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用 天津行动丨市消协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消费警示打“虎”镇“山”净化消费环境】今年年初,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收到了一封来自北京的“表扬信”——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天津市消协编号警示侵权行为提升社会监督效能》为题,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协组织全面介绍了天津市消协守正创新、积极作为,打出公益性职责“组合拳”,让社会监督长出“牙齿”的经验做法。
自2020年8月开始,天津市消协每月15日结合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定期编号发布“消费警示”。截至目前,天津市消协陆续发布装修、洗染、商品房、预付式消费、旅游、二手车、婚宴、网络外卖平台、酒店、新车等消费领域的消费警示。稿件发布后,多家案件涉及企业主动接洽消协组织,解决投诉个案,规范内部管理。
“消费警示就是消费者协会以机构的名义批评企业的行为。督促企业重新认识到应该承担的责任,重新认识法条,从而积极处理改正这些问题。对于企业是规范经营行为和提高服务意识,对于行业起到震慑作用。”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陈云奎告诉记者,“进入消费警示的案例,重点考虑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和典型性的案子。在此基础上,不配合消协调查调解的案例(对消协的不尊重就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事实清晰、性质严重恶劣的案例要重点关注。”
对于消费警示的定期发布机制,网友们纷纷留言支持天津消协做法:“天津市消协好样的,为民办事,为天津消协点赞。”“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这个方法很好。”……
维权实际效能显著提升
今年上半年,天津市消协发布2021年第3号消费警示《婚宴“双鱼宴”被偷梁换柱 盛澜国际酒店要诚信履约 依法赔偿》后,天津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专程拜访了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就消费者宁先生婚宴菜品出错的问题进行沟通。
盛澜酒店负责人介绍:“酒店针对此次发生的问题,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对消费者意见和投诉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回复、第一时间解决;完善了销售部门工作流程,严格宴会审批程序;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对次事件进行了通报和警示教育。此外,还对相关人员进行辞退、扣发奖金。酒店将以此事件为契机,组织各部门举一反三,查问题,补短板,强制度,消费者至上的意识让每个员工入脑、入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盛澜酒店承担将已作废的婚宴菜单拿给宁先生带来的菜品出错的责任,宁先生对酒店最终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认可盛澜酒店直面问题的态度,满意其主动解决消费者投诉、规范企业运营管理的态度。希望盛澜酒店重视消费者投诉和消协调查调解工作,在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中获得更好的发展。
2020年12月14日,消费者李先生在滨海新区天津奥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奥迪A6L新车一辆。在重铺车辆车衣时,后备箱盖中部靠上有一小块车漆被带掉,车辆掉漆部位发现有腻子。“奥信通奥迪4S店”称车辆提走后一直都在李先生手中,掉漆责任不应由店方承担,李先生投诉到天津市消协。市消协的汽车鉴定专家现场查勘后认为:该车后备箱掉漆部位的“腻子”应属修复性作业所致,即该车掉漆部位有过维修作业。市消协随后组织调解、函件调查、专家研讨等方式调处此投诉案件,但向“奥信通奥迪4S店”、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发送调查函和催办函,均未得到积极回复。
按照《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披露办法》规定,市消协于7月15日以《天津市消协警示奥迪——依法履行“举证责任倒置”责任 诚意提出“瑕疵”修复赔偿方案》为题,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警示稿件,正告知名品牌更应该尊重消费者权益、配合消协调查调解、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经众多媒体刊发或转载,京津冀消费维权短视频平台的浏览量超过800万。
消费警示发布后,“奥信通奥迪4S店”主动联系沟通天津市消协,愿意接受消协调解意见,与消费者李先生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投诉案圆满解决,消费者李先生表示满意。企业从最初的“不能因一篇警示就退费”的态度,转变为立即协商出具消费者认可的退费期限书面承诺。让消协的监督“长牙”的做法取得了明显的维权实际效能。
“消费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受了委屈,能有一个解决问题的出口,有一个机构在踏踏实实帮大家。”这便有了每月15日发布一次的消费警示。陈云奎告诉记者,有些案子专业性非常强,需要去现场查勘,需要请专家甚至有些事情需要找法律人士论证,才能最后给案子定性,定量。是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侵害到什么程度,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每处理一个案子都牵扯很大精力,我们还是会把消费警示的工作坚持下去。”
为消费市场环境护航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长期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资深业内人士,在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正眼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组成,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的法定公益职责。”张正说,“多年来,消协组织发布消费提示、年度投诉分析、典型案例等多项履职手段,‘消费警示’也是其中之一。现在我们面临的外部环境,包括消费领域的一些新变化、消费者诉求新的变化,国家发展目标、发展阶段提出的新要求,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当前,消费品质不高、消费者维权难、消费信心不足仍然是制约消费扩容提质、潜力释放和畅通经济循环的痛点、堵点。毫无疑问,这也是消协组织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张正说:“天津要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消协组织就要让消费者到天津可以放心消费。消协组织要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问题,增强消费维权工作敏感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完善消费投诉和解机制,让消费者投诉有门,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加快建立消费投诉预警机制、投诉信息公示机制、消费信用约束机制,强化消费投诉信息的综合应用,提升消协组织的反应处置能力。要坚持目标导向,维权举措持续深入,以点带面解决问题,从‘做了’向‘做好’转变,从‘有声势’向‘有实效’迈进,使消费者增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https://t.cn/A6xB2MSh
自2020年8月开始,天津市消协每月15日结合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定期编号发布“消费警示”。截至目前,天津市消协陆续发布装修、洗染、商品房、预付式消费、旅游、二手车、婚宴、网络外卖平台、酒店、新车等消费领域的消费警示。稿件发布后,多家案件涉及企业主动接洽消协组织,解决投诉个案,规范内部管理。
“消费警示就是消费者协会以机构的名义批评企业的行为。督促企业重新认识到应该承担的责任,重新认识法条,从而积极处理改正这些问题。对于企业是规范经营行为和提高服务意识,对于行业起到震慑作用。”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陈云奎告诉记者,“进入消费警示的案例,重点考虑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和典型性的案子。在此基础上,不配合消协调查调解的案例(对消协的不尊重就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事实清晰、性质严重恶劣的案例要重点关注。”
对于消费警示的定期发布机制,网友们纷纷留言支持天津消协做法:“天津市消协好样的,为民办事,为天津消协点赞。”“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这个方法很好。”……
维权实际效能显著提升
今年上半年,天津市消协发布2021年第3号消费警示《婚宴“双鱼宴”被偷梁换柱 盛澜国际酒店要诚信履约 依法赔偿》后,天津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专程拜访了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就消费者宁先生婚宴菜品出错的问题进行沟通。
盛澜酒店负责人介绍:“酒店针对此次发生的问题,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对消费者意见和投诉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回复、第一时间解决;完善了销售部门工作流程,严格宴会审批程序;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对次事件进行了通报和警示教育。此外,还对相关人员进行辞退、扣发奖金。酒店将以此事件为契机,组织各部门举一反三,查问题,补短板,强制度,消费者至上的意识让每个员工入脑、入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盛澜酒店承担将已作废的婚宴菜单拿给宁先生带来的菜品出错的责任,宁先生对酒店最终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认可盛澜酒店直面问题的态度,满意其主动解决消费者投诉、规范企业运营管理的态度。希望盛澜酒店重视消费者投诉和消协调查调解工作,在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中获得更好的发展。
2020年12月14日,消费者李先生在滨海新区天津奥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奥迪A6L新车一辆。在重铺车辆车衣时,后备箱盖中部靠上有一小块车漆被带掉,车辆掉漆部位发现有腻子。“奥信通奥迪4S店”称车辆提走后一直都在李先生手中,掉漆责任不应由店方承担,李先生投诉到天津市消协。市消协的汽车鉴定专家现场查勘后认为:该车后备箱掉漆部位的“腻子”应属修复性作业所致,即该车掉漆部位有过维修作业。市消协随后组织调解、函件调查、专家研讨等方式调处此投诉案件,但向“奥信通奥迪4S店”、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发送调查函和催办函,均未得到积极回复。
按照《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披露办法》规定,市消协于7月15日以《天津市消协警示奥迪——依法履行“举证责任倒置”责任 诚意提出“瑕疵”修复赔偿方案》为题,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警示稿件,正告知名品牌更应该尊重消费者权益、配合消协调查调解、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经众多媒体刊发或转载,京津冀消费维权短视频平台的浏览量超过800万。
消费警示发布后,“奥信通奥迪4S店”主动联系沟通天津市消协,愿意接受消协调解意见,与消费者李先生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投诉案圆满解决,消费者李先生表示满意。企业从最初的“不能因一篇警示就退费”的态度,转变为立即协商出具消费者认可的退费期限书面承诺。让消协的监督“长牙”的做法取得了明显的维权实际效能。
“消费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受了委屈,能有一个解决问题的出口,有一个机构在踏踏实实帮大家。”这便有了每月15日发布一次的消费警示。陈云奎告诉记者,有些案子专业性非常强,需要去现场查勘,需要请专家甚至有些事情需要找法律人士论证,才能最后给案子定性,定量。是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侵害到什么程度,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每处理一个案子都牵扯很大精力,我们还是会把消费警示的工作坚持下去。”
为消费市场环境护航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长期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资深业内人士,在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正眼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组成,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的法定公益职责。”张正说,“多年来,消协组织发布消费提示、年度投诉分析、典型案例等多项履职手段,‘消费警示’也是其中之一。现在我们面临的外部环境,包括消费领域的一些新变化、消费者诉求新的变化,国家发展目标、发展阶段提出的新要求,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当前,消费品质不高、消费者维权难、消费信心不足仍然是制约消费扩容提质、潜力释放和畅通经济循环的痛点、堵点。毫无疑问,这也是消协组织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张正说:“天津要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消协组织就要让消费者到天津可以放心消费。消协组织要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问题,增强消费维权工作敏感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完善消费投诉和解机制,让消费者投诉有门,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加快建立消费投诉预警机制、投诉信息公示机制、消费信用约束机制,强化消费投诉信息的综合应用,提升消协组织的反应处置能力。要坚持目标导向,维权举措持续深入,以点带面解决问题,从‘做了’向‘做好’转变,从‘有声势’向‘有实效’迈进,使消费者增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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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娅偷逃税被罚# #儋州新闻[超话]#
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对黄薇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黄薇偷逃税案件。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黄薇进行检查?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我们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黄薇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请问本案中的不同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黄薇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将对平台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答: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有关网络主播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
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对黄薇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黄薇偷逃税案件。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黄薇进行检查?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我们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黄薇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请问本案中的不同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黄薇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将对平台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答: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有关网络主播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
【#薇娅偷逃税被罚#】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黄薇进行检查?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我们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黄薇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3、请问本案中的不同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黄薇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4、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将对平台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答: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有关网络主播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黄薇进行检查?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我们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黄薇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3、请问本案中的不同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黄薇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4、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将对平台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答: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有关网络主播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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