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新闻# 内部矛盾频发!5月7日,塞浦路斯总统阿纳斯塔夏季斯对外表示,欧盟针对俄罗斯的制裁措施应当考虑马耳他、希腊和塞浦路斯的呼吁,因为限制俄罗斯石油向欧盟国家运输的制裁非常不合理,这将有利于其它国家而损害一些国家的利益。所以阿纳斯塔夏季斯强调,即便是选择制裁措施,也应该有针对性,而不是有选择性,这样的做法对像塞浦路斯、希腊和马耳他这样的国家非常不公平。目前,因为欧盟第六轮制裁决定禁运俄罗斯石油,不单单是塞浦路斯提出了异议,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多国也表达了不满和异议。不难看出,欧盟内部矛盾因为利益已经逐渐显现,冯德莱恩所谓的团结更是已经不复存在。
《何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广州律师-广州越秀区律师事务所案件咨询收费-鑫霆律师》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房、村产房、使用权房。 房屋产权 证,按国家相关规定,当由房管部门统一发放,是包括产权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完全产权。而小产权,则由乡镇府或村委会https://t.cn/A6X4Dq7w 佛山房产上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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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T3航站楼
“中华水塔”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是国家发改委、青海省“十四五”交通领域重大项目,是青海民航建设“头号工程”,项目致力于将西宁机场打造成青海省“第一综合交通枢纽、第一旅客集散中心和对外开放第一门户”。新建T3航站楼作为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主要建筑,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地域文化的重要窗口,航站楼整体设计理念为“中华水塔,三江溯源”,拟在T3航站楼出发层核心位置建设以“中华水塔”为主题的构筑物。为充分体现青海特色,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青海民航建设发展,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决定,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新建T3航站楼“中华水塔”设计方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
征集活动主办方:
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
二
征集时间:
此次“中华水塔”设计方案征集活动于2022年4月25日开始,至2022年5月30日结束。入围作品将以邮件方式告知。
三
应征资格:
支持青海民航建设发展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团队均可按照本公告投稿。
四
设计背景
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2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万吨的目标设计,其中新建15.8万平方米T3航站楼、17.3万平方米的综合交通中心、1.88万平方米的货运站以及相关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建设概况)
新建T3航站楼以“中华水塔,三江溯源”为整体设计思路。
航站楼外观采用曲面的建筑轮廓及形态,建筑屋顶主楼向指廊逐级跌落,形成三条绵长优雅的弧线,高度落差形成建筑侧向采光天窗,象征“三江溯源”的设计理念。(航站楼设计方案)
航站楼室内出发大厅设置以“中华水塔”为主题的构筑物,突出青海生态文化理念和地域特色。“中华水塔”位于预安检、值机岛和航站楼入口中间位置,空间高度22-24m高。
“中华水塔”构筑物设计限制因素包括:一是建筑专业方面,构筑物高度不宜过高,总高度不应超过16m,需要注意构筑物与整体空间的关系,还应当保证室内效果通透,不能阻碍旅客视线,影响航站楼出发流程。二是结构专业方面,整体造型考虑荷载要求,不宜对航站楼荷载有过大负荷。
五
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设计的表现形式不限,雕塑、造型、标志等形式均可,要求突出“中华水塔”内涵。
2.应征作品应充分考虑“中华水塔”构筑物在建筑与结构专业两方面的设计限制因素,与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整体设计相契合。
3.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体现独创性、特色性和美好寓意,设计构思不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4.应征作品应在方案前言处附方案说明,说明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六
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将邀请业内相关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专业评审。第一阶段由评审小组评选出入围作品5件;第二阶段将5件入围作品报相关会议审议,评议出中选作品1件(不排除未评议出入围和中选作品的情况)
七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入围作品奖5名,奖金20000元/件;中选作品奖1名,奖金100000元。以上各类奖励均为人民币单位的税前奖金额度,入围作品和中选作品按征集人要求提供发票等后支付。应征作品均不重复奖励。
八
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人将纸质应征作品材料邮寄至通讯地址。同时投稿电子档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中华水塔设计投稿”,二者需同时提供。投稿材料包括:
1.应征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征人为企业团体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应征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2.作品成果(纸质及电子档,含联系方式),作品成果电子档以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存储。
九
声明
1.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须为作者本人实名认证),若因联系方式有误无法联系到作者本人的,视为自愿放弃奖励,并同意主办方在著作权存续期间内免费以修改、编辑等方式专有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应征作品,同时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专有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应征作品。经核实联系方式未经实名认证或认证姓名非作者本人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提供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
2.如有相似作品,以主题寓意及提交时间为主要评判依据。
3.应征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独立完成创作,并确保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任何抄袭、剽窃、套改、保密及其他侵权行为。如所征作品涉及侵权、保密等任何纠纷,由应征者本人负责解决。凡因侵权作品导致主办方、第三方遭受损害的,由应征者承担损失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4.本次征集活动投稿的作品使用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到的规划策划方案;或授权他人使用应征作品,并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主办方、承办方及其合作媒体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介绍等活动中无偿使用应征作品,该等使用不意味着作品入选或拟入选。
5.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主办方有权对参加征集作品进行无偿修改、编辑、发表(评选入围的作品修改、编辑、发表后的知识产权归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享有);同时主办方有权要求应征者对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应征者应按照主办方要求免费进行修改 (修改完善后的知识产权归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享有) 。征集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方案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应征人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征集单位主张分享其获奖方案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应征人须在参加应征前予以承诺。
6.评选入围作品,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及包括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
7.入围作品的作者需配合主办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完成入围作品知识产权保护注册工作,若该入围作品因作者原因无法注册或作者不配合,主办方有权追究入围作品作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退还所得奖金。
8.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作品及载体不退还。
9.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此次征集活动的各项要求和约定。
10.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方案征集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提交应征作品前,请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内容,充分理解后投稿,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内容。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971-8188089 ,15202558906
电子邮箱:luoyt@westaport.com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
“中华水塔”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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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征集活动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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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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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应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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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设计背景
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2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万吨的目标设计,其中新建15.8万平方米T3航站楼、17.3万平方米的综合交通中心、1.88万平方米的货运站以及相关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建设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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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楼外观采用曲面的建筑轮廓及形态,建筑屋顶主楼向指廊逐级跌落,形成三条绵长优雅的弧线,高度落差形成建筑侧向采光天窗,象征“三江溯源”的设计理念。(航站楼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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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设计的表现形式不限,雕塑、造型、标志等形式均可,要求突出“中华水塔”内涵。
2.应征作品应充分考虑“中华水塔”构筑物在建筑与结构专业两方面的设计限制因素,与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整体设计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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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征作品应在方案前言处附方案说明,说明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六
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将邀请业内相关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专业评审。第一阶段由评审小组评选出入围作品5件;第二阶段将5件入围作品报相关会议审议,评议出中选作品1件(不排除未评议出入围和中选作品的情况)
七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入围作品奖5名,奖金20000元/件;中选作品奖1名,奖金100000元。以上各类奖励均为人民币单位的税前奖金额度,入围作品和中选作品按征集人要求提供发票等后支付。应征作品均不重复奖励。
八
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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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征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独立完成创作,并确保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任何抄袭、剽窃、套改、保密及其他侵权行为。如所征作品涉及侵权、保密等任何纠纷,由应征者本人负责解决。凡因侵权作品导致主办方、第三方遭受损害的,由应征者承担损失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4.本次征集活动投稿的作品使用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到的规划策划方案;或授权他人使用应征作品,并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主办方、承办方及其合作媒体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介绍等活动中无偿使用应征作品,该等使用不意味着作品入选或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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