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夏季#
夏日来临,酷热潮湿的环境中常常会令我们心浮气躁,这种情况下,就连味蕾也变得挑剔起来,今天团团就像大家推荐几道清热下火,最适合夏季吃的食物:
1.冬瓜,冬瓜是夏季里难得的美食,有祛暑、祛痰、利尿之效,绝对是消暑第一瓜。与海带搭配利尿、降压;与薏米搭配祛湿、利水;与虾米搭配补钙补碘、与排骨、黄豆搭配清热解毒。
2.绿豆,绿豆性凉味甘,能清热消暑、止渴利水,是夏季防暑佳品。
《随息居饮食谱》记载:“绿豆甘凉,煮食清胆养胃,解暑止渴,利小便,已泻痢。”
从营养学角度讲,绿豆皮富含多酚类物质,适合烦渴、咽喉肿痛、小便发黄的人饮用。
3.黄瓜,黄瓜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很喜欢的一道蔬菜,黄瓜中含有的纤维素,能促进肠内毒素的排泄,而且吃黄瓜还有助于减肥,降低血脂。鲜黄瓜中含有活性生物酶,能促进血液循环,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可以达到美容护肤的作用。
4.苦瓜,在《滇南本草》中记载:苦瓜入心脾胃三经,可以泻火、清暑、益气、止渴。
虽然他的味道苦涩,但是它的营养却是非常丰富的,它里面含有一种奎宁的物质,本身具有清热解毒,祛湿止痒的功效,对于夏季容易上火的人可以适当的吃点苦瓜,能起到降火的作用。
5.西瓜成分中90%是水,10%则是糖。一口下去生津止渴、清甜甘润。西瓜中含有较多的β-胡萝卜素,能提升皮肤对抗外界病菌的能力,有助预防皮肤衰老。西瓜中丰富的番茄红素有助于改善血管功能,减少血管中胆固醇沉积,预防血栓。
最后团团提醒大家,再怎么好吃的美食,也一定要做到节制哦!
文字编辑:秦一丹
夏日来临,酷热潮湿的环境中常常会令我们心浮气躁,这种情况下,就连味蕾也变得挑剔起来,今天团团就像大家推荐几道清热下火,最适合夏季吃的食物:
1.冬瓜,冬瓜是夏季里难得的美食,有祛暑、祛痰、利尿之效,绝对是消暑第一瓜。与海带搭配利尿、降压;与薏米搭配祛湿、利水;与虾米搭配补钙补碘、与排骨、黄豆搭配清热解毒。
2.绿豆,绿豆性凉味甘,能清热消暑、止渴利水,是夏季防暑佳品。
《随息居饮食谱》记载:“绿豆甘凉,煮食清胆养胃,解暑止渴,利小便,已泻痢。”
从营养学角度讲,绿豆皮富含多酚类物质,适合烦渴、咽喉肿痛、小便发黄的人饮用。
3.黄瓜,黄瓜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很喜欢的一道蔬菜,黄瓜中含有的纤维素,能促进肠内毒素的排泄,而且吃黄瓜还有助于减肥,降低血脂。鲜黄瓜中含有活性生物酶,能促进血液循环,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可以达到美容护肤的作用。
4.苦瓜,在《滇南本草》中记载:苦瓜入心脾胃三经,可以泻火、清暑、益气、止渴。
虽然他的味道苦涩,但是它的营养却是非常丰富的,它里面含有一种奎宁的物质,本身具有清热解毒,祛湿止痒的功效,对于夏季容易上火的人可以适当的吃点苦瓜,能起到降火的作用。
5.西瓜成分中90%是水,10%则是糖。一口下去生津止渴、清甜甘润。西瓜中含有较多的β-胡萝卜素,能提升皮肤对抗外界病菌的能力,有助预防皮肤衰老。西瓜中丰富的番茄红素有助于改善血管功能,减少血管中胆固醇沉积,预防血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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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秦一丹
写作这件事,就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从失败到成功,从摔倒再到爬起来,每一次都是一个人的而一种脱变。
新手最不要怕的就是失败和退稿,每个人都是有第一次的,而天才只有那么几个,不是每个人都是在第一次尝试的时候就成功了的。
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提高我们自己的技能,提高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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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量选择更新较快,需要文章多的公号(这类的公号过稿都很容易,不过我今天安利的平台过稿都很容易哦)
2.标题要有新意(如果你的标题不够有吸引力的话,即使过稿了阅读量也不会高)
3.文章也要有新意(有新意的文章会让编辑和读者眼前一亮,过稿几率就会增加,过稿后阅读量也会涨得快)
4.文章排版要好看(如果你的文章排版不好看的话,就比如字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这样子的话号主可能看都不会看,所以文章排版也要好看)
5.投稿前一定要看看自己的投稿格式对不对(如果投稿格式不对很可能就不会过稿哦)
6.公号文风与自己的文风不一致(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文风一致的公号,这样会加大过稿的几率)
7.如果想要提升文笔,增加过高几率的话,就只有一个方法.就是写,反复的去写和改
好啦说了这么多,最后还是希望你们都能顺利过稿!祝你们早日实现奶茶自由!
最后520快乐!#推文[超话]# https://t.cn/R2Wxj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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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考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审核即将开始】#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 #喜迎二十大 辽宁在行动# 根据沈阳市招考委统一安排,沈阳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将于5月20日至6月10日进行,为避免考生错过登记审核工作,市招考办特别提示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一、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按考生志愿照顾录取。
2.符合《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辽宁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教发〔2013〕72号)要求的军人子女,按规定执行优待政策。符合《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应急发〔2019〕7号)要求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规定参照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符合《民政部 教育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规定的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
3.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一线医务人员是指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含在沈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及驻沈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执行一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的隔离区或其他收治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区直接参与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病理检查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湖北省内发热门诊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其他为执行二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执行一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执行二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照顾5分参加录取。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按照家长和考生一致意愿直接录取。
4.符合《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公通〔2010〕142号)规定的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5分参加录取。
落实《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要求。
5.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13号)和《辽宁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参照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
6.援藏、援疆干部人才(要求在援藏、援疆期间,含符合《辽宁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
7.户籍为沈阳市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且在户籍所在区、县(市)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5分参加录取。(从2024年起,取消该项中考加分政策)
8.双语教学民族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从2024年起,取消该项中考加分政策)
9.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从2024年起,取消该项中考照顾录取政策)
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均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只能享受一种。体育艺术外语特长生招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上予以照顾录取。
二、加分及照顾录取办法
申请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办理时间为5月20日~6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提出申请,经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和出具证明,并在部队内部公示,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审核汇总,报沈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备案。其中,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到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符合优待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采集信息,在单位内部公示,由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审核汇总。符合优待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由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汇总。其中,驻沈部队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由沈阳市双拥办汇总。沈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双拥办分别将汇总名单交市招考办。
其他具备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填写《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登记表》,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其中,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到沈阳市公安局,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到沈阳市政法委,台胞子女到沈阳市台联,列入中组部计划、由辽宁省委组织部选派的援藏、援疆干部人才子女到沈阳市委组织部;符合《辽宁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其身份须经省教育厅认定)子女到沈阳市教育局;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到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到各区、县(市)侨务办公室,各区、县(市)侨务办公室负责送沈阳市侨务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交区、县(市)招考办复审,由区、县(市)招考办将复审合格考生的相应项目录入考生电子档案,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及《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登记表》装入考生纸档案,将加分及照顾录取名册报市招考办。
毕业生学校要公示本校所有取得以上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沈阳市招考办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公示全市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予以处理。
记者 : 高华庚
编辑 : 丁冬
一、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按考生志愿照顾录取。
2.符合《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辽宁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教发〔2013〕72号)要求的军人子女,按规定执行优待政策。符合《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应急发〔2019〕7号)要求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规定参照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符合《民政部 教育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规定的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
3.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一线医务人员是指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含在沈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及驻沈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执行一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的隔离区或其他收治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区直接参与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病理检查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湖北省内发热门诊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其他为执行二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执行一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执行二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照顾5分参加录取。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按照家长和考生一致意愿直接录取。
4.符合《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公通〔2010〕142号)规定的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5分参加录取。
落实《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要求。
5.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13号)和《辽宁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参照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
6.援藏、援疆干部人才(要求在援藏、援疆期间,含符合《辽宁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
7.户籍为沈阳市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且在户籍所在区、县(市)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照顾5分参加录取。(从2024年起,取消该项中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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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及照顾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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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高华庚
编辑 : 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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