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今天过来全部履行完毕义务的话是不是就不被拘留了?”一名交通事故案件的被执行人面对着江州法院执行干警请求说。“本院已向你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现限你今日立即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执行法官刘宝彪义正词严的训诫道。近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通过向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的方式,成功执结了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根据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张某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李某赔偿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但约定期限届满后,张某仍未履行完毕所有债务,申请执行人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但张某仍无动于衷,甚至拒绝接听法院的电话。为此,该案执行团队多次深入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的村屯、现住所等地进行调查,均未能找到被执行人,案件因此陷入僵局。
为突破案件,执行干警对多次入户调查得到的线索进行深入分析,最终确定被执行人现应居住在百色市某县的家中。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张某具有履行能力但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江州区法院决定发出《预拘留通知书》,对张某予以“惩戒预警”。承办法官刘宝彪带领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现住所地张贴《预拘留通知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如仍然拒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慑于法律惩罚预警的威力,张某于次日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该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通过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彰显了法律“底线”不容突破的权威,又提前给予被执行人提醒和警示,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教育性融合到执行措施当中。下一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适用拘留、罚款、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精准执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释法:什么是“预拘留”?
“预拘留”是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罚预警”措施,为其划定“红线”,指明“出路”,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极大地增强执行威慑力。
根据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张某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李某赔偿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但约定期限届满后,张某仍未履行完毕所有债务,申请执行人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但张某仍无动于衷,甚至拒绝接听法院的电话。为此,该案执行团队多次深入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的村屯、现住所等地进行调查,均未能找到被执行人,案件因此陷入僵局。
为突破案件,执行干警对多次入户调查得到的线索进行深入分析,最终确定被执行人现应居住在百色市某县的家中。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张某具有履行能力但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江州区法院决定发出《预拘留通知书》,对张某予以“惩戒预警”。承办法官刘宝彪带领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现住所地张贴《预拘留通知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如仍然拒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慑于法律惩罚预警的威力,张某于次日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该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通过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彰显了法律“底线”不容突破的权威,又提前给予被执行人提醒和警示,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教育性融合到执行措施当中。下一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适用拘留、罚款、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精准执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释法:什么是“预拘留”?
“预拘留”是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罚预警”措施,为其划定“红线”,指明“出路”,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极大地增强执行威慑力。
神探狄仁杰可能是我看得比甄嬛传还多的电视剧了,第二部的蛇灵和血色江州案,尤其是后者,是我最喜欢的这个系列的案件。小时候看总觉得无趣,长大了再回顾才觉惊为天人。江州案最后的结局更是神来之笔——有罪的只有那薛青麟罢了。
狄仁杰不愧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上至大周武皇,下至百姓苍生众,他总是能在中间达成一种微妙的平衡,不可不谓神人也。
“那是,如浮云一般的往事啊。”
狄仁杰不愧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上至大周武皇,下至百姓苍生众,他总是能在中间达成一种微妙的平衡,不可不谓神人也。
“那是,如浮云一般的往事啊。”
#河北##警察##沧州##沧州身边事# 2021年12月7日,献县公安局科学部署、周密安排,成功招降一名外省上网逃犯。2021年11月26日,广西省崇左市江州区某公司财务人员收到一陌生QQ发来的添加好友的申请,财务人员同意添加后,对方自称是公司领导,要求其将所谓的保证金转移到对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他信以为真,先后分两次将70余万元转给对方。随后,当受害人电话联系真正的领导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便立即报了警。经广西警方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遂将其上网追逃。12月7日,河街刑警队经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献县城区附近活动的线索,迅速对其展开抓捕工作,一方面围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行踪轨迹进行摸排,全力抓捕;另一方面深入李某某家中,对其家属宣讲法律政策,督促其早日投案。当日晚10时许,在强大的抓捕压力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主动到河街刑警队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6岁,献县张村乡人)已移交至广西警方。 https://t.cn/RJynWSG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6岁,献县张村乡人)已移交至广西警方。 https://t.cn/RJynW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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