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18# 【网络水军案直播宣判(判决如下)】
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惩罚犯罪,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袁燚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袁燚的刑期从2017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袁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袁野的刑期从2017年8月9日起至2023年2月8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胡孝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胡孝美的刑期从收监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叶朝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叶朝新的刑期从2017年8月30日起至2022年8月29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周建利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周建利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六、被告人王海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王海涛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七、被告人袁燚、袁野、胡孝美、叶朝新非法经营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周建利、王海涛向公安机关退缴的违法所得,由叙永县公安局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有:被告人袁燚持有的笔记本电脑三台、平板电脑一台、银行卡七张、手机一部、移动硬盘三个、U盘一个、SD卡一张,被告人袁野持有的电脑二台、手机三部、硬盘一个、SD卡一张、银行卡二张,被告人胡孝美持有的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二部,被告人叶朝新持有的笔记本电脑二台、手机二部、银行卡四张,被告人周建利持有的“小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三部、银行卡一张,被告人王海涛持有的手机一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叙永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惩罚犯罪,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袁燚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袁燚的刑期从2017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袁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袁野的刑期从2017年8月9日起至2023年2月8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胡孝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胡孝美的刑期从收监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叶朝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叶朝新的刑期从2017年8月30日起至2022年8月29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周建利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周建利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六、被告人王海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王海涛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七、被告人袁燚、袁野、胡孝美、叶朝新非法经营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周建利、王海涛向公安机关退缴的违法所得,由叙永县公安局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有:被告人袁燚持有的笔记本电脑三台、平板电脑一台、银行卡七张、手机一部、移动硬盘三个、U盘一个、SD卡一张,被告人袁野持有的电脑二台、手机三部、硬盘一个、SD卡一张、银行卡二张,被告人胡孝美持有的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二部,被告人叶朝新持有的笔记本电脑二台、手机二部、银行卡四张,被告人周建利持有的“小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三部、银行卡一张,被告人王海涛持有的手机一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叙永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OK妈的辅食推荐# ➡︎➡︎【南瓜小米粥】教程南瓜和小米都有丰富的胡萝 卜素,调和食用,对宝宝来说,又是一种新的口感,添加辅食的最初阶段,可选的食物就那几样,多变换花样,宝宝就不会腻烦啦[太开心][太开心]
︎食材准备:小米 100 克 南瓜 50 克
做 法:
南瓜洗净、去皮、切小丁,蒸熟后 用勺子压成泥,混入煮好的小米粥搅拌均匀。
教程来源:《宝宝辅食添加每周计划》--46页
︎食材准备:小米 100 克 南瓜 50 克
做 法:
南瓜洗净、去皮、切小丁,蒸熟后 用勺子压成泥,混入煮好的小米粥搅拌均匀。
教程来源:《宝宝辅食添加每周计划》--46页
#卤水小龙虾#
备料:许建忠龙虾香爆酱、红花椒、干小米辣椒、粗辣椒粉、葱段、姜片、许建忠汤料、许建忠卤水料、糖、盐、鸡精、增鲜剂、纱布袋、色拉油或豆油、猪油
流程:
一、熬香辣油
许建忠龙虾爆酱2斤,色拉油10斤,猪油2斤,葱段和姜片各8两,红花椒和粗辣椒粉各6两,许建忠汤料8两(汤料要用水湿透),共同放入锅中小火慢熬,期间要不停搅拌以防糊锅,熬至葱段姜片焦干。此过程最少要1.5小时左右,待香味溢出,油色泽深红,即可滤掉料渣留下净油备用。
二、调制卤水
1.红花椒8两左右,放入干净的热锅中炕炒至花椒颜色变深,花椒油外溢即可:
2.取8两左右干小米辣,切两段,同样放入干净的热锅内炕炒,待小米辣外皮微胡,有刺鼻的辣味窜出即可,备用:
3.取1.3斤左右的卤水料,装入纱布袋中,再将步骤1和2炕炒过的红花椒和干小米辣也一同装入纱布袋内,扎好袋口;
4.用大不锈钢桶一只,倒入清水30斤左右,将装好上面三种物料的纱布袋用线缆扣住桶把,将布袋悬放于水中,以防布袋沉底烧糊。用中火烧开;
5.水开后,开始调味,依次放入盐,糖,鸡精,比例大致为1:1.5:0.8,另加入30克左右的增鲜剂,汤水的口感标准是:咸到微若,鲜至肺腑,注意不能明显感到糖的甜味;
6.继续小火慢熬,从第一次水开后算起需再小火熬一个小时左右,然后将熬制好的红油适量加入汤里,红油的厚度保持一指半左右;
7.调制卤水已全部完成后即可以将炸过的龙虾倒入桶中。
备料:许建忠龙虾香爆酱、红花椒、干小米辣椒、粗辣椒粉、葱段、姜片、许建忠汤料、许建忠卤水料、糖、盐、鸡精、增鲜剂、纱布袋、色拉油或豆油、猪油
流程:
一、熬香辣油
许建忠龙虾爆酱2斤,色拉油10斤,猪油2斤,葱段和姜片各8两,红花椒和粗辣椒粉各6两,许建忠汤料8两(汤料要用水湿透),共同放入锅中小火慢熬,期间要不停搅拌以防糊锅,熬至葱段姜片焦干。此过程最少要1.5小时左右,待香味溢出,油色泽深红,即可滤掉料渣留下净油备用。
二、调制卤水
1.红花椒8两左右,放入干净的热锅中炕炒至花椒颜色变深,花椒油外溢即可:
2.取8两左右干小米辣,切两段,同样放入干净的热锅内炕炒,待小米辣外皮微胡,有刺鼻的辣味窜出即可,备用:
3.取1.3斤左右的卤水料,装入纱布袋中,再将步骤1和2炕炒过的红花椒和干小米辣也一同装入纱布袋内,扎好袋口;
4.用大不锈钢桶一只,倒入清水30斤左右,将装好上面三种物料的纱布袋用线缆扣住桶把,将布袋悬放于水中,以防布袋沉底烧糊。用中火烧开;
5.水开后,开始调味,依次放入盐,糖,鸡精,比例大致为1:1.5:0.8,另加入30克左右的增鲜剂,汤水的口感标准是:咸到微若,鲜至肺腑,注意不能明显感到糖的甜味;
6.继续小火慢熬,从第一次水开后算起需再小火熬一个小时左右,然后将熬制好的红油适量加入汤里,红油的厚度保持一指半左右;
7.调制卤水已全部完成后即可以将炸过的龙虾倒入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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