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人社”新浪微博关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安排,“苏州人社”新浪微博将从10月28日停止更新并予以关闭,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今后,广大网民可关注“苏州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继续获取我局最新信息。
感谢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本微博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安排,“苏州人社”新浪微博将从10月28日停止更新并予以关闭,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今后,广大网民可关注“苏州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继续获取我局最新信息。
感谢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本微博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
【今起,全市暂停办理!】10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 淮北市税务局淮北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重要通告。10月27日18时至10月31日8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业务。
一、暂停和恢复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2022年10月27日18时起,全市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停机期间,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淮北市医保局网上办事大厅、“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中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事项暂停使用,进行系统优化升级。请缴费人及时关注淮北税务、医保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经办机构、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
2022年10月31日8时起,税务部门启用新系统并恢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
二、重要事项提醒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办理。
1、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在恢复业务办理后,可通过“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淮北市医保局网上办事大厅、皖事通APP、政务服务网或税务部门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皖事通APP等线上缴费渠道,以及村(居)委会、合作商业银行、办税服务厅等线下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2、合作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光大银行、安徽农金(包括全省83家法人行)、邮储银行。
3、往年未办理过参保登记的(新参保的),在恢复办理业务后,需先通过“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淮北市医保局网上办事大厅、皖事通APP、政务服务网等方式线上办理参保登记,或至村(居)委会线下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上述提供的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4、扣款成功后可查询到税务缴费单据,医保系统缴费到账记录可在两个工作日后查询。
(二)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保险费漏缴。
(三)请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虚假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医保经办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影响,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来源:淮北市税务局官网
一、暂停和恢复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2022年10月27日18时起,全市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停机期间,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淮北市医保局网上办事大厅、“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中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事项暂停使用,进行系统优化升级。请缴费人及时关注淮北税务、医保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经办机构、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
2022年10月31日8时起,税务部门启用新系统并恢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
二、重要事项提醒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办理。
1、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在恢复业务办理后,可通过“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淮北市医保局网上办事大厅、皖事通APP、政务服务网或税务部门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皖事通APP等线上缴费渠道,以及村(居)委会、合作商业银行、办税服务厅等线下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2、合作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光大银行、安徽农金(包括全省83家法人行)、邮储银行。
3、往年未办理过参保登记的(新参保的),在恢复办理业务后,需先通过“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淮北市医保局网上办事大厅、皖事通APP、政务服务网等方式线上办理参保登记,或至村(居)委会线下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上述提供的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4、扣款成功后可查询到税务缴费单据,医保系统缴费到账记录可在两个工作日后查询。
(二)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保险费漏缴。
(三)请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虚假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医保经办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影响,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来源:淮北市税务局官网
【#郁美净回应产品质检不合格#:抽检不合格样品为假冒产品】“郁美净”微信公众号26日发布声明:我司关注到近日网上有关“标示为郁美净儿童霜”某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的信息。我司注意到,在此次抽检到的23批次化妆品中涉及“标示为郁美净儿童霜产品”的产品批号为BFJCAACGA,限期使用日期为20250918,上述产品批号非我公司产品使用批号及序列规范。经我司紧急与药监部门鉴定复核后,认定该抽检样品为假冒产品。(中国新闻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