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这十年:奋楫争先,从“农业大省”迈向“制造强省”】
让中国高铁穿上“中国跑鞋”,是马钢人多年的梦想。眼下,他们离圆梦更近一步:不久前,由马钢集团自主研发制造的时速350公里复兴号用高铁车轮完成首批批量生产。
马钢的“一小步”,是高铁车轮国产化的“一大步”,也是安徽迈向“制造强省”的缩影。
十年前,在很多人心目中,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制造业停留在“铜墙铁壁”和白色家电的传统阶段。而今天,以芯片、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等为代表的先进制造,正为安徽打上新的产业标签。
数据显示,2021年安徽制造业增加值超过1万亿元,跻身全国第一方阵。
在制造业拉动下,十年间,安徽GDP连跨3个万亿元大台阶,十年增量超过新中国成立到2011年62年增量的总和。2021年,安徽GDP达4.3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实现了从“总量居中、人均靠后”向“总量靠前、人均居中”的跨越发展……
从“农业大省”迈向“制造强省”,安徽有何新“打法”?
【“科创”与“产业”同频共振】
安徽制造向来不缺“第一”。历史上,中国第一台微型电子计算机、第一台窗式空调,世界上第一台VCD、世界第一台仿生搓洗式全自动洗衣机……均诞生于此。
最近十年,安徽“制造天团”再创佳绩:世界最薄0.12毫米电子触控玻璃、首颗量子通信卫星、首条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首台光量子计算机……它们,是科技创新结出的累累硕果。
科创与产业同频共振,是安徽打造“制造强省”的重要法宝。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栅洁说,安徽要下好创新先手棋,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联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切实把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在科技创新赋能下,一批传统制造转型先进制造。
汽车,是安徽的优势产业,年产量超过150万辆。近十年来,安徽整合各方力量,开辟新能源汽车赛道,向相关核心技术发起攻关。作为“回报”,江淮、奇瑞等本土车企跻身新能源圈,比亚迪、大众、蔚来、吉利等行业龙头纷纷落户。
2021年,安徽新能源汽车产量创新高,达25.2万辆,占全国比重7%。《安徽省“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安徽汽车年产量将达30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占比40%。
铜陵有色,被誉为“中国铜工业的摇篮”。得益于科技创新,这家世界500强企业驶入新材料蓝海。
“我们自主研发的电子铜箔核心工艺技术,可生产厚度在4.5微米到210微米间的各类高精度电子铜箔。”铜陵有色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产品广泛应用于印制电路板和储能电池,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可以说,老树开出了新花。”
科技创新,还丰富了安徽制造的内涵。
从服务“京沪干线”的量子密钥分发设备,到与“墨子号”对接的小型化量子卫星地面站,再到用户超30万人的“量子密话”……皖企国盾量子的每一款产品,都是安徽在量子高峰不断攀登的产物。今日安徽,一条探索型的量子产业链雏形初现。
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驱动,还体现在合肥的进阶上。
合肥是首批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布局城市,大科学装置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在科创资源的孕育下,合肥“芯屏汽合”“急终生智”产业地标日趋清晰,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人工智能入列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走实“科创+产业”路,让合肥GDP十年间连跨七个千亿元台阶,全国排名前进13位次,升至第19位。
据统计,过去十年,安徽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7%,增加值占比由2012年的34.8%提高到2021年的45.7%。
这一指标,正是对先进制造发展情况的直观反映。
【“借力”与“助力”相向而行】
乘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近年来,安徽制造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如果说,科创与产业同频共振拉升了安徽制造的高度,那么,深度融入长三角,则加快了安徽先进制造发展的进度。有数据表明,2021年安徽省重点项目投资中的60%来自沪苏浙企业。这些项目,是当地先进制造产业链的延伸。
现在,与沪苏浙开展制造业合作的故事,每天都在江淮大地上演。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上海企业永茂泰来安徽广德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有意思的是,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会“回”到上海,供应给那里的整车厂商。
一来一回之间,安徽永茂泰吸纳了1000多人就业,贡献了超亿元税收,实现了近30亿元营收。
园区,是安徽承接沪苏浙先进制造外溢的有效载体。
这些年,在安徽各类开发区,以及新成立的3个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18个(长三角)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时常能够听到“吴侬软语”。
在广德经开区,沪苏浙企业有近400家,占园区企业总数的90%以上。
在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受益于沪苏浙企业,今年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3亿元,较挂牌前的2021年上半年增长30%。
在省际产业合作园区中新苏滁高新区,60%的外资项目、70%的投资额、80%的项目数来自沪苏浙。
借力沪苏浙,也助力沪苏浙。
近几年,安徽陆续牵头成立了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链联盟和5个G60科创走廊产业联盟。
位于安徽合肥的科大讯飞,是国家智能语音创新中心发起单位,也是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链联盟的牵头单位。企业负责人表示,“我们通过建言献策、打造示范创新应用、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推动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借力与助力相向而行,让“地理近邻”变成“产业紧邻”,安徽先进制造的发展之路也越走越宽、越走越快。
【“市长”与“市场”双轮驱动】
从签约到开工42天,从开工到整车下线10个月……6月30日,比亚迪合肥基地首辆整车下线,刷新了业内对“合肥速度”和安徽营商环境的认知。
迈向“制造强省”的征途中,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环境不优,何谈“育大引强”?
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安徽省委召开“一改两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上半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安徽对先进制造的支持,还体现在顶层设计上。
现阶段,安徽正全面实施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举措,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4个万亿产业,现代化工等10个千亿产业,培育10个千亿企业和60个百亿企业。
此外,去年底,安徽启动“亩均论英雄”改革,对规上工业企业、占地5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进行效益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奖优汰劣,倒逼制造企业走向高端。
依靠“市长”,也依赖“市场”。
倾听市场声音。在安徽,每一条新兴产业链,都有一个由龙头企业担任的“群主”,同时均成立了商协会。政府在进行决策时,“群主”、商协会“声音”的分量很重,甚至一些规划、方案,都由他们拿初稿。
遵循市场逻辑。从“补”到“奖”,再到现在的股权投资,安徽对制造业的支持手段不断优化。近期,安徽计划利用5年时间,由省级财政出资,逐层撬动社会化资本,打造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省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此举,有利于制造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检阅中不断成长。
眼下的安徽,历史积淀正转化为进位优势,国家战略正激活发展动能。
在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历史进程中,先进制造的作用必将更加凸显。
“我们将优化‘四链合一’(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产业生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市场化的基金丛林,通过工业互联网在更大范围整合要素资源,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说。https://t.cn/A6aekNbf(人民网安徽频道)
让中国高铁穿上“中国跑鞋”,是马钢人多年的梦想。眼下,他们离圆梦更近一步:不久前,由马钢集团自主研发制造的时速350公里复兴号用高铁车轮完成首批批量生产。
马钢的“一小步”,是高铁车轮国产化的“一大步”,也是安徽迈向“制造强省”的缩影。
十年前,在很多人心目中,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制造业停留在“铜墙铁壁”和白色家电的传统阶段。而今天,以芯片、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等为代表的先进制造,正为安徽打上新的产业标签。
数据显示,2021年安徽制造业增加值超过1万亿元,跻身全国第一方阵。
在制造业拉动下,十年间,安徽GDP连跨3个万亿元大台阶,十年增量超过新中国成立到2011年62年增量的总和。2021年,安徽GDP达4.3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实现了从“总量居中、人均靠后”向“总量靠前、人均居中”的跨越发展……
从“农业大省”迈向“制造强省”,安徽有何新“打法”?
【“科创”与“产业”同频共振】
安徽制造向来不缺“第一”。历史上,中国第一台微型电子计算机、第一台窗式空调,世界上第一台VCD、世界第一台仿生搓洗式全自动洗衣机……均诞生于此。
最近十年,安徽“制造天团”再创佳绩:世界最薄0.12毫米电子触控玻璃、首颗量子通信卫星、首条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首台光量子计算机……它们,是科技创新结出的累累硕果。
科创与产业同频共振,是安徽打造“制造强省”的重要法宝。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栅洁说,安徽要下好创新先手棋,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联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切实把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在科技创新赋能下,一批传统制造转型先进制造。
汽车,是安徽的优势产业,年产量超过150万辆。近十年来,安徽整合各方力量,开辟新能源汽车赛道,向相关核心技术发起攻关。作为“回报”,江淮、奇瑞等本土车企跻身新能源圈,比亚迪、大众、蔚来、吉利等行业龙头纷纷落户。
2021年,安徽新能源汽车产量创新高,达25.2万辆,占全国比重7%。《安徽省“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安徽汽车年产量将达30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占比40%。
铜陵有色,被誉为“中国铜工业的摇篮”。得益于科技创新,这家世界500强企业驶入新材料蓝海。
“我们自主研发的电子铜箔核心工艺技术,可生产厚度在4.5微米到210微米间的各类高精度电子铜箔。”铜陵有色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产品广泛应用于印制电路板和储能电池,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可以说,老树开出了新花。”
科技创新,还丰富了安徽制造的内涵。
从服务“京沪干线”的量子密钥分发设备,到与“墨子号”对接的小型化量子卫星地面站,再到用户超30万人的“量子密话”……皖企国盾量子的每一款产品,都是安徽在量子高峰不断攀登的产物。今日安徽,一条探索型的量子产业链雏形初现。
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驱动,还体现在合肥的进阶上。
合肥是首批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布局城市,大科学装置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在科创资源的孕育下,合肥“芯屏汽合”“急终生智”产业地标日趋清晰,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人工智能入列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走实“科创+产业”路,让合肥GDP十年间连跨七个千亿元台阶,全国排名前进13位次,升至第19位。
据统计,过去十年,安徽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7%,增加值占比由2012年的34.8%提高到2021年的45.7%。
这一指标,正是对先进制造发展情况的直观反映。
【“借力”与“助力”相向而行】
乘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近年来,安徽制造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如果说,科创与产业同频共振拉升了安徽制造的高度,那么,深度融入长三角,则加快了安徽先进制造发展的进度。有数据表明,2021年安徽省重点项目投资中的60%来自沪苏浙企业。这些项目,是当地先进制造产业链的延伸。
现在,与沪苏浙开展制造业合作的故事,每天都在江淮大地上演。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上海企业永茂泰来安徽广德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有意思的是,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会“回”到上海,供应给那里的整车厂商。
一来一回之间,安徽永茂泰吸纳了1000多人就业,贡献了超亿元税收,实现了近30亿元营收。
园区,是安徽承接沪苏浙先进制造外溢的有效载体。
这些年,在安徽各类开发区,以及新成立的3个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18个(长三角)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时常能够听到“吴侬软语”。
在广德经开区,沪苏浙企业有近400家,占园区企业总数的90%以上。
在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受益于沪苏浙企业,今年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3亿元,较挂牌前的2021年上半年增长30%。
在省际产业合作园区中新苏滁高新区,60%的外资项目、70%的投资额、80%的项目数来自沪苏浙。
借力沪苏浙,也助力沪苏浙。
近几年,安徽陆续牵头成立了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链联盟和5个G60科创走廊产业联盟。
位于安徽合肥的科大讯飞,是国家智能语音创新中心发起单位,也是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链联盟的牵头单位。企业负责人表示,“我们通过建言献策、打造示范创新应用、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推动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借力与助力相向而行,让“地理近邻”变成“产业紧邻”,安徽先进制造的发展之路也越走越宽、越走越快。
【“市长”与“市场”双轮驱动】
从签约到开工42天,从开工到整车下线10个月……6月30日,比亚迪合肥基地首辆整车下线,刷新了业内对“合肥速度”和安徽营商环境的认知。
迈向“制造强省”的征途中,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环境不优,何谈“育大引强”?
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安徽省委召开“一改两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上半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安徽对先进制造的支持,还体现在顶层设计上。
现阶段,安徽正全面实施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举措,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4个万亿产业,现代化工等10个千亿产业,培育10个千亿企业和60个百亿企业。
此外,去年底,安徽启动“亩均论英雄”改革,对规上工业企业、占地5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进行效益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奖优汰劣,倒逼制造企业走向高端。
依靠“市长”,也依赖“市场”。
倾听市场声音。在安徽,每一条新兴产业链,都有一个由龙头企业担任的“群主”,同时均成立了商协会。政府在进行决策时,“群主”、商协会“声音”的分量很重,甚至一些规划、方案,都由他们拿初稿。
遵循市场逻辑。从“补”到“奖”,再到现在的股权投资,安徽对制造业的支持手段不断优化。近期,安徽计划利用5年时间,由省级财政出资,逐层撬动社会化资本,打造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省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此举,有利于制造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检阅中不断成长。
眼下的安徽,历史积淀正转化为进位优势,国家战略正激活发展动能。
在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历史进程中,先进制造的作用必将更加凸显。
“我们将优化‘四链合一’(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产业生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市场化的基金丛林,通过工业互联网在更大范围整合要素资源,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说。https://t.cn/A6aekNbf(人民网安徽频道)
河南洛阳,姚女士的卡里突然收到了3850000元,震惊之下她赶紧查看来源。只见转账备注:付信托本金!姚女士确实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可才4个月的时间怎么可能赚85万?后来,她因“不当得利”被银行告上法庭!
姚女士今年46岁,原来是高中老师,现在是家庭妇女。去年的5月份,信托公司的负责人推荐她购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约定年限20个月。可是,她在去年的9月26日,晚上8点57分,突然收到了385万的转账。当时她并不是高兴,而是感觉不正常!
首先,当天是周日,而且还是晚上,正常打款一般不会在这个时间操作。而且,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她也很清楚,4个月是不可能有85万的收益。于是,她赶紧联系信托公司的经理,对方告知:今天周日没上班,明天周一上班再帮你问下情况。
次日早上,信托公司告知是银行转错钱了,还给她发了一个公告,称信托公司确实要提前将信托本金退回各投资者,但只退回19.3%的本金,公告上面的落款日期是9月24号。
姚女士认为,这是信托公司事后补的公告,如果在打钱之前,把公告发给自己,那自己肯定会退回多余的本金。但在27号早上给自己发一个落款为24日的公告,而且钱也已经打了,还备注了“付信托本金”,那这笔钱就应该视为他们对自己的正常兑付。
但信托公司说,他们给银行的电子指令没有错误,是银行这个“猪队友”把他们公司给坑了,多转了钱。但姚女士不这么认为,她觉得银行的划款都是由信托公司来操作的,而且付款留言写得很清楚,就是‘付信托本金’,所以不能出尔反尔。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原来姚女士在9月10日看到新闻,自己投资的这个信托产品爆雷,是一个风险项目。很多人主动要求退钱都拿不回,现在信托公司主动把本金返回,她决定留下自己300万的本金,把多收的85万退回信托公司的账户!
可她万万没想到,银行会把自己告上法庭,说她构成不当得利!姚女士无法理解,这事情明明是自己和信托公司的事情,银行只是一个代付的通道而已,银行有什么资格来告她?而且,自己没有偷,没有抢,拿回自己的本金也有错了吗?
后来,双方对簿公堂,银行认为姚女士拒绝返回多收的242万余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退回!
银行解释,他们收到信托公司的电子指令后,没有按照对方的正确指令转钱,给姚女士多转了钱。现在银行先赔付给了信托公司,而姚女士不把多收的钱退回,此举给银行造成损失。现在姚女士多收的钱不是信托公司的,而是银行的,所以姚女士要把这不当得利归还。
姚女士当庭要求银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这385万究竟是怎么打出来的?信托公司给的指令到底是385万元,还是578978.7元?还要求将信托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因为她是和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
这是民事诉讼,银行作为原告,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银行却说这是他们的系统错误,电子指令不能发,涉及客户的隐私,更不同意让信托公司也出席,让姚女士另案起诉!
这在姚女士看来,银行之所以拒绝把信托公司作为第三人,是怕得罪信托公司这个大客户。而信托公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银行和自己打官司,非常阴险。如果没有信托公司这个‘因’,哪有银行这个‘果’呢?
一审没有结果,姚女士选择向银监会投诉,她认为自己没有错!就算是银行打错款,但没有向自己道歉,还把自己告上法庭,太欺负人了!甚至银行选择在打官司之前,还威胁姚女士,如果不归还钱,就让她的孩子上不了学,她的爱人和父母也会被查。
我认为,要审理好这个案件,银行首先要出示证据证明信托公司发给他们的指令到底是多少!如果信托公司发的指令就是385万元,且不违背信托公司与姚女士所签的合同约定,而银行按385万元向姚女士划款,那么姚女士的行为就不构成不当得利,可以不退款!
另外,通过转账单来看,银行不具备原告资格。付款账户是信托公司的账户,就是信托公司出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按照银行的说法,打给姚女士的385万都是不当得利,那她退回去的这85万是信托公司收走了,还是银行收进口袋?这些不是都应该说清楚吗?
客户和信托公司之间是基于合同的关系,信托公司把钱从自己的账户退给客户的账户,银行就是个转账的渠道,姚女士怎么就成了不当得利了?她侵占银行什么利益了?就算打官司,也不应该是银行来当原告!
这个案件如果银行拿不出信托公司相关指令,或金额与之相符的指令,这家银行的信誉必将瓦解!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姚女士构成不当得利吗?
姚女士今年46岁,原来是高中老师,现在是家庭妇女。去年的5月份,信托公司的负责人推荐她购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约定年限20个月。可是,她在去年的9月26日,晚上8点57分,突然收到了385万的转账。当时她并不是高兴,而是感觉不正常!
首先,当天是周日,而且还是晚上,正常打款一般不会在这个时间操作。而且,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她也很清楚,4个月是不可能有85万的收益。于是,她赶紧联系信托公司的经理,对方告知:今天周日没上班,明天周一上班再帮你问下情况。
次日早上,信托公司告知是银行转错钱了,还给她发了一个公告,称信托公司确实要提前将信托本金退回各投资者,但只退回19.3%的本金,公告上面的落款日期是9月24号。
姚女士认为,这是信托公司事后补的公告,如果在打钱之前,把公告发给自己,那自己肯定会退回多余的本金。但在27号早上给自己发一个落款为24日的公告,而且钱也已经打了,还备注了“付信托本金”,那这笔钱就应该视为他们对自己的正常兑付。
但信托公司说,他们给银行的电子指令没有错误,是银行这个“猪队友”把他们公司给坑了,多转了钱。但姚女士不这么认为,她觉得银行的划款都是由信托公司来操作的,而且付款留言写得很清楚,就是‘付信托本金’,所以不能出尔反尔。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原来姚女士在9月10日看到新闻,自己投资的这个信托产品爆雷,是一个风险项目。很多人主动要求退钱都拿不回,现在信托公司主动把本金返回,她决定留下自己300万的本金,把多收的85万退回信托公司的账户!
可她万万没想到,银行会把自己告上法庭,说她构成不当得利!姚女士无法理解,这事情明明是自己和信托公司的事情,银行只是一个代付的通道而已,银行有什么资格来告她?而且,自己没有偷,没有抢,拿回自己的本金也有错了吗?
后来,双方对簿公堂,银行认为姚女士拒绝返回多收的242万余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退回!
银行解释,他们收到信托公司的电子指令后,没有按照对方的正确指令转钱,给姚女士多转了钱。现在银行先赔付给了信托公司,而姚女士不把多收的钱退回,此举给银行造成损失。现在姚女士多收的钱不是信托公司的,而是银行的,所以姚女士要把这不当得利归还。
姚女士当庭要求银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这385万究竟是怎么打出来的?信托公司给的指令到底是385万元,还是578978.7元?还要求将信托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因为她是和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
这是民事诉讼,银行作为原告,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银行却说这是他们的系统错误,电子指令不能发,涉及客户的隐私,更不同意让信托公司也出席,让姚女士另案起诉!
这在姚女士看来,银行之所以拒绝把信托公司作为第三人,是怕得罪信托公司这个大客户。而信托公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银行和自己打官司,非常阴险。如果没有信托公司这个‘因’,哪有银行这个‘果’呢?
一审没有结果,姚女士选择向银监会投诉,她认为自己没有错!就算是银行打错款,但没有向自己道歉,还把自己告上法庭,太欺负人了!甚至银行选择在打官司之前,还威胁姚女士,如果不归还钱,就让她的孩子上不了学,她的爱人和父母也会被查。
我认为,要审理好这个案件,银行首先要出示证据证明信托公司发给他们的指令到底是多少!如果信托公司发的指令就是385万元,且不违背信托公司与姚女士所签的合同约定,而银行按385万元向姚女士划款,那么姚女士的行为就不构成不当得利,可以不退款!
另外,通过转账单来看,银行不具备原告资格。付款账户是信托公司的账户,就是信托公司出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按照银行的说法,打给姚女士的385万都是不当得利,那她退回去的这85万是信托公司收走了,还是银行收进口袋?这些不是都应该说清楚吗?
客户和信托公司之间是基于合同的关系,信托公司把钱从自己的账户退给客户的账户,银行就是个转账的渠道,姚女士怎么就成了不当得利了?她侵占银行什么利益了?就算打官司,也不应该是银行来当原告!
这个案件如果银行拿不出信托公司相关指令,或金额与之相符的指令,这家银行的信誉必将瓦解!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姚女士构成不当得利吗?
河南洛阳,姚女士的卡里突然收到了3850000元,震惊之下她赶紧查看来源。只见转账备注:付信托本金!姚女士确实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可才4个月的时间怎么可能赚85万?后来,她因“不当得利”被银行告上法庭!
姚女士今年46岁,原来是高中老师,现在是家庭妇女。去年的5月份,信托公司的负责人推荐她购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约定年限20个月。可是,她在去年的9月26日,晚上8点57分,突然收到了385万的转账。当时她并不是高兴,而是感觉不正常!
首先,当天是周日,而且还是晚上,正常打款一般不会在这个时间操作。而且,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她也很清楚,4个月是不可能有85万的收益。于是,她赶紧联系信托公司的经理,对方告知:今天周日没上班,明天周一上班再帮你问下情况。
次日早上,信托公司告知是银行转错钱了,还给她发了一个公告,称信托公司确实要提前将信托本金退回各投资者,但只退回19.3%的本金,公告上面的落款日期是9月24号。
姚女士认为,这是信托公司事后补的公告,如果在打钱之前,把公告发给自己,那自己肯定会退回多余的本金。但在27号早上给自己发一个落款为24日的公告,而且钱也已经打了,还备注了“付信托本金”,那这笔钱就应该视为他们对自己的正常兑付。
但信托公司说,他们给银行的电子指令没有错误,是银行这个“猪队友”把他们公司给坑了,多转了钱。但姚女士不这么认为,她觉得银行的划款都是由信托公司来操作的,而且付款留言写得很清楚,就是‘付信托本金’,所以不能出尔反尔。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原来姚女士在9月10日看到新闻,自己投资的这个信托产品爆雷,是一个风险项目。很多人主动要求退钱都拿不回,现在信托公司主动把本金返回,她决定留下自己300万的本金,把多收的85万退回信托公司的账户!
可她万万没想到,银行会把自己告上法庭,说她构成不当得利!姚女士无法理解,这事情明明是自己和信托公司的事情,银行只是一个代付的通道而已,银行有什么资格来告她?而且,自己没有偷,没有抢,拿回自己的本金也有错了吗?
后来,双方对簿公堂,银行认为姚女士拒绝返回多收的242万余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退回!
银行解释,他们收到信托公司的电子指令后,没有按照对方的正确指令转钱,给姚女士多转了钱。现在银行先赔付给了信托公司,而姚女士不把多收的钱退回,此举给银行造成损失。现在姚女士多收的钱不是信托公司的,而是银行的,所以姚女士要把这不当得利归还。
姚女士当庭要求银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这385万究竟是怎么打出来的?信托公司给的指令到底是385万元,还是578978.7元?还要求将信托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因为她是和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
这是民事诉讼,银行作为原告,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银行却说这是他们的系统错误,电子指令不能发,涉及客户的隐私,更不同意让信托公司也出席,让姚女士另案起诉!
这在姚女士看来,银行之所以拒绝把信托公司作为第三人,是怕得罪信托公司这个大客户。而信托公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银行和自己打官司,非常阴险。如果没有信托公司这个‘因’,哪有银行这个‘果’呢?
一审没有结果,姚女士选择向银监会投诉,她认为自己没有错!就算是银行打错款,但没有向自己道歉,还把自己告上法庭,太欺负人了!甚至银行选择在打官司之前,还威胁姚女士,如果不归还钱,就让她的孩子上不了学,她的爱人和父母也会被查。
我认为,要审理好这个案件,银行首先要出示证据证明信托公司发给他们的指令到底是多少!如果信托公司发的指令就是385万元,且不违背信托公司与姚女士所签的合同约定,而银行按385万元向姚女士划款,那么姚女士的行为就不构成不当得利,可以不退款!
另外,通过转账单来看,银行不具备原告资格。付款账户是信托公司的账户,就是信托公司出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按照银行的说法,打给姚女士的385万都是不当得利,那她退回去的这85万是信托公司收走了,还是银行收进口袋?这些不是都应该说清楚吗?
客户和信托公司之间是基于合同的关系,信托公司把钱从自己的账户退给客户的账户,银行就是个转账的渠道,姚女士怎么就成了不当得利了?她侵占银行什么利益了?就算打官司,也不应该是银行来当原告!
这个案件如果银行拿不出信托公司相关指令,或金额与之相符的指令,这家银行的信誉必将瓦解!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姚女士构成不当得利吗?
姚女士今年46岁,原来是高中老师,现在是家庭妇女。去年的5月份,信托公司的负责人推荐她购买了300万的信托产品,约定年限20个月。可是,她在去年的9月26日,晚上8点57分,突然收到了385万的转账。当时她并不是高兴,而是感觉不正常!
首先,当天是周日,而且还是晚上,正常打款一般不会在这个时间操作。而且,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她也很清楚,4个月是不可能有85万的收益。于是,她赶紧联系信托公司的经理,对方告知:今天周日没上班,明天周一上班再帮你问下情况。
次日早上,信托公司告知是银行转错钱了,还给她发了一个公告,称信托公司确实要提前将信托本金退回各投资者,但只退回19.3%的本金,公告上面的落款日期是9月24号。
姚女士认为,这是信托公司事后补的公告,如果在打钱之前,把公告发给自己,那自己肯定会退回多余的本金。但在27号早上给自己发一个落款为24日的公告,而且钱也已经打了,还备注了“付信托本金”,那这笔钱就应该视为他们对自己的正常兑付。
但信托公司说,他们给银行的电子指令没有错误,是银行这个“猪队友”把他们公司给坑了,多转了钱。但姚女士不这么认为,她觉得银行的划款都是由信托公司来操作的,而且付款留言写得很清楚,就是‘付信托本金’,所以不能出尔反尔。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原来姚女士在9月10日看到新闻,自己投资的这个信托产品爆雷,是一个风险项目。很多人主动要求退钱都拿不回,现在信托公司主动把本金返回,她决定留下自己300万的本金,把多收的85万退回信托公司的账户!
可她万万没想到,银行会把自己告上法庭,说她构成不当得利!姚女士无法理解,这事情明明是自己和信托公司的事情,银行只是一个代付的通道而已,银行有什么资格来告她?而且,自己没有偷,没有抢,拿回自己的本金也有错了吗?
后来,双方对簿公堂,银行认为姚女士拒绝返回多收的242万余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退回!
银行解释,他们收到信托公司的电子指令后,没有按照对方的正确指令转钱,给姚女士多转了钱。现在银行先赔付给了信托公司,而姚女士不把多收的钱退回,此举给银行造成损失。现在姚女士多收的钱不是信托公司的,而是银行的,所以姚女士要把这不当得利归还。
姚女士当庭要求银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这385万究竟是怎么打出来的?信托公司给的指令到底是385万元,还是578978.7元?还要求将信托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因为她是和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
这是民事诉讼,银行作为原告,负有举证的义务,但是银行却说这是他们的系统错误,电子指令不能发,涉及客户的隐私,更不同意让信托公司也出席,让姚女士另案起诉!
这在姚女士看来,银行之所以拒绝把信托公司作为第三人,是怕得罪信托公司这个大客户。而信托公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银行和自己打官司,非常阴险。如果没有信托公司这个‘因’,哪有银行这个‘果’呢?
一审没有结果,姚女士选择向银监会投诉,她认为自己没有错!就算是银行打错款,但没有向自己道歉,还把自己告上法庭,太欺负人了!甚至银行选择在打官司之前,还威胁姚女士,如果不归还钱,就让她的孩子上不了学,她的爱人和父母也会被查。
我认为,要审理好这个案件,银行首先要出示证据证明信托公司发给他们的指令到底是多少!如果信托公司发的指令就是385万元,且不违背信托公司与姚女士所签的合同约定,而银行按385万元向姚女士划款,那么姚女士的行为就不构成不当得利,可以不退款!
另外,通过转账单来看,银行不具备原告资格。付款账户是信托公司的账户,就是信托公司出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按照银行的说法,打给姚女士的385万都是不当得利,那她退回去的这85万是信托公司收走了,还是银行收进口袋?这些不是都应该说清楚吗?
客户和信托公司之间是基于合同的关系,信托公司把钱从自己的账户退给客户的账户,银行就是个转账的渠道,姚女士怎么就成了不当得利了?她侵占银行什么利益了?就算打官司,也不应该是银行来当原告!
这个案件如果银行拿不出信托公司相关指令,或金额与之相符的指令,这家银行的信誉必将瓦解!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姚女士构成不当得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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