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月# 新《水污染防治法》17问,你知道几问?】
问:《水污染防治法》于哪年修正?
答: 该法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问:现行《水污染防治法》有多少章节?
答:《水污染防治法》立法目的?
问: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问:《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问: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答: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问:《水污染防治法》有哪些基本制度?
答:河长制、 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制度、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限期达标制度、 水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 约谈制度、 排污许可制度、 环境监测制度、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重要水体保护制度等。
问:《水污染防治法》对政府的规定?
答: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问:排放水污染物的基本要求?
答: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问:水污染防治措施的一般性规定?
答: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等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等企业、场所和设施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问:工业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有哪些?
答: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实行风险管控。加强企业排放工业废水治理,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等。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生产项目等。
问:城镇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有哪些?
答: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 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的处理处置的管控。
问: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有哪些?
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等,防止农药对水体造成污染。 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或者医疗污水。
问:船舶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有哪些?
答: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 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船舶作业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编制方案,并且禁止采取冲滩方式进行船舶拆解作业。
问: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的规定有哪些?
答: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且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与供水相关环境状况调查,并对威胁供水安全的实行风险管理,采取控制措施。 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问:其他重要水体保护保护的规定?
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 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
问:水污染事故的处置规定?
答: 做好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严格执行水污染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及规定。
问;有关专业用语
答: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有毒污染物:是指那些直接或者间接被生物摄入体内后,可能导致该生物或者其后代发病、行为反常、遗传异变、生理机能失常、机体变形或者死亡的污染物。
污泥:是指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者固态物质。
渔业水体:是指划定的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贝藻类的养殖场的水体。
问:《水污染防治法》于哪年修正?
答: 该法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问:现行《水污染防治法》有多少章节?
答:《水污染防治法》立法目的?
问: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问:《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问: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答: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问:《水污染防治法》有哪些基本制度?
答:河长制、 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制度、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限期达标制度、 水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 约谈制度、 排污许可制度、 环境监测制度、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重要水体保护制度等。
问:《水污染防治法》对政府的规定?
答: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问:排放水污染物的基本要求?
答: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问:水污染防治措施的一般性规定?
答: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等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等企业、场所和设施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问:工业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有哪些?
答: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实行风险管控。加强企业排放工业废水治理,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等。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生产项目等。
问:城镇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有哪些?
答: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 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的处理处置的管控。
问: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有哪些?
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等,防止农药对水体造成污染。 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或者医疗污水。
问:船舶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有哪些?
答: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 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船舶作业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编制方案,并且禁止采取冲滩方式进行船舶拆解作业。
问: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的规定有哪些?
答: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且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与供水相关环境状况调查,并对威胁供水安全的实行风险管理,采取控制措施。 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问:其他重要水体保护保护的规定?
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 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
问:水污染事故的处置规定?
答: 做好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严格执行水污染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及规定。
问;有关专业用语
答: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有毒污染物:是指那些直接或者间接被生物摄入体内后,可能导致该生物或者其后代发病、行为反常、遗传异变、生理机能失常、机体变形或者死亡的污染物。
污泥:是指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者固态物质。
渔业水体:是指划定的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贝藻类的养殖场的水体。
#衡水身边事#【最新!衡水市区已完成74处路口雨污分流工程 围挡正陆续拆除】截至5月31日,我市市区已经完成74处路口雨污分流工程任务,各路段工程围挡正陆续拆除。
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以来,工程进度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为早日缓解交通压力,避免学校开学造成严重拥堵,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工程进度。目前,市区永兴路(中华街—前进街)、中心街(和平路—河阳路)、中华街(胜利路—河阳路)、榕花街(和平路—人民路)等路段完成排水管网和道路基层工程,已拆除施工围挡,正在进行路面施工,市区交通将逐步恢复正常秩序。
施工过程中,市城管局采取网格化管理制度,将整体工程分为28个网格,每处网格配备3名管理人员,对现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与市交警支队联合组织制定市区交通组织方案,结合实际交通状况,委托专业机构制定交通组织规范。安排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各路口均安排交通疏导安全员,完善交通安全标识等相关措施,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噪声、震动较大的工作不允许夜间施工,尽量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
截至5月31日,市区已完成74个路口改造,完成20个市直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雨污分流改造,新建管道29公里,完成550米管网试验段清淤,工程相关调蓄池、泵站、旋流沉砂设备建设安装也在紧张推进中。via.衡水日报(小编:仙贝)
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以来,工程进度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为早日缓解交通压力,避免学校开学造成严重拥堵,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工程进度。目前,市区永兴路(中华街—前进街)、中心街(和平路—河阳路)、中华街(胜利路—河阳路)、榕花街(和平路—人民路)等路段完成排水管网和道路基层工程,已拆除施工围挡,正在进行路面施工,市区交通将逐步恢复正常秩序。
施工过程中,市城管局采取网格化管理制度,将整体工程分为28个网格,每处网格配备3名管理人员,对现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与市交警支队联合组织制定市区交通组织方案,结合实际交通状况,委托专业机构制定交通组织规范。安排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各路口均安排交通疏导安全员,完善交通安全标识等相关措施,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噪声、震动较大的工作不允许夜间施工,尽量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
截至5月31日,市区已完成74个路口改造,完成20个市直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雨污分流改造,新建管道29公里,完成550米管网试验段清淤,工程相关调蓄池、泵站、旋流沉砂设备建设安装也在紧张推进中。via.衡水日报(小编:仙贝)
西安成才学校是经雁塔区教育局于1989年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学校。创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全名师、全日制、全封闭、全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成众才,兴中华”的办学宗旨;成才学校依托西安市名校师资,以“成长、成才、成功”为主题,特聘请国际教育心理专业NLP和家庭教育资深讲师加入教学进程,实现学生“成绩、心态”双丰收。办学30年来,先后被各级教育部门授予“全国民办教育先锋集体、陕西示范民办学校、十佳优秀成绩名校”等多种荣誉称号,为全国一流高校输送优秀学子数万名。被家长和学生誉为“有志者成才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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