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捧热门专业,我们得到了什么?#志愿报考逐渐趋向“分配式”的运作,分高考生前往金融管理律界政界,低分考生前往各类冷门专业。无形之中,唯分数论的鄙视链,逐渐成为了专业歧视链,乃至行业歧视链。这样的矛盾不免让人深思,到底是实用主义与理想主义真的不可并存,还是高速运转、不容喘息的竞争社会里,所谓实用,已经被演绎到了只容许逐利、不允许逐梦的地步。在愈来愈紧迫的竞争环境里,理想逐渐从目标变成了奢望,再从奢望,演化成了应当避讳的禁区。许多人都会被迫趟入“月亮与六便士”的沼泽。选择了后者,也不代表该捂住追寻月亮的目光。@Vista看天下https://t.cn/A6UIgn0B
【延吉警方关于“中金亿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为了依法严厉打击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延吉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切实维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6月16日上午,宁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蒋某平、唐某波等八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受害人及被告人家属代表近百余人参加了旁听。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8日,胡某忠(另案处理)注册成立宁远银信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经金融管理部门的许可,在宁远县以1.5至2分的月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4898.8万元。被告人蒋某平作为宁远县银信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于2015年1月至2019年2月份在空白借贷合同上借款人处签名后将借贷合同放置财会室被告人唐某波处,供宁远银信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社会群众签订借贷合同使用。被告人唐某波、唐某英、乐某梅、杨某兰、李某梅、李某平、欧某兰作为宁远县银信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积极为银信公司开展宣传工作,累计帮助吸收公众资金33629.8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蒋某平、唐某波等八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八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焦点问题,依序听取各方意见,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数众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8日,胡某忠(另案处理)注册成立宁远银信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经金融管理部门的许可,在宁远县以1.5至2分的月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4898.8万元。被告人蒋某平作为宁远县银信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于2015年1月至2019年2月份在空白借贷合同上借款人处签名后将借贷合同放置财会室被告人唐某波处,供宁远银信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社会群众签订借贷合同使用。被告人唐某波、唐某英、乐某梅、杨某兰、李某梅、李某平、欧某兰作为宁远县银信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积极为银信公司开展宣传工作,累计帮助吸收公众资金33629.8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蒋某平、唐某波等八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八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焦点问题,依序听取各方意见,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数众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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