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24小时# 【洛阳市民创业更加方便快捷!今日起,这些举措和您有关】3月1日起,我国首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洛阳已经推出的多项举措和《条例》亮点相契合,《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今后市民创业更加方便快捷。
■亮点一: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
主要内容:
《条例》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精简提交材料,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洛阳相关举措:
目前,在洛阳范围内申请办理各类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股权出质登记等项登记注册业务,均可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无需再到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企业从设立到退出“零纸张”“零跑路”“网上办、不见面”。
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企业开办专区,洛阳将企业开办涉及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多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根据企业不同的开办需求,分设ABCD各类开办套餐,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一套材料进行多部门流程联动办结,“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个环节、一次办妥、一日办结”。
■亮点二:增加简易注销,退出更加便捷
主要内容:
《条例》以立法形式确立了“简易注销”制度,如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洛阳相关举措:
降低退出成本,洛阳探索对企业实行简便退出机制,分别在审批程序、申请材料、登记时限、公告方式等方面给予简化。适用范围是洛阳市行政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前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且未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上市股份公司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亮点三: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主要内容:
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放得开、管得住”。对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有其他欺诈行为的,撤销其市场主体登记,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洛阳相关举措: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的一种新型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目前,洛阳市场监管领域23个部门涉及的183项随机抽查事项和14部门涉及的79项联合抽查事项,均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抽查事项覆盖率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覆盖率实现两个100%目标。
■亮点四:增设歇业制度
主要内容:
部分市场主体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为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条例》借鉴域外相关制度,并结合部分地方前期试点经验,建立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
具体解读:
对歇业的市场主体,《条例》明确其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终止歇业后,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歇业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亮点五:逾期未报送年报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行政处罚
主要内容:
《条例》对市场主体虚假登记、虚假出资处罚及未按规定年报、应变更未变更登记(备案)、倒卖营业执照扰乱登记注册秩序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和相应行政处罚。其中,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解读:
2022年的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经开始,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文/图 通讯员 孙怀真 贾敬献)
■亮点一: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
主要内容:
《条例》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精简提交材料,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洛阳相关举措:
目前,在洛阳范围内申请办理各类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股权出质登记等项登记注册业务,均可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无需再到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企业从设立到退出“零纸张”“零跑路”“网上办、不见面”。
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企业开办专区,洛阳将企业开办涉及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多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根据企业不同的开办需求,分设ABCD各类开办套餐,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一套材料进行多部门流程联动办结,“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个环节、一次办妥、一日办结”。
■亮点二:增加简易注销,退出更加便捷
主要内容:
《条例》以立法形式确立了“简易注销”制度,如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洛阳相关举措:
降低退出成本,洛阳探索对企业实行简便退出机制,分别在审批程序、申请材料、登记时限、公告方式等方面给予简化。适用范围是洛阳市行政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前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且未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上市股份公司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亮点三: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主要内容:
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放得开、管得住”。对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有其他欺诈行为的,撤销其市场主体登记,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洛阳相关举措: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的一种新型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目前,洛阳市场监管领域23个部门涉及的183项随机抽查事项和14部门涉及的79项联合抽查事项,均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抽查事项覆盖率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覆盖率实现两个100%目标。
■亮点四:增设歇业制度
主要内容:
部分市场主体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为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条例》借鉴域外相关制度,并结合部分地方前期试点经验,建立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
具体解读:
对歇业的市场主体,《条例》明确其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终止歇业后,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歇业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亮点五:逾期未报送年报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行政处罚
主要内容:
《条例》对市场主体虚假登记、虚假出资处罚及未按规定年报、应变更未变更登记(备案)、倒卖营业执照扰乱登记注册秩序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和相应行政处罚。其中,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解读:
2022年的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经开始,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文/图 通讯员 孙怀真 贾敬献)
#邱天道泥灸[超话]# 2022壬寅岁,结合中医传统五运六气知识,从中医角度认为与风、火、湿三者之间关系密切。故选用以下预防方:茯苓6g、炒白术6g、青皮6g、生枣仁6g、玄参9g、车前子6g、甘草6g、草果仁3g、炮姜1.5g、生姜1.5g,水煎服,每日1剂,分两次(早、晚餐后30分钟)服用;或加工代煎90ml/袋,每次1袋,每日2袋。连服1-2周。4-10岁儿童用量为成人用量的1/2。特殊人群、有基础疾病者,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食疗预防
根据中医药食同源原则,结合地域、时令特点,推荐以下食疗配方:
(1)甘桔茶饮方
生甘草2g、桔梗3g、干姜1g、大枣2g,研粗末,沸水冲泡代茶饮,日1剂。每周服用3剂,连续1-2周。本茶饮方是由《伤寒杂病论》经方合方组成,具有利咽、解毒、健脾胃、祛邪气的功效。
(2)五豆汤:
黄豆、黑大豆、赤小豆、绿豆、白扁豆各30g,加水适量,小火熬汤,可加冰糖调味,亦可配粳米煮粥,每周2-3次。此为3人份,若多人食用,根据人数按此比例配置。
(3)木瓜茯苓粥:
木瓜60-90g、茯苓30-60g、粳米100g(根据个人稀、稠口感调整)、大枣7个,水适量,熬粥食疗,每周服用2-3次。此为3人份,若多人食用,根据人数按此比例配置。
(4)覆盆天麻煲:
覆盆子10g、天麻 10g、猪排骨250g、生姜适量,煲汤,每周1-2次。#中医养生##中医##泥灸# https://t.cn/R2WxH0G
食疗预防
根据中医药食同源原则,结合地域、时令特点,推荐以下食疗配方:
(1)甘桔茶饮方
生甘草2g、桔梗3g、干姜1g、大枣2g,研粗末,沸水冲泡代茶饮,日1剂。每周服用3剂,连续1-2周。本茶饮方是由《伤寒杂病论》经方合方组成,具有利咽、解毒、健脾胃、祛邪气的功效。
(2)五豆汤:
黄豆、黑大豆、赤小豆、绿豆、白扁豆各30g,加水适量,小火熬汤,可加冰糖调味,亦可配粳米煮粥,每周2-3次。此为3人份,若多人食用,根据人数按此比例配置。
(3)木瓜茯苓粥:
木瓜60-90g、茯苓30-60g、粳米100g(根据个人稀、稠口感调整)、大枣7个,水适量,熬粥食疗,每周服用2-3次。此为3人份,若多人食用,根据人数按此比例配置。
(4)覆盆天麻煲:
覆盆子10g、天麻 10g、猪排骨250g、生姜适量,煲汤,每周1-2次。#中医养生##中医##泥灸# https://t.cn/R2WxH0G
【2月25日0时起 ,许昌全面启用“场所码”扫码措施】#河南县域发布#
关于全面启用“场所码”扫码措施的通告
(2022 年 7 号)
为做好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预警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和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22年2月25日0时起 ,在全市全面启用“场所码”扫码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功能
“场所码”主要实现到访登记和健康状态查验功能。系统为重点场所生成专有场所二维码,由场所管理者申领并张贴在入口位置,进入场所人员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一扫”功能,对“场所码”进行扫码,完成场所进入登记(首次扫码需登记),实现人员流动复杂场所疫情精准防控。扫码人员出示“场所码”扫码结果即可,不再出示河南健康码和行程码。
二、“场所码”使用范围
(一)所有交通枢纽(含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出入口;
(二)所有医院、药店、个体诊所、酒店宾馆、商场超市、银行、景区、农贸市场、培训机构、文体娱乐、理发洗浴等经营 性场所;
(三)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托幼机构、展馆展厅等场所;
(四)指挥部认为需要使用的其他场所。
三、“场所码”申请流程
手机打开“支付宝”软件,在顶部输入“许昌场所码”搜索→点击搜索到的“许昌场所码”小程序→点击小程序弹窗提示中的“同意”按钮→填写场所基础信息、地址信息→勾选底部“本人郑重承诺”,点击“注册”按钮→确认填写的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 →完成注册,点击“打印场所码”按钮→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打 印后,按要求张贴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后期场所码可通过“豫事办许昌分厅”领取。
四、推广使用要求
(一)凡纳入使用范围的公共场所,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2022年2月26日前完成场所码申领并张贴于入口明显位置,安排专人指导监督所有人员先扫码后进入,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仍保留纸质登记服 务。
(二)场所管理者发现进入场所人员扫码结果呈黄色或红色,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将组织专人开展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场所经营者和责任人责任。
2022年2月24日
来源: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全面启用“场所码”扫码措施的通告
(2022 年 7 号)
为做好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预警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和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22年2月25日0时起 ,在全市全面启用“场所码”扫码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功能
“场所码”主要实现到访登记和健康状态查验功能。系统为重点场所生成专有场所二维码,由场所管理者申领并张贴在入口位置,进入场所人员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一扫”功能,对“场所码”进行扫码,完成场所进入登记(首次扫码需登记),实现人员流动复杂场所疫情精准防控。扫码人员出示“场所码”扫码结果即可,不再出示河南健康码和行程码。
二、“场所码”使用范围
(一)所有交通枢纽(含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出入口;
(二)所有医院、药店、个体诊所、酒店宾馆、商场超市、银行、景区、农贸市场、培训机构、文体娱乐、理发洗浴等经营 性场所;
(三)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托幼机构、展馆展厅等场所;
(四)指挥部认为需要使用的其他场所。
三、“场所码”申请流程
手机打开“支付宝”软件,在顶部输入“许昌场所码”搜索→点击搜索到的“许昌场所码”小程序→点击小程序弹窗提示中的“同意”按钮→填写场所基础信息、地址信息→勾选底部“本人郑重承诺”,点击“注册”按钮→确认填写的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 →完成注册,点击“打印场所码”按钮→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打 印后,按要求张贴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后期场所码可通过“豫事办许昌分厅”领取。
四、推广使用要求
(一)凡纳入使用范围的公共场所,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2022年2月26日前完成场所码申领并张贴于入口明显位置,安排专人指导监督所有人员先扫码后进入,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仍保留纸质登记服 务。
(二)场所管理者发现进入场所人员扫码结果呈黄色或红色,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将组织专人开展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场所经营者和责任人责任。
2022年2月24日
来源: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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