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叫张晓的河北女孩带我来过这个教堂,当年我们是在一辆公交车上认识的,我俩坐在一起从陌生人到聊天聊到各自下车,也算是很投缘的,她说她爸妈都是天主教徒,她是八岁时受洗的,后来她邀请我去参加天主教唱诗班的活动,当时我是没有任何信仰的,就去了,她还给了一张关于天主教的简介给我,我一直收藏着,之后我再也没去过这个教堂,但和她仍有联系,之后我去了广州工作,还是保持短信联系,再后来不记得什么时候换手机就失联了……一晃十六年过去了,还是会时常想起这个女孩,不知道她现在是否还在武汉,过得好吗?
时隔多年,今天再次走到这个路口,就有一种强烈的想法想去看看这个教堂,于是打开高德地图一看,离我站的地方才110米,就跟着导航走到了这里,也算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吧!也或许是一种想念,一种回忆~ https://t.cn/z8LkPH5
时隔多年,今天再次走到这个路口,就有一种强烈的想法想去看看这个教堂,于是打开高德地图一看,离我站的地方才110米,就跟着导航走到了这里,也算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吧!也或许是一种想念,一种回忆~ https://t.cn/z8LkPH5
福建,福州。房师傅拉了7.5吨香菇从内蒙送到福州,运到福州卸完香菇后,买方和卖方因价格没谈好,货主要求房师傅把香菇拉回。房师傅清点香菇后发现少了200箱,买方失联后房师傅苦守4天无果,选择报警处理!
房师傅接到货主钟先生的要求,将541筐的香菇运往2000多公里之外的福州某地,交给买方吴女士。房师傅安全抵达后将香菇送到吴女士手里,买方吴女士也签收了,货也卸完了,房师傅就等着拿运费回家。
谁知运费没拿到,却被吴女士告知因为香菇质量有问题货她不要了。房师傅拿不到运费,赶紧联系了货主钟先生。
原来,吴女士收到香菇后,要求卖方每斤压价2元多钱,还说是质量上出现问题,要么两元一斤她收下货,要么就是你拉走。
卖家明白,吴女士知道香菇属于鲜货,不能折腾,所以把价压到最低。钟先生不服气:拉走就拉走,这个没办法,两元钱一斤差了一倍的价,我怎么卖给你呢!
后来,为了双方的利益,卖方钟先生让步,让吴女士在货物总款内扣5000元钱作为补偿,但被买方拒绝,
吴女士认为反正几千公里货都运来了,就是压价货主也不可能再拉回去,所以不同意只补偿5000元。
而卖方钟先生也改变了主意,他觉得吴女士之前已经拖欠了自己几万元的货款,这次不想再和吴女士打交道,宁肯拉回去也不卖给她了。
司机房师傅收到货主电话,要求原货拉回,虽然货已经都卸完了,放在吴女士的仓库里,房师傅也只好重新装车,可他只装了一半,吴女士就锁了房门不让装了,然后人就走了,房师傅清点了一下还差200筐。
房师傅觉得回去无法向货主交差,只能等吴女士再次来开门才能装车,可是吴女士像消失了一样,电话再也不接了这一等就等了四天。
因为香菇是用冷气来保鲜的,对冷气的温度要求比较严格,四天里房师傅不敢离开车,更不敢把车开走,就怕车一离开自己再也说不清楚。
人生地不熟的房师傅只好求助帮忙员,希望买方货主尽快把扣留的200箱香菇还回来,让自己早点儿回家。
房师傅见到帮忙员还没开口,就委屈地哭了,可见炎热的天气里司机师傅,这四天里是受了很多苦,他们联系吴女士,都是无人接听的状态。
他们又来到了买主存放货物的仓库,敲了好长时间的门,一个自称吴女士父亲的老人出来了,但他一问三不知,房师傅只好请他给吴女士打个电话,让她过来一趟。
随后货主钟先生也从外地赶到了,在拨打了无数次电话后,吴女士答应下午过来见面协商。
见面后吴女士要求退货,又不说明白丢失的200箱香菇去了哪里。吴女士不配合协商,钟先生只好报警处理。
经过多方协调,钟先生的香菇也在当地找到了存放的地方,货主也把本该买方付的运费给结清了,房师傅也终于可以回家了。
警方介入后,卖家钟先生也拿回了200筐香菇的经济损失,以及运费和之前吴女士拖欠了很久的货款。
吴女士无故扣留别人的货物,拖欠别人的货款,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该如何定性呢?
1、房师傅把香菇送达目的地,吴女士把货卸下来搬进了自己的仓库,之后才又表示货物不合标准,其目的就是想压低价格。
2、卖主不同意,于是吴女士才想要退货。在卖主钟先生同意退货,并且安排装货的时间内,钟先生的货物属于被吴女士代为保管。
3、在吴女士代为保管的期间内,卖方的货物无故少了200箱,而代为保管的吴女士却不肯退还,那么吴女士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占有罪。
一、非法占有是指: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而为他人管理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根据规定: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两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双方合作的买家吴女士,扣留对方的货物200箱价值90000多元符合数额较大且不退还的标准,应该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经过核实,钟先生的200筐香菇的货款被追回。而吴女士由于涉嫌非法侵占罪,已经被刑拘。
被刑拘后,吴女士偿还了钟先生90000元作为香菇的赔偿,和该付的运费,并且把之前拖欠的20000元货款也补上了。
由于双方是曾经的合作伙伴,吴女士也积极的退还了所有的费用,被卖方钟先生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其实,本来双方是很好的生意伙伴,互赢才能互利。货到压价自作聪明的做法,终究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买卖不成仁义在,觉得质量不好完全可以选择退货,而不是选择这种不合理且不合法的手段进行扣留,受到处罚也是咎由自取。
对吴女士这种货到压价的行为,你怎么看?
房师傅接到货主钟先生的要求,将541筐的香菇运往2000多公里之外的福州某地,交给买方吴女士。房师傅安全抵达后将香菇送到吴女士手里,买方吴女士也签收了,货也卸完了,房师傅就等着拿运费回家。
谁知运费没拿到,却被吴女士告知因为香菇质量有问题货她不要了。房师傅拿不到运费,赶紧联系了货主钟先生。
原来,吴女士收到香菇后,要求卖方每斤压价2元多钱,还说是质量上出现问题,要么两元一斤她收下货,要么就是你拉走。
卖家明白,吴女士知道香菇属于鲜货,不能折腾,所以把价压到最低。钟先生不服气:拉走就拉走,这个没办法,两元钱一斤差了一倍的价,我怎么卖给你呢!
后来,为了双方的利益,卖方钟先生让步,让吴女士在货物总款内扣5000元钱作为补偿,但被买方拒绝,
吴女士认为反正几千公里货都运来了,就是压价货主也不可能再拉回去,所以不同意只补偿5000元。
而卖方钟先生也改变了主意,他觉得吴女士之前已经拖欠了自己几万元的货款,这次不想再和吴女士打交道,宁肯拉回去也不卖给她了。
司机房师傅收到货主电话,要求原货拉回,虽然货已经都卸完了,放在吴女士的仓库里,房师傅也只好重新装车,可他只装了一半,吴女士就锁了房门不让装了,然后人就走了,房师傅清点了一下还差200筐。
房师傅觉得回去无法向货主交差,只能等吴女士再次来开门才能装车,可是吴女士像消失了一样,电话再也不接了这一等就等了四天。
因为香菇是用冷气来保鲜的,对冷气的温度要求比较严格,四天里房师傅不敢离开车,更不敢把车开走,就怕车一离开自己再也说不清楚。
人生地不熟的房师傅只好求助帮忙员,希望买方货主尽快把扣留的200箱香菇还回来,让自己早点儿回家。
房师傅见到帮忙员还没开口,就委屈地哭了,可见炎热的天气里司机师傅,这四天里是受了很多苦,他们联系吴女士,都是无人接听的状态。
他们又来到了买主存放货物的仓库,敲了好长时间的门,一个自称吴女士父亲的老人出来了,但他一问三不知,房师傅只好请他给吴女士打个电话,让她过来一趟。
随后货主钟先生也从外地赶到了,在拨打了无数次电话后,吴女士答应下午过来见面协商。
见面后吴女士要求退货,又不说明白丢失的200箱香菇去了哪里。吴女士不配合协商,钟先生只好报警处理。
经过多方协调,钟先生的香菇也在当地找到了存放的地方,货主也把本该买方付的运费给结清了,房师傅也终于可以回家了。
警方介入后,卖家钟先生也拿回了200筐香菇的经济损失,以及运费和之前吴女士拖欠了很久的货款。
吴女士无故扣留别人的货物,拖欠别人的货款,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该如何定性呢?
1、房师傅把香菇送达目的地,吴女士把货卸下来搬进了自己的仓库,之后才又表示货物不合标准,其目的就是想压低价格。
2、卖主不同意,于是吴女士才想要退货。在卖主钟先生同意退货,并且安排装货的时间内,钟先生的货物属于被吴女士代为保管。
3、在吴女士代为保管的期间内,卖方的货物无故少了200箱,而代为保管的吴女士却不肯退还,那么吴女士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占有罪。
一、非法占有是指: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而为他人管理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根据规定: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两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双方合作的买家吴女士,扣留对方的货物200箱价值90000多元符合数额较大且不退还的标准,应该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经过核实,钟先生的200筐香菇的货款被追回。而吴女士由于涉嫌非法侵占罪,已经被刑拘。
被刑拘后,吴女士偿还了钟先生90000元作为香菇的赔偿,和该付的运费,并且把之前拖欠的20000元货款也补上了。
由于双方是曾经的合作伙伴,吴女士也积极的退还了所有的费用,被卖方钟先生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其实,本来双方是很好的生意伙伴,互赢才能互利。货到压价自作聪明的做法,终究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买卖不成仁义在,觉得质量不好完全可以选择退货,而不是选择这种不合理且不合法的手段进行扣留,受到处罚也是咎由自取。
对吴女士这种货到压价的行为,你怎么看?
#一梦江湖[超话]#讲个很恶心的事,前段时间处了个情缘,他带我和他亲友打过一次本所以我认识几个,平时也是上线总陪亲友打本所以我对他亲友挺在意的,有天莫名其妙从下午两点到第二天失联了20个小时,后面直接跟我说要不就算了吧,反正号也没买成(他买了个号半阁半私但是出问题了)就直接a了算了,然后我就删了,今天打本看到他用着我帮他想的id跟他亲友挂锁了,现在就是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