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试岗优衣库擦玻璃1小时无工资?当事人:给了12元,希望店长道歉】#女子试岗优衣库擦玻璃获赔12元# 重庆女子小苏试岗优衣库导购,擦玻璃一小时后被店长认定不合格,在警方和劳动仲裁部门的介入下,最终店长赔偿了她12元——20日,小苏向上游新闻记者讲述这一经历。她表示:“应聘者也应该得到尊重。事情已经过去10多天,但优衣库的处理结果一直没有出来,我希望店长能够公开给我道歉。”涉事方优衣库万州万达广场店店长夏女士则表示,针对此事,公司正在积极处理当中,暂不方便回应。
应聘者:导购试岗被要求擦玻璃1小时
小苏向记者介绍说,自己是重庆万州人,今年25岁。9月4日,她来到位于万州万达广场的优衣库门店面试,应聘导购职位。面试之后,店长夏女士通知她5日去试岗。
“5日早上,我来到店里,店长告诉我试岗共4个小时,其中,有1个小时是擦玻璃,其余时间是接待顾客。”小苏说,当天天气较热,店内约有二三百平米,玻璃、镜子较多,按照店长要求擦完后,衣服完全被汗湿,却被店长告知不合格,“她说我没有擦干净,因为上面的玻璃没有擦,(擦上面)需要搭梯子,可她并没有提前给我说和准备工具。”
听到店长说没擦干净,小苏提出希望改进,“我对她说再给我一次机会,我重新擦一遍,她说不用了,这是不过关的,然后就带我去拿我的东西,让我走。”
小苏表示,自己又累又生气,完全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应聘导购被要求做保洁,本身就说不过去,玻璃没擦干净就说试岗不合格,更是好笑。我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但是,听说店里导购工资高、待遇好,我还是挺重视这份工作的,所以才想好好表现,即便一开始被要求擦玻璃,也没有什么异议,而且很认真地干完了。”
小苏称,随后她以自己工作1小时为由,要求结算工资。“店长说试用期没有工资,以前也都是这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后,小苏选择报警处理,“警方来了之后,店长说私人转账21元给我,但又没有转,让我去找劳动仲裁部门。”
小苏表示,经过劳动部门介入,最终店长给了她12元。
“事情到了这里,真的不是钱的事了,我虽然是应聘者,但我觉得我应该被尊重,店方和店长的处理方式,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小苏还表示,自己也通过优衣库客服进行了投诉,诉求是对店长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我希望优衣库给我一个结果,店长能够给我一个公开的道歉,可从我投诉到现在,已经十多天过去,一直没有任何消息,客服也说正在调查当中。”
网友:优衣库招聘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问题
小苏的经历曝光后,引发不少网友讨论。
在其视频下方,多位网友评论称,优衣库招聘存在类似问题。湖北网友“已重置”表示,“招人过去就是擦玻璃,擦了之后说没擦干净,不录用。”贵州网友“想想”也称,“你不是第一个上当的,之前就有人爆料过招聘人试岗。”重庆网友“奔跑的蘑菇”称,“你是我看到第二个去优衣库面试让擦玻璃,然后说没擦干净不录用的,大家吸取教训。”还有网友质疑称,招聘导购,应该先培训,如何服务顾客和叠衣服,而不是一来就让别人做清洁。
20日,记者联系上优衣库万州万达广场店,接电话的一位女士表示,自己就是当事店长。对于小苏一事,她表示,自己正在上班,总公司正在积极处理当中,自己暂不方便回应。
记者又联系优衣库官方客服,客服表示,针对此事,公司已经在进行调查和处理。针对小苏和多位网友爆料的应聘导购被要求擦玻璃一事,客服并未正面进行回应,之后便匆匆挂断电话。
律师:应先考虑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对此,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事法律事务中心劳动人事分中心负责人、专职律师张璇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第1项,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来看,小苏作为导购去擦玻璃的行为,不能简单判断合法还是不合法,合理还是不合理,应当考虑双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
对于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中包含试用期员工),只要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付出了劳动,就有权利获得对应的劳动报酬。其次,要看用人单位招聘的“导购”岗位要求和职责内容是什么,虽然从字面意思来看,“导购”一般仅为引导顾客购买物品,而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却存在岗位内容更加广泛的可能。例如,“擦玻璃”可能是为了使橱窗更明亮,更能够吸引顾客的关注,从而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那么,擦玻璃的行为就属于导购的职责范围。若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试用期内员工从事的工作质量达不到在招聘该岗位人员时的录用条件,其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过,即使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仍然应当对劳动者已经履行的劳动义务,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
另一种情况,在面试或者录用考核过程中,用人单位为了测试该员工是否适合岗位,让劳动者尝试从事一个非常简短的“劳动行为”,简而言之,试岗行为仅作为用人单位考虑是否录用该劳动者的标准,而非以直接接受其劳动成果为试岗目的。那么,此种“试岗”就不能视为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根据意思自治(自由选择处理)原则,对争议协商处理。(上游新闻)
应聘者:导购试岗被要求擦玻璃1小时
小苏向记者介绍说,自己是重庆万州人,今年25岁。9月4日,她来到位于万州万达广场的优衣库门店面试,应聘导购职位。面试之后,店长夏女士通知她5日去试岗。
“5日早上,我来到店里,店长告诉我试岗共4个小时,其中,有1个小时是擦玻璃,其余时间是接待顾客。”小苏说,当天天气较热,店内约有二三百平米,玻璃、镜子较多,按照店长要求擦完后,衣服完全被汗湿,却被店长告知不合格,“她说我没有擦干净,因为上面的玻璃没有擦,(擦上面)需要搭梯子,可她并没有提前给我说和准备工具。”
听到店长说没擦干净,小苏提出希望改进,“我对她说再给我一次机会,我重新擦一遍,她说不用了,这是不过关的,然后就带我去拿我的东西,让我走。”
小苏表示,自己又累又生气,完全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应聘导购被要求做保洁,本身就说不过去,玻璃没擦干净就说试岗不合格,更是好笑。我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但是,听说店里导购工资高、待遇好,我还是挺重视这份工作的,所以才想好好表现,即便一开始被要求擦玻璃,也没有什么异议,而且很认真地干完了。”
小苏称,随后她以自己工作1小时为由,要求结算工资。“店长说试用期没有工资,以前也都是这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后,小苏选择报警处理,“警方来了之后,店长说私人转账21元给我,但又没有转,让我去找劳动仲裁部门。”
小苏表示,经过劳动部门介入,最终店长给了她12元。
“事情到了这里,真的不是钱的事了,我虽然是应聘者,但我觉得我应该被尊重,店方和店长的处理方式,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小苏还表示,自己也通过优衣库客服进行了投诉,诉求是对店长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我希望优衣库给我一个结果,店长能够给我一个公开的道歉,可从我投诉到现在,已经十多天过去,一直没有任何消息,客服也说正在调查当中。”
网友:优衣库招聘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问题
小苏的经历曝光后,引发不少网友讨论。
在其视频下方,多位网友评论称,优衣库招聘存在类似问题。湖北网友“已重置”表示,“招人过去就是擦玻璃,擦了之后说没擦干净,不录用。”贵州网友“想想”也称,“你不是第一个上当的,之前就有人爆料过招聘人试岗。”重庆网友“奔跑的蘑菇”称,“你是我看到第二个去优衣库面试让擦玻璃,然后说没擦干净不录用的,大家吸取教训。”还有网友质疑称,招聘导购,应该先培训,如何服务顾客和叠衣服,而不是一来就让别人做清洁。
20日,记者联系上优衣库万州万达广场店,接电话的一位女士表示,自己就是当事店长。对于小苏一事,她表示,自己正在上班,总公司正在积极处理当中,自己暂不方便回应。
记者又联系优衣库官方客服,客服表示,针对此事,公司已经在进行调查和处理。针对小苏和多位网友爆料的应聘导购被要求擦玻璃一事,客服并未正面进行回应,之后便匆匆挂断电话。
律师:应先考虑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对此,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事法律事务中心劳动人事分中心负责人、专职律师张璇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第1项,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来看,小苏作为导购去擦玻璃的行为,不能简单判断合法还是不合法,合理还是不合理,应当考虑双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
对于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中包含试用期员工),只要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付出了劳动,就有权利获得对应的劳动报酬。其次,要看用人单位招聘的“导购”岗位要求和职责内容是什么,虽然从字面意思来看,“导购”一般仅为引导顾客购买物品,而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却存在岗位内容更加广泛的可能。例如,“擦玻璃”可能是为了使橱窗更明亮,更能够吸引顾客的关注,从而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那么,擦玻璃的行为就属于导购的职责范围。若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试用期内员工从事的工作质量达不到在招聘该岗位人员时的录用条件,其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过,即使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仍然应当对劳动者已经履行的劳动义务,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
另一种情况,在面试或者录用考核过程中,用人单位为了测试该员工是否适合岗位,让劳动者尝试从事一个非常简短的“劳动行为”,简而言之,试岗行为仅作为用人单位考虑是否录用该劳动者的标准,而非以直接接受其劳动成果为试岗目的。那么,此种“试岗”就不能视为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根据意思自治(自由选择处理)原则,对争议协商处理。(上游新闻)
【全民国防教育日】关于国防教育,这些知识你要知道!
每年九月,有我国第一个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的主题节日,即全民国防教育日。
全民国防教育日是国家设定的对全民进行大规模国防教育的主题活动日,是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的形式之一。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确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目的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普及国防教育,使全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
公民的“国防义务”
公民的“国防义务”是《宪法》以及《国防法》赋予公民的神圣职责,由以下六方面组成:
履行兵役的义务
兵役义务是公民最重要的一项国防义务。它要求公民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军队中服役或在军队之外承担有关军事方面的责任。我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受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并对征集对象、免征对象、缓征对象、不征对象和征集方法作了原则规定;对拒不服兵役的规定了惩戒措施;还规定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服现役、服预备役和参加民兵两种形式,其中,应征服现役是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服预备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普遍形式。
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维护国家统一,主要是指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任何公民都不得破坏、变更和以其他各种形式分裂肢解国家领土;维护国家政权的统一,不允许任何公民以各种方式分裂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的统一,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国家主权割让给外国。
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国防设施包括军事设施、人民防空工程、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和其他用于国防目的的设施。国防设施是国防的物质屏障。在战时,它是打击敌人、抵抗侵略的重要依托;在平时,它具有制约敌对力量的威慑作用。因此,保护国防设施,确保其效能的实现,是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具体体现。
我国《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军事设施保护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国防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秘密物品。”
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国防教育中,对于拒不履行接受国防教育义务的公民,要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除《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之外,我国已有10多个省、市、自治区颁布施行了国防教育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也对公民的国防教育权利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
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国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公民履行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时,应正确认识国防活动的意义,明确国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国家安全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要从国家安全大局出发,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安全利益;在工作和生活中为武装力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只要武装力量建设或作战需要,公民就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条件,自觉提供便利和协助。
每年九月,有我国第一个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的主题节日,即全民国防教育日。
全民国防教育日是国家设定的对全民进行大规模国防教育的主题活动日,是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的形式之一。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确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目的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普及国防教育,使全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
公民的“国防义务”
公民的“国防义务”是《宪法》以及《国防法》赋予公民的神圣职责,由以下六方面组成:
履行兵役的义务
兵役义务是公民最重要的一项国防义务。它要求公民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军队中服役或在军队之外承担有关军事方面的责任。我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受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并对征集对象、免征对象、缓征对象、不征对象和征集方法作了原则规定;对拒不服兵役的规定了惩戒措施;还规定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服现役、服预备役和参加民兵两种形式,其中,应征服现役是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服预备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普遍形式。
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维护国家统一,主要是指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任何公民都不得破坏、变更和以其他各种形式分裂肢解国家领土;维护国家政权的统一,不允许任何公民以各种方式分裂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的统一,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国家主权割让给外国。
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国防设施包括军事设施、人民防空工程、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和其他用于国防目的的设施。国防设施是国防的物质屏障。在战时,它是打击敌人、抵抗侵略的重要依托;在平时,它具有制约敌对力量的威慑作用。因此,保护国防设施,确保其效能的实现,是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具体体现。
我国《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军事设施保护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国防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秘密物品。”
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国防教育中,对于拒不履行接受国防教育义务的公民,要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除《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之外,我国已有10多个省、市、自治区颁布施行了国防教育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也对公民的国防教育权利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
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国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公民履行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时,应正确认识国防活动的意义,明确国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国家安全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要从国家安全大局出发,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安全利益;在工作和生活中为武装力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只要武装力量建设或作战需要,公民就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条件,自觉提供便利和协助。
#華珍語錄[超话]##學佛不必逃離生活##阿弥陀佛#
我們學佛修行,不必跑到深山裡去面壁,其實生活中處處都是道場,吃飯、睡覺、工作都是在修行,如果不能意識到這一點,只是愚痴的認為,只有打坐念佛才是修行,那就錯了。
學佛進步很快的人,都是在生活當中修行自己的人,《佛說善生經》中提到:「作為妻子要履行做妻子的責任,作為丈夫就要履行做丈夫的職責。」
能在生活的當中,盡到自己的職責,不要逃避生活,孝順好父母,照顧好家人,把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都能盡心盡力去做好,這就是修行,也是可以讓你學佛路上,進步最快的修行之法。
六祖慧能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學佛不可以脫離生活,只有學會在喧鬧的環境中,在複雜的人際關係中,時刻保持內心的平靜,不執著學佛,也不執著生活,這才是真正的修行。#成长中自我鼓励有多重要##愿你遇到的人都是温暖的#
只要心淨了,人在哪裡都是一樣的,如果心不淨,就算逃避到天涯海角,也還是不得清淨。
#重启我的高能力##为什么爱情里要先爱自己##遇见美好##生活处处都是禅##正念行禅##修行##佛法看世间# https://t.cn/R2WxksT
我們學佛修行,不必跑到深山裡去面壁,其實生活中處處都是道場,吃飯、睡覺、工作都是在修行,如果不能意識到這一點,只是愚痴的認為,只有打坐念佛才是修行,那就錯了。
學佛進步很快的人,都是在生活當中修行自己的人,《佛說善生經》中提到:「作為妻子要履行做妻子的責任,作為丈夫就要履行做丈夫的職責。」
能在生活的當中,盡到自己的職責,不要逃避生活,孝順好父母,照顧好家人,把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都能盡心盡力去做好,這就是修行,也是可以讓你學佛路上,進步最快的修行之法。
六祖慧能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學佛不可以脫離生活,只有學會在喧鬧的環境中,在複雜的人際關係中,時刻保持內心的平靜,不執著學佛,也不執著生活,這才是真正的修行。#成长中自我鼓励有多重要##愿你遇到的人都是温暖的#
只要心淨了,人在哪裡都是一樣的,如果心不淨,就算逃避到天涯海角,也還是不得清淨。
#重启我的高能力##为什么爱情里要先爱自己##遇见美好##生活处处都是禅##正念行禅##修行##佛法看世间# https://t.cn/R2Wx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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