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袋鼠出国】宁波希腊移民,在希腊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怎样的体验?
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越来越多投资者开始关注海外房产。一来是希望能够找到更为稳健的投资产品,二来是因为目前国内房产在政策调控下,升值空间越来越小。
而欧洲一些国家为拉动自身经济发展而推出的购房移民项目,还能满足投资者在身份规划方面的各种需求。其中,仅需25万欧元的希腊购房移民项目最为热门。
但是,还有不少人对希腊鲜有所闻。究竟在希腊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怎样的体验呢?
一、躲避雾霾与寒冷天气的侵袭
希腊大部分地区属于地中海气候类型,全年气温变化不大,冬季气温在6℃~13℃之间,夏季则在23℃~33℃之间,夏季较长,日照充足。当国内大多数城市都遭遇严重雾霾或者寒冷天气时,希腊依旧蓝天白云,温暖如夏。
二、赏遍欧洲文明起源地的美妙风光
希腊之所以会成为闻名于世的旅游胜地,首先是因为其优美的风景——清澈湛蓝的海水、金色的沙滩、别具风情的蓝白建筑,让人仿佛已经置身在浪漫唯美的希腊神话世界中。另外,最不能忽略的就是令人惊叹的希腊建筑。希腊作为古西方文明的发源地,至今仍保留着神圣庄严的历史遗址,比如卫城帕提农神庙、宪法广场、奥林匹亚宙斯神庙等等。
三、成为世界房东,坐享城市发展红利
据统计,自从希腊金融危机以来,共有2.3亿人前往希腊旅游,旅游业直接为希腊经济创造了1250亿欧元的收入!而在2018年,希腊旅游总入境人次达到3012万,这几乎是当地人口的三倍之多,创造出历史新纪录。在希腊拥有一套房子,成为世界房东,将在旅游旺季获得非常可观的租金收益!
而且,从最新的数据及排行中,可以看出希腊未来的发展空间仍非常大。根据2019年欧洲颁布的“欧洲最具投资价值城市”中,雅典名列前茅;在资产净值排行中亦高居第五。早已抢占希腊投资先机的投资者,无疑能够享受更多城市发展的红利。
如果你也想在希腊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面向大海,春暖花开,欢迎咨询金袋鼠专业投资顾问,为您量身定制希腊购房移民专属方案!
想了解更多美国、加拿大、澳洲绿卡、欧盟护照定制、欧洲房产考察、澳大利亚置业等相关信息,请拨打金袋鼠出国0571-85063006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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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有不少人对希腊鲜有所闻。究竟在希腊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怎样的体验呢?
一、躲避雾霾与寒冷天气的侵袭
希腊大部分地区属于地中海气候类型,全年气温变化不大,冬季气温在6℃~13℃之间,夏季则在23℃~33℃之间,夏季较长,日照充足。当国内大多数城市都遭遇严重雾霾或者寒冷天气时,希腊依旧蓝天白云,温暖如夏。
二、赏遍欧洲文明起源地的美妙风光
希腊之所以会成为闻名于世的旅游胜地,首先是因为其优美的风景——清澈湛蓝的海水、金色的沙滩、别具风情的蓝白建筑,让人仿佛已经置身在浪漫唯美的希腊神话世界中。另外,最不能忽略的就是令人惊叹的希腊建筑。希腊作为古西方文明的发源地,至今仍保留着神圣庄严的历史遗址,比如卫城帕提农神庙、宪法广场、奥林匹亚宙斯神庙等等。
三、成为世界房东,坐享城市发展红利
据统计,自从希腊金融危机以来,共有2.3亿人前往希腊旅游,旅游业直接为希腊经济创造了1250亿欧元的收入!而在2018年,希腊旅游总入境人次达到3012万,这几乎是当地人口的三倍之多,创造出历史新纪录。在希腊拥有一套房子,成为世界房东,将在旅游旺季获得非常可观的租金收益!
而且,从最新的数据及排行中,可以看出希腊未来的发展空间仍非常大。根据2019年欧洲颁布的“欧洲最具投资价值城市”中,雅典名列前茅;在资产净值排行中亦高居第五。早已抢占希腊投资先机的投资者,无疑能够享受更多城市发展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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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梦境:在一会场一样的地方,好多熟悉的人,看着大姨的一家,这个房子似乎是大姨家的,空间特别开阔,隐约见到大姨的儿子恩娃哥哥一二十岁的模样,跟着他们一起在像举行仪式的做金融。远远的看一群人像神一样崇拜着无极,无极像君王一样霸气的宣布撤离,转移阵地到宁波。只见这些人,男男女女开始收拾行李,跟随着大部队离开。我突然想起来,我是到大姨家玩的,我的衣服还有两套没有清洗,这要直接放行李箱里不太好,担心里面的衣物都弄臭,得找个方便袋来。看着远处的行李箱,跟我今天世界用的格子条纹布的行李箱一模一样,不同的是感觉这里的行李箱略大点。似乎有什么人阻止我带自己的行李箱离开,但由于撤离的场面混乱,我还是拿到了我的行李箱。一群人快速的向马路边上走去,燕子身边跟着几个女孩,她们一同坐上了一白色的轿跑车,我跟随她们后面。只见独自她坐在车的最后一排对我说:你那行李箱是我的。我心想,我的行李箱怎么会是你的呢!顿时不出声的瞪着她,但她瞬间转身跟我傲娇的说:算了,我的箱子找不到了也没有关系,不要你的,反正无极会给我准备更好的新的。说完,她们就跟着司机的车走了。瞬间醒来,又是一场梦。窗外阳光明媚,清风徐来,隐约鸟鸣,静谧宜人。起床,看看时间am6:17分,黛儿在隔壁自己的房间睡得很香。浮生若梦
#宁波身边事# 【#勇救落海乘客身亡 #家属起诉获救者要赔偿 象山法官这么判】
稿源: 都市快报
《论语》云,见义不为,无勇也。
“因舍己救人而遇害,亲属将受益人诉至法院,自我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此为首次,大概也是全国范围内鲜见的案件。”宁波象山法院法官陶振明用自己的判决,向世人宣告见义勇为者的权益是受到司法保护的。
但判决之外,这起案件一直令他感到沉痛。他说,希望这是第一起,也是最后一起。
以下是陶法官的办案手记:
205天的不闻不问 让见义勇为者家属愤而起诉
事件发生在2016年12月12日,一个寒冷的冬夜,象山石浦港一艘渔船上的吴女士,电话联系了沈某,让他驾驶小船来接自己回码头。然而,当他的小船慢慢靠近渔船船尾时,吴女士却不慎从渔船上掉落海中,沈某见状立即跳入海中相救,用手拉住吴女士在海上漂浮。
但最终,吴女士被邻近渔船上的渔工救起,沈某却没了踪迹。
2017年5月22日,经石浦镇政府举荐,沈某跳海救人之举被象山县公安局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意外的是,在案发的205天后,沈某的母亲黎女士以见义勇为受害人的亲属为名提起诉讼,要求受益人吴女士做出相应补偿,索赔50余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曾在石浦当地工作过十余年,对当地还是比较熟悉的,当事人所在的渔村不大,总共也就几十户人家,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
按我想的,这绝对不应该是会走到起诉至法院这一步的案件。
但据说,吴女士被救起后,对同住一个小渔村的黎女士从未予以问候、安慰,也并没有表达过感激之情。
近年来,社会上见义勇为的事迹不少,但是见义勇为者为了救人付出生命,其家属要求受益人做出补偿,我倒未曾见过,此案在象山县尚属首例。以往,大多是政府予以表彰,相关部门予以物质奖励等。
寻找相关法律,《民法总则》中有明确的规定,应当予以补偿。但是如何补偿,没有参考案例,法律仅给出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根据受益人的经济状况而定。
年轻女律师的冷漠辩词
庭审后遭“围攻”
我起初是抱有调解希望的,但看到吴女士一方的答辩意见后,倒吸了一口凉气。
答辩意见说,沈某与吴女士之间系运输合同关系,沈某有安全保障义务,且沈某违反安全常识,接送乘客不规范,未穿救生衣,无驾驶资格等;吴女士系被附近船舶的船员所救,沈某的救助无果,不存在吴女士是受益者,她无力进行人道主义补偿,并保留向船舶所有人及沈某的遗产继承人主张赔偿的权利。
这一份冷漠且带有指责之意的辩词,果然让黎女士一方反应颇大。
第一次开庭,现场坐满了当事人双方亲朋,但黎女士和吴女士都没有出庭,黎女士委托律师及女婿出庭,吴女士则由律师出庭。
进入法庭调查后,吴女士的代理人答辩意见讲得慷慨激昂,坐在原告席上黎女士的女婿忍无可忍,站起来指责其没有良心道德,被当庭制止。
通常有经验的年长律师,在代理这样的案子时,一般当庭会先向原告失去亲人的悲痛致以哀悼,这是符合人之常情的,多少也能给原告带去一点安慰,并促使庭审更顺利地开展。
吴女士代理人是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律师,可能是因为还太年轻,所以只知法理不顾人情,我当庭提醒她应该注意用词和语气,然而收效甚微。
最后的陈述可想而知,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法进行,只能将双方劝离现场。
庭审结束,回到办公室,还在想着刚才庭审的情景,办公室电话突然响起,接起电话竟是吴女士的律师,说她在楼下大院里被原告亲属围住,并遭到指责威胁,请求解围。我立马叫上法警,到现场做了好一番思想工作,原告亲属才愤愤不平地离开,吴女士的律师才得以脱身。
增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
共判赔26万元
那个冬夜,无论是对于黎女士还是吴女士,想必都将终生难忘。那么对于我呢?只是审判生涯中一个较为特殊的案子吗?在写本案判决书时,我脑海里时常浮现石浦渔港的冬夜场景,想象着沈某和吴女士在海中挣扎、沈某被海水吞噬的绝望、黎女士在码头上等待的焦灼……故也屡屡停笔,陷入沉思。
虽然吴女士之后被他人救起,但若没有沈某先前的救助行为,或许早已沉没入海。
那么,沈某有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呢?因为吴女士不是从沈某的小船中掉入海里,故即使有运输合同关系,他也没有安全义务,更遑论沈某存在违反安全常识。
虽说法律规定了受益人对受害人的补偿,但是“适当予以补偿”,这是一个难题。
何谓“适当”?这给了法官一个自由裁量的权利。
补偿责任不等同于赔偿责任,基于伦理和道德的考量,不能产生新的不平衡。本案中吴女士未尽到注意安全义务,其不慎落水,自身存在较大的过错责任。
经查明,吴女士夫妻占有一渔船的股份49%,并购置有一套商品房,扣除按揭贷款因素,综合上述财产的价值,遂作出补偿额为25万元。
在经过反复考量后,我在判决书的判决事项特加上“救助而亡”,旨在突出见义勇为行为的正义性,也体现为何要补偿的合法理由。
而判决中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黎女士的精神是否受到伤害,答案是肯定的,甚至可以说是二次伤害。儿子因救人献出生命,其老年丧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之后吴女士的举动,则是一个新伤害。因此,我认为黎女士的精神损害既存在,理应需要抚慰,对此予以补偿1万元。
此项判决可以说较为创新,法律并没有规定精神损害不可以补偿,因为此前也从未有过精神损害抚慰的补偿单独判决,但我认为这是符合社会民意,符合我国道德和法律的精神,也能更好体现法律对受害人的慰藉。
让英雄流血不流泪
是本案判决的初心
一审判决后,黎女士认为补偿不够高,应当按人身损害赔偿的50%计算补偿,故提起上诉。而吴女士则坚持答辩意见,称补偿过高,自身无经济能力履行而提起上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判决生效后,吴女士没有如期履行应尽义务,2018年6月,黎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多方考量下,舍弃了拍卖房产的传统方法,创新性地运用银行增贷的方式,对吴女士家庭的未来收入进行预期评估,再让吴向贷款银行提出增加授信额度的申请,在48天内将26万补偿款送到了黎女士手中。
“让英雄流血不流泪”,是本案判决的初心,也是法律对于见义勇为者的保护。
但如果可以,我真的很希望能判请吴女士向沈某的家人说一声“谢谢”,这一声谢谢可能比多少的补偿金都要更能填补沈某一家内心的伤痛。
稿源: 都市快报
《论语》云,见义不为,无勇也。
“因舍己救人而遇害,亲属将受益人诉至法院,自我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此为首次,大概也是全国范围内鲜见的案件。”宁波象山法院法官陶振明用自己的判决,向世人宣告见义勇为者的权益是受到司法保护的。
但判决之外,这起案件一直令他感到沉痛。他说,希望这是第一起,也是最后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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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天的不闻不问 让见义勇为者家属愤而起诉
事件发生在2016年12月12日,一个寒冷的冬夜,象山石浦港一艘渔船上的吴女士,电话联系了沈某,让他驾驶小船来接自己回码头。然而,当他的小船慢慢靠近渔船船尾时,吴女士却不慎从渔船上掉落海中,沈某见状立即跳入海中相救,用手拉住吴女士在海上漂浮。
但最终,吴女士被邻近渔船上的渔工救起,沈某却没了踪迹。
2017年5月22日,经石浦镇政府举荐,沈某跳海救人之举被象山县公安局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意外的是,在案发的205天后,沈某的母亲黎女士以见义勇为受害人的亲属为名提起诉讼,要求受益人吴女士做出相应补偿,索赔50余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曾在石浦当地工作过十余年,对当地还是比较熟悉的,当事人所在的渔村不大,总共也就几十户人家,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
按我想的,这绝对不应该是会走到起诉至法院这一步的案件。
但据说,吴女士被救起后,对同住一个小渔村的黎女士从未予以问候、安慰,也并没有表达过感激之情。
近年来,社会上见义勇为的事迹不少,但是见义勇为者为了救人付出生命,其家属要求受益人做出补偿,我倒未曾见过,此案在象山县尚属首例。以往,大多是政府予以表彰,相关部门予以物质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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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回到办公室,还在想着刚才庭审的情景,办公室电话突然响起,接起电话竟是吴女士的律师,说她在楼下大院里被原告亲属围住,并遭到指责威胁,请求解围。我立马叫上法警,到现场做了好一番思想工作,原告亲属才愤愤不平地离开,吴女士的律师才得以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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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判赔26万元
那个冬夜,无论是对于黎女士还是吴女士,想必都将终生难忘。那么对于我呢?只是审判生涯中一个较为特殊的案子吗?在写本案判决书时,我脑海里时常浮现石浦渔港的冬夜场景,想象着沈某和吴女士在海中挣扎、沈某被海水吞噬的绝望、黎女士在码头上等待的焦灼……故也屡屡停笔,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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