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快递员假冒“大区经理”拿代理权骗钱,香河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香河某小区经营快递驿站的袁先生遇到了一件倒霉事,袁先生打算拿到小区某快递的加盟代理,前后两次共缴纳了11000元的加盟费,可没想到,这钱交了三个多月,袁先生没等来一件快件。张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从五月底签订合同缴纳了加盟费以来,张先生却连快递的影子都没见过。近日,袁先生察觉受骗,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3天的持续追踪,香河县公安局淑阳派出所成功破获了这起“快递代理权”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并追回部分赃款。经询问,孙某是快递公司一名快递员,其虚构某快递区域经理的身份,伪造地区代理权合同,从而骗取袁先生等三人共计4万余元。
烟台牟平公安行政拘留一名散播谣言违法行为人
有效推动“净网”行动
持续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7月4日
牟平男子刘某
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2021年11月至今,违法行为人刘某(男,50岁,牟平人)在抖音个人账号上多次捏造“关于烟台市牟平区某村水源地污染及水质不达标”等视频谣言并全网发表,引起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经民警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或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烟台人烟台事#
有效推动“净网”行动
持续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7月4日
牟平男子刘某
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2021年11月至今,违法行为人刘某(男,50岁,牟平人)在抖音个人账号上多次捏造“关于烟台市牟平区某村水源地污染及水质不达标”等视频谣言并全网发表,引起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经民警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或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烟台人烟台事#
【#男子谎称家里四个正处被拘#】据山东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7日,该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经查,闫某(男,38岁,兰山区人)从事线上教师编培训工作。6月25日,其通过12345热线回复和政府网站获知有关信息后,为博取眼球,夸大自己能力,在微信群、抖音等编造并散布“我的确有后台”“我家四个正处,就问他们动不动得了我”等虚假言论,被网民广泛转发,引发大量网友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闫某予以行政拘留。(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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