好旁边的男同学将其抱住,女生才没有被继续打。据悉女生目前高二,当时正值课间。
随后,记者询问学校后,学校工作人员轻飘飘说了一句,“我不信处,我只是一个职员,不知情!”
该事件一经爆出,瞬间引爆各大平台头版头条,有网友甚至将该男生和唐山施暴者进行比较。
部分激动的网友说:“这和陈继志有什么区别吗?女生一定要坚持报警,让他留下案底!”
也有网友说:“这什么学校啊,出了事情,一句我不清楚就完了?”
【天平说法】
又是监控立功!没有监控,没有传到网上,我估计这事也就这么算了,说实话,看到现场男生殴打女生的行为,真是气到发抖,从周围学生着装可以看到,这个学校是有校服的,这个没穿校服的男的,基本上平时就非常嚣张跋扈,仗着家里有点势力,就在学校耀武扬威,这不是校霸是什么?再不教育,就像网友说的,极有可能成为陈继志第二。
建议女生坚决报警,千万不要妥协!该男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该男在学校殴打同学的行为,十分恶劣,建议学校予以开除学籍。
学校方面,未能保护好在校学生的安全,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相关工作人员也要严肃问责!!!
家人们,您对该男子殴打女同学的行为怎么看,您认为怎么处理更合适!
#陕西高中教室一男子殴打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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