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 | 蒙自公安开展集中整治,严阵以待护祥和】为巩固“百日行动”战果,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10月15日晚,红河州公安局与蒙自市公安局整合优势警力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蒙自辖区重点路段、部位、场所进行清查整治,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此次行动,红河州公安局与蒙自市公安局民警团结奋战,忠诚履职,共检查行业场所、重点部位200余个,检查车辆4300余辆,盘查检查人员5000余人,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70余处,抓获在逃人员2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筑牢了社会治安防线。https://t.cn/A6ox2i00
#赤峰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和出租汽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严防新冠病毒通过非法营运渠道传播扩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依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市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和出租汽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营运”行为是指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及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查非法经营的“黑车”,一经发现立即查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严厉打击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禁利用公众号、微信群、QQ群、电话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无视本通告要求,仍然违法建群或拒不解散原拼车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群主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严厉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严格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罚。
四、严厉打击网约车平台违规经营行为。对平台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提供运营服务的行为,严格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罚。
五、严厉打击套牌、伪造或假冒的巡游出租汽车。对发现的车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六、严禁在全市范围内人员集中地、客运中心及周边以任何形式揽客、拉客扰乱公共秩序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禁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在任何情况下利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
七、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车辆团伙,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甩客、下客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对经过疫情防疫服务站、公安公路检查站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它方法拒不配合、不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扰乱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出行秩序的打击力度。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九、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紧迫感和重要性,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营运的“黑车”,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不受侵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坚决防止疫情通过非法营运渠道传播扩散。
举报电话:
交通部门:12328
公安部门:110
赤峰市公安局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4日
为严防新冠病毒通过非法营运渠道传播扩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依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市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和出租汽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营运”行为是指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及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查非法经营的“黑车”,一经发现立即查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严厉打击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禁利用公众号、微信群、QQ群、电话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无视本通告要求,仍然违法建群或拒不解散原拼车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群主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严厉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严格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罚。
四、严厉打击网约车平台违规经营行为。对平台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提供运营服务的行为,严格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罚。
五、严厉打击套牌、伪造或假冒的巡游出租汽车。对发现的车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六、严禁在全市范围内人员集中地、客运中心及周边以任何形式揽客、拉客扰乱公共秩序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禁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在任何情况下利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
七、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车辆团伙,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甩客、下客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对经过疫情防疫服务站、公安公路检查站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它方法拒不配合、不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扰乱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出行秩序的打击力度。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九、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紧迫感和重要性,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营运的“黑车”,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不受侵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坚决防止疫情通过非法营运渠道传播扩散。
举报电话:
交通部门:12328
公安部门:110
赤峰市公安局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4日
#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荔波公安:强化反恐演练,拧紧辖区“平安阀”!
为进一步提升快速应急处突能力和打击暴恐犯罪水平,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连日来,荔波县公安局各部门深入辖区各重要场所 开展反恐实战演练,以练为战、以战促训。切实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助力卫健系统 强化反恐意识
荔波县公安局安保“尖刀队”在政保大队的牵头下,联合治安等警种及消防大队,在荔波县人民医院组织对全县各医院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及保安人员进行反恐专业知识培训和反恐装备的实战对抗技能演练。通过此次培训,让各级医院明晰了反恐防恐职责任务,规范了反恐防恐工作措施,锻炼了卫健系统的反恐防恐专业队伍。
联合景区部门 提升反恐效能
近日,荔波县公安局景区派出所联合风管处相关科室、特勤队、执法队、开展反恐防暴演练。演练开始前,民警结合小七孔景区特点和工作实际、对暴力袭击活动的危害、反恐防暴的重要意义、制暴防暴处置方法和规范要求、自我保护措施及方法等反恐防暴知识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民警对景区保安及工作人员细致的讲解了盾牌、长棍、钢叉等专用反恐防暴器材的使用方法、攻击技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了现场演练。演练从实战出发,现场一名同志模拟“歹徒”持刀试图闯入东门售票大厅,景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报警,到达现场后,景区派出所警员、安保人员及风管处工作人员沉着冷静,立即手持钢叉、盾牌与“歹徒”对持,经过协作配合、专业处置,成功将暴徒逼退至无人的角落边,合力将“歹徒”制服,并迅速带离现场,以面对面贴近实战的形式来达到预期演练的效果。
走访特殊场所 提升防范能力
荔波县公安局玉屏派出所对辖区特殊场所开展实地走访检查。检查中,主要针对场所内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制度、门卫制度、出入登记制度、视频监控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日常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突发性事件;对检查出的问题,民警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特殊场所工作顺利开展。检查后,民辅警还组织该场所工作人员开展反恐防爆防砍杀演练,指导灭火器,约束器、警棍、盾牌等器材使用方法,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达到预期效果。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通过此次防暴技能培训及演练,有效提升了民辅警及安保人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反恐防暴处突能力,让各部门、各场所明晰了反恐防恐职责任务,规范了反恐防恐工作措施,强化了各部门联动处置恐怖事件、暴力事件的能力水平,为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奠定了良好基础,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快速应急处突能力和打击暴恐犯罪水平,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连日来,荔波县公安局各部门深入辖区各重要场所 开展反恐实战演练,以练为战、以战促训。切实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助力卫健系统 强化反恐意识
荔波县公安局安保“尖刀队”在政保大队的牵头下,联合治安等警种及消防大队,在荔波县人民医院组织对全县各医院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及保安人员进行反恐专业知识培训和反恐装备的实战对抗技能演练。通过此次培训,让各级医院明晰了反恐防恐职责任务,规范了反恐防恐工作措施,锻炼了卫健系统的反恐防恐专业队伍。
联合景区部门 提升反恐效能
近日,荔波县公安局景区派出所联合风管处相关科室、特勤队、执法队、开展反恐防暴演练。演练开始前,民警结合小七孔景区特点和工作实际、对暴力袭击活动的危害、反恐防暴的重要意义、制暴防暴处置方法和规范要求、自我保护措施及方法等反恐防暴知识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民警对景区保安及工作人员细致的讲解了盾牌、长棍、钢叉等专用反恐防暴器材的使用方法、攻击技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了现场演练。演练从实战出发,现场一名同志模拟“歹徒”持刀试图闯入东门售票大厅,景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报警,到达现场后,景区派出所警员、安保人员及风管处工作人员沉着冷静,立即手持钢叉、盾牌与“歹徒”对持,经过协作配合、专业处置,成功将暴徒逼退至无人的角落边,合力将“歹徒”制服,并迅速带离现场,以面对面贴近实战的形式来达到预期演练的效果。
走访特殊场所 提升防范能力
荔波县公安局玉屏派出所对辖区特殊场所开展实地走访检查。检查中,主要针对场所内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制度、门卫制度、出入登记制度、视频监控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日常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突发性事件;对检查出的问题,民警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特殊场所工作顺利开展。检查后,民辅警还组织该场所工作人员开展反恐防爆防砍杀演练,指导灭火器,约束器、警棍、盾牌等器材使用方法,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达到预期效果。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通过此次防暴技能培训及演练,有效提升了民辅警及安保人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反恐防暴处突能力,让各部门、各场所明晰了反恐防恐职责任务,规范了反恐防恐工作措施,强化了各部门联动处置恐怖事件、暴力事件的能力水平,为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奠定了良好基础,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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