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要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支持文旅产业克服
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0〕2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30日
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
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为支持全区文旅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文旅产业恢复发展,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一)减免房租。2020年,鼓励盟市对文旅企业承租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减免下半年房租。(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国资委负责,以下措施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落实,在责任单位里不再重复提及)
(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文旅企业,从2020年2月1日至年底的用电价格,按照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减免企业税费。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我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当月止,对旅游业(包括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的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内蒙古税务局负责)
2.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的旅游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其中对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100%。(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
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文旅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免收滞纳金。盟市、旗县(市、区)参保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直属参保企业,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审批。(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
4.受疫情影响较重,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停工停产的文化旅游行业投保的旅行社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实际停产停工和复工复产时间向企业给予适当保费减免。(内蒙古银保监局负责)
二、加大企业信贷支持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暂时受困的文旅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还款确有困难的文旅企业,金融机构可以展期或续贷。(内蒙古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2.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和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和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和付息安排,还本和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可免收罚息。(内蒙古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3.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文旅企业降低贷款利率,提高文旅企业贷款覆盖面,力争文旅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内蒙古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五)加大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对文旅企业年内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负责)
三、大力提升旅游品质
(六)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建立文旅、市场、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机制,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欺骗或胁迫游客购物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优质快速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七)创造文旅消费新亮点。
1.在旅游旺季组织举办全区精品演艺、非遗和文创进景区、进社区活动,支持各盟市创办特色街区、开设非遗工坊等,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产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举办全区民族工艺品和文化旅游精品展示活动,集中展示全区精品民族工艺品、非遗技艺、文创旅游商品、内蒙古音乐、内蒙古味道以及内蒙古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旅游产品等,打造内蒙古文化旅游新亮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四、激发文旅消费潜力
(八)减免旅游景区门票
1.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2020年内到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一律免收门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对当年参加高考和中考的中学生,年内到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一律免收门票。减免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鼓励参照实施门票优惠,并享受同等补贴待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3.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年内门票价格一律按照50%予以减免。减免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鼓励参照实施门票优惠,并享受同等补贴待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4.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旅游景区门票全免,免除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九)激发文旅市场消费
1.制定全区研学实践指南,将研学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扶持重点旅游景区创建研学基地。(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分段休假、错峰休假,倡导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末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鼓励和支持各类城市发展夜间文旅消费。对城市建设的文化旅游街区给予支持,鼓励城市特色旅游街区发展夜间游览,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财政厅负责)
五、强化旅游宣传推广
(十)打造文旅形象品牌
1.支持在央视、内蒙古卫视和国内主要客源地城市投放旅游形象广告。以“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为主题,按照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宣传主题,分类策划和投放内蒙古文旅宣传广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利用好互联网新媒体宣传。通过委托专业团队拍摄、邀请旅游达人(网红)拍摄、鼓励社会公众拍摄等方式,征集内蒙古文旅游记、图片、短视频,集中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投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3.组织开展专项营销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旅行商、有影响力的专家、旅游达人等到内蒙古采风,提高内蒙古旅游吸引力。组织到国内主要客源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城市进行专题旅游营销,提高内蒙古文化旅游影响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支持文旅产业克服
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0〕2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30日
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
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为支持全区文旅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文旅产业恢复发展,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一)减免房租。2020年,鼓励盟市对文旅企业承租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减免下半年房租。(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国资委负责,以下措施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落实,在责任单位里不再重复提及)
(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文旅企业,从2020年2月1日至年底的用电价格,按照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减免企业税费。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我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当月止,对旅游业(包括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的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内蒙古税务局负责)
2.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的旅游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其中对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100%。(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
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文旅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免收滞纳金。盟市、旗县(市、区)参保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直属参保企业,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审批。(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
4.受疫情影响较重,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停工停产的文化旅游行业投保的旅行社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实际停产停工和复工复产时间向企业给予适当保费减免。(内蒙古银保监局负责)
二、加大企业信贷支持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暂时受困的文旅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还款确有困难的文旅企业,金融机构可以展期或续贷。(内蒙古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2.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和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和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和付息安排,还本和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可免收罚息。(内蒙古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3.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文旅企业降低贷款利率,提高文旅企业贷款覆盖面,力争文旅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内蒙古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五)加大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对文旅企业年内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负责)
三、大力提升旅游品质
(六)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建立文旅、市场、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机制,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欺骗或胁迫游客购物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优质快速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七)创造文旅消费新亮点。
1.在旅游旺季组织举办全区精品演艺、非遗和文创进景区、进社区活动,支持各盟市创办特色街区、开设非遗工坊等,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产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举办全区民族工艺品和文化旅游精品展示活动,集中展示全区精品民族工艺品、非遗技艺、文创旅游商品、内蒙古音乐、内蒙古味道以及内蒙古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旅游产品等,打造内蒙古文化旅游新亮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四、激发文旅消费潜力
(八)减免旅游景区门票
1.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2020年内到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一律免收门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对当年参加高考和中考的中学生,年内到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一律免收门票。减免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鼓励参照实施门票优惠,并享受同等补贴待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3.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年内门票价格一律按照50%予以减免。减免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鼓励参照实施门票优惠,并享受同等补贴待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4.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旅游景区门票全免,免除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九)激发文旅市场消费
1.制定全区研学实践指南,将研学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扶持重点旅游景区创建研学基地。(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分段休假、错峰休假,倡导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末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鼓励和支持各类城市发展夜间文旅消费。对城市建设的文化旅游街区给予支持,鼓励城市特色旅游街区发展夜间游览,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财政厅负责)
五、强化旅游宣传推广
(十)打造文旅形象品牌
1.支持在央视、内蒙古卫视和国内主要客源地城市投放旅游形象广告。以“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为主题,按照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宣传主题,分类策划和投放内蒙古文旅宣传广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利用好互联网新媒体宣传。通过委托专业团队拍摄、邀请旅游达人(网红)拍摄、鼓励社会公众拍摄等方式,征集内蒙古文旅游记、图片、短视频,集中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投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3.组织开展专项营销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旅行商、有影响力的专家、旅游达人等到内蒙古采风,提高内蒙古旅游吸引力。组织到国内主要客源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城市进行专题旅游营销,提高内蒙古文化旅游影响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
雨胜五金创始人彭海洋话外音:东莞市雨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创办于2009年,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化的五金模具配件企业。得益于珠三角紧固件技术工人协会,我们常常走出去、引进来,所以,我们以科学的管理模式,打破了劳资关系变为新型合作模式之一的新型企业管理模式,培养了80、90后的新生代作为管理层,打造了一个团结、发展、共赢的绿色平台。我们秉承着“为客负责、开拓创新、诚信经营、美好理想”为经营理念;恪守“立之以诚、取之以信、质量至上”的服务承诺;以“ 培养人才、快乐工作、劳资双赢”为发展宗旨和目标,一步一个脚印,用螺丝人的匠心精神为这个行业做出价值。
精益求精,对于雨胜科技,是对完美的极限量化。产品从原料到生产再到出厂,每一个制造环节都要经过严谨的工艺操作,精准的检测试验。在不断接近完美的刻度上,树立雨胜科技引领坚固件行业的经典新标杆。10余年来,公司一直专注:紧固件螺丝配件、精密五金模具配件、钨钢顶针、高速钢冲棒、钨钢锯片、高速钢锯片、刀具、量具及零配件等系列。我们以高效的团队为保障,通过规范的流程、严谨的管理、精湛的技术,将高品质且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准时送达给客户,让客户深深地体会到每一次的服务都是愉快的体验。
因此,我们深受客户的广泛赞誉,多次被合作伙伴授予“十大优质模具供应商”的优越称号,同时也多次获得多家媒体评审的“十大创新企业”、“十大用户满意企业”、“十大卓越网商企业”等诸多荣誉称号。
精益求精,对于雨胜科技,是对完美的极限量化。产品从原料到生产再到出厂,每一个制造环节都要经过严谨的工艺操作,精准的检测试验。在不断接近完美的刻度上,树立雨胜科技引领坚固件行业的经典新标杆。10余年来,公司一直专注:紧固件螺丝配件、精密五金模具配件、钨钢顶针、高速钢冲棒、钨钢锯片、高速钢锯片、刀具、量具及零配件等系列。我们以高效的团队为保障,通过规范的流程、严谨的管理、精湛的技术,将高品质且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准时送达给客户,让客户深深地体会到每一次的服务都是愉快的体验。
因此,我们深受客户的广泛赞誉,多次被合作伙伴授予“十大优质模具供应商”的优越称号,同时也多次获得多家媒体评审的“十大创新企业”、“十大用户满意企业”、“十大卓越网商企业”等诸多荣誉称号。
【直播带货"割韭菜"套路调查:靠卖惨赚同情收割粉丝】近期,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国内31家主要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生态进行全面巡查发现,“虎牙直播”“斗鱼直播”“哔哩哔哩”“映客直播”“CC直播”“疯播直播”“欢乐直播”“花椒直播”“西瓜视频”“全民小视频”10家网络直播平台存在传播低俗庸俗内容等问题,未能有效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具体来看,国内31家主要网络直播平台普遍存在内容生态不良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内容低俗庸俗问题。其中,秀场类直播乱象频发,一些女主播衣着暴露,一些男主播言行粗俗恶俗,低俗热舞、恶搞、谩骂等现象屡禁不绝;留言互动、弹幕和用户账号注册疏于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层出不穷。一些平台企业经营态度不端正,有的借助免费网课推广网游,有的利用色情低俗内容诱导用户点击浏览并充值打赏,有的利用“抽奖”“竞猜”“返利”等方式涉嫌组织网络赌博。
针对直播乱象,国家网信办重拳出击,指导属地网信办依法依规约谈上述平台企业,视违规情节对相关平台分别采取停止主要频道内容更新、暂停新用户注册、限期整改、责成平台处理相关责任人等处置措施,并将部分违规网络主播纳入跨平台禁播黑名单。
直播卖惨成为常态
赚取同情收割粉丝
今年6月,在B站拥有20多万粉丝的博主“虎子的后半生”被曝靠卖惨获得粉丝的同情。尽管媒体调查后发现该用户确实是癌症晚期患者,不存在伪造病情的情况,但“有房有车”“经常去高档场所消费”等信息让网友直呼自己被骗。
卖惨人设在各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中几乎成为常态,既有电商主播“哭穷”称自己的产品没人买,也有美食主播称“自己工作压力大,几乎崩溃”。但实际情况是否真如主播所说呢?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位原网名ID为“×××兔”的B站UP主在发布的视频中,把自己打造成“打工妹”的形象,吸引了大量用户点击和观看,其单个视频播放量在10万次左右,评论数量一般可达两三千条。在视频中,“×××兔”经常推广一些零食、厨具等,有时还会推销三无产品的微商减肥药。有不少网友对“打工妹”的身份提出质疑,并称2017年年底该UP主在某教育局督导室工作,名下还有一家传播公司。
同样,类似的视频博主“××小妹”,也是通过打造“打工妹”的形象来获得网友的关注。据《法制日报》记者观察,该用户在好看视频平台上发布的前40个视频中,标题中出现了31次“打工妹”的关键词,最高播放量达到72万次。其视频主题多为自己生活压力大但仍然能够积极面对。视频内容包括深夜做饭带去公司、吃一大锅方便面、为房租太贵而争吵等。有网友指出,她上班时间紧凑,却能够每天更新几个视频,且发布在不同的视频平台。
除了展示自己的“惨状”外,还有一些博主利用家人的“惨”进行视频发布或直播。如在快手平台上,某博主称自己的父亲患有残疾,且在简介中表示“自己是一个朴朴实实的农村人”。该博主所发布的视频中,常以“农村应该不丢人吧”“家里太穷没人要”等相关表述作为标题。
直播平台上还有不少套路似曾相识:
体面的老板,在办公室默默抹眼泪,受疫情影响,外销的蚕丝被被退单,发不出工资,原价499元,现价99元;坚强的宝妈,被丈夫抛弃,带着3个孩子顽强拼搏,就靠着在网上卖点面膜维持生活,希望大家支持一下……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直播平台还有一些视频,以农村孤寡老人、贫困妇儿的生存状态为主要内容,引起了不少网友关注。
“当热心网友询问地址,想要提供帮助时,一些主播并不理睬。而是在积累一定量的粉丝后,转卖账号,甚至直播带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些直播视频中的老人和残疾人,要么无人赡养、无家可归,住在破房子、破洞里,以捡垃圾为生;要么穿着破烂衣服,在烈日暴雨中卖菜,无人问津。
该业内人士说:“视频配以煽情的音乐,让人顿生怜悯之情。善良的UP主就会如‘天降神兵’,扛着米面粮油去看望这些孤寡老人,给他们做饭打扫,或者买下卖菜老人所有的菜,还要多给老人一两百元钱。这样看上去朴实无华、没有任何盈利点的账号,在赚走观众眼泪的同时,也收割了数百万乃至千万名粉丝。这种大号,一条广告的报价少则三五万元,多则十几万元。200万粉丝的账号,转让价格也达到200万元以上。”
主播教程颇受欢迎
定制人设直播带货
有媒体统计,在某视频平台上,靠卖惨来吸睛的主播不在少数,主要有以下两类:
病例卖惨型,主要描述病人的日常,癌症、抑郁症和人格分裂症等是普遍病症;受害者求助型,主要描述被性侵者、被网暴者或者有同性恋被父母赶出家门的经历等。
《法制日报》记者搜索发现,在某电商平台以及二手交易平台中,有大量关于主播营销策划的课程资料和视频出售,内容包括“网络主播吸睛秘籍”“打赏最多的网红应该这样做”等。另外,还有一些营销策划团队专门针对个体打造个人IP,同时还强调“十年营销经验,打造爆款人设”。
某营销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公司将会为主播提供一套完整的直播流程和培训方案,包括视频拍摄、直播注意事项以及人设的制定等。公司的专业人员会为新主播定制一个比较符合主播外形等各方面条件的人设,以便迅速建立与该人设相符合的受众群,“通过人设进行市场的精准化定位,培养一大部分固定的粉丝群体”。
在这些人设背后,便是“水到渠成”的直播带货。
比如,某天深夜,你正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刷着某直播平台,突然看到一位卖虾大妈的小视频。看着她嘎嘣嘎嘣地嚼起外焦里嫩的烤虾,有不少人马上就花上百元买了一袋大妈介绍的“纯天然无污染美味大虾”。但收货后发现,包装袋里装的根本就不是直播中出现的色香味俱全的烤虾,装烤虾的袋子上也没有标注生产厂家,没有质量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甚至没有投诉电话。
实际上,在一些电商直播平台上,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
时间回溯至2016年,这一年被称为“网红元年”,网红变现的能力让全社会为之侧目。随着“网红经济”进入下半场,用时尚博主的标签打入网红市场已不再讨喜,人们开始转向接地气、多元化、复合型人设的新需求。
2018年,根据艾瑞咨询对网红经济的调查数据,网红变现方式已更加多元化,除了传统的广告、电商,签约、直播、问答和内容付费等形式开始兴起。网红经济的产业链也渐趋完善,MCN机构(自媒体账号)替代个人成为新的核心。
有业内人士坦言,实际上,除了粉丝打赏外,卖广告和产品才是网红的经营之路,这也是最重要的变现之道。从感情教主、豆瓣才女到手作名厨,网红人设一茬接一茬,寻求变现的内核却从未改变,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变现方式便是销售商品。网红们几乎都是利用人设连接粉丝黏性,开启商业化之路。
该业内人士称,网红们最盼望的就是能以“种草机”的人设存在于网友的印象里,因为无论是发好看的照片、做有趣的视频还是辛辛苦苦码功课写文章,带货才是网红辛勤输出能力和曝光效果的直接体现,因此持续带货能力的背后是一个网红的综合能力。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人设之下的网红变现,或打赏或卖货。上述各种卖惨人设的直播也就不足为怪,因为“不会带货的网红不是好网红”。
快速套现暗藏隐患
有效监管刻不容缓
然而,目前网红、大V的商业变现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近年来,网红、大V网上售货热度不断提升,原因在于电商正逐渐从以往的单纯卖货转向内容、社交为引导的新型模式,一大批网红、大V凭借其逐渐形成的个人品牌、数量众多的粉丝,开始进行软文、广告合作,或直接卖货以实现商业变现。”担任主播经纪人的周芳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周芳西说,由于这些网红、大V往往具有较强的用户黏性,许多粉丝对其所说的话深信不疑,变现效果也不断显现。不少平台出于引流和销售需求,对于此类行为也多有鼓励,包括培育扶持网红、大V,聘请其作为品牌、活动代言人,或者采取与网红、大V共同销售某款产品的方式,实现深度捆绑。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网红直播变现的法律隐患屡屡变成现实。
朱巍认为,获取粉丝的高额成本导致售卖假货、为博出位进行低俗表演等违法行为频现。“既然获取粉丝的花费如此之大,主播们就开始了快速套现之路。一方面,主播缺乏忠实的粉丝,只能通过持续不断的话题或抓人眼球的表现留住粉丝;另一方面,除了‘传销式’层级获利外,售卖假货可能是变现最快的方式。”
朱巍提醒说,通常有所谓的“大哥”在给绝大部分网红刷礼物,这些花了大价钱赞助的商家,不乏生产和售卖假货者,他们花钱捧人,目的就在于利用网红流量违法获利。这些“赞助商”们以微商为主,打着传销的擦边球,利用流量快速增加用户规模,以此获利再反哺高额的“粉丝税”,形成一种特殊的生态。
据了解,目前直播带货的合作模式主要分为专场、链接费+佣金、纯佣、坑位费+佣金四种。
其中,专场可以理解为在某时段专门介绍某系列产品,价格通常以每小时计算;使用链接费+佣金模式的主播,通常按照1个链接100元至300元的佣金形式,保障主播的最大效益;纯佣则主要集中在新小主播,因为产品的缺失,往往只能跟商家对接纯佣的产品合作。
而关于坑位费,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可以理解为商家找网红带货需要给的“出场费”,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据周芳西透露,某品牌方曾找到一个在抖音平台有千万粉丝的网红直播,坑位费要价几万元。后来发现即便粉丝多也带不出去货,两个月后坑位费降到了几千元。“还有的小主播明知道自己带不出去货,想靠坑位费大捞一笔。”
除了骗坑位费之外,还有的机构会在带货佣金上做文章。
“直播带货是有佣金的,为了吸引更多商家,一些媒介机构会将佣金下调到正常价格的一半甚至更低。但谈好佣金后,有的经纪公司会以产品利润、主播推广投入精力等理由,变相提高佣金比例。”周芳西说,还有的经纪机构会跟商家承诺保证销量,但前提是让商家付一定的佣金比例,额外再加上一笔相应的服务费。
“很多品牌方愿意付这笔服务费的原因是,很多商家愿意让小主播直播卖货‘赚个推广’。”周芳西说。
不过,在某电商平台有10多年经营经验的岳亦如提醒,一些不良经纪公司会作假,用这笔服务费买商家的产品,即使没有到约定的销售额,也能赚取一部分佣金,收钱之后再退一部分货,“里外都是挣”。
岳亦如认为,直播电商虽然表面看上去很火,但毕竟刚刚起步,行业尚未得到规范,存在不少坑商家、坑消费者、坑创业机构、坑主播的现象。链接: https://t.cn/A6yzhdX9
具体来看,国内31家主要网络直播平台普遍存在内容生态不良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内容低俗庸俗问题。其中,秀场类直播乱象频发,一些女主播衣着暴露,一些男主播言行粗俗恶俗,低俗热舞、恶搞、谩骂等现象屡禁不绝;留言互动、弹幕和用户账号注册疏于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层出不穷。一些平台企业经营态度不端正,有的借助免费网课推广网游,有的利用色情低俗内容诱导用户点击浏览并充值打赏,有的利用“抽奖”“竞猜”“返利”等方式涉嫌组织网络赌博。
针对直播乱象,国家网信办重拳出击,指导属地网信办依法依规约谈上述平台企业,视违规情节对相关平台分别采取停止主要频道内容更新、暂停新用户注册、限期整改、责成平台处理相关责任人等处置措施,并将部分违规网络主播纳入跨平台禁播黑名单。
直播卖惨成为常态
赚取同情收割粉丝
今年6月,在B站拥有20多万粉丝的博主“虎子的后半生”被曝靠卖惨获得粉丝的同情。尽管媒体调查后发现该用户确实是癌症晚期患者,不存在伪造病情的情况,但“有房有车”“经常去高档场所消费”等信息让网友直呼自己被骗。
卖惨人设在各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中几乎成为常态,既有电商主播“哭穷”称自己的产品没人买,也有美食主播称“自己工作压力大,几乎崩溃”。但实际情况是否真如主播所说呢?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位原网名ID为“×××兔”的B站UP主在发布的视频中,把自己打造成“打工妹”的形象,吸引了大量用户点击和观看,其单个视频播放量在10万次左右,评论数量一般可达两三千条。在视频中,“×××兔”经常推广一些零食、厨具等,有时还会推销三无产品的微商减肥药。有不少网友对“打工妹”的身份提出质疑,并称2017年年底该UP主在某教育局督导室工作,名下还有一家传播公司。
同样,类似的视频博主“××小妹”,也是通过打造“打工妹”的形象来获得网友的关注。据《法制日报》记者观察,该用户在好看视频平台上发布的前40个视频中,标题中出现了31次“打工妹”的关键词,最高播放量达到72万次。其视频主题多为自己生活压力大但仍然能够积极面对。视频内容包括深夜做饭带去公司、吃一大锅方便面、为房租太贵而争吵等。有网友指出,她上班时间紧凑,却能够每天更新几个视频,且发布在不同的视频平台。
除了展示自己的“惨状”外,还有一些博主利用家人的“惨”进行视频发布或直播。如在快手平台上,某博主称自己的父亲患有残疾,且在简介中表示“自己是一个朴朴实实的农村人”。该博主所发布的视频中,常以“农村应该不丢人吧”“家里太穷没人要”等相关表述作为标题。
直播平台上还有不少套路似曾相识:
体面的老板,在办公室默默抹眼泪,受疫情影响,外销的蚕丝被被退单,发不出工资,原价499元,现价99元;坚强的宝妈,被丈夫抛弃,带着3个孩子顽强拼搏,就靠着在网上卖点面膜维持生活,希望大家支持一下……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直播平台还有一些视频,以农村孤寡老人、贫困妇儿的生存状态为主要内容,引起了不少网友关注。
“当热心网友询问地址,想要提供帮助时,一些主播并不理睬。而是在积累一定量的粉丝后,转卖账号,甚至直播带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些直播视频中的老人和残疾人,要么无人赡养、无家可归,住在破房子、破洞里,以捡垃圾为生;要么穿着破烂衣服,在烈日暴雨中卖菜,无人问津。
该业内人士说:“视频配以煽情的音乐,让人顿生怜悯之情。善良的UP主就会如‘天降神兵’,扛着米面粮油去看望这些孤寡老人,给他们做饭打扫,或者买下卖菜老人所有的菜,还要多给老人一两百元钱。这样看上去朴实无华、没有任何盈利点的账号,在赚走观众眼泪的同时,也收割了数百万乃至千万名粉丝。这种大号,一条广告的报价少则三五万元,多则十几万元。200万粉丝的账号,转让价格也达到200万元以上。”
主播教程颇受欢迎
定制人设直播带货
有媒体统计,在某视频平台上,靠卖惨来吸睛的主播不在少数,主要有以下两类:
病例卖惨型,主要描述病人的日常,癌症、抑郁症和人格分裂症等是普遍病症;受害者求助型,主要描述被性侵者、被网暴者或者有同性恋被父母赶出家门的经历等。
《法制日报》记者搜索发现,在某电商平台以及二手交易平台中,有大量关于主播营销策划的课程资料和视频出售,内容包括“网络主播吸睛秘籍”“打赏最多的网红应该这样做”等。另外,还有一些营销策划团队专门针对个体打造个人IP,同时还强调“十年营销经验,打造爆款人设”。
某营销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公司将会为主播提供一套完整的直播流程和培训方案,包括视频拍摄、直播注意事项以及人设的制定等。公司的专业人员会为新主播定制一个比较符合主播外形等各方面条件的人设,以便迅速建立与该人设相符合的受众群,“通过人设进行市场的精准化定位,培养一大部分固定的粉丝群体”。
在这些人设背后,便是“水到渠成”的直播带货。
比如,某天深夜,你正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刷着某直播平台,突然看到一位卖虾大妈的小视频。看着她嘎嘣嘎嘣地嚼起外焦里嫩的烤虾,有不少人马上就花上百元买了一袋大妈介绍的“纯天然无污染美味大虾”。但收货后发现,包装袋里装的根本就不是直播中出现的色香味俱全的烤虾,装烤虾的袋子上也没有标注生产厂家,没有质量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甚至没有投诉电话。
实际上,在一些电商直播平台上,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
时间回溯至2016年,这一年被称为“网红元年”,网红变现的能力让全社会为之侧目。随着“网红经济”进入下半场,用时尚博主的标签打入网红市场已不再讨喜,人们开始转向接地气、多元化、复合型人设的新需求。
2018年,根据艾瑞咨询对网红经济的调查数据,网红变现方式已更加多元化,除了传统的广告、电商,签约、直播、问答和内容付费等形式开始兴起。网红经济的产业链也渐趋完善,MCN机构(自媒体账号)替代个人成为新的核心。
有业内人士坦言,实际上,除了粉丝打赏外,卖广告和产品才是网红的经营之路,这也是最重要的变现之道。从感情教主、豆瓣才女到手作名厨,网红人设一茬接一茬,寻求变现的内核却从未改变,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变现方式便是销售商品。网红们几乎都是利用人设连接粉丝黏性,开启商业化之路。
该业内人士称,网红们最盼望的就是能以“种草机”的人设存在于网友的印象里,因为无论是发好看的照片、做有趣的视频还是辛辛苦苦码功课写文章,带货才是网红辛勤输出能力和曝光效果的直接体现,因此持续带货能力的背后是一个网红的综合能力。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人设之下的网红变现,或打赏或卖货。上述各种卖惨人设的直播也就不足为怪,因为“不会带货的网红不是好网红”。
快速套现暗藏隐患
有效监管刻不容缓
然而,目前网红、大V的商业变现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近年来,网红、大V网上售货热度不断提升,原因在于电商正逐渐从以往的单纯卖货转向内容、社交为引导的新型模式,一大批网红、大V凭借其逐渐形成的个人品牌、数量众多的粉丝,开始进行软文、广告合作,或直接卖货以实现商业变现。”担任主播经纪人的周芳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周芳西说,由于这些网红、大V往往具有较强的用户黏性,许多粉丝对其所说的话深信不疑,变现效果也不断显现。不少平台出于引流和销售需求,对于此类行为也多有鼓励,包括培育扶持网红、大V,聘请其作为品牌、活动代言人,或者采取与网红、大V共同销售某款产品的方式,实现深度捆绑。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网红直播变现的法律隐患屡屡变成现实。
朱巍认为,获取粉丝的高额成本导致售卖假货、为博出位进行低俗表演等违法行为频现。“既然获取粉丝的花费如此之大,主播们就开始了快速套现之路。一方面,主播缺乏忠实的粉丝,只能通过持续不断的话题或抓人眼球的表现留住粉丝;另一方面,除了‘传销式’层级获利外,售卖假货可能是变现最快的方式。”
朱巍提醒说,通常有所谓的“大哥”在给绝大部分网红刷礼物,这些花了大价钱赞助的商家,不乏生产和售卖假货者,他们花钱捧人,目的就在于利用网红流量违法获利。这些“赞助商”们以微商为主,打着传销的擦边球,利用流量快速增加用户规模,以此获利再反哺高额的“粉丝税”,形成一种特殊的生态。
据了解,目前直播带货的合作模式主要分为专场、链接费+佣金、纯佣、坑位费+佣金四种。
其中,专场可以理解为在某时段专门介绍某系列产品,价格通常以每小时计算;使用链接费+佣金模式的主播,通常按照1个链接100元至300元的佣金形式,保障主播的最大效益;纯佣则主要集中在新小主播,因为产品的缺失,往往只能跟商家对接纯佣的产品合作。
而关于坑位费,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可以理解为商家找网红带货需要给的“出场费”,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据周芳西透露,某品牌方曾找到一个在抖音平台有千万粉丝的网红直播,坑位费要价几万元。后来发现即便粉丝多也带不出去货,两个月后坑位费降到了几千元。“还有的小主播明知道自己带不出去货,想靠坑位费大捞一笔。”
除了骗坑位费之外,还有的机构会在带货佣金上做文章。
“直播带货是有佣金的,为了吸引更多商家,一些媒介机构会将佣金下调到正常价格的一半甚至更低。但谈好佣金后,有的经纪公司会以产品利润、主播推广投入精力等理由,变相提高佣金比例。”周芳西说,还有的经纪机构会跟商家承诺保证销量,但前提是让商家付一定的佣金比例,额外再加上一笔相应的服务费。
“很多品牌方愿意付这笔服务费的原因是,很多商家愿意让小主播直播卖货‘赚个推广’。”周芳西说。
不过,在某电商平台有10多年经营经验的岳亦如提醒,一些不良经纪公司会作假,用这笔服务费买商家的产品,即使没有到约定的销售额,也能赚取一部分佣金,收钱之后再退一部分货,“里外都是挣”。
岳亦如认为,直播电商虽然表面看上去很火,但毕竟刚刚起步,行业尚未得到规范,存在不少坑商家、坑消费者、坑创业机构、坑主播的现象。链接: https://t.cn/A6yzhdX9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