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9号)
鉴于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昌江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0月8日零时起,昌江实行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一)7日内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昌江,已经进入昌江的,填平补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二)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4个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包括乘坐始发地为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的经停航班),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三)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贵州毕节、广东深圳、云南西双版纳、四川绵阳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四)7日内有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东方市等市县旅居史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
(五)省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凭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进入昌江后,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六)省外入琼来(返)昌江人员,在本省其他市县驻留后进入昌江,应参照上述(一)(二)(三)(四)(五)措施内容管理,并主动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宾馆报备。
(七)省内外中高风险区运送重点物资和客运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凭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进入昌江。进入昌江后,实行点对点运输、闭环管理及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八)省内外低风险地区运送重点物资和客运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进入昌江。进入昌江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做好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全县居民进入公共场所须持有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全县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幼托、午托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网吧、棋牌室、足浴店、茶馆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有序开放。
(三)所有密闭经营场所开放前要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要求,从业人员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卡上岗,上岗后每2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各密闭经营场所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到访人员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地点码、查验健康码、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密闭经营场所。
(五)恢复开放的密闭经营场所需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75%。
(六)加强密闭经营场所监管,对发现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民生保障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继续营业。
(八)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相关要求
(一)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二)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防疫期间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同时废止执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8号)》。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以下电话咨询(详见附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9号)
鉴于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昌江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0月8日零时起,昌江实行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一)7日内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昌江,已经进入昌江的,填平补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二)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4个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包括乘坐始发地为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的经停航班),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三)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贵州毕节、广东深圳、云南西双版纳、四川绵阳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四)7日内有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东方市等市县旅居史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
(五)省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凭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进入昌江后,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六)省外入琼来(返)昌江人员,在本省其他市县驻留后进入昌江,应参照上述(一)(二)(三)(四)(五)措施内容管理,并主动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宾馆报备。
(七)省内外中高风险区运送重点物资和客运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凭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进入昌江。进入昌江后,实行点对点运输、闭环管理及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八)省内外低风险地区运送重点物资和客运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进入昌江。进入昌江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做好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全县居民进入公共场所须持有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全县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幼托、午托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网吧、棋牌室、足浴店、茶馆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有序开放。
(三)所有密闭经营场所开放前要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要求,从业人员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卡上岗,上岗后每2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各密闭经营场所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到访人员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地点码、查验健康码、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密闭经营场所。
(五)恢复开放的密闭经营场所需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75%。
(六)加强密闭经营场所监管,对发现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民生保障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继续营业。
(八)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相关要求
(一)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二)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防疫期间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同时废止执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8号)》。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以下电话咨询(详见附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赤峰疫情防控# 【#阿旗检出1管混采初筛阳性# 阿鲁科尔沁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10月3日,我旗在对呼和浩特市来返阿人员落地核酸检测中检出1管混采初筛阳性,目前追阳、流调溯源、社会管控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为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决定在全旗实行严格的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旗中心城区即刻起进入静默状态,各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必须居家。对初筛阳性人员所在小区实施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对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对其他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二、开展核酸检测。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0月4日5:30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居民群众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并保持1.5米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三、城区出入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保障车辆由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出入。全旗居民(含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旗,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商场、餐饮、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商铺、文化旅游景区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五、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出入。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停课。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旗指挥部发布的通知公告,同时做好自我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第一时间向社区(嘎查村)报告。
七、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均居家办公、线上办公。即日起,启动小区包联工作,严格落实小区包联各项防控措施。
八、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社区(小区)和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重严厉打击。
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干扰现场秩序、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目前我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放心,旗委、旗政府将团结带领大家共同抗击疫情,全力争取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阿鲁科尔沁旗(苏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值班电话
阿鲁科尔沁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附件
阿鲁科尔沁旗(苏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值班电话
阿鲁科尔沁旗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235153
罕乌拉街道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235900
欧沐沦街道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226612
巴彦温都尔苏木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25003
罕苏木苏木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23003
赛罕塔拉苏木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35099
坤都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10005
巴彦花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00003
扎嘎斯台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50003
新民乡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40004
乌兰哈达乡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91003
先锋乡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70003
天山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233315
天山口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30004
绍根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20004
双胜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60002
巴拉奇如德苏木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40003 https://t.cn/R2Wxoj6
一、全旗中心城区即刻起进入静默状态,各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必须居家。对初筛阳性人员所在小区实施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对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对其他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二、开展核酸检测。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0月4日5:30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居民群众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并保持1.5米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三、城区出入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保障车辆由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出入。全旗居民(含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旗,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商场、餐饮、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商铺、文化旅游景区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五、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出入。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停课。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旗指挥部发布的通知公告,同时做好自我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第一时间向社区(嘎查村)报告。
七、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均居家办公、线上办公。即日起,启动小区包联工作,严格落实小区包联各项防控措施。
八、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社区(小区)和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重严厉打击。
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干扰现场秩序、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目前我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放心,旗委、旗政府将团结带领大家共同抗击疫情,全力争取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阿鲁科尔沁旗(苏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值班电话
阿鲁科尔沁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附件
阿鲁科尔沁旗(苏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值班电话
阿鲁科尔沁旗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235153
罕乌拉街道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235900
欧沐沦街道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226612
巴彦温都尔苏木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25003
罕苏木苏木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23003
赛罕塔拉苏木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35099
坤都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10005
巴彦花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00003
扎嘎斯台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50003
新民乡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440004
乌兰哈达乡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91003
先锋乡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70003
天山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233315
天山口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30004
绍根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20004
双胜镇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60002
巴拉奇如德苏木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476—7340003 https://t.cn/R2Wxoj6
【倡导就地过节!#文山州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9月29日,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详情如下: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
近期,宁夏、天津、黑龙江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贵州、四川、西藏、新疆等地疫情持续不断,我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宁市、临沧市镇康县、德宏州瑞丽市等地区报告有本土疫情发生,全国、全省疫情呈多点散发。国庆长假将至,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活动增加,为严防疫情输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来(返)文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文山州疾控中心提示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国庆长假将至,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密切关注省外重点地区疫情。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黑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吴忠市,天津市滨海新区等地疫情发展较快,处于高位,西藏、贵州、四川疫情仍持续不断,建议非必要暂不前往。
四、积极主动报备。所有州外来(返)文人员在入文前,须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进行报备。密切关注本人近7天内旅居地疫情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电话和短信提醒,或云南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安全有序出行。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
六、配合卡点排查。所有来(返)文人员要配合交通卡口、场站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并详细报告近7天内行程轨迹和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落地检”。
七、开展核酸检测“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所有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发生州市来(返)文人员实行核酸“落地检”和“3天2检”措施,已开展免费“落地检”的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八、查验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西藏、四川、贵州旅居史来(返)文人员按以下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7天内有贵州、西藏旅居史的来(返)文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来(返)文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管控时间从离开当地算起。
十、近7天内有昆明市西山区和安宁市旅居史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有安宁市云南朗明印务有限公司,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太平老村、太平新村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算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二)有安宁市太平街道滇和家园小区、中冠建材市场、时代贸港,西山区碧鸡街道长坡社区、碧鸡社区碧鸡关隧道以西区域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算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三)有西山区和安宁市除疫情高中风险区域以外旅居史的,按要求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以上风险区域划定及管控措施按照动态调整执行,有新增高风险区旅居史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新增中风险区旅居史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域严格实行3天2检。
(五)收到昆明市疫情指挥部发送短信提示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时空交集和赋“黄码”的人员,请按照提示要求尽快在五天内完成5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并做好居家健康监测。若有不适,及时就医。其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其他外省、省内州外其他地区的来(返)文人员管理措施按原有规定执行。
十二、发现“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异常,要立即报告当地指挥部,并按以下要求配合做好管理措施
(一)“云南健康码”红码
1.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立即进行管控,并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2.密切接触者及入境人员,实行“7+3管控”,即7天集中隔离加3天居家健康监测;
3.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4.次密切接触者及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
(二)“云南健康码”黄码
1.治愈出舱出院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区域协查确定的风险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或7天居家健康监测,或按赋码地指挥部要求进行管理。
3.本地区未做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三)“通信行程卡”黄卡
“通信行程卡”黄卡人员,实行“7+3管控”,即7天集中隔离加3天居家健康监测。
十三、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会活动,提倡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29日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
近期,宁夏、天津、黑龙江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贵州、四川、西藏、新疆等地疫情持续不断,我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宁市、临沧市镇康县、德宏州瑞丽市等地区报告有本土疫情发生,全国、全省疫情呈多点散发。国庆长假将至,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活动增加,为严防疫情输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来(返)文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文山州疾控中心提示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国庆长假将至,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密切关注省外重点地区疫情。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黑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吴忠市,天津市滨海新区等地疫情发展较快,处于高位,西藏、贵州、四川疫情仍持续不断,建议非必要暂不前往。
四、积极主动报备。所有州外来(返)文人员在入文前,须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进行报备。密切关注本人近7天内旅居地疫情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电话和短信提醒,或云南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安全有序出行。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
六、配合卡点排查。所有来(返)文人员要配合交通卡口、场站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并详细报告近7天内行程轨迹和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落地检”。
七、开展核酸检测“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所有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发生州市来(返)文人员实行核酸“落地检”和“3天2检”措施,已开展免费“落地检”的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八、查验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西藏、四川、贵州旅居史来(返)文人员按以下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7天内有贵州、西藏旅居史的来(返)文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来(返)文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管控时间从离开当地算起。
十、近7天内有昆明市西山区和安宁市旅居史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有安宁市云南朗明印务有限公司,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太平老村、太平新村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算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二)有安宁市太平街道滇和家园小区、中冠建材市场、时代贸港,西山区碧鸡街道长坡社区、碧鸡社区碧鸡关隧道以西区域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算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三)有西山区和安宁市除疫情高中风险区域以外旅居史的,按要求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以上风险区域划定及管控措施按照动态调整执行,有新增高风险区旅居史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新增中风险区旅居史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域严格实行3天2检。
(五)收到昆明市疫情指挥部发送短信提示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时空交集和赋“黄码”的人员,请按照提示要求尽快在五天内完成5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并做好居家健康监测。若有不适,及时就医。其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其他外省、省内州外其他地区的来(返)文人员管理措施按原有规定执行。
十二、发现“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异常,要立即报告当地指挥部,并按以下要求配合做好管理措施
(一)“云南健康码”红码
1.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立即进行管控,并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2.密切接触者及入境人员,实行“7+3管控”,即7天集中隔离加3天居家健康监测;
3.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4.次密切接触者及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
(二)“云南健康码”黄码
1.治愈出舱出院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区域协查确定的风险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或7天居家健康监测,或按赋码地指挥部要求进行管理。
3.本地区未做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三)“通信行程卡”黄卡
“通信行程卡”黄卡人员,实行“7+3管控”,即7天集中隔离加3天居家健康监测。
十三、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会活动,提倡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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