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不打官司就能拿回钱?这招你一定要知道!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支付现金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省去了开庭、宣判等程序,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许多纠纷标的小、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仅仅是因为债务人缺乏支付意愿,或暂时没有支付能力而引发诉讼。支付令是解决这类纠纷最为便捷的途径。
申请支付令的基本要求
1、请求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且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数额确定、已经到期;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申请支付令的材料准备
1、支付令申请书(模板如下);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
3、证明债权存在、到期的相关证据(如对方欠钱不还,则应提供到期的借条以及转账凭证,证明借贷行为的发生)。
劳动者可以申请支付令的情形
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支付令的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支付令的费用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例如,一个诉讼标的为10000元的案件,按照目前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依据普通程序审理,诉讼费为50元;简易程序为25元;申请支付令的费用为16元。
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的
具体流程
支付令的防御手段
1、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口头异议无效;
2、在书面异议中,债务人应当针对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及履行提出异议,仅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如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偿还借款,债务人可以在书面异议中提出,债权人尚未支付该笔借款或者自己已经偿还借款,仅提出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不影响支付令的生效);
3、请人申请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偿还借款,被申请人可以在书面异议中提出,申请人还欠付本人货款未还)。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生效支付令的撤销
若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者异议被法院驳回,支付令便会生效。支付令一经生效,就产生执行力与既判力。若想撤销生效的支付令,仅有一种途径,即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支付令确有错误并认为需要撤销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虽然支付令容易失效,但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相比于诉讼程序而言,支付令仍具有方便快捷还便宜的优势,能够确保当事人权利的早日实现。
来源:中国普法、@天心区人民法院、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支付现金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省去了开庭、宣判等程序,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许多纠纷标的小、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仅仅是因为债务人缺乏支付意愿,或暂时没有支付能力而引发诉讼。支付令是解决这类纠纷最为便捷的途径。
申请支付令的基本要求
1、请求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且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数额确定、已经到期;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申请支付令的材料准备
1、支付令申请书(模板如下);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
3、证明债权存在、到期的相关证据(如对方欠钱不还,则应提供到期的借条以及转账凭证,证明借贷行为的发生)。
劳动者可以申请支付令的情形
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支付令的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支付令的费用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例如,一个诉讼标的为10000元的案件,按照目前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依据普通程序审理,诉讼费为50元;简易程序为25元;申请支付令的费用为16元。
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的
具体流程
支付令的防御手段
1、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口头异议无效;
2、在书面异议中,债务人应当针对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及履行提出异议,仅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如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偿还借款,债务人可以在书面异议中提出,债权人尚未支付该笔借款或者自己已经偿还借款,仅提出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不影响支付令的生效);
3、请人申请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偿还借款,被申请人可以在书面异议中提出,申请人还欠付本人货款未还)。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生效支付令的撤销
若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者异议被法院驳回,支付令便会生效。支付令一经生效,就产生执行力与既判力。若想撤销生效的支付令,仅有一种途径,即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支付令确有错误并认为需要撤销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虽然支付令容易失效,但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相比于诉讼程序而言,支付令仍具有方便快捷还便宜的优势,能够确保当事人权利的早日实现。
来源:中国普法、@天心区人民法院、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静海微服务# 【拟限定免费次数!事关老年人免费乘公交,天津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便利老年群体乘坐公共汽车,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正第二次公开征求市民群众意见。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10日,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dlysjgjc@tj.gov.cn。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较第一次征求意见稿有了多处调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老年人免费乘车的范围,增加了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的具体措施等内容。
具体如下:
明确免费乘车范围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老年人免费乘车的范围是:本市全程票价在2元以下(含2元)的常规公共汽车线路(通勤线路、定制专线除外)。
鼓励老人错峰出行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的具体政策为:免费乘车卡每年刷卡次数限定为1200次,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00)期间每次刷卡按2次计算。
鼓励使用社保卡乘车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到全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可免费申领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并申请开通免费乘车功能;通过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指定服务网点或网络方式申领敬老卡,应缴纳制卡工本费。
同时,增加了“有本市社保卡的老年人,补换免费乘车卡时应选择本市第三代社保卡,敬老卡补换业务不再受理”的规定。
放宽申领限制
对于申领条件,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在本市新落户或新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需落户或持居住证满1个月后申领免费乘车卡”的规定。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全文如下
↓↓
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
公共汽车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便利老年人在智能化服务时代下乘坐公共汽车出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或常住本市的外埠老年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均可按本实施办法规定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
第三条 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的老年人应持有免费乘车卡,包括已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和敬老卡。离休干部、残疾老人等已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老年人,仍可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
第四条 持有免费乘车卡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范围:本市全程票价在2元以下(含2元)的常规公共汽车线路(通勤线路、定制专线除外)。
第五条 有本市社保卡、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全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免费申领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并申请开通免费乘车功能(已有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的老年人可直接申请开通,无需换卡)。
无本市社保卡、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通过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指定服务网点或网络方式申领敬老卡,并缴纳制卡工本费。
第六条 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和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对老年人申请资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
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应在审核通过后现场开通第三代社保卡免费乘车功能。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应于老年人申请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卡片的制作和发放。
第七条 免费乘车卡损坏或遗失的,可向发卡单位进行补办。第三代社保卡免费补换,敬老卡因丢失或非质量原因人为造成不能使用需要补办的,应缴纳制卡工本费。有本市社保卡的老年人,补换免费乘车卡时应选择本市第三代社保卡,敬老卡补换业务不再受理。
第八条 本办法发布实施前已经取得敬老卡的老年人可自愿办理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并开通免费乘车功能,免费乘车功能开通后原有敬老卡做锁卡处理。
第九条 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时,应主动刷卡,接受司乘人员的查验,自觉遵守乘车秩序。
第十条 免费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司乘人员有权拒绝人证不符者免费乘车。
第十一条 老年人乘车应注意安全。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乘车,应有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乘车费用自理。
第十二条 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热情周到地为老年人乘车提供服务,不得拒载和有意刁难。
第十三条 在满足老年人日常基本出行需要的基础上,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提升早晚高峰公交运行效率。
免费乘车卡每年刷卡次数限定为1200次,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00)期间每次刷卡按2次计算。
第十四条 市公安局负责对年满65周岁本市户籍及持居住证外埠老年人口信息进行更新维护,提供信息查询,保障老年人免费乘车业务办理和锁卡工作办理。
第十五条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对外开展老年人免费乘车经办服务,确保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老年人免费乘车工作管理,杜绝一人持多张免费乘车卡、无效卡的使用和违规异常刷卡。
第十七条 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老年人免费乘车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日常管理、运营维护,数据统计和持卡信息筛查,并根据持卡信息筛查结果,对无效卡、异常卡进行锁卡。公交企业配合锁卡。
第十八条 免费乘车卡锁卡的条件
(一)本市户籍老年人亡故或户籍迁出的;
(二)外埠老年人亡故或居住证未在有效期内的;
(三)已持有免费乘车卡,新申领免费乘车卡或补换卡片的,对原卡片进行锁卡;
(四)申领第三代残疾人证等其它免费乘车凭证后,对已有免费乘车卡锁卡;
(五)免费乘车卡有其他异常情况的。
第十九条 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按事权和支出责任承担。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津政办发〔2010〕31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为进一步便利老年群体乘坐公共汽车,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正第二次公开征求市民群众意见。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10日,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dlysjgjc@tj.gov.cn。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较第一次征求意见稿有了多处调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老年人免费乘车的范围,增加了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的具体措施等内容。
具体如下:
明确免费乘车范围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老年人免费乘车的范围是:本市全程票价在2元以下(含2元)的常规公共汽车线路(通勤线路、定制专线除外)。
鼓励老人错峰出行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的具体政策为:免费乘车卡每年刷卡次数限定为1200次,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00)期间每次刷卡按2次计算。
鼓励使用社保卡乘车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到全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可免费申领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并申请开通免费乘车功能;通过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指定服务网点或网络方式申领敬老卡,应缴纳制卡工本费。
同时,增加了“有本市社保卡的老年人,补换免费乘车卡时应选择本市第三代社保卡,敬老卡补换业务不再受理”的规定。
放宽申领限制
对于申领条件,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在本市新落户或新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需落户或持居住证满1个月后申领免费乘车卡”的规定。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全文如下
↓↓
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
公共汽车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便利老年人在智能化服务时代下乘坐公共汽车出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或常住本市的外埠老年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均可按本实施办法规定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
第三条 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的老年人应持有免费乘车卡,包括已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和敬老卡。离休干部、残疾老人等已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老年人,仍可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
第四条 持有免费乘车卡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范围:本市全程票价在2元以下(含2元)的常规公共汽车线路(通勤线路、定制专线除外)。
第五条 有本市社保卡、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全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免费申领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并申请开通免费乘车功能(已有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的老年人可直接申请开通,无需换卡)。
无本市社保卡、年满6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通过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指定服务网点或网络方式申领敬老卡,并缴纳制卡工本费。
第六条 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和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对老年人申请资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
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应在审核通过后现场开通第三代社保卡免费乘车功能。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应于老年人申请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卡片的制作和发放。
第七条 免费乘车卡损坏或遗失的,可向发卡单位进行补办。第三代社保卡免费补换,敬老卡因丢失或非质量原因人为造成不能使用需要补办的,应缴纳制卡工本费。有本市社保卡的老年人,补换免费乘车卡时应选择本市第三代社保卡,敬老卡补换业务不再受理。
第八条 本办法发布实施前已经取得敬老卡的老年人可自愿办理天津市第三代社保卡并开通免费乘车功能,免费乘车功能开通后原有敬老卡做锁卡处理。
第九条 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时,应主动刷卡,接受司乘人员的查验,自觉遵守乘车秩序。
第十条 免费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司乘人员有权拒绝人证不符者免费乘车。
第十一条 老年人乘车应注意安全。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乘车,应有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乘车费用自理。
第十二条 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热情周到地为老年人乘车提供服务,不得拒载和有意刁难。
第十三条 在满足老年人日常基本出行需要的基础上,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提升早晚高峰公交运行效率。
免费乘车卡每年刷卡次数限定为1200次,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00)期间每次刷卡按2次计算。
第十四条 市公安局负责对年满65周岁本市户籍及持居住证外埠老年人口信息进行更新维护,提供信息查询,保障老年人免费乘车业务办理和锁卡工作办理。
第十五条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对外开展老年人免费乘车经办服务,确保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老年人免费乘车工作管理,杜绝一人持多张免费乘车卡、无效卡的使用和违规异常刷卡。
第十七条 天津城市一卡通公司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老年人免费乘车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日常管理、运营维护,数据统计和持卡信息筛查,并根据持卡信息筛查结果,对无效卡、异常卡进行锁卡。公交企业配合锁卡。
第十八条 免费乘车卡锁卡的条件
(一)本市户籍老年人亡故或户籍迁出的;
(二)外埠老年人亡故或居住证未在有效期内的;
(三)已持有免费乘车卡,新申领免费乘车卡或补换卡片的,对原卡片进行锁卡;
(四)申领第三代残疾人证等其它免费乘车凭证后,对已有免费乘车卡锁卡;
(五)免费乘车卡有其他异常情况的。
第十九条 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按事权和支出责任承担。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津政办发〔2010〕31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湖北襄阳,男子花100多万买房,可是收房的时候却傻眼了,厨房的位置跟自己之前在沙盘上看的模型完全不一样,而且户型也不是南北通透的?但是自己买房的时候,销售一再跟自己保证户型跟沙盘一样?这不是坑人吗?男子找开发商理论,负责人的说法让他气炸了!
廉先生手上有钱以后,就想买套房子让一家人住的舒服一点。但对于普通人来说,买得起一套房子真的不容易。所以买房的时候,他谨慎又谨慎,一定要选择一个南北通透,户型好的房子。后来在售楼处看了沙盘,觉得正好满足他的需求,于是就跟销售了解。
销售说这套房子100万出头,正好在廉先生的预算之内。但为了保险起见,廉先生还是要求销售带他参观了样板间,看完以后廉先生对这个户型更加满意,决定下单。
当他付钱的时候,他再次指着沙盘和宣传图册问销售:“你保证卖给我的房子户型跟我看的样板间一样的吧?”
销售经理点点头说确定以及肯定,样板间就是以后廉先生交房后拿到的样子!
听到销售经理这样保证,廉先生也就没有顾虑了,付钱写了合同,然后一直期待交房!
千等万等,终于等到交房的日子,可是廉先生一进门就被泼了一盆冷水!
他家的厨房跟之前样板间完全不一样,给换了一个位置,导致房子不再是南北通透!这跟自己想要的完全不一样,于是他赶紧去联系当初卖房给自己的销售。
但是销售经理却不愿意承认了,他说样板间只是参考的,廉先生选的这栋楼有点特殊,整体空间不能按照样板间的户型去弄,但是他旁边楼的户型都和样板间相同。
言外之意就是实际交付的房子,有和样板间一样的户型,但廉先生挑的那栋楼跟样板间不一样,这是他自己的运气问题了。
廉先生气炸了,户型不一样,自己买房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前告知?难道自己买房也要搞得跟抽 奖似的吗?于是他找到开发商的负责人,要求对方给自己一个解决方案!
但负责人更狠,他说只能按照合同办事。廉先生的合同上没有注明是什么户型。按照规定,不管是户型图,还是沙盘,只要合同没有备注,那就没有法律效力,以实际交付的为准。
廉先生对此无法接受,他觉得开发商卖给自己的房子,就应该跟自己看到的一样,不提前告知就属于欺诈,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目前监管部门还在调查,确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时候,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现在买房都是掏空6个人的钱包,可是房子却还是期房,还有烂尾的风险。就算交付了,房子也都还有一大堆的问题,这样买房真的是让人忧心忡忡!
那么,是否如开发商所说的那样,一切以合同为准呢?
当然不是了,消费者买的是期房,在房开交付之前,根本不知道房子什么样子。所以只能看开发商提供的沙盘和样板间,开发商不能以合同中没约定户型来推卸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如果有设置样板间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间是否一致,如果未向消费者做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需要与样板间一致。
另外,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 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 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 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简单点说,廉先生买房之前,如果销售没有告知他买的房子和样板间有哪里不同,就应该默认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子要跟沙盘和样板间一样,否则视为开发商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开发商的行为也侵犯了廉先生的知情权,也可以构成欺诈消费!
综上,廉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换房!!
买房本来就不容易,还要骗人家,销售的心不痛吗?
换位思考,销售自己买房,愿意这样被人坑吗?
说白了还是预售制的问题,如果当初廉先生看到自己的房子是这样,他会买吗?所以,取消预售刻不容缓,不然这样的问题还是会层出不穷!
廉先生手上有钱以后,就想买套房子让一家人住的舒服一点。但对于普通人来说,买得起一套房子真的不容易。所以买房的时候,他谨慎又谨慎,一定要选择一个南北通透,户型好的房子。后来在售楼处看了沙盘,觉得正好满足他的需求,于是就跟销售了解。
销售说这套房子100万出头,正好在廉先生的预算之内。但为了保险起见,廉先生还是要求销售带他参观了样板间,看完以后廉先生对这个户型更加满意,决定下单。
当他付钱的时候,他再次指着沙盘和宣传图册问销售:“你保证卖给我的房子户型跟我看的样板间一样的吧?”
销售经理点点头说确定以及肯定,样板间就是以后廉先生交房后拿到的样子!
听到销售经理这样保证,廉先生也就没有顾虑了,付钱写了合同,然后一直期待交房!
千等万等,终于等到交房的日子,可是廉先生一进门就被泼了一盆冷水!
他家的厨房跟之前样板间完全不一样,给换了一个位置,导致房子不再是南北通透!这跟自己想要的完全不一样,于是他赶紧去联系当初卖房给自己的销售。
但是销售经理却不愿意承认了,他说样板间只是参考的,廉先生选的这栋楼有点特殊,整体空间不能按照样板间的户型去弄,但是他旁边楼的户型都和样板间相同。
言外之意就是实际交付的房子,有和样板间一样的户型,但廉先生挑的那栋楼跟样板间不一样,这是他自己的运气问题了。
廉先生气炸了,户型不一样,自己买房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前告知?难道自己买房也要搞得跟抽 奖似的吗?于是他找到开发商的负责人,要求对方给自己一个解决方案!
但负责人更狠,他说只能按照合同办事。廉先生的合同上没有注明是什么户型。按照规定,不管是户型图,还是沙盘,只要合同没有备注,那就没有法律效力,以实际交付的为准。
廉先生对此无法接受,他觉得开发商卖给自己的房子,就应该跟自己看到的一样,不提前告知就属于欺诈,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目前监管部门还在调查,确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时候,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现在买房都是掏空6个人的钱包,可是房子却还是期房,还有烂尾的风险。就算交付了,房子也都还有一大堆的问题,这样买房真的是让人忧心忡忡!
那么,是否如开发商所说的那样,一切以合同为准呢?
当然不是了,消费者买的是期房,在房开交付之前,根本不知道房子什么样子。所以只能看开发商提供的沙盘和样板间,开发商不能以合同中没约定户型来推卸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如果有设置样板间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间是否一致,如果未向消费者做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需要与样板间一致。
另外,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 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 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 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简单点说,廉先生买房之前,如果销售没有告知他买的房子和样板间有哪里不同,就应该默认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子要跟沙盘和样板间一样,否则视为开发商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开发商的行为也侵犯了廉先生的知情权,也可以构成欺诈消费!
综上,廉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换房!!
买房本来就不容易,还要骗人家,销售的心不痛吗?
换位思考,销售自己买房,愿意这样被人坑吗?
说白了还是预售制的问题,如果当初廉先生看到自己的房子是这样,他会买吗?所以,取消预售刻不容缓,不然这样的问题还是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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