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2022|我们在行动#敲警钟!这家房企因广告宣传被约谈~
近期,我局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旭辉房地产项目”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的问题。为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执法人员立即组织对该楼盘项目广告宣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项目确实存在广告宣传不规范的问题。
本着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的原则,我局联合天府牧山数字新城区管委会,对“旭辉项目”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约谈和指导。
约谈会上首先指出“旭辉项目”广告宣传中具体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要求企业:一是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规定发布广告;二是坚决树立正确经营理念,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购房者。
针对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该企业表示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完成,同时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把好房地产广告宣传第一道关口,坚决杜绝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好投诉举报相关工作,杜绝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我局也将开展回头看,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近期,我局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旭辉房地产项目”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的问题。为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执法人员立即组织对该楼盘项目广告宣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项目确实存在广告宣传不规范的问题。
本着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的原则,我局联合天府牧山数字新城区管委会,对“旭辉项目”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约谈和指导。
约谈会上首先指出“旭辉项目”广告宣传中具体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要求企业:一是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规定发布广告;二是坚决树立正确经营理念,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购房者。
针对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该企业表示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完成,同时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把好房地产广告宣传第一道关口,坚决杜绝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好投诉举报相关工作,杜绝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我局也将开展回头看,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中交地产旗下公司因宣传广告内容违法被罚】近日,青岛中交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因宣传广告内容涉嫌违法被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据悉,青岛中交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公交车站亭发布公交媒体广告“楼山春晓16xxx元/㎡起抢住李沧芯重庆路地铁旁全配套建面约89-125㎡阅境宽居”,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规定。
【小心了!无锡这种“学区房”】近期,锡城相关部门多次接到人民群众反映,个别楼盘在销售中存在违规宣传对口学校,擅自承诺凭购房合同入学对口学校等情况。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住建领域的安全稳定,8月19日,梁溪区教育局会同梁溪区市场监督局、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住建领域涉及教育问题专项检查。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多个楼盘销售处,检查销售宣传资料,询问销售工作人员,访谈现场消费者。
梁溪区市场监督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相关政策法规,区教育局就入学转学规定,在销售现场进行了解读说明,并要求楼盘销售负责人当场签收告知书,进一步压实房地产企业维护住建领域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
再次提醒房地产企业和消费者:
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等因素确定,每年上半年集中公布一次,新建楼盘在建成交付后才确定对口学校。《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明确禁止承诺升学事宜。其中第三条、第十八条分别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
《无锡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规定“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购房合同不能代替房屋产权证作为报名入学的依据,开发商更无权承诺购房业主可以凭购房合同报名入学。
购房业主在办理好房屋产权证、户籍并实际居住后,子女如需转入小区对口学校,需视该校是否开设相应年级以及相应年级是否有学额而定,开发商不得就后续的转学事宜向业主作出承诺。(无锡教育报道)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住建领域的安全稳定,8月19日,梁溪区教育局会同梁溪区市场监督局、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住建领域涉及教育问题专项检查。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多个楼盘销售处,检查销售宣传资料,询问销售工作人员,访谈现场消费者。
梁溪区市场监督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相关政策法规,区教育局就入学转学规定,在销售现场进行了解读说明,并要求楼盘销售负责人当场签收告知书,进一步压实房地产企业维护住建领域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
再次提醒房地产企业和消费者:
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等因素确定,每年上半年集中公布一次,新建楼盘在建成交付后才确定对口学校。《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明确禁止承诺升学事宜。其中第三条、第十八条分别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
《无锡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规定“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购房合同不能代替房屋产权证作为报名入学的依据,开发商更无权承诺购房业主可以凭购房合同报名入学。
购房业主在办理好房屋产权证、户籍并实际居住后,子女如需转入小区对口学校,需视该校是否开设相应年级以及相应年级是否有学额而定,开发商不得就后续的转学事宜向业主作出承诺。(无锡教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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