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违规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被通报#】近日,据票据信息平台披露,2022年2月至4月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或有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且连续3个月未按要求完整披露承兑信用信息的承兑人名单中,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被通报。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人代表为周雷,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占股51%。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承兑人披露信息存在延迟、虚假或者承兑的票据持续逾期的,金融机构应当审慎为承兑人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审慎为承兑人承兑的票据办理贴现、质押、保证等业务。
2018年12月,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抽验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金钱草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5.2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1.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停止经营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22864.35元。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人代表为周雷,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占股51%。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承兑人披露信息存在延迟、虚假或者承兑的票据持续逾期的,金融机构应当审慎为承兑人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审慎为承兑人承兑的票据办理贴现、质押、保证等业务。
2018年12月,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抽验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金钱草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5.2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1.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停止经营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22864.35元。
#潍坊爆料# 【承兑汇票业务违规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被通报】近日,据票据信息平台披露,2022年2月至4月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或有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且连续3个月未按要求完整披露承兑信用信息的承兑人名单中,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被通报。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人代表为周雷,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占股51%。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承兑人披露信息存在延迟、虚假或者承兑的票据持续逾期的,金融机构应当审慎为承兑人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审慎为承兑人承兑的票据办理贴现、质押、保证等业务。
2018年12月,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抽验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金钱草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5.2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1.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停止经营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22864.35元。 https://t.cn/R2WxYdh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人代表为周雷,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占股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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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抽验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金钱草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5.2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潍坊市食药监局对其处以:1.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停止经营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22864.35元。 https://t.cn/R2WxYdh
【又见超级罚单!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被罚没670余万元,涉12项违规行为】
5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向华夏银行武汉分行下发一张百万级别的大罚单,剑指该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从罚单信息来看,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有12项,具体如下:
一、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发放不审慎,部分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且风险分类不准确;
二、通过以贷还贷方式延缓风险暴露;
三、向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以贷收息,延缓风险暴露;
四、通过借新还旧和贷款展期等方式延缓风险暴露;
五、贷款被挪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通过重组掩盖不良;
六、未落实授信批复条件,向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延缓风险暴露;
七、以贷款资金开立定期存单并质押发放贷款,虚增资产负债规模;
八、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和归还关联企业贷款;
九、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十、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十一、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
十二、未落实授信条件且未严格审核投资用途。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遂决定对华夏银行武汉分行予以罚款5362445.33元,没收违法所得1362445.33元,罚没合计6724890.66元。
除此之外,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还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胡某某予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责任人汪某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张某某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李某某、唐某分别予以警告。(文|《财经天下》周刊 唐果)
5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向华夏银行武汉分行下发一张百万级别的大罚单,剑指该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从罚单信息来看,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有12项,具体如下:
一、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发放不审慎,部分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且风险分类不准确;
二、通过以贷还贷方式延缓风险暴露;
三、向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以贷收息,延缓风险暴露;
四、通过借新还旧和贷款展期等方式延缓风险暴露;
五、贷款被挪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通过重组掩盖不良;
六、未落实授信批复条件,向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延缓风险暴露;
七、以贷款资金开立定期存单并质押发放贷款,虚增资产负债规模;
八、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和归还关联企业贷款;
九、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十、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十一、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
十二、未落实授信条件且未严格审核投资用途。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遂决定对华夏银行武汉分行予以罚款5362445.33元,没收违法所得1362445.33元,罚没合计6724890.66元。
除此之外,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还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胡某某予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责任人汪某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张某某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李某某、唐某分别予以警告。(文|《财经天下》周刊 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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