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欢迎美国加入世卫突发委员会专家组】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表示,基于中美在卫生健康领域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在新发再发传染病防控领域的机制性安排,疫情发生后,中方卫生健康部门与美方保持密切沟通,双方及时分享了疫情讯息和防控措施。两国疾控中心也保持积极的技术协作。
米锋指,北京时间1月27日晚,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应约与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阿扎通电话,阿扎表示,总统特朗普和他本人对中国政府在疫情防控中展现的透明姿态,及双方正在进行的卫生合作表示赞赏,并乐见世卫组织等各方与中方密切合作抗击疫情。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向美方表示,欢迎其联系世卫组织,表达希望加入世卫组织突发事件委员会联合专家组的意愿。
另外,对于网民担心接受来自武汉的快递会传播病毒,专家指出,病毒传播目前主要通过两个渠道,飞沫传播和通过跟病人密切接触传播,因此病毒通过快件传播的风险极低。国家邮政局侯延波表示,武汉发来的正常快件不用拒收,收完快件及时洗手。他又指,目前武汉地区快递基本平稳,但快递员压力较大,呼吁减少进出武汉的非必需快递需求。
米锋指,北京时间1月27日晚,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应约与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阿扎通电话,阿扎表示,总统特朗普和他本人对中国政府在疫情防控中展现的透明姿态,及双方正在进行的卫生合作表示赞赏,并乐见世卫组织等各方与中方密切合作抗击疫情。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向美方表示,欢迎其联系世卫组织,表达希望加入世卫组织突发事件委员会联合专家组的意愿。
另外,对于网民担心接受来自武汉的快递会传播病毒,专家指出,病毒传播目前主要通过两个渠道,飞沫传播和通过跟病人密切接触传播,因此病毒通过快件传播的风险极低。国家邮政局侯延波表示,武汉发来的正常快件不用拒收,收完快件及时洗手。他又指,目前武汉地区快递基本平稳,但快递员压力较大,呼吁减少进出武汉的非必需快递需求。
本来有点不想去面试的,但是想到能见上朋友一面就上了出租去了车站
我妈发来了大佬保研链接,说我也应该努力去自己向往的学校,用自己优秀的方面去争取
面试了,尝试了就没有遗憾,不管喜不喜欢
陈毒药为了接收我的消息把免打扰关了,虽然她手机还是没有及时提醒我的讯息
满课的学妹发来了:学姐加油哦!
出地铁站,哥哥打电话了,他告诉我申请得快一点了
买了喜欢的榴莲面包,明天见学妹给她带一个抹茶牛角包
和嘉玥在西单地铁站告别了
回去的高铁上,熊儿说压力太大的话记得找她
上出租了,第一次主动和司机师傅聊天
疲惫的一天
幸福的一天
muji豆沙味的棉花糖超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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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课的学妹发来了:学姐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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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职·讯息# 关于我院2020届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文件精神,从2018届(含)起,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获得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根据文件(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规定,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由高校进行资格审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为进一步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教育部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了贯彻落实文件(川教函〔2019〕274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并经学院同意,我院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认定。
即日起我院2020届困难毕业学生可向学院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我院2020届困难毕业生。
2.根据(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文件规定,以下6种类型的困难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4)残疾毕业生
(5)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供《申请表》(见附件2)1份。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三、时间安排及程序
1.申请时间:本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各教学系于10月25日之前(含电子文档)集中报送招生就业处陈建老师(QQ邮箱414629208@qq.com)。
2.申请程序:
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报所在教学系;教学系初审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684446188);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各教学系汇总填写《花名册》(见附件3),并将《申请表》、《花名册》以及《花名册》的电子文档集中统一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
公示期满,学院将求职创业补贴名单报送遂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名单按政策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学院后,由招生就业处将审核确认的名单报送学院财务处,由学院财务处打卡发放到学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系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即日起将(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和(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本系2020届每位同学,确保符合条件毕业学生按要求及时申报。
2.各教学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接受学生申请和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既要防止遗漏,也要杜绝虚报冒领,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精准帮扶。各教学系要特别关心并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掌握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求职意向和就业进展情况,建立帮扶档案,指定指导教师,精准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就业,迈出人生关键一步。
4.为便于跟踪调查和指导,学院招生就业处建立了2020届困难毕业生帮扶QQ群(群号616549270),本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同学应务必及时加入,并视为申请条件之一,群名片为:姓名+年级+专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老师 文渊楼120室 13684446188
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陈老师文渊楼108室 13036463336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文件
2.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
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4.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
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0日
附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xls】
附件【川教函【2019】274号 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https://t.cn/AinHk7oo
各教学系: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文件精神,从2018届(含)起,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获得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根据文件(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规定,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由高校进行资格审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为进一步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教育部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了贯彻落实文件(川教函〔2019〕274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并经学院同意,我院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认定。
即日起我院2020届困难毕业学生可向学院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我院2020届困难毕业生。
2.根据(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文件规定,以下6种类型的困难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4)残疾毕业生
(5)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供《申请表》(见附件2)1份。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三、时间安排及程序
1.申请时间:本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各教学系于10月25日之前(含电子文档)集中报送招生就业处陈建老师(QQ邮箱414629208@qq.com)。
2.申请程序:
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报所在教学系;教学系初审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684446188);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各教学系汇总填写《花名册》(见附件3),并将《申请表》、《花名册》以及《花名册》的电子文档集中统一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
公示期满,学院将求职创业补贴名单报送遂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名单按政策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学院后,由招生就业处将审核确认的名单报送学院财务处,由学院财务处打卡发放到学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系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即日起将(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和(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本系2020届每位同学,确保符合条件毕业学生按要求及时申报。
2.各教学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接受学生申请和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既要防止遗漏,也要杜绝虚报冒领,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精准帮扶。各教学系要特别关心并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掌握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求职意向和就业进展情况,建立帮扶档案,指定指导教师,精准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就业,迈出人生关键一步。
4.为便于跟踪调查和指导,学院招生就业处建立了2020届困难毕业生帮扶QQ群(群号616549270),本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同学应务必及时加入,并视为申请条件之一,群名片为:姓名+年级+专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老师 文渊楼120室 13684446188
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陈老师文渊楼108室 13036463336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文件
2.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
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4.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
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0日
附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xls】
附件【川教函【2019】274号 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https://t.cn/AinHk7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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