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预告】为庆祝即将到来的元旦,崇左市扶绥县民族中学的孩子们将用一场精彩的演出来告别2021,迎接2022。https://t.cn/A6JPMH3c 拒绝邪教 青春向党 执梦远航”为主题的反邪教·反诈骗宣传暨民族中学迎新文艺汇演。一起相约直播间,2021的最后一天,我们仍要过得有声有色!@崇左反邪@扶绥反邪 #对邪教说不##广西反邪动态##我为反邪教代言#
【防疫期间,#广西沿边沿海市县居民非必要不外出# 】广西卫健委网站27日发布消息,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防沿边沿海市县疫情输入输出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人员、车辆、海上船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人员流动管理
(一)减少辖区内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外地人员非必要不前往沿边沿海市县。沿边沿海市县人员要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报告责任、配合责任等,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做好防控工作。
(二)实行人员流动报备制度。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人员(含常住及临时居住)外出(跨县,不含城区)等须向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备,如实说明外出去向,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边民、渔民在抵边、海上生产作业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生产作业,同时严禁私自接触外籍人员;抵边、海上生产作业返回后,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行程轨迹及生产作业的有关情况。
(三)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外地人员进入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须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接受核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纳入社区管理。外地人员离开沿边沿海市县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沿边沿海市县车辆管理
(一)加强“三码联查”工作。沿边沿海市县须在省际、市际、县际三级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和公安检查站(执法站)等区域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对出入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的车辆进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行业主体、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必须按规定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做到逢车逢人必查。
(二)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装运走私货物车辆的查缉整治,持续强化设卡拦截、高速公路出入口检查、服务区引流、环桂环邕检查站查缉,依法清查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装运走私货物行为。
(三)严格客运网约车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和规范网约车管理,依法打击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等行为。加强边境沿线违规经营网约车的查处力度,发现网约车疑似非法运送“三非”人员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海上船舶管理
(一)推行海上船舶进出港口码头行程查验。沿边沿海市县要在大小港口码头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停泊在港、进出港口码头的船舶按规定登记查验行程码。对上岸船员必须按规定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做到逢船逢人必查。
(二)落实海上船舶出海报备(审批)制度。海上作业船舶要落实出海报备(审批)制度,乡镇船舶(排)须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在册渔船向渔港所在地渔政机构报备;客货船须向海事部门报备。报备信息包含:进(出)港时间、事由、作业海域和随船人员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情况、接触船舶及人员情况、北斗导航网格码等。所有出海船舶必须自觉接受海警、海洋与渔业、渔政、公安、海事等有关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严禁“三无船舶”在我区管辖海域、港口码头、通海河道等区域航行、停泊、作业。公安、交通运输、渔业、海警等部门要依法查缉“三无船舶”、装运走私货物船舶,强化海域、通海河道巡查。对查处的“三无船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四)严格海上船舶管理。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海上船舶实施监管,对于利用各类船舶从事走私、偷渡、非法载客、非法雇佣外籍船工;或人为关闭AIS或北斗定位系统、违规与外籍人员接触、海上非法交易渔货物、被外国军警或公务船登检后隐瞒不报等行为,导致出现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严厉打击。
四、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基层基础工作责任
(一)强化网格化责任落实。沿边沿海市县要扎实推进联防联治、群防群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社区(村、屯)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抵边村屯实有人口管理,落实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和抵边村屯驻点值守、护边员定期巡查等措施。
(二)减少大型集会活动。沿边沿海市县要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加强所辖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内所有单位要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就取消,能延期的就延期,能线上举办的就线上举办;对于确实需要举办的要缩小规模,审慎评估人员范围,落实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三)从严控制群众聚集性活动。在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的居民中积极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范围,严格酒席规模及申报程序,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四)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沿边沿海市县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积极走村入户,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反走私、“三非”人员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充分发动群众自觉维护沿边沿海地区的安全稳定,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升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央视新闻)
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人员流动管理
(一)减少辖区内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外地人员非必要不前往沿边沿海市县。沿边沿海市县人员要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报告责任、配合责任等,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做好防控工作。
(二)实行人员流动报备制度。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人员(含常住及临时居住)外出(跨县,不含城区)等须向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备,如实说明外出去向,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边民、渔民在抵边、海上生产作业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生产作业,同时严禁私自接触外籍人员;抵边、海上生产作业返回后,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行程轨迹及生产作业的有关情况。
(三)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外地人员进入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须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接受核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纳入社区管理。外地人员离开沿边沿海市县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沿边沿海市县车辆管理
(一)加强“三码联查”工作。沿边沿海市县须在省际、市际、县际三级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和公安检查站(执法站)等区域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对出入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的车辆进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行业主体、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必须按规定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做到逢车逢人必查。
(二)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装运走私货物车辆的查缉整治,持续强化设卡拦截、高速公路出入口检查、服务区引流、环桂环邕检查站查缉,依法清查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装运走私货物行为。
(三)严格客运网约车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和规范网约车管理,依法打击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等行为。加强边境沿线违规经营网约车的查处力度,发现网约车疑似非法运送“三非”人员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海上船舶管理
(一)推行海上船舶进出港口码头行程查验。沿边沿海市县要在大小港口码头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停泊在港、进出港口码头的船舶按规定登记查验行程码。对上岸船员必须按规定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做到逢船逢人必查。
(二)落实海上船舶出海报备(审批)制度。海上作业船舶要落实出海报备(审批)制度,乡镇船舶(排)须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在册渔船向渔港所在地渔政机构报备;客货船须向海事部门报备。报备信息包含:进(出)港时间、事由、作业海域和随船人员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情况、接触船舶及人员情况、北斗导航网格码等。所有出海船舶必须自觉接受海警、海洋与渔业、渔政、公安、海事等有关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严禁“三无船舶”在我区管辖海域、港口码头、通海河道等区域航行、停泊、作业。公安、交通运输、渔业、海警等部门要依法查缉“三无船舶”、装运走私货物船舶,强化海域、通海河道巡查。对查处的“三无船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四)严格海上船舶管理。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海上船舶实施监管,对于利用各类船舶从事走私、偷渡、非法载客、非法雇佣外籍船工;或人为关闭AIS或北斗定位系统、违规与外籍人员接触、海上非法交易渔货物、被外国军警或公务船登检后隐瞒不报等行为,导致出现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严厉打击。
四、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基层基础工作责任
(一)强化网格化责任落实。沿边沿海市县要扎实推进联防联治、群防群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社区(村、屯)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抵边村屯实有人口管理,落实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和抵边村屯驻点值守、护边员定期巡查等措施。
(二)减少大型集会活动。沿边沿海市县要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加强所辖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内所有单位要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就取消,能延期的就延期,能线上举办的就线上举办;对于确实需要举办的要缩小规模,审慎评估人员范围,落实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三)从严控制群众聚集性活动。在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的居民中积极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范围,严格酒席规模及申报程序,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四)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沿边沿海市县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积极走村入户,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反走私、“三非”人员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充分发动群众自觉维护沿边沿海地区的安全稳定,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升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央视新闻)
#疫情防控# 【倡导就地过节!5桌以上聚餐活动需报备!广西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 2022 年
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
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2年元旦和春节将至,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做好“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现就有关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加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
(一)入境人员。对从我区入境人员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加强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医学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从外省入境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抵桂后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根据其在入境地隔离医学观察天数,补足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天数,并进行相应核酸检测。
(二)国内风险地区人员。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桂来桂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按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省份的返桂来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入桂。建议所有返桂来桂人员抵桂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明知是“三非”人员、非法入境人员及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私自容留不主动报告,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留宿外地亲朋好友,应建议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的,应建议其立即到附近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
二、严格加强离桂人员管理
倡导就地过节,严格限制人员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境外及国内14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出发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区外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返回时按照返桂来桂人员进行管理。边境8县(市、区)尽量减少、控制人员外出流动,在所有进出交通道路设卡查缉。人员如确有必要流动时,需到社区(街道、村、屯)报备,并接受边境执勤点查验,落实扫码通行。离开边境8县(市、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边境8县(市、区)人员抵达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三、严格控制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员流量;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毛巾等遮挡口鼻,提倡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严格加强发热就诊管理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六、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要求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口岸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一米线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七、严格执行口岸疫情管理要求
进入口岸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口岸限定区域“双码”(健康码、行程码)联查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核验。上下国际航线船舶人员要主动申领和使用“中国边检登轮码”,落实报备制度。
八、严格规范网络购物和物品处理
谨慎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尽量在实体商店采购货物,降低快递、物流类物品接触感染风险;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要全面落实消杀措施,直接接触商品物品货物人员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收拆快递包裹时注意消毒,拆封后及时洗手。
九、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效果,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
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管理规定
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疫情防控服务、应急咨询热线电话:12345。
请各地收到此通告后,进行广泛宣传。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 2022 年
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
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2年元旦和春节将至,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做好“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现就有关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加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
(一)入境人员。对从我区入境人员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加强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医学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从外省入境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抵桂后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根据其在入境地隔离医学观察天数,补足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天数,并进行相应核酸检测。
(二)国内风险地区人员。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桂来桂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按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省份的返桂来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入桂。建议所有返桂来桂人员抵桂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明知是“三非”人员、非法入境人员及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私自容留不主动报告,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留宿外地亲朋好友,应建议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的,应建议其立即到附近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
二、严格加强离桂人员管理
倡导就地过节,严格限制人员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境外及国内14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出发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区外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返回时按照返桂来桂人员进行管理。边境8县(市、区)尽量减少、控制人员外出流动,在所有进出交通道路设卡查缉。人员如确有必要流动时,需到社区(街道、村、屯)报备,并接受边境执勤点查验,落实扫码通行。离开边境8县(市、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边境8县(市、区)人员抵达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三、严格控制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员流量;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毛巾等遮挡口鼻,提倡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严格加强发热就诊管理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六、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要求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口岸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一米线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七、严格执行口岸疫情管理要求
进入口岸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口岸限定区域“双码”(健康码、行程码)联查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核验。上下国际航线船舶人员要主动申领和使用“中国边检登轮码”,落实报备制度。
八、严格规范网络购物和物品处理
谨慎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尽量在实体商店采购货物,降低快递、物流类物品接触感染风险;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要全面落实消杀措施,直接接触商品物品货物人员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收拆快递包裹时注意消毒,拆封后及时洗手。
九、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效果,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
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管理规定
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疫情防控服务、应急咨询热线电话:12345。
请各地收到此通告后,进行广泛宣传。
2021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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