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兵营[超话]#“太君,别打了,我招,我全招…”1939年,一位女战士经不住敌人的严刑拷打,大声求饶。日寇狂笑:“这才是聪明人!”然而,不久后日寇就后悔了......
这个女兵正是田仲樵——一位在东北大地上叱咤风云的抗日女杰。
田仲樵已经被日军凌虐的不成人形。
她整个人被绑在柱子上,脸上带有着鞭子的伤疤,身上薄薄的棉服被鲜血浸透,但田仲樵仍然保持着一种志气,宁死也不肯说出组织的秘密。
[沙尘暴]可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在了牢房里。
“仲樵啊,你就赶快招供吧,少受些皮肉之苦。”
说话的人语气里满满的心疼,可是田仲樵听见这个声音的时候,只是充满了惊诧和痛苦。
她压根就不用抬头看,就知道这个人就是日日夜夜地陪伴着她的枕边人——荀玉坤。
荀玉坤是和她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认识的,那时荀玉坤是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还喜欢抽大烟的少年。
田仲樵于心不忍,她把荀玉坤送去了改造所,而荀玉坤也没有辜负田仲樵的苦心,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后,他变得越来越来好,并且成为了入党积极分子。
[下雨]荀玉坤也十分感谢田仲樵,拿出了自己油嘴滑舌的攻势,成功地和田仲樵在一起,两个人在众人的祝福下走向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两个人的生活十分的和谐,可以说得上是琴瑟和鸣了,荀玉坤十分的支持田仲樵的工作,努力的当好“贤内助”这个身份。
田仲樵千算万算,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枕边人竟然会背叛自己。
日本人把荀玉坤带到了田仲樵的身边,就是想要借此来软化她。
田仲樵计上心头,立刻想出了一个好的办法,即能够保全自己,又能够保住组织的秘密。
“太君,别打了,我全招……”田仲樵大声地对着太君喊道。
日本人的脸上出现了一抹微笑,他眼中透露出了精光,立刻让部下把荀玉坤带了下去,自己一个人听着田仲樵说的秘密。
他的脸上带有几分得意洋洋,看着田仲樵说:“早知道,何必受皮肉之苦。”
田仲樵没有回答日本人的话,沉默着听着,脑子里飞快地搜索着脑海中的情报,想着哪些信息能够暴露,哪些信息可以掺杂假信息迷惑日本人,而再编造什么信息可以除掉荀玉坤这个叛徒。
“说吧,我们皇军必然待你好好的。”日本人说着别扭的中国话,就像一条藏在着羊皮下的恶狼。
“第一条最重要的信息,我的丈夫荀玉坤是我的上级,他其实是来假降的,这是他布置给我的任务。”
“第二条,在十日前,我接到了一个指令,在三天后,中共将会造成一场叛乱。”
“第三条,在松花路十字街口.........”
听着从田仲樵口中蹦出的一条条信息,日本人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猥琐,他快速地在笔记本上记下。
“还有没有了?”日本人贪心地问道。
田仲樵自然知道日本人的贪心,他们一旦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利用价值,肯定会立刻把自己杀掉。
田仲樵点了点头,但是她缓缓开口说:“我有,但是我要求提高自己的待遇,我要自由,我要吃饭,我要睡觉。”
日本听见田仲樵这个要求之后,皱了皱眉,但是田仲樵接下来的话,却让他同意了这个请求。
“现在组织都知道我被逮捕了,如果组织出事了,他们必然就知道是我的原因,我就变成叛徒了,现在,我哪里也去不了了,只能去投靠你们。”
田仲樵果真得到了不错的待遇,她仍然待在监狱里,却自由了很多,她甚至十分主动地给日本人们洗衣服,表现得十分真诚。
可田仲樵却一刻也不敢放松,因为她知道,日本人天生阴险狡诈,是不会轻易地相信自己的,而自己的身边,更是有无数双的眼睛,正在盯着自己。
一次,田仲樵在洗衣服的过程中,发现了荀玉坤的衣服,她心生一计,悄悄地往里面塞了一张纸条——“玉坤,若取得他们信任,务必小心,我已经完成任务。”
没有半天,这张纸条就出现在了日本人的手中,而荀玉坤,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日本人杀死。
[胡瓜]1940年秋,田仲樵在狱中隐忍一年后,成功地被组织救出,没有泄露一丝的秘密。
参考文献:
尚志市革命烈士陵园 2020年03期
作者:如愿
编辑:林妍
这个女兵正是田仲樵——一位在东北大地上叱咤风云的抗日女杰。
田仲樵已经被日军凌虐的不成人形。
她整个人被绑在柱子上,脸上带有着鞭子的伤疤,身上薄薄的棉服被鲜血浸透,但田仲樵仍然保持着一种志气,宁死也不肯说出组织的秘密。
[沙尘暴]可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在了牢房里。
“仲樵啊,你就赶快招供吧,少受些皮肉之苦。”
说话的人语气里满满的心疼,可是田仲樵听见这个声音的时候,只是充满了惊诧和痛苦。
她压根就不用抬头看,就知道这个人就是日日夜夜地陪伴着她的枕边人——荀玉坤。
荀玉坤是和她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认识的,那时荀玉坤是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还喜欢抽大烟的少年。
田仲樵于心不忍,她把荀玉坤送去了改造所,而荀玉坤也没有辜负田仲樵的苦心,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后,他变得越来越来好,并且成为了入党积极分子。
[下雨]荀玉坤也十分感谢田仲樵,拿出了自己油嘴滑舌的攻势,成功地和田仲樵在一起,两个人在众人的祝福下走向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两个人的生活十分的和谐,可以说得上是琴瑟和鸣了,荀玉坤十分的支持田仲樵的工作,努力的当好“贤内助”这个身份。
田仲樵千算万算,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枕边人竟然会背叛自己。
日本人把荀玉坤带到了田仲樵的身边,就是想要借此来软化她。
田仲樵计上心头,立刻想出了一个好的办法,即能够保全自己,又能够保住组织的秘密。
“太君,别打了,我全招……”田仲樵大声地对着太君喊道。
日本人的脸上出现了一抹微笑,他眼中透露出了精光,立刻让部下把荀玉坤带了下去,自己一个人听着田仲樵说的秘密。
他的脸上带有几分得意洋洋,看着田仲樵说:“早知道,何必受皮肉之苦。”
田仲樵没有回答日本人的话,沉默着听着,脑子里飞快地搜索着脑海中的情报,想着哪些信息能够暴露,哪些信息可以掺杂假信息迷惑日本人,而再编造什么信息可以除掉荀玉坤这个叛徒。
“说吧,我们皇军必然待你好好的。”日本人说着别扭的中国话,就像一条藏在着羊皮下的恶狼。
“第一条最重要的信息,我的丈夫荀玉坤是我的上级,他其实是来假降的,这是他布置给我的任务。”
“第二条,在十日前,我接到了一个指令,在三天后,中共将会造成一场叛乱。”
“第三条,在松花路十字街口.........”
听着从田仲樵口中蹦出的一条条信息,日本人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猥琐,他快速地在笔记本上记下。
“还有没有了?”日本人贪心地问道。
田仲樵自然知道日本人的贪心,他们一旦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利用价值,肯定会立刻把自己杀掉。
田仲樵点了点头,但是她缓缓开口说:“我有,但是我要求提高自己的待遇,我要自由,我要吃饭,我要睡觉。”
日本听见田仲樵这个要求之后,皱了皱眉,但是田仲樵接下来的话,却让他同意了这个请求。
“现在组织都知道我被逮捕了,如果组织出事了,他们必然就知道是我的原因,我就变成叛徒了,现在,我哪里也去不了了,只能去投靠你们。”
田仲樵果真得到了不错的待遇,她仍然待在监狱里,却自由了很多,她甚至十分主动地给日本人们洗衣服,表现得十分真诚。
可田仲樵却一刻也不敢放松,因为她知道,日本人天生阴险狡诈,是不会轻易地相信自己的,而自己的身边,更是有无数双的眼睛,正在盯着自己。
一次,田仲樵在洗衣服的过程中,发现了荀玉坤的衣服,她心生一计,悄悄地往里面塞了一张纸条——“玉坤,若取得他们信任,务必小心,我已经完成任务。”
没有半天,这张纸条就出现在了日本人的手中,而荀玉坤,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日本人杀死。
[胡瓜]1940年秋,田仲樵在狱中隐忍一年后,成功地被组织救出,没有泄露一丝的秘密。
参考文献:
尚志市革命烈士陵园 2020年03期
作者:如愿
编辑:林妍
“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星宿关系#
业胎如果分开,业会是更自信的那个,想找胎就会去找。胎这边则不一样,哪怕想念业到死,也不会主动去找业。
但日常生活中,会不经意想起业的各种好。
这是胎和业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宝贵的地方。反倒在很久以后某些和其他人,或者朋友在一起的瞬间,会不自觉想起业的好和无可替代。
悲剧的是这些都发生在业胎彻底分开,不能见面以后。
那又怎么样,胎总归是不信业心里有他们的。胎只会认为业厌恶他们到极点。实际业并没有那么无情,业方也会怀念,但业方更理智。
胎是业留在心里的柔软,从不会对人提起。
业方会是温暖胎方多年的白月光。胎方也不会再提起。
他们只会在往后的岁月中,逐渐感知到对方是多么合适多么契合却又多么爱而不得。
业胎如果分开,业会是更自信的那个,想找胎就会去找。胎这边则不一样,哪怕想念业到死,也不会主动去找业。
但日常生活中,会不经意想起业的各种好。
这是胎和业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宝贵的地方。反倒在很久以后某些和其他人,或者朋友在一起的瞬间,会不自觉想起业的好和无可替代。
悲剧的是这些都发生在业胎彻底分开,不能见面以后。
那又怎么样,胎总归是不信业心里有他们的。胎只会认为业厌恶他们到极点。实际业并没有那么无情,业方也会怀念,但业方更理智。
胎是业留在心里的柔软,从不会对人提起。
业方会是温暖胎方多年的白月光。胎方也不会再提起。
他们只会在往后的岁月中,逐渐感知到对方是多么合适多么契合却又多么爱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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