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携手共抗疫情# 【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优化调整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近期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及《毕节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来(返)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指导意见,结合七星关区实际,对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七星关区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并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报备。(各乡镇街道电话附后)
二、对境外来(返)七星关区人员,严格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10天)”,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控时间从入境时间开始计算。其中,在首站地仅完成“7天集中隔离”后立即来(返)七星关区的,抵达七星关区后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闭环转运,严格执行“五包一”管理措施;在首站地已完成“7+3”且在外省停留时间不足3天(含3天)的,抵达七星关区后落实“三天三检”(分别在第1天、第2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检测时间尽量固定、第3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在首站地已完成“7+3”且在外省停留时间超过3天的,参照省外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分级分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三、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州,四川省德阳市、南充市、绵阳市和泸州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湖南湘西州,湖北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实行“3+4+5+1”(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之日起计算。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4、7天)”,相关时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计算。“黄码”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立即向社区报备,严格执行“三天三检”。
五、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隔离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六、除上述地区外,7天内有区外旅居史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区。
(一)通过公路检查服务站入七星关区的,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放行,督促其到达居住地(目的地)后立即就近落实“入区即检”;无证明的,现场落实“入区即检”(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二)通过“一场三站”等交通场站入七星关区的,在场站实施“入区即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核酸采样后有序通行;无证明的,同步开展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三)对七星关区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以下简称其他涉疫地区)人员抵七星关区后,实行严格的“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此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交;如有共同居住人员,须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步开展每日核酸检测。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实行“绿码”管理。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时,须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四)除上述情形外,毕节市外其他地区,无本土阳性病例的市(州)入七星关区人员,出发前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七星关区,抵达目的地后,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备,抵区后实行“三天三检”(分别在第1天、第2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采样时间尽量固定);市内区外无本土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出发前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七星关区,抵达目的地后,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备,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抵七星关区后24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抵区后7天内,须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转为“绿码”管理。
(五)对来(返)七星关区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按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执行。
七、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0月19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近期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及《毕节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来(返)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指导意见,结合七星关区实际,对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七星关区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并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报备。(各乡镇街道电话附后)
二、对境外来(返)七星关区人员,严格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10天)”,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控时间从入境时间开始计算。其中,在首站地仅完成“7天集中隔离”后立即来(返)七星关区的,抵达七星关区后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闭环转运,严格执行“五包一”管理措施;在首站地已完成“7+3”且在外省停留时间不足3天(含3天)的,抵达七星关区后落实“三天三检”(分别在第1天、第2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检测时间尽量固定、第3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在首站地已完成“7+3”且在外省停留时间超过3天的,参照省外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分级分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三、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州,四川省德阳市、南充市、绵阳市和泸州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湖南湘西州,湖北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实行“3+4+5+1”(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之日起计算。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4、7天)”,相关时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计算。“黄码”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立即向社区报备,严格执行“三天三检”。
五、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隔离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六、除上述地区外,7天内有区外旅居史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区。
(一)通过公路检查服务站入七星关区的,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放行,督促其到达居住地(目的地)后立即就近落实“入区即检”;无证明的,现场落实“入区即检”(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二)通过“一场三站”等交通场站入七星关区的,在场站实施“入区即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核酸采样后有序通行;无证明的,同步开展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三)对七星关区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以下简称其他涉疫地区)人员抵七星关区后,实行严格的“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此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交;如有共同居住人员,须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步开展每日核酸检测。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实行“绿码”管理。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时,须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四)除上述情形外,毕节市外其他地区,无本土阳性病例的市(州)入七星关区人员,出发前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七星关区,抵达目的地后,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备,抵区后实行“三天三检”(分别在第1天、第2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采样时间尽量固定);市内区外无本土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出发前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七星关区,抵达目的地后,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备,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抵七星关区后24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抵区后7天内,须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转为“绿码”管理。
(五)对来(返)七星关区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按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执行。
七、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七星关区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0月19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关于解除#阜阳# 太和县临时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通告】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太和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综合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7日18时起,除中高风险区外,解除我县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交通秩序
公共交通恢复运行,各类车辆正常通行。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严格落实车辆、场站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乘车人员须扫验“场所码”,倡导使用无接触式支付方式。
二、有序复工复产复市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建设工地、重点企业等落实闭环管理,实行“一企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店、理发店等经营场所,室外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有序恢复经营,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影剧院、洗浴场所、健身房、游泳馆、KTV、歌舞厅、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空间密闭休闲娱乐场所暂不开放;各类宗教场所严格落实“双暂停”;养老院、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三、有序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有序返校(园)复学,返校前2天落实一轮全员核酸检测;严格校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中职学校、寄宿制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共同研究制定防控措施。所有学校内各类人员严格执行核酸检测要求。培训机构10月25日后有序开放。
四、有序做好核酸筛查
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加强医护人员、师生员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KTV、歌舞厅、民间演艺团体人员等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工作。对未按要求检测的,将进行弹窗提醒、赋码管理,如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继续实行小区分类管理
中高风险区落实严格的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区以外区域要充分发挥社区(村)防控作用,加强小区(自然庄)出入口管理,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扫验“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继续强化外防输入工作
加强远端防控,坚持关口前移。倡导近期非必要不来太、非必要不离太,确需来太的,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汽车站等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查看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对疫情外溢严重地区来(返)太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旅客乘坐航班、高铁、列车、跨区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区跨省货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扫验“场所码”。
七、继续强化监测预警作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流行病学问诊制度,进入各类医疗机构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发热等症状患者,规范转至发热门诊,严格落实一线医护人员闭环管理。各类药店要严格落实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继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报备、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等工作。
八、继续强化聚集性活动管控
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近期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执行“严格报备审批、严格闭环管理、严格控制规模、严格台账管理、严格四方责任”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禁邀请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所有参与人员均需扫验“场所码”、查看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九、全面压实“四方责任”
从严从紧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压实乡镇(开发区)、社区(村)责任,细化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举措,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通告、决定等防控措施,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对在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不遵守规定、未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十、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广大居民要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
解除临时管控措施,不等于放松疫情防控要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全县上下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共同守好美好家园,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太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
一、有序恢复交通秩序
公共交通恢复运行,各类车辆正常通行。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严格落实车辆、场站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乘车人员须扫验“场所码”,倡导使用无接触式支付方式。
二、有序复工复产复市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建设工地、重点企业等落实闭环管理,实行“一企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店、理发店等经营场所,室外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有序恢复经营,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影剧院、洗浴场所、健身房、游泳馆、KTV、歌舞厅、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空间密闭休闲娱乐场所暂不开放;各类宗教场所严格落实“双暂停”;养老院、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三、有序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有序返校(园)复学,返校前2天落实一轮全员核酸检测;严格校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中职学校、寄宿制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共同研究制定防控措施。所有学校内各类人员严格执行核酸检测要求。培训机构10月25日后有序开放。
四、有序做好核酸筛查
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加强医护人员、师生员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KTV、歌舞厅、民间演艺团体人员等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工作。对未按要求检测的,将进行弹窗提醒、赋码管理,如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继续实行小区分类管理
中高风险区落实严格的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区以外区域要充分发挥社区(村)防控作用,加强小区(自然庄)出入口管理,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扫验“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继续强化外防输入工作
加强远端防控,坚持关口前移。倡导近期非必要不来太、非必要不离太,确需来太的,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汽车站等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查看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对疫情外溢严重地区来(返)太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旅客乘坐航班、高铁、列车、跨区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区跨省货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扫验“场所码”。
七、继续强化监测预警作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流行病学问诊制度,进入各类医疗机构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发热等症状患者,规范转至发热门诊,严格落实一线医护人员闭环管理。各类药店要严格落实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继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报备、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等工作。
八、继续强化聚集性活动管控
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近期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执行“严格报备审批、严格闭环管理、严格控制规模、严格台账管理、严格四方责任”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禁邀请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所有参与人员均需扫验“场所码”、查看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九、全面压实“四方责任”
从严从紧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压实乡镇(开发区)、社区(村)责任,细化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举措,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通告、决定等防控措施,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对在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不遵守规定、未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十、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广大居民要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
解除临时管控措施,不等于放松疫情防控要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全县上下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共同守好美好家园,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太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
【10月13日至15日,商洛商州区中心城区实行区域临时静态管理】为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经专家综合研判,商洛市商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10月13日0时起至2022年10月15日24时,对商州区中心城区实行区域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区域内人员不得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确因就医需要出入的,由村委会、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区域内小区(社区村组)、单位实行静态管理,所有人员一律居家不外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
3.超市、药店、水果蔬菜店铺、个体诊所、宾馆、酒店、 服装店、餐饮场所、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所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4.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5.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线下教学,大学、技工学校暂缓开学。
6.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家办公,不得外出。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
7.水电气暖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和需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从业人员持疫情防控服务保障人员通行证进出居住小区。
8. 区域内及跨区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通村客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个人车辆禁止通行,公务车辆凭电子通行证通行。
9.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0.请广大居(村)民密切关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集,请立即居家不得外出并主动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商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14-2366907
商洛市商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1. 区域内人员不得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确因就医需要出入的,由村委会、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区域内小区(社区村组)、单位实行静态管理,所有人员一律居家不外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
3.超市、药店、水果蔬菜店铺、个体诊所、宾馆、酒店、 服装店、餐饮场所、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所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4.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5.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线下教学,大学、技工学校暂缓开学。
6.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家办公,不得外出。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
7.水电气暖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和需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从业人员持疫情防控服务保障人员通行证进出居住小区。
8. 区域内及跨区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通村客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个人车辆禁止通行,公务车辆凭电子通行证通行。
9.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0.请广大居(村)民密切关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集,请立即居家不得外出并主动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商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14-2366907
商洛市商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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