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百年今胜昔,#圆梦一代# 看山东兖州公安!
【十载从警路 忠诚铸警魂——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颜店派出所青年民警冯海峰】
冯海峰,男,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颜店派出所民警。
冯海峰踏上从警路,至今正好十年。2008年8月他从部队转业来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颜店派出所工作。十年来,他扎根最艰苦的基层一线,从未“挪过窝”;十年来,他带着军人的一股冲劲和韧劲,一次次在危险面前迎难而上……他,用辛勤的汗水甚至生命捍卫“平安”二字,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着青春和忠诚。近年来,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还多次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2019年被兖州区委区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总有一种责任冲锋在前
当一名警察,就是选择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需要无怨无悔的担当。每一次遇到危险时,冯海峰总是冲在最前面。2016年10月16日上午9时许,颜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人携带煤气罐到其家中欲实施爆炸。接警后,冯海峰迅速带领协警赶到现场。现场位于颜店镇坊上村的一农户家中,冯海峰推开屋门,房间里浓郁的液化气味扑面而来,一名50多岁的男性坐在客厅东边的沙发上,身前放着一个灰色的煤气罐,一条铁链子把煤气罐锁在其腰带上,煤气罐“哧哧”泄露的声音格外刺耳。此时,男子喊叫道:“不给钱,我就炸死在这儿!”情况万分紧急!冯海峰一面疏导周围的群众到安全地带,打开门窗通气,一面试探着靠近劝说,并试图关掉煤气罐的阀门。男子显然觉察到了他的意图,把手伸到口袋里,大喊道:“你要过来,我就死在这儿!”见男子的情绪随时可能失控,冯海峰退后一步,继续劝说:“要多为自己的家庭着想,不要因小失大!”经过半个小时的劝说,嫌疑人激动的情绪有些舒缓,趁此机会,冯海峰慢慢靠近将煤气罐的阀门关掉。然而就在这时,报警人冲进客厅,对男子进行语言攻击,男子稍微舒缓的情绪再次被激怒,迅速打开阀门,将手伸到口袋要拿出准备好的打火机。“住手!”冯海峰见势不妙,当即大声呵斥。在男子迟疑的同时,他迅速上前扑在男子的身上,牢牢地控制住嫌疑人的双手,在协警的帮助下,迅速将男子带离了现场,成功排除了一起险情。
这样惊心动魄的经历,在冯海峰的从警生涯中,上演过不止一次。2009年3月28日13时许,村民田某某精神病突发,将母亲关在家中,拿菜刀威胁并试图殴打其母亲,冯海峰及时赶到,谎称给田某某介绍对象,将田某某骗出家中并制服,成功救出了其母亲,并及时将田某某送到了精神病医院。
总有一种使命义无反顾
从警十年来,冯海峰时时、处处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用忠诚奉献守护着百姓的平安。从凌晨两三点护送醉汉回家到苦口婆心劝导自杀者树立生活自信,从调解邻里矛盾纠纷到120分钟内破获220元盗窃案,从为了抓到在逃嫌疑人蹲守三天到劝说其投案自首……在他的眼中,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在他的心里,群众的认可就是自己枕戈待旦默默付出的最好褒奖。
2016年4月12日15时许,派出所接群众求助:一名儿童从嵫阳山顶摔下,伤情不明。冯海峰迅速与协警到达现场,途中与120急救中心联系让其尽快到达。嵫阳山高72.5米,东侧已被挖空,形成一个巨大的“天坑”,“天坑”南北西侧均是悬崖峭壁,不时有土块、小石块等杂物坠入悬崖内,从山顶向下望寻不到孩子的踪影。冯海峰从东侧杂草乱石中开辟小路到“天坑”底部寻找坠入悬崖内的孩子,几经寻找一无所获。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回到山顶的冯海峰让协警队员拿出应急绳栓在自己腰上,将绳的另一端牢牢的拴在树上,三名协警队员慢慢用绳子将冯海峰沿着孩子坠落方向放下,发现在距离山顶20余米的地方,有块大石,孩子侧卧在石头上,满脸是血,由于惊吓,孩子已没有力气说话。情况紧急,冯海峰立即联系消防大队前来救援,又用应急绳将医生从山顶送到孩子受伤的地方作简单处理,等待消防大队救援。救援队赶到后,冯海峰又与消防队员一起将孩子固定在软担架上面,用救援绳将孩子运至山顶,抬上救护车送往了医院。
总有一种信念坚如磐石
冯海峰时刻以一名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论在哪里,都要对得起这身警服。”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一次,他与同事在从曲阜回来的路上,行驶至泗河大桥,遇见一起车祸。一辆黑色轿车撞在桥墩上,车身已严重变形,车上共三名伤者,均已不省人事。周边已有不少人围观,场面一度十分混乱。冯海峰与同事当即亮明警察身份,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热线,并维护起现场秩序。因车内有两人被变形的车身卡住,无法顺利救出,他又拨打了119,最终将两人成功救出。
十载风雨从警路,冯海峰始终围绕“爱民亲民”这条主线,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的口号,变成“印在心中、走在脚下、融在情里”的行动。他脚踏实地、以身作则、披肝沥胆、无怨无悔地践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将服务百姓、奉献社会的情怀洒向了辖区的角角落落。
【十载从警路 忠诚铸警魂——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颜店派出所青年民警冯海峰】
冯海峰,男,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颜店派出所民警。
冯海峰踏上从警路,至今正好十年。2008年8月他从部队转业来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颜店派出所工作。十年来,他扎根最艰苦的基层一线,从未“挪过窝”;十年来,他带着军人的一股冲劲和韧劲,一次次在危险面前迎难而上……他,用辛勤的汗水甚至生命捍卫“平安”二字,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着青春和忠诚。近年来,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还多次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2019年被兖州区委区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总有一种责任冲锋在前
当一名警察,就是选择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需要无怨无悔的担当。每一次遇到危险时,冯海峰总是冲在最前面。2016年10月16日上午9时许,颜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人携带煤气罐到其家中欲实施爆炸。接警后,冯海峰迅速带领协警赶到现场。现场位于颜店镇坊上村的一农户家中,冯海峰推开屋门,房间里浓郁的液化气味扑面而来,一名50多岁的男性坐在客厅东边的沙发上,身前放着一个灰色的煤气罐,一条铁链子把煤气罐锁在其腰带上,煤气罐“哧哧”泄露的声音格外刺耳。此时,男子喊叫道:“不给钱,我就炸死在这儿!”情况万分紧急!冯海峰一面疏导周围的群众到安全地带,打开门窗通气,一面试探着靠近劝说,并试图关掉煤气罐的阀门。男子显然觉察到了他的意图,把手伸到口袋里,大喊道:“你要过来,我就死在这儿!”见男子的情绪随时可能失控,冯海峰退后一步,继续劝说:“要多为自己的家庭着想,不要因小失大!”经过半个小时的劝说,嫌疑人激动的情绪有些舒缓,趁此机会,冯海峰慢慢靠近将煤气罐的阀门关掉。然而就在这时,报警人冲进客厅,对男子进行语言攻击,男子稍微舒缓的情绪再次被激怒,迅速打开阀门,将手伸到口袋要拿出准备好的打火机。“住手!”冯海峰见势不妙,当即大声呵斥。在男子迟疑的同时,他迅速上前扑在男子的身上,牢牢地控制住嫌疑人的双手,在协警的帮助下,迅速将男子带离了现场,成功排除了一起险情。
这样惊心动魄的经历,在冯海峰的从警生涯中,上演过不止一次。2009年3月28日13时许,村民田某某精神病突发,将母亲关在家中,拿菜刀威胁并试图殴打其母亲,冯海峰及时赶到,谎称给田某某介绍对象,将田某某骗出家中并制服,成功救出了其母亲,并及时将田某某送到了精神病医院。
总有一种使命义无反顾
从警十年来,冯海峰时时、处处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用忠诚奉献守护着百姓的平安。从凌晨两三点护送醉汉回家到苦口婆心劝导自杀者树立生活自信,从调解邻里矛盾纠纷到120分钟内破获220元盗窃案,从为了抓到在逃嫌疑人蹲守三天到劝说其投案自首……在他的眼中,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在他的心里,群众的认可就是自己枕戈待旦默默付出的最好褒奖。
2016年4月12日15时许,派出所接群众求助:一名儿童从嵫阳山顶摔下,伤情不明。冯海峰迅速与协警到达现场,途中与120急救中心联系让其尽快到达。嵫阳山高72.5米,东侧已被挖空,形成一个巨大的“天坑”,“天坑”南北西侧均是悬崖峭壁,不时有土块、小石块等杂物坠入悬崖内,从山顶向下望寻不到孩子的踪影。冯海峰从东侧杂草乱石中开辟小路到“天坑”底部寻找坠入悬崖内的孩子,几经寻找一无所获。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回到山顶的冯海峰让协警队员拿出应急绳栓在自己腰上,将绳的另一端牢牢的拴在树上,三名协警队员慢慢用绳子将冯海峰沿着孩子坠落方向放下,发现在距离山顶20余米的地方,有块大石,孩子侧卧在石头上,满脸是血,由于惊吓,孩子已没有力气说话。情况紧急,冯海峰立即联系消防大队前来救援,又用应急绳将医生从山顶送到孩子受伤的地方作简单处理,等待消防大队救援。救援队赶到后,冯海峰又与消防队员一起将孩子固定在软担架上面,用救援绳将孩子运至山顶,抬上救护车送往了医院。
总有一种信念坚如磐石
冯海峰时刻以一名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论在哪里,都要对得起这身警服。”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一次,他与同事在从曲阜回来的路上,行驶至泗河大桥,遇见一起车祸。一辆黑色轿车撞在桥墩上,车身已严重变形,车上共三名伤者,均已不省人事。周边已有不少人围观,场面一度十分混乱。冯海峰与同事当即亮明警察身份,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热线,并维护起现场秩序。因车内有两人被变形的车身卡住,无法顺利救出,他又拨打了119,最终将两人成功救出。
十载风雨从警路,冯海峰始终围绕“爱民亲民”这条主线,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的口号,变成“印在心中、走在脚下、融在情里”的行动。他脚踏实地、以身作则、披肝沥胆、无怨无悔地践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将服务百姓、奉献社会的情怀洒向了辖区的角角落落。
#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崔艳:以民为本做立法】她拥有文学硕士学位和律师资格,在部队时长期从事法律工作,2005年转业至地方,被山东省法制办录用,从此开始了十余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她坚持“以民为本”工作宗旨,总结出了“讲民主、重民生、察民情、顺民意、契民俗、解民忧”的“六民”立法工作法。她是崔艳,现任山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二级调研员。https://t.cn/EJh6taM
#齐鲁司法动态# 【司法为民好榜样 | 崔艳:以民为本做立法】
她拥有文学硕士学位和律师资格,在部队时长期从事法律工作,2005年转业至地方,被山东省法制办录用,从此开始了十余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她坚持“以民为本”工作宗旨,总结出了“讲民主、重民生、察民情、顺民意、契民俗、解民忧”的“六民”立法工作法,在立法一线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敬业忘我,为山东省政府立法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她是崔艳,现任山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二级调研员。https://t.cn/Ex3yhov
她拥有文学硕士学位和律师资格,在部队时长期从事法律工作,2005年转业至地方,被山东省法制办录用,从此开始了十余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她坚持“以民为本”工作宗旨,总结出了“讲民主、重民生、察民情、顺民意、契民俗、解民忧”的“六民”立法工作法,在立法一线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敬业忘我,为山东省政府立法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她是崔艳,现任山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二级调研员。https://t.cn/Ex3yh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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