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生活# 【停车费成“燕郊之最”,碧桂园时代城维权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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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爆料,河北三河市燕郊时代城项目已维权近一个月,起因是高昂的停车费。
有业主表示,该楼盘开发商三河建荣(与碧桂园联合开发,后面有详情)在9月20日前贴出地下停车场启动收费的通知,租金450元/月,比燕郊其他小区高出一大截。
据燕郊某中介人士介绍,时代城附近的高品质洋房小区黄金蓝湾的地下停车库收费标准为一年3000元,合每月250元;附近的普宅小区纳丹堡地上停车位收费标准约160-180元/月,地下为200元/月。较远的品质小区首尔甜城九里香堤、天洋城4代的车位收费大约是220元/月。
业主们认为,相比之下,燕郊时代城的收费标准明显高。且据业主反映,这个450元/月的收费标准,之前并未征得广大业主意见,因此引起了业主的不满,进而引发了长达近一个月的维权。
2
维权过程中,该小区业主自发组织,数次到三河市住建局、市场监督局、物价局、税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希望降低小区停车费标准,合理收费。
据业主们介绍,在维权过程中获悉,三河市物价局至今没有给开发商下发时代城停车场的收费文件,这也可能是该小区自业主收房入住三年来地下停车库一直未开启收费的原因。
据10月9日三河建荣就业主维权在小区贴出的“回复”,称其拥有时代城项目地下11万平米停车场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已为业主提供了长达三年的免费车位使用,期间费用高达240余万。公司商定自10月17日开始关闭地下停车场,现有停车场只向已购买车位业主开放。

这导致了小区业主的更大愤怒。业主们认为,没有三河市物价局收费的批准文件,开发商私自收费就属于“拦路抢劫”。
“地下停车位与住宅是配套建设,如果业主自己不能用,难道要空置荒废或者变成对外开放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吗?”有业主说。
至于为什么业主入住已三年,项目地下停车场还未取得收费的批准文件,尚待向三河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

收费牌上没有标价牌监制编号
3
时间到了10月17日,开发商按照之前的“回复”,安排数位工作人员在时代城小区门口拦截收费,导致小区维权事件升级。
由于不交费无法进出小区,有愤怒的业主将门岗停车杆人为损坏;10月18日,有两位开发商停车收费人员躺在业主车前,被业主质疑为“碰瓷”。
,时长03:39
同日,开发商三河建荣贴出最新的停车收费通知,由450元降为380元每月。但在业主看来这个收费标准仍然高出燕郊其他小区,还要继续上访维权。
据了解,业主们还自愿集资请了律师,要求主张“合法权益”。
有律师表示,即便有收费审批手续,但收费标准也不是服务方说了算。虽然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已实行市场调节价,但须由业主与服务方协商确定要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方可。

4
值得注意的是,该小区是由品牌房企碧桂园与燕郊本土开发商三河建荣联合开发。前身为一个度假村项目(燕顺路9号地块),因为内讧,2008年荒废,政府规划改成住宅后,2015年碧桂园入股三河建荣,项目动工,碧桂园操盘。
彼时媒体报道显示,三河建荣变更了股权结构,碧桂园出资2038.8万元,占股60%,杨建青出资1359.2万元,占股40%。同时,杨建青的股权被质押至碧桂园名下。
2015年12月,燕郊碧桂园时代城首期开盘,均价16000元/平米,带装修,这个价格并不贵,且彼时进驻燕郊的全国性品牌开发商寥寥无几,“碧桂园”三个字如烫金招牌,使得时代城开盘大卖。
企查查一则被告为三河建荣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显示,2016年2月,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与三河建荣签订了《时代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碧桂园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前期”是什么意思,由于没有双方协议,不清楚)

对于碧桂园而言,燕郊项目并不大,希望速战速决,但是并未如愿。企查查信息显示,这几年,三河建荣与碧桂园发生了多起合同纠纷。
企查查信息显示,三河建荣的公司股权关系也发生了变更,杨建青占股98.98%,为公司实控人,公司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法人杨建青也被限制了高消费。

据业主们介绍,目前燕郊时代城小区里,有一栋楼(14号楼)的服务方为开发商三河建荣,其他楼的物业服务方为碧桂园服务。整个地下停车场的服务管理归开发商三河建荣,造成一个小区大门口有两家公司两拨服务人员的怪相。
5
“其实业主们的诉求很简单,不是不想交停车费,是希望合理收费。”
业主们认为,三河建荣迟迟不将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管理移交给碧桂园物业,是想挤走碧桂园物业,由他们自己提供整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但这是业主们不能接受的。
因为买房时签署的是碧桂园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有约定“至本园区内全体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业主们表示,买房时就是冲着开发商碧桂园的品牌及其五星级物业服务口碑而来的,“谁也不知道三河建荣”。
业主们对碧桂园提供的物业服务品质也很满意,小区物业服务还曾经被BTV报道过。业主们明确表示,希望一直由碧桂园服务提供物业管理,没有换物业公司的打算。
财经地产论谈也呼吁,在京津冀一体化,北三县与通州协同发展的大战略背景下,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执政、城市规范管理等方方面面也要跟上步伐。
住宅小区是城市的“细胞”,也是广大人民安居乐业的家园,希望燕郊时代城小区停车费纠纷能早日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房企来说,燕郊碧桂园时代城事件,也提了一个醒,合作开发“陷阱多多”,想速战速决不容易,必须签好协议,做好风控,否则后患无穷。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财经地产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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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爆料,河北三河市燕郊时代城项目已维权近一个月,起因是高昂的停车费。
有业主表示,该楼盘开发商三河建荣(与碧桂园联合开发,后面有详情)在9月20日前贴出地下停车场启动收费的通知,租金450元/月,比燕郊其他小区高出一大截。
据燕郊某中介人士介绍,时代城附近的高品质洋房小区黄金蓝湾的地下停车库收费标准为一年3000元,合每月250元;附近的普宅小区纳丹堡地上停车位收费标准约160-180元/月,地下为200元/月。较远的品质小区首尔甜城九里香堤、天洋城4代的车位收费大约是220元/月。
业主们认为,相比之下,燕郊时代城的收费标准明显高。且据业主反映,这个450元/月的收费标准,之前并未征得广大业主意见,因此引起了业主的不满,进而引发了长达近一个月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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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过程中,该小区业主自发组织,数次到三河市住建局、市场监督局、物价局、税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希望降低小区停车费标准,合理收费。
据业主们介绍,在维权过程中获悉,三河市物价局至今没有给开发商下发时代城停车场的收费文件,这也可能是该小区自业主收房入住三年来地下停车库一直未开启收费的原因。
据10月9日三河建荣就业主维权在小区贴出的“回复”,称其拥有时代城项目地下11万平米停车场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已为业主提供了长达三年的免费车位使用,期间费用高达240余万。公司商定自10月17日开始关闭地下停车场,现有停车场只向已购买车位业主开放。

这导致了小区业主的更大愤怒。业主们认为,没有三河市物价局收费的批准文件,开发商私自收费就属于“拦路抢劫”。
“地下停车位与住宅是配套建设,如果业主自己不能用,难道要空置荒废或者变成对外开放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吗?”有业主说。
至于为什么业主入住已三年,项目地下停车场还未取得收费的批准文件,尚待向三河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

收费牌上没有标价牌监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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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到了10月17日,开发商按照之前的“回复”,安排数位工作人员在时代城小区门口拦截收费,导致小区维权事件升级。
由于不交费无法进出小区,有愤怒的业主将门岗停车杆人为损坏;10月18日,有两位开发商停车收费人员躺在业主车前,被业主质疑为“碰瓷”。
,时长03:39
同日,开发商三河建荣贴出最新的停车收费通知,由450元降为380元每月。但在业主看来这个收费标准仍然高出燕郊其他小区,还要继续上访维权。
据了解,业主们还自愿集资请了律师,要求主张“合法权益”。
有律师表示,即便有收费审批手续,但收费标准也不是服务方说了算。虽然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已实行市场调节价,但须由业主与服务方协商确定要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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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该小区是由品牌房企碧桂园与燕郊本土开发商三河建荣联合开发。前身为一个度假村项目(燕顺路9号地块),因为内讧,2008年荒废,政府规划改成住宅后,2015年碧桂园入股三河建荣,项目动工,碧桂园操盘。
彼时媒体报道显示,三河建荣变更了股权结构,碧桂园出资2038.8万元,占股60%,杨建青出资1359.2万元,占股40%。同时,杨建青的股权被质押至碧桂园名下。
2015年12月,燕郊碧桂园时代城首期开盘,均价16000元/平米,带装修,这个价格并不贵,且彼时进驻燕郊的全国性品牌开发商寥寥无几,“碧桂园”三个字如烫金招牌,使得时代城开盘大卖。
企查查一则被告为三河建荣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显示,2016年2月,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与三河建荣签订了《时代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碧桂园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前期”是什么意思,由于没有双方协议,不清楚)

对于碧桂园而言,燕郊项目并不大,希望速战速决,但是并未如愿。企查查信息显示,这几年,三河建荣与碧桂园发生了多起合同纠纷。
企查查信息显示,三河建荣的公司股权关系也发生了变更,杨建青占股98.98%,为公司实控人,公司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法人杨建青也被限制了高消费。

据业主们介绍,目前燕郊时代城小区里,有一栋楼(14号楼)的服务方为开发商三河建荣,其他楼的物业服务方为碧桂园服务。整个地下停车场的服务管理归开发商三河建荣,造成一个小区大门口有两家公司两拨服务人员的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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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业主们的诉求很简单,不是不想交停车费,是希望合理收费。”
业主们认为,三河建荣迟迟不将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管理移交给碧桂园物业,是想挤走碧桂园物业,由他们自己提供整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但这是业主们不能接受的。
因为买房时签署的是碧桂园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有约定“至本园区内全体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业主们表示,买房时就是冲着开发商碧桂园的品牌及其五星级物业服务口碑而来的,“谁也不知道三河建荣”。
业主们对碧桂园提供的物业服务品质也很满意,小区物业服务还曾经被BTV报道过。业主们明确表示,希望一直由碧桂园服务提供物业管理,没有换物业公司的打算。
财经地产论谈也呼吁,在京津冀一体化,北三县与通州协同发展的大战略背景下,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执政、城市规范管理等方方面面也要跟上步伐。
住宅小区是城市的“细胞”,也是广大人民安居乐业的家园,希望燕郊时代城小区停车费纠纷能早日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房企来说,燕郊碧桂园时代城事件,也提了一个醒,合作开发“陷阱多多”,想速战速决不容易,必须签好协议,做好风控,否则后患无穷。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财经地产论坛)
【杂谈】
现实生活中大家是不是都见过或者亲自实践过在朋友圈骂人?不少人吧朋友圈当做倾诉的工具,但在朋友圈骂人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你知道吗? 根据相关报道,近期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件,一男子在朋友圈辱骂他人2年被判道歉30日,还支付了18800元的赔偿。
据悉,年过半百的老李和老孙通过家长群结识多年,互相信任。一日,老李的妻子和老孙萌生了创业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共同出资成立某管理公司。后该公司遭遇经营风险,老李家庭因此面临重大经济损失,老李和老孙两家关系也破裂了。
为了泄愤,自2019年1月起,老李相继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发布大量针对老孙的侮辱性言论。发布朋友圈时,老李的好友人数有1200左右。
老孙(下称“原告”)认为,老李(下称“被告”)在朋友圈长时间对自己人身攻击,甚至用侮辱性语言丑化自己,有损自己的名誉和人格尊严,给自己的生活、工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遂诉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考虑到被告侵权时使用的文字内容不堪入目且侵权时间跨度长达两年,被告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必然给原告造成持续性的精神痛苦,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关于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其为此次诉讼支出的公证费800元、律师费15000元,法院认为,上述费用系原告为此次诉讼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且有相应票据予以佐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
一、被告应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过法院审查,并在被告的微信朋友圈向原告发表道歉声明,刊登时间不少于30日);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指定行为,法院则将本判决的主要内容刊登于深圳地区发行的报刊上,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负担;
二、被告应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律师费共计18800元。
该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本案已经生效。
某不知名博主的评价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大家谨言慎行。
#游戏资讯# #steam游戏# #Steam#
现实生活中大家是不是都见过或者亲自实践过在朋友圈骂人?不少人吧朋友圈当做倾诉的工具,但在朋友圈骂人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你知道吗? 根据相关报道,近期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件,一男子在朋友圈辱骂他人2年被判道歉30日,还支付了18800元的赔偿。
据悉,年过半百的老李和老孙通过家长群结识多年,互相信任。一日,老李的妻子和老孙萌生了创业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共同出资成立某管理公司。后该公司遭遇经营风险,老李家庭因此面临重大经济损失,老李和老孙两家关系也破裂了。
为了泄愤,自2019年1月起,老李相继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发布大量针对老孙的侮辱性言论。发布朋友圈时,老李的好友人数有1200左右。
老孙(下称“原告”)认为,老李(下称“被告”)在朋友圈长时间对自己人身攻击,甚至用侮辱性语言丑化自己,有损自己的名誉和人格尊严,给自己的生活、工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遂诉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考虑到被告侵权时使用的文字内容不堪入目且侵权时间跨度长达两年,被告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必然给原告造成持续性的精神痛苦,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关于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其为此次诉讼支出的公证费800元、律师费15000元,法院认为,上述费用系原告为此次诉讼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且有相应票据予以佐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
一、被告应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过法院审查,并在被告的微信朋友圈向原告发表道歉声明,刊登时间不少于30日);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指定行为,法院则将本判决的主要内容刊登于深圳地区发行的报刊上,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负担;
二、被告应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律师费共计18800元。
该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本案已经生效。
某不知名博主的评价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大家谨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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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再回应“违规收取1元包装费”:将补偿消费者】#永辉超市回应称将补偿消费者#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10日,上海市消保委就“违规收取1元包装费”一事喊话永辉超市。8月11日,永辉超市对上海市消保委的质疑做出回应,表示对于违规收取包装费的20.148万笔订单,将按每个订单1元的补偿方式,发放至用户账户。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近日,永辉生活关联公司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事由为经营者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0.80592万元,罚款3.22368万元 ,处罚单位为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月10日凌晨,永辉超市就永辉生活小程序强行收取包装费一事发布致歉声明,称对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永辉诚恳接受并立即整改。问题发生后,公司业务及技术部门已紧急优化商品包装服务及收费规则。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近日,永辉生活关联公司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事由为经营者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0.80592万元,罚款3.22368万元 ,处罚单位为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月10日凌晨,永辉超市就永辉生活小程序强行收取包装费一事发布致歉声明,称对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永辉诚恳接受并立即整改。问题发生后,公司业务及技术部门已紧急优化商品包装服务及收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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