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确诊1例核酸检测阳性1例# 均在高速卡口被发现 无市内活动轨迹】4月14日下午,记者从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13日,渭南高新区报告1例确诊病例(普通型)和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均在高速卡口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有效管控,无市域内活动轨迹。
渭南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樊波介绍,4月13日,渭南高新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例,田某,男,33岁,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黄寨村2组赴上海援建方舱医院人员,从事建设和保安工作,目前租住在高新区崇业路街道麻李村4组。3月28日凌晨1时50分同高新区白杨街道张东村于某、张某、麻某、谢某共5人驾车从连霍高速渭南东到上海援建方舱医院至4月12日。4月12日凌晨4时持上海核酸阴性证明从上海浦东收费站驶入,至渭南市潼关县秦东收费站驶出,4月13日凌晨1时19分与同行人员谢某在秦东收费站附近购买香烟,1时30分自秦东高速路口驶往渭南东高速路口,3时2分到达渭南东高速口,询问情况后从渭南东高速口驶往渭南西高速口,4时51分到达渭南西高速口,接受防疫检查、车辆消杀等,期间2次抗原检测结果均异常,就地核酸采样后,11时被区应疫办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渭南高新区集中隔离点,15时40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2时5分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已转运至西安市胸科医院接受治疗。
核酸检测阳性人员1名,于某,男,34岁,陕西省渭南高新区白杨街道张东村1组赴上海援建方舱医院人员,其活动轨迹与确诊病例田某相同,目前已转运至西安市胸科医院。其余3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渭南广播电视台)
渭南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樊波介绍,4月13日,渭南高新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例,田某,男,33岁,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黄寨村2组赴上海援建方舱医院人员,从事建设和保安工作,目前租住在高新区崇业路街道麻李村4组。3月28日凌晨1时50分同高新区白杨街道张东村于某、张某、麻某、谢某共5人驾车从连霍高速渭南东到上海援建方舱医院至4月12日。4月12日凌晨4时持上海核酸阴性证明从上海浦东收费站驶入,至渭南市潼关县秦东收费站驶出,4月13日凌晨1时19分与同行人员谢某在秦东收费站附近购买香烟,1时30分自秦东高速路口驶往渭南东高速路口,3时2分到达渭南东高速口,询问情况后从渭南东高速口驶往渭南西高速口,4时51分到达渭南西高速口,接受防疫检查、车辆消杀等,期间2次抗原检测结果均异常,就地核酸采样后,11时被区应疫办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渭南高新区集中隔离点,15时40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2时5分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已转运至西安市胸科医院接受治疗。
核酸检测阳性人员1名,于某,男,34岁,陕西省渭南高新区白杨街道张东村1组赴上海援建方舱医院人员,其活动轨迹与确诊病例田某相同,目前已转运至西安市胸科医院。其余3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渭南广播电视台)
#渭南疫情# 【陕西渭南通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1名密接者核酸检测为阳性】4月14日,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召开发布会,通报当地新冠疫情防控情况。
4月13日,渭南市高新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例,田某,男,33岁,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黄寨村2组赴上海援建方舱医院人员,从事建设和保安工作,目前租住在高新区。2022年3月28日1时50分同高新区白杨街道张东村于某、张某、麻某、谢某共5人驾车从连霍高速渭南东到上海援建方舱医院。4月12日4时持上海核酸阴性证明从上海浦东收费站驶入,至渭南市潼关县秦东收费站驶出。4月13日1时19分与同行人员谢某在秦东收费站附近购买香烟,1时30分自秦东高速路口驶往渭南东高速路口,3时2分到达渭南东高速口,询问情况后从渭南东高速口驶往渭南西高速口,4时51分到达渭南西高速口,接受防疫检查、车辆消杀等。其间田某2次抗原检测结果均异常,就地核酸采样后,4月13日11时被区应疫办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渭南高新区集中隔离点,15时40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2时5分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已转运至西安市胸科医院接受治疗。
截至4月14日0时,同行人员于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其活动轨迹与确诊病例田某相同,目前已转运至西安市胸科医院。其余3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截至4月14日12时,确定渭南市高新区B类密接者22人,已全部管控到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C类密接者94人,已全部管控到位,52人核酸检测结果已出,均为阴性,其余结果待出。(央视新闻)
4月13日,渭南市高新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例,田某,男,33岁,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黄寨村2组赴上海援建方舱医院人员,从事建设和保安工作,目前租住在高新区。2022年3月28日1时50分同高新区白杨街道张东村于某、张某、麻某、谢某共5人驾车从连霍高速渭南东到上海援建方舱医院。4月12日4时持上海核酸阴性证明从上海浦东收费站驶入,至渭南市潼关县秦东收费站驶出。4月13日1时19分与同行人员谢某在秦东收费站附近购买香烟,1时30分自秦东高速路口驶往渭南东高速路口,3时2分到达渭南东高速口,询问情况后从渭南东高速口驶往渭南西高速口,4时51分到达渭南西高速口,接受防疫检查、车辆消杀等。其间田某2次抗原检测结果均异常,就地核酸采样后,4月13日11时被区应疫办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渭南高新区集中隔离点,15时40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2时5分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已转运至西安市胸科医院接受治疗。
截至4月14日0时,同行人员于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其活动轨迹与确诊病例田某相同,目前已转运至西安市胸科医院。其余3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截至4月14日12时,确定渭南市高新区B类密接者22人,已全部管控到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C类密接者94人,已全部管控到位,52人核酸检测结果已出,均为阴性,其余结果待出。(央视新闻)
【陕西渭南蒲城一男子从上海自驾返蒲 隐瞒上海旅居史 警方通报】今天(4月11日),蒲城县公安局发布通报,内容如下:2022年4月9日,陕西渭南蒲城县原某(男,37岁)驾车从上海返蒲,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上海旅居史,违规外出加油、购物,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原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我局立案侦查。对原某工作所在单位蒲城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执行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正在进行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配合防疫工作,遵守防疫规定,主动如实报备个人行程,自觉参加核酸检测,积极落实扫码、消杀、登记等措施。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厉打击。(蒲城警讯)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配合防疫工作,遵守防疫规定,主动如实报备个人行程,自觉参加核酸检测,积极落实扫码、消杀、登记等措施。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厉打击。(蒲城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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