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11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 明确,在不改变各地现有总体防控安排的前提下,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特点,在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检测采样工作后,分别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掏箱入库、批发零售等环节,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通知》全文如下
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输入风险,实现“安全、有效、快速、经济”目标,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避免货物积压滞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0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9号)、《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45号)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
(三)消毒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进口冷链食品的装载运输工具、产品内外包装的消毒。
(四)有关原则。
全面消杀,严防输入;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节约成本,快速经济。
二、工作分工
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作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一)海关部门。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检测,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
(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与有关部门共同监督市场经营单位做好市场环境消毒工作。
(五)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地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六)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承运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装运前后的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组织实施消毒。消毒单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具体的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进口企业负责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毒工作,并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销售记录和流向记录。
三、工作内容
(一)基本要求。
总结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消毒处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不改变各地现有总体防控安排的前提下,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特点,在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检测采样工作后,分别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掏箱入库、批发零售等环节,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和包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预防性全面消毒,避免重复消毒,防止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二)工作流程。
1.口岸环节。进口企业如实申报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信息,海关部门根据制定的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海关部门组织指导督促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消毒完成后,消毒单位出具该批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未在口岸环节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按规定放行后,在后续环节予以消毒。
2.冷链运输和出入库环节。进口冷链食品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对货物包装实施消毒。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在国内运输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冷库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如实记录并核对集装箱号及铅封号,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3.流通环节。对从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在社会冷库或企业冷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验货物所附的消毒证明,如未消毒,则在掏箱卸货时,对该批货物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消毒完成后,消毒单位出具该批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生产经营单位对需打开外包装的货物的内包装实施消毒。
4.市场环节。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市场要加强管理,规范市场卫生环境,做好销售场所的日常消毒工作。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消毒的相关证明查验工作,防止未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消毒方式
进口冷链食品的口岸消毒方式方法由海关确定,进口冷链食品入境后的消毒方式方法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及有关规定确定。
日常生活中
我们又该如何安全食用
冷冻冰鲜食品呢?
选购时
1
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产品,选购时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正确佩戴口罩。
2
购买预包装冷冻冰鲜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
3
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4
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包括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
清洗加工时
1
保持厨房和用具的卫生清洁,处理食材前要洗手。
2
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3
冷冻冰鲜食品放置冰箱冷冻室保存,不要存放过长时间,与熟食要分层存放。
4
清洗或接触冷冻冰鲜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
5
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必要时进行环境和餐具炊具消毒处置。
烹调食用时
1
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加工烹调海鲜应做到烧熟煮透。烧熟煮透的一般原则是开锅后再保持10—15分钟。
2
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
3
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要记得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
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海鲜,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
小贴士
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助诊治。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 图源:视觉中国)
《通知》 明确,在不改变各地现有总体防控安排的前提下,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特点,在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检测采样工作后,分别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掏箱入库、批发零售等环节,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通知》全文如下
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输入风险,实现“安全、有效、快速、经济”目标,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避免货物积压滞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0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9号)、《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45号)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
(三)消毒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进口冷链食品的装载运输工具、产品内外包装的消毒。
(四)有关原则。
全面消杀,严防输入;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节约成本,快速经济。
二、工作分工
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作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一)海关部门。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检测,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
(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与有关部门共同监督市场经营单位做好市场环境消毒工作。
(五)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地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六)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承运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装运前后的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组织实施消毒。消毒单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具体的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进口企业负责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毒工作,并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销售记录和流向记录。
三、工作内容
(一)基本要求。
总结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消毒处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不改变各地现有总体防控安排的前提下,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特点,在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检测采样工作后,分别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掏箱入库、批发零售等环节,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和包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预防性全面消毒,避免重复消毒,防止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二)工作流程。
1.口岸环节。进口企业如实申报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信息,海关部门根据制定的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海关部门组织指导督促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消毒完成后,消毒单位出具该批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未在口岸环节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按规定放行后,在后续环节予以消毒。
2.冷链运输和出入库环节。进口冷链食品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对货物包装实施消毒。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在国内运输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冷库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如实记录并核对集装箱号及铅封号,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3.流通环节。对从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在社会冷库或企业冷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验货物所附的消毒证明,如未消毒,则在掏箱卸货时,对该批货物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消毒完成后,消毒单位出具该批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生产经营单位对需打开外包装的货物的内包装实施消毒。
4.市场环节。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市场要加强管理,规范市场卫生环境,做好销售场所的日常消毒工作。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消毒的相关证明查验工作,防止未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消毒方式
进口冷链食品的口岸消毒方式方法由海关确定,进口冷链食品入境后的消毒方式方法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及有关规定确定。
日常生活中
我们又该如何安全食用
冷冻冰鲜食品呢?
选购时
1
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产品,选购时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正确佩戴口罩。
2
购买预包装冷冻冰鲜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
3
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4
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包括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
清洗加工时
1
保持厨房和用具的卫生清洁,处理食材前要洗手。
2
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3
冷冻冰鲜食品放置冰箱冷冻室保存,不要存放过长时间,与熟食要分层存放。
4
清洗或接触冷冻冰鲜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
5
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必要时进行环境和餐具炊具消毒处置。
烹调食用时
1
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加工烹调海鲜应做到烧熟煮透。烧熟煮透的一般原则是开锅后再保持10—15分钟。
2
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
3
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要记得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
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海鲜,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
小贴士
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助诊治。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 图源:视觉中国)
#集装箱海包袋#
朗夫将集装箱海包袋应用于大宗干散货包装,实现了干散货集装箱化运输,颠覆了传统干散货物流及供应链生态,提升了干散货物流和供应链运转的整体效率。
集装箱海包袋通常背置于20尺或40尺的集装箱中,可大吨位地装运颗粒、粉末状物流。相比以50/100/1000公升小包装运输模式,集装箱化的运输,装卸容易、人工成本低、货物无二次污染,可最大化节约车船转运时间与成本。
朗夫将集装箱海包袋应用于大宗干散货包装,实现了干散货集装箱化运输,颠覆了传统干散货物流及供应链生态,提升了干散货物流和供应链运转的整体效率。
集装箱海包袋通常背置于20尺或40尺的集装箱中,可大吨位地装运颗粒、粉末状物流。相比以50/100/1000公升小包装运输模式,集装箱化的运输,装卸容易、人工成本低、货物无二次污染,可最大化节约车船转运时间与成本。
#成都国际铁路港# 【每周14列常态化往返 向东进链全球 打造中日韩陆海贸易大通道】 “上半年,我们通过中日韩陆海贸易大通道发送集装箱标箱330个,合计约15列专列,而预计在下个季度,这个数字还将增长60%。”
深入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四向融通、立体链接”推动北改区域高水平开放,全面加快成都国际铁路港经开区建设,促进适欧适铁适港产业互动发展,推进金青新彭一体化发展,打造“以贸促产”开放型经济发展大港区。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坚定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和动力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给成都国际铁路港的发展方向指明了清晰的路径。
今年以来,成都国际铁路港国际班列开行2008列,相比去年同期开行量增长44.3%。“其中,我们加密了成都-日韩东向陆海贸易大通道开行,仅从上海出海就增加到每周三列固定往返。上半年成都日韩陆海贸易通道累计开行362列,实现每周14列常态化往返,打造以‘亚蓉欧’班列辐射中南半岛、衔接日韩和中亚地区、联通欧洲腹地的国际贸易新路径。”成都国际铁路港党工委书记刘文道介绍说,成都-日韩东向陆海贸易大通道的加密开行,承载了“一带”与“一路”的有机衔接,支撑欧洲和东盟贸易国际运输走廊的融合发展,构建起了以成都为枢纽,通达全球的国际班列通道体系。
一路向东
“亚蓉欧”国际大通道画圆一个圈
一路向东,成都迈出了坚定的步伐。打造中日韩陆海贸易大通道,促进西部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本月17日,成都国际铁路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5个领域展开深入合作。
立足成都国际铁路港的国际班列、开放平台、创新政策等优势,充分发挥山东港口航线密集、货物集结、综合物流等优势,双方合作推动川鲁海铁联运发展,打造海铁联运全程提单和“一单制”内外贸全程运输业务发展,共建辐射日韩连接欧洲的开放物流通道,实现两地物流通道建设融合发展。双方各取所需,一拍即合。目前以成都为起点,通过沿江班列经青岛(上海、日照、宁波等地)出海口,可连接日本大阪、韩国仁川。
“西去欧洲、南下东盟,再加上东连东亚,辐射美洲和非洲,中日韩陆海贸易大通道的加密开行,对于整个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来说,就是给亚蓉欧国际大通道画圆一个圈。”在刘文道看来,打造中日韩陆海贸易大通道有利于完善亚蓉欧通道网络,助力成都建设陆海联运主枢纽。“东向国际陆海贸易通道拓展成都至日韩的国际铁海联运网络,成都—青岛、日照—日韩,成都—上海、宁波—日韩通道将为成都第6和第7条国际铁海联运通道。”刘文道介绍,东向通道开通后,实现了东向与西向、南向通道合拢,有利于加快构建铁铁、铁海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国际多式联运网络,推动成都打造东亚、南亚、东盟连接欧洲内陆的国际物流中转枢纽以及泛欧泛亚面向中国中西部的门户枢纽,也正是成都国际铁路港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决定》要求“打造“以贸促产”开放型经济发展大港区”的体现。
成都布局
“以贸促产”吸附高端产业链
“我们接下来还会进一步拓展在成都的布局。”为了全力以赴承接订单,作为负责人,杨勇早已摩拳擦掌扩充团队,为产业聚集带来的效益提前做准备。“虽然已经进驻成都8年,但今年以来,我们感受到了更加明显的信号,成都与日韩的距离又近了不少。”
事实上,布局的不只是企业。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成都受到越来越多国外投资者的青睐。资料显示,日本是成都第五大贸易伙伴,2019年成都与日本进出口总额达314.8亿元,全市利用日资实际到位资金19.61亿美元。日本在成都累计投资企业326家,其中38家是世界500强企业。日前,国家发改委批复成都、天津、大连、上海、苏州、青岛6个城市建设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于这样的背景,作为内陆唯一入选城市,成都承担着西部联通日本经贸往来合作的主要职能,正努力创造中日地方合作新样板,促进西部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
“2019年,成都落户日资物流企业9家,双方合作基础良好、前景广阔。”在2020成都对日开放合作推介活动上,市口岸物流办主任杜进有用数据概括出成都与日本的合作成绩,也展望了更长远的合作。“铁海领域方面,鼓励综合物流集成商拓展成都市场,依托‘蓉欧+日本’铁海联运通道开展物流运输、供应链服务、国际贸易等服务,并加大资产投入,增设分公司。同时鼓励适铁生产制造型企业、外贸企业运用‘蓉欧+日本’铁海联运通道构建以成都为核心节点的全球供应链运营网络,拓展全球市场。”
“通道的完善不仅是建立全球物流链,更要吸附高端产业链集群。”谈到成都打造开放枢纽,通过陆海通道链接全球,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樊一江认为,通道的完善将有利于提升内外联动水平,支撑西部地区更好融入和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增强区域联动发展活力,推动成都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带动西部地区更好衔接长江经济带、环渤海经济圈和上合经济组织,实现东西部联动,加快西部开发开放进程。同时,更将推动与日韩扩大各领域的投资与合作,深度激发西部和日韩的贸易发展潜力,带动日韩先进生产技术和产能落地,推动西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东向通道实现与西向通道的合拢,将促进日韩与欧洲、中亚国家之间的国际中转贸易,有利于成都建设东亚连接欧洲内陆的国际中转贸易中心。
深入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四向融通、立体链接”推动北改区域高水平开放,全面加快成都国际铁路港经开区建设,促进适欧适铁适港产业互动发展,推进金青新彭一体化发展,打造“以贸促产”开放型经济发展大港区。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坚定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和动力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给成都国际铁路港的发展方向指明了清晰的路径。
今年以来,成都国际铁路港国际班列开行2008列,相比去年同期开行量增长44.3%。“其中,我们加密了成都-日韩东向陆海贸易大通道开行,仅从上海出海就增加到每周三列固定往返。上半年成都日韩陆海贸易通道累计开行362列,实现每周14列常态化往返,打造以‘亚蓉欧’班列辐射中南半岛、衔接日韩和中亚地区、联通欧洲腹地的国际贸易新路径。”成都国际铁路港党工委书记刘文道介绍说,成都-日韩东向陆海贸易大通道的加密开行,承载了“一带”与“一路”的有机衔接,支撑欧洲和东盟贸易国际运输走廊的融合发展,构建起了以成都为枢纽,通达全球的国际班列通道体系。
一路向东
“亚蓉欧”国际大通道画圆一个圈
一路向东,成都迈出了坚定的步伐。打造中日韩陆海贸易大通道,促进西部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本月17日,成都国际铁路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5个领域展开深入合作。
立足成都国际铁路港的国际班列、开放平台、创新政策等优势,充分发挥山东港口航线密集、货物集结、综合物流等优势,双方合作推动川鲁海铁联运发展,打造海铁联运全程提单和“一单制”内外贸全程运输业务发展,共建辐射日韩连接欧洲的开放物流通道,实现两地物流通道建设融合发展。双方各取所需,一拍即合。目前以成都为起点,通过沿江班列经青岛(上海、日照、宁波等地)出海口,可连接日本大阪、韩国仁川。
“西去欧洲、南下东盟,再加上东连东亚,辐射美洲和非洲,中日韩陆海贸易大通道的加密开行,对于整个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来说,就是给亚蓉欧国际大通道画圆一个圈。”在刘文道看来,打造中日韩陆海贸易大通道有利于完善亚蓉欧通道网络,助力成都建设陆海联运主枢纽。“东向国际陆海贸易通道拓展成都至日韩的国际铁海联运网络,成都—青岛、日照—日韩,成都—上海、宁波—日韩通道将为成都第6和第7条国际铁海联运通道。”刘文道介绍,东向通道开通后,实现了东向与西向、南向通道合拢,有利于加快构建铁铁、铁海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国际多式联运网络,推动成都打造东亚、南亚、东盟连接欧洲内陆的国际物流中转枢纽以及泛欧泛亚面向中国中西部的门户枢纽,也正是成都国际铁路港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决定》要求“打造“以贸促产”开放型经济发展大港区”的体现。
成都布局
“以贸促产”吸附高端产业链
“我们接下来还会进一步拓展在成都的布局。”为了全力以赴承接订单,作为负责人,杨勇早已摩拳擦掌扩充团队,为产业聚集带来的效益提前做准备。“虽然已经进驻成都8年,但今年以来,我们感受到了更加明显的信号,成都与日韩的距离又近了不少。”
事实上,布局的不只是企业。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成都受到越来越多国外投资者的青睐。资料显示,日本是成都第五大贸易伙伴,2019年成都与日本进出口总额达314.8亿元,全市利用日资实际到位资金19.61亿美元。日本在成都累计投资企业326家,其中38家是世界500强企业。日前,国家发改委批复成都、天津、大连、上海、苏州、青岛6个城市建设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于这样的背景,作为内陆唯一入选城市,成都承担着西部联通日本经贸往来合作的主要职能,正努力创造中日地方合作新样板,促进西部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
“2019年,成都落户日资物流企业9家,双方合作基础良好、前景广阔。”在2020成都对日开放合作推介活动上,市口岸物流办主任杜进有用数据概括出成都与日本的合作成绩,也展望了更长远的合作。“铁海领域方面,鼓励综合物流集成商拓展成都市场,依托‘蓉欧+日本’铁海联运通道开展物流运输、供应链服务、国际贸易等服务,并加大资产投入,增设分公司。同时鼓励适铁生产制造型企业、外贸企业运用‘蓉欧+日本’铁海联运通道构建以成都为核心节点的全球供应链运营网络,拓展全球市场。”
“通道的完善不仅是建立全球物流链,更要吸附高端产业链集群。”谈到成都打造开放枢纽,通过陆海通道链接全球,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樊一江认为,通道的完善将有利于提升内外联动水平,支撑西部地区更好融入和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增强区域联动发展活力,推动成都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带动西部地区更好衔接长江经济带、环渤海经济圈和上合经济组织,实现东西部联动,加快西部开发开放进程。同时,更将推动与日韩扩大各领域的投资与合作,深度激发西部和日韩的贸易发展潜力,带动日韩先进生产技术和产能落地,推动西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东向通道实现与西向通道的合拢,将促进日韩与欧洲、中亚国家之间的国际中转贸易,有利于成都建设东亚连接欧洲内陆的国际中转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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