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开启本书的阅读,纯属偶然,我并没有计划着读,甚至在几天前我才入,而其原因,并不是我对本书有多么的了解,多么的喜欢,仅仅是价格上的优惠。
而关于本书的阅读,主要原因仅仅是买来之后,庆幸外形之完好,喜欢装订之精美、颜色之贴合……一句话,它的外表吸引了我,从而使我随便翻了翻,以至读完。
对作者本人便更是如此,这本书是洪业所作,这本书是汉学名著。而我虽然早就知道“洪业”这个名字,却一直认为这是一本书,是同样作为汉学家、美国汉学三杰之一的魏斐德所作《洪业:清朝开国史》这本书我早已买入,但由于太过厚重,因此一直被束之高阁。
当我看到本书的作者署名时,我才知道,此“洪业”非彼“洪业”,洪业原来是个人,而且同样是个汉学家。而当我拿到本书过后,打开书本,看到作者介绍,竟惊奇的发现,他又是福建人之后便到百度百科上,进一步查询这位作者的信息,原来他在二十多岁以前,一直生活在中国,只不过后来考上国外大学,并在国外任教了。
尽管在这中间,也有短暂回国的经历,但他之后的成就巅峰,又确确实实是在国外而达成的,况且他最后就在国外卒的。更何况,就本书的形式而言,作者最初把本书所要面对的对象,也设置为外国民众。
所以,有趣的是,作者尽管是生于中国,长于中国,但由于他的成绩主要是在外国而诞生、而发表的,因此,他是作为著名汉学家而为人熟知的;而这本书,已然成为汉学名著,而且是作者唯一一部专著。
说了这么多,这些看似无关乎本书内容的作者生平,还有许多题外话,我认为对于本书更深刻的理解,还是有必要的。
下面,我便举几个关于本书的特点,以助我加深印象,而抛开具体的内容。
因为内容总体来说,是比较中规中矩的,但是无一的叙述不是作者亲自研究的,无一句话没有出处。
在这里,只举一例,便可以看出,即在书中,作者大胆的认为,杜甫是晚婚的,直到四十岁,七百五十二年才结婚,而这个结论,又是通过他本人的诗作,与严密的推论而得出的。
所以,中规中矩,只不过是大致来说。
首先,在本书的叙述中,有很多内容,都是结合着史料记载,以及所谓千家杜注,本书所引述的大致有钱谦益、朱鹤龄、卢元昌、张溍、黄生、仇兆鳌、浦起龙的杜注,来考证其作品的创作时间的,甚至有很多都精确到年月日,而其过程,也是极其复杂而严密的。
关于这一点,为什么必须要给杜甫的诗作定下准确时间的问题,作者在引论中曾打过一个很有趣的比方,他说道:“当我们聆听鸟儿春天的歌唱,我们会对它述说的内容心有灵犀,因为我们知道并理解歌唱的背景:阳光、绿叶、灿烂的花蕊、游弋的昆虫——这一切,包括我们自己,都身处于春日的气息之中。假设我们录下鸟儿的歌声,在北极的某处播放,冰天雪地,暗夜无光,我们仍然可以设想鸟儿歌唱的背景,至少部分地欣赏其中的含义。但是一只碰巧听到这歌声的北极熊能够体会到这些含义吗?它可没有关于春天气息的任何认识。”
所以,“对我们而言,诗人总是比鸟儿更容易理解。一首诗常常能自我提供背景,但这并不绝对。即使在日常谈话中,我们也需要上下文语境,以便理解辞语。一个文本,例如一份电报,如果不知道发送者和时间、地点等信息,就很难理解。一首中国诗歌就很像一封电报,其中口语式的简省是意料之中的事,代词和连接词总是被省略。一两个字词常常代指一个典故,背后是极其复杂的思考和情境,需要整段文字才能阐明。”
这一点,我也深有同感,而作者所做的确实非常好,非常成功,这些关于作品编年的考证,在本书的叙述中,毫无违和感,把杜甫的三四百首诗作都记入书中,并考证出具体的时期,甚至是年、月、日。
除本书的主体内容外,本已经就对于杜甫的生平有了个大致的了解,在附录《我怎样写杜甫》一文中,作者透露在他儿时,他父亲把杜甫和其他同时期的诗人的比较,也很有意思,我认为,也非常精妙,即“读李诗、白诗,好比吃荔枝吃香蕉,谁都会马上欣赏其香味。读杜诗好像吃橄榄,噍槟榔,时间愈长了,愈好;愈咀嚼愈有味。”
可谓是独特而准确,就我来说,也是深有同感。
接上
而关于作者对杜诗的一段话,似乎使我一下子便理解了许多许多我泛读而一知半解的地方。
他同样在附录《我怎样写杜甫》说道“对于四十多岁的我,杜甫的诗句就有好些都是代替我说出我要说的话:政之腐败,官之贪婪,民之涂炭,国之将亡,我的悲哀愤慨。卢沟变起,华北沦亡之后,那些杜句,“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泱泱泥污人,㹞㹞国多狗”,“嵚岑猛虎场,郁结回我首”,“天地军麾满,山河战角悲”,“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谁能叫帝阍,胡行速如鬼”,等等,差不多天天在唇舌之上。”
这也和他儿时,他父亲橄榄的比喻相对应。
也许,读杜甫的诗,便如作者所说自身的感受那样,他的诗,就是起初看着似乎平淡无奇,但却回味悠长,只要脑中有对其作品的印象,在其后的某一刻,总会深有体会,直击人的内心……这也和杜甫被称为“诗圣”息息相关,同样的,这也和作者有意地抛开李白,在本书的副标题把杜甫称之为“中国最伟大的诗人”息息相关。
洪业成就了杜甫,使他的生平、作品理清了很多,使他的名字,名扬海外,天下皆知;杜甫同样成就了洪业,使这本书成为他的唯一的专著,也使他本人通过这部著作而一举成名,奠定了他在汉学界、学术界的地位!
正所谓,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
而关于本书的阅读,主要原因仅仅是买来之后,庆幸外形之完好,喜欢装订之精美、颜色之贴合……一句话,它的外表吸引了我,从而使我随便翻了翻,以至读完。
对作者本人便更是如此,这本书是洪业所作,这本书是汉学名著。而我虽然早就知道“洪业”这个名字,却一直认为这是一本书,是同样作为汉学家、美国汉学三杰之一的魏斐德所作《洪业:清朝开国史》这本书我早已买入,但由于太过厚重,因此一直被束之高阁。
当我看到本书的作者署名时,我才知道,此“洪业”非彼“洪业”,洪业原来是个人,而且同样是个汉学家。而当我拿到本书过后,打开书本,看到作者介绍,竟惊奇的发现,他又是福建人之后便到百度百科上,进一步查询这位作者的信息,原来他在二十多岁以前,一直生活在中国,只不过后来考上国外大学,并在国外任教了。
尽管在这中间,也有短暂回国的经历,但他之后的成就巅峰,又确确实实是在国外而达成的,况且他最后就在国外卒的。更何况,就本书的形式而言,作者最初把本书所要面对的对象,也设置为外国民众。
所以,有趣的是,作者尽管是生于中国,长于中国,但由于他的成绩主要是在外国而诞生、而发表的,因此,他是作为著名汉学家而为人熟知的;而这本书,已然成为汉学名著,而且是作者唯一一部专著。
说了这么多,这些看似无关乎本书内容的作者生平,还有许多题外话,我认为对于本书更深刻的理解,还是有必要的。
下面,我便举几个关于本书的特点,以助我加深印象,而抛开具体的内容。
因为内容总体来说,是比较中规中矩的,但是无一的叙述不是作者亲自研究的,无一句话没有出处。
在这里,只举一例,便可以看出,即在书中,作者大胆的认为,杜甫是晚婚的,直到四十岁,七百五十二年才结婚,而这个结论,又是通过他本人的诗作,与严密的推论而得出的。
所以,中规中矩,只不过是大致来说。
首先,在本书的叙述中,有很多内容,都是结合着史料记载,以及所谓千家杜注,本书所引述的大致有钱谦益、朱鹤龄、卢元昌、张溍、黄生、仇兆鳌、浦起龙的杜注,来考证其作品的创作时间的,甚至有很多都精确到年月日,而其过程,也是极其复杂而严密的。
关于这一点,为什么必须要给杜甫的诗作定下准确时间的问题,作者在引论中曾打过一个很有趣的比方,他说道:“当我们聆听鸟儿春天的歌唱,我们会对它述说的内容心有灵犀,因为我们知道并理解歌唱的背景:阳光、绿叶、灿烂的花蕊、游弋的昆虫——这一切,包括我们自己,都身处于春日的气息之中。假设我们录下鸟儿的歌声,在北极的某处播放,冰天雪地,暗夜无光,我们仍然可以设想鸟儿歌唱的背景,至少部分地欣赏其中的含义。但是一只碰巧听到这歌声的北极熊能够体会到这些含义吗?它可没有关于春天气息的任何认识。”
所以,“对我们而言,诗人总是比鸟儿更容易理解。一首诗常常能自我提供背景,但这并不绝对。即使在日常谈话中,我们也需要上下文语境,以便理解辞语。一个文本,例如一份电报,如果不知道发送者和时间、地点等信息,就很难理解。一首中国诗歌就很像一封电报,其中口语式的简省是意料之中的事,代词和连接词总是被省略。一两个字词常常代指一个典故,背后是极其复杂的思考和情境,需要整段文字才能阐明。”
这一点,我也深有同感,而作者所做的确实非常好,非常成功,这些关于作品编年的考证,在本书的叙述中,毫无违和感,把杜甫的三四百首诗作都记入书中,并考证出具体的时期,甚至是年、月、日。
除本书的主体内容外,本已经就对于杜甫的生平有了个大致的了解,在附录《我怎样写杜甫》一文中,作者透露在他儿时,他父亲把杜甫和其他同时期的诗人的比较,也很有意思,我认为,也非常精妙,即“读李诗、白诗,好比吃荔枝吃香蕉,谁都会马上欣赏其香味。读杜诗好像吃橄榄,噍槟榔,时间愈长了,愈好;愈咀嚼愈有味。”
可谓是独特而准确,就我来说,也是深有同感。
接上
而关于作者对杜诗的一段话,似乎使我一下子便理解了许多许多我泛读而一知半解的地方。
他同样在附录《我怎样写杜甫》说道“对于四十多岁的我,杜甫的诗句就有好些都是代替我说出我要说的话:政之腐败,官之贪婪,民之涂炭,国之将亡,我的悲哀愤慨。卢沟变起,华北沦亡之后,那些杜句,“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泱泱泥污人,㹞㹞国多狗”,“嵚岑猛虎场,郁结回我首”,“天地军麾满,山河战角悲”,“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谁能叫帝阍,胡行速如鬼”,等等,差不多天天在唇舌之上。”
这也和他儿时,他父亲橄榄的比喻相对应。
也许,读杜甫的诗,便如作者所说自身的感受那样,他的诗,就是起初看着似乎平淡无奇,但却回味悠长,只要脑中有对其作品的印象,在其后的某一刻,总会深有体会,直击人的内心……这也和杜甫被称为“诗圣”息息相关,同样的,这也和作者有意地抛开李白,在本书的副标题把杜甫称之为“中国最伟大的诗人”息息相关。
洪业成就了杜甫,使他的生平、作品理清了很多,使他的名字,名扬海外,天下皆知;杜甫同样成就了洪业,使这本书成为他的唯一的专著,也使他本人通过这部著作而一举成名,奠定了他在汉学界、学术界的地位!
正所谓,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
2021.6.18第64天
奈何 喜欢你 对你动心了 你却不知道
昨晚做梦,梦见你了。这一次我好像真的拥抱到你了,好像真的一样。要是真的就再好不过了。
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再在一起啊!可是,我想了想,如果你和我在一起不开心的话,我会很难过的,我可舍不得我喜欢的男孩子不开心,难过。算了,你不开心的话,那就不在一起吧!你难过的话,在不在一起都无所谓了,只要你好好的就行了。我可以为你做的只有这些了,痛苦折磨我一个人就好了,只要你好好的。
胡梓斌,你让我认定了你,却也让我再也认定不了别人了。我的心只有那么点大,都装满了你,装不下任何人了。 https://t.cn/EPzmXcc
奈何 喜欢你 对你动心了 你却不知道
昨晚做梦,梦见你了。这一次我好像真的拥抱到你了,好像真的一样。要是真的就再好不过了。
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再在一起啊!可是,我想了想,如果你和我在一起不开心的话,我会很难过的,我可舍不得我喜欢的男孩子不开心,难过。算了,你不开心的话,那就不在一起吧!你难过的话,在不在一起都无所谓了,只要你好好的就行了。我可以为你做的只有这些了,痛苦折磨我一个人就好了,只要你好好的。
胡梓斌,你让我认定了你,却也让我再也认定不了别人了。我的心只有那么点大,都装满了你,装不下任何人了。 https://t.cn/EPzmXcc
三天两夜的敦煌戈壁沙漠88公里徒步之感悟
网上有不少人对类似于沙漠徒步等极限运动不屑一顾,甚至嗤之以鼻的,很大可能是因为那个可以参与其中的机会没有摆在他面前。
网上还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段子说,当一个中年男人突然有一天喜欢上健身或者跑步的时候,大概率是这个中年男人性生活不和谐而移情别恋了。
每一个不那么热爱生活的人总有“玩物丧志”的一天。
我以前也差不多要为这个稍显粗鄙幽它一默的段子而会心一笑了。运动和不运动的人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来深圳二十年出头,大概率因为忙,或者懒,我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参与过什么像样的运动,连跑步或者快走也是奢侈品。
千年的王八不运动,不是照样很长寿吗?每个不爱运动的人都会这样安慰自己。
我接到参加敦煌戈壁沙漠88公里徒步活动的通知是在一个月前,说实话刚开始我是有点犹豫的,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参加这样的活动,象我这样的文艺中年男,以我有限的运动能力,去了也是个看客,如果只是成为观光旅游团的一员,也特别无趣。但是我们家领导说让我出去散散心,因为这一年来,公司的事情太多太烦杂,让我有些疲于应付,甚至有过崩溃的时候。
于是同意了,开始每天早上送完女儿去学校,便去公园里快走小跑一小时,以便于看上去让自已象是一个有准备的人,尽管自已也知道,有限的这点准备,放在88公里的沙漠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和我们家领导、我十岁的女儿以及关心我的朋友基本达成了共识,那就是不死扛,实在走不动了,上收容车了也不丢人。
但这种共识在大巴车把我带到出征仪式的现场便慢慢消失于无形,冲天的硝烟让人感到热血沸腾,年轻的感觉又回来了。
在出发前一晚的小组策略会上,我和全组坦白,我尽量走完,能不上车就不上车,全队必须有六个人同时冲线才有成绩,每一个没有走到终点的人都要扣100分,我不想成为减分项。
第一天三十公里的戈壁河谷路程,虽然苦累,道阻且长,但是咬咬牙还是走完了,大概很少有人没能到达终点,许多人信心爆棚,戈壁徒步不过如此。
第二天凌晨四点起床,五点十五分大部队出发,趁着夜色赶路,从来没有体验过,一群人为了同一个目标,在星光中,走在辽阔无人的戈壁沙漠里。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可是真正的大漠徒步从来没有这么诗情画意。
为了把同组最后一个在路上的人带到终点,在90号旗牌处,我差点被要求上了收容车,无论怎么样,我想一个人走到终点,我也能一个人走到终点。
我向主办方工作人员恳求,我想一个人走到终点,让我继续走,我不知道以后我还有没有机会再重走一次。年龄渐长,岁月无常,已经50岁的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重走一次。
我的女儿在知道我要去沙漠徒步的时候,抱着我伤心地哭了,她害怕我会死在沙漠里。我想让她知道我不仅没有死,还有能力走完全程,我甚至想回去和她波澜不惊谈笑风生地吹吹牛,88公里的戈壁沙漠徒步,不过如此!
当然,一路没有云淡风轻,第二天当我走过终点后,一路上还有许多人在一瘸一拐地奔向终点,这些没有体育天赋没有运动基础的眼镜同仁,他们才是这次活动意义的全部所在。
有位女士,因为脚掌起了几个大泡,脱了鞋子背在背上,穿着袜子继续走着,她的背影象一个苦行僧。形单影只。
长路漫漫,但我们终将到达。
第三天出发前,我就知道这对我而言是最难的一天,前一天晚上有四五个人在帐篷里轮流打呼噜,此起彼伏,我一晚上没睡着。
两只脚的小拇指相继起泡可以忍,但身体上精神上的疲累却很难克服。第二天在沙漠中我还可以多次行有余力在高坡处拉同伴上来,但第三天我的脚步却异常沉重。
长长的好汉坡几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导致我在又闷又热又晒又干的山谷里的90号旗牌处差点中暑,神情有点恍惚,步履蹒跚,行百里者半九十,我差点功亏一匮。
第二天快要到达终点时,我特意去100号的旗牌处和它合了张影,并且在终点冲线处狠狠地挥了几下拳头,我差点在状态最好的第二天走不到终点。
第三天我和全组的同伴一起携手共同冲向终点,没有喜悦,没有欢呼,只有如释重负的坦然,回望出发前的戈壁处,也无风雨也无晴。
去年的一天,洪总来工作室找我配运动眼镜,他说他刚从珠峰大本营回来,我大吃一惊,确实他比几年前精瘦了许多,也黑了不少,但意气风华神采飞扬。十年前全家就在我这里配眼镜的胡小姐,自从儿子大学毕业在比亚迪安稳地工作之后,满世界地开始跑马拉松,我一直不得其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在临近中年时过上截然不同的生活?
是因为山就在那里,终点就在那里,因为只要你努力,只要你意志坚定,那个看似遥远的终点,我们终将到达!
北野武说,虽然辛苦,我还是会选择那种滚烫的人生。
以后的日子里,深夜回想,我也许会偶尔轻声抱怨,这该死的徒步,这该死的苦痛,但那都是缘于爱。
https://t.cn/A6VBHVW2
网上有不少人对类似于沙漠徒步等极限运动不屑一顾,甚至嗤之以鼻的,很大可能是因为那个可以参与其中的机会没有摆在他面前。
网上还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段子说,当一个中年男人突然有一天喜欢上健身或者跑步的时候,大概率是这个中年男人性生活不和谐而移情别恋了。
每一个不那么热爱生活的人总有“玩物丧志”的一天。
我以前也差不多要为这个稍显粗鄙幽它一默的段子而会心一笑了。运动和不运动的人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来深圳二十年出头,大概率因为忙,或者懒,我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参与过什么像样的运动,连跑步或者快走也是奢侈品。
千年的王八不运动,不是照样很长寿吗?每个不爱运动的人都会这样安慰自己。
我接到参加敦煌戈壁沙漠88公里徒步活动的通知是在一个月前,说实话刚开始我是有点犹豫的,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参加这样的活动,象我这样的文艺中年男,以我有限的运动能力,去了也是个看客,如果只是成为观光旅游团的一员,也特别无趣。但是我们家领导说让我出去散散心,因为这一年来,公司的事情太多太烦杂,让我有些疲于应付,甚至有过崩溃的时候。
于是同意了,开始每天早上送完女儿去学校,便去公园里快走小跑一小时,以便于看上去让自已象是一个有准备的人,尽管自已也知道,有限的这点准备,放在88公里的沙漠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和我们家领导、我十岁的女儿以及关心我的朋友基本达成了共识,那就是不死扛,实在走不动了,上收容车了也不丢人。
但这种共识在大巴车把我带到出征仪式的现场便慢慢消失于无形,冲天的硝烟让人感到热血沸腾,年轻的感觉又回来了。
在出发前一晚的小组策略会上,我和全组坦白,我尽量走完,能不上车就不上车,全队必须有六个人同时冲线才有成绩,每一个没有走到终点的人都要扣100分,我不想成为减分项。
第一天三十公里的戈壁河谷路程,虽然苦累,道阻且长,但是咬咬牙还是走完了,大概很少有人没能到达终点,许多人信心爆棚,戈壁徒步不过如此。
第二天凌晨四点起床,五点十五分大部队出发,趁着夜色赶路,从来没有体验过,一群人为了同一个目标,在星光中,走在辽阔无人的戈壁沙漠里。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可是真正的大漠徒步从来没有这么诗情画意。
为了把同组最后一个在路上的人带到终点,在90号旗牌处,我差点被要求上了收容车,无论怎么样,我想一个人走到终点,我也能一个人走到终点。
我向主办方工作人员恳求,我想一个人走到终点,让我继续走,我不知道以后我还有没有机会再重走一次。年龄渐长,岁月无常,已经50岁的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重走一次。
我的女儿在知道我要去沙漠徒步的时候,抱着我伤心地哭了,她害怕我会死在沙漠里。我想让她知道我不仅没有死,还有能力走完全程,我甚至想回去和她波澜不惊谈笑风生地吹吹牛,88公里的戈壁沙漠徒步,不过如此!
当然,一路没有云淡风轻,第二天当我走过终点后,一路上还有许多人在一瘸一拐地奔向终点,这些没有体育天赋没有运动基础的眼镜同仁,他们才是这次活动意义的全部所在。
有位女士,因为脚掌起了几个大泡,脱了鞋子背在背上,穿着袜子继续走着,她的背影象一个苦行僧。形单影只。
长路漫漫,但我们终将到达。
第三天出发前,我就知道这对我而言是最难的一天,前一天晚上有四五个人在帐篷里轮流打呼噜,此起彼伏,我一晚上没睡着。
两只脚的小拇指相继起泡可以忍,但身体上精神上的疲累却很难克服。第二天在沙漠中我还可以多次行有余力在高坡处拉同伴上来,但第三天我的脚步却异常沉重。
长长的好汉坡几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导致我在又闷又热又晒又干的山谷里的90号旗牌处差点中暑,神情有点恍惚,步履蹒跚,行百里者半九十,我差点功亏一匮。
第二天快要到达终点时,我特意去100号的旗牌处和它合了张影,并且在终点冲线处狠狠地挥了几下拳头,我差点在状态最好的第二天走不到终点。
第三天我和全组的同伴一起携手共同冲向终点,没有喜悦,没有欢呼,只有如释重负的坦然,回望出发前的戈壁处,也无风雨也无晴。
去年的一天,洪总来工作室找我配运动眼镜,他说他刚从珠峰大本营回来,我大吃一惊,确实他比几年前精瘦了许多,也黑了不少,但意气风华神采飞扬。十年前全家就在我这里配眼镜的胡小姐,自从儿子大学毕业在比亚迪安稳地工作之后,满世界地开始跑马拉松,我一直不得其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在临近中年时过上截然不同的生活?
是因为山就在那里,终点就在那里,因为只要你努力,只要你意志坚定,那个看似遥远的终点,我们终将到达!
北野武说,虽然辛苦,我还是会选择那种滚烫的人生。
以后的日子里,深夜回想,我也许会偶尔轻声抱怨,这该死的徒步,这该死的苦痛,但那都是缘于爱。
https://t.cn/A6VBHV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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