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不干净?举报!投诉电话公布】芝罘区卫计监督所提醒,市民在外出就餐时,如果发现有以下情形,可拨打电话0535-6636950投诉举报:1、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2、消毒餐具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相关内容的;3、餐饮具外观有污渍、杂质等残留物。https://t.cn/A62QeDSj#烟台身边事#
【郑州市严明中招纪律,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规则办事,不准违规招生。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郑州市教育局公布了郑州市招生纪律举报电话:0371—66994157。https://t.cn/A62QnTFB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郑州市教育局公布了郑州市招生纪律举报电话:0371—66994157。https://t.cn/A62QnTFB
#扩散!洛阳市出台意见支持地摊经济发展#
洛阳广电融媒记者今日获悉,近日洛阳市文明办、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地摊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6月1日)》,提出要按照民生优先、放管结合、规范有序的原则,开放早餐摊点、建立“夜八点市场”、允许有序店外经营等,进一步繁荣城市经济,引导创业就业,提升消费信心、增强城市活力。
一、开放早餐摊点
在不影响交通、食品卫生达标的前提下,允许早餐摊点占用道路经营(经营时段不超过上午九时)。在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和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允许现场加工食品。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利用早餐摊点配送销售食品。
二、建立“夜八点市场”
经区级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可利用非主干道建立跳蚤市场,每晚八点后开市。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品质量管理,不得销售“三无”产品。首批开放涧西区青滇路、浅井南路、丽水路;西工区西工小街;龙门园区龙门大道菜市场街、洛龙区学子街东侧(理工学院至按摩学校段)、龙祥商业街、忠义街、翠云东路(学苑巷至皂角树村口)、关林路(广利街口至厚载门街段);瀍河区利民南街;老城区南门口街;高新区张庄路、九都西路(天津路至秦岭防洪渠段);伊滨经开区东棘街 (正泰嘉苑段)、提驾庄街等16条道路。在认真总结经验后,适度扩大范围,在全市有序推开。
三、允许有序店外经营
除明确规定不得摆摊设点的道路和区域外,在不影响交通、不扰民的前提下,经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商户在签定自律承诺书后,允许沿街餐饮店在店外人行道上摆放桌椅经营;允许沿街商户店外经营、店外促销。
四、服务自产瓜果销售
为周边县(市)瓜果农进城销售自产瓜果的农民提供帮助与服务。在城市周边合理设置服务点,在街巷和小区内合理设立瓜果直销点,引导和帮助瓜果农进点销售。
五、放管结合、规范管理
为防止摊点扰民,实现有序便民,严禁以下行为:
(一)严禁在主要道路、快速路、重要交通节点、重要景观节点、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周边及其它明确规定禁止的场所摆摊设点、店外促销和经营。
(二)严禁利用机动车为载体占道经营,严禁驾驶无路权的机动车辆贩卖。
(三)严禁占压消防通道、盲道摆摊设点;严禁利用大功率音箱设备扰民促销;严禁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店外加工;严禁违反食品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
(四)严禁变流动摊点为固定亭棚;除特殊时间(如西瓜销售旺季)、特殊人群(销售自产瓜果的瓜农)外,严禁在摊点上过夜。
(五)严禁乱丢果皮、蔬菜叶、餐余等垃圾,销售结束要及时清扫,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整洁。
(六)属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引导服务和管理,未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严禁收取摊贩、店外经营者任何费用。严禁社会人员参与早夜市管理,收取任何费用,违者按照扫黑除恶相关规定予以打击。
投诉举报电话:12319(城建热线)
洛阳广电融媒记者今日获悉,近日洛阳市文明办、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地摊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6月1日)》,提出要按照民生优先、放管结合、规范有序的原则,开放早餐摊点、建立“夜八点市场”、允许有序店外经营等,进一步繁荣城市经济,引导创业就业,提升消费信心、增强城市活力。
一、开放早餐摊点
在不影响交通、食品卫生达标的前提下,允许早餐摊点占用道路经营(经营时段不超过上午九时)。在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和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允许现场加工食品。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利用早餐摊点配送销售食品。
二、建立“夜八点市场”
经区级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可利用非主干道建立跳蚤市场,每晚八点后开市。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品质量管理,不得销售“三无”产品。首批开放涧西区青滇路、浅井南路、丽水路;西工区西工小街;龙门园区龙门大道菜市场街、洛龙区学子街东侧(理工学院至按摩学校段)、龙祥商业街、忠义街、翠云东路(学苑巷至皂角树村口)、关林路(广利街口至厚载门街段);瀍河区利民南街;老城区南门口街;高新区张庄路、九都西路(天津路至秦岭防洪渠段);伊滨经开区东棘街 (正泰嘉苑段)、提驾庄街等16条道路。在认真总结经验后,适度扩大范围,在全市有序推开。
三、允许有序店外经营
除明确规定不得摆摊设点的道路和区域外,在不影响交通、不扰民的前提下,经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商户在签定自律承诺书后,允许沿街餐饮店在店外人行道上摆放桌椅经营;允许沿街商户店外经营、店外促销。
四、服务自产瓜果销售
为周边县(市)瓜果农进城销售自产瓜果的农民提供帮助与服务。在城市周边合理设置服务点,在街巷和小区内合理设立瓜果直销点,引导和帮助瓜果农进点销售。
五、放管结合、规范管理
为防止摊点扰民,实现有序便民,严禁以下行为:
(一)严禁在主要道路、快速路、重要交通节点、重要景观节点、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周边及其它明确规定禁止的场所摆摊设点、店外促销和经营。
(二)严禁利用机动车为载体占道经营,严禁驾驶无路权的机动车辆贩卖。
(三)严禁占压消防通道、盲道摆摊设点;严禁利用大功率音箱设备扰民促销;严禁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店外加工;严禁违反食品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
(四)严禁变流动摊点为固定亭棚;除特殊时间(如西瓜销售旺季)、特殊人群(销售自产瓜果的瓜农)外,严禁在摊点上过夜。
(五)严禁乱丢果皮、蔬菜叶、餐余等垃圾,销售结束要及时清扫,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整洁。
(六)属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引导服务和管理,未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严禁收取摊贩、店外经营者任何费用。严禁社会人员参与早夜市管理,收取任何费用,违者按照扫黑除恶相关规定予以打击。
投诉举报电话:12319(城建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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