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今晚(4月18日)最新通报】
今晚,合肥新闻广播从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获悉,4月13日,一外地返肥人员故意隐瞒行程,其在合肥南站核酸检测为阴性。返家后至4月15日实行居家观察3天2检为阴性。4月18日,其外孙在安徽省儿童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合肥市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经合肥市疾控中心复核其外孙确认为阳性,遂立即对共同生活的家人进行隔离管控。经核酸检测,其共同生活的四名家人均呈阳性。目前,该五人已闭环转移至定点医院。所居住小区、涉及场所及单位均按要求落实封控或管控措施。相关密接、次密接人员按要求进行管控。各项处置措施正有序推进,暂无静态管理考虑。目前,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已经划定,不在“三区”范围的群众,合肥市没有要求明天上班上学携带核酸检测报告。
合肥全市生活物资储备充足,正在组织力量对全市商超进行物资补充。今晚,合肥市相关商超将延长营业时间,请市民无需抢购、不必恐慌。切勿信谣、传谣,对于恶意制造谣言者,将依法处置。相关情况,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滚动发布。
(来源: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今晚,合肥新闻广播从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获悉,4月13日,一外地返肥人员故意隐瞒行程,其在合肥南站核酸检测为阴性。返家后至4月15日实行居家观察3天2检为阴性。4月18日,其外孙在安徽省儿童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合肥市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经合肥市疾控中心复核其外孙确认为阳性,遂立即对共同生活的家人进行隔离管控。经核酸检测,其共同生活的四名家人均呈阳性。目前,该五人已闭环转移至定点医院。所居住小区、涉及场所及单位均按要求落实封控或管控措施。相关密接、次密接人员按要求进行管控。各项处置措施正有序推进,暂无静态管理考虑。目前,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已经划定,不在“三区”范围的群众,合肥市没有要求明天上班上学携带核酸检测报告。
合肥全市生活物资储备充足,正在组织力量对全市商超进行物资补充。今晚,合肥市相关商超将延长营业时间,请市民无需抢购、不必恐慌。切勿信谣、传谣,对于恶意制造谣言者,将依法处置。相关情况,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滚动发布。
(来源: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淡蓝》
揉碎微冷的分子团,
让暖光孵化出黄月亮,
没有什么比思念更漫长,
五月虽远却已遥遥在望,
翻山涉水也要找到我们的珍藏,
那些失落的过往,
那些被践踏的心伤,
都化作了晴天里的一抹淡蓝,
所有的伤害都可以被原谅,
放过了自己,
也放过了明箭暗枪,
鸟兽蛇虫都放生进慈悲的海洋,
只记住今夜的星光,
只记住你眸子的闪亮,
心有大悲无需隐瞒,
哭着笑着扑向你的胸膛。
(玩完还玩写于2022-3-29) https://t.cn/Ryhojbb
揉碎微冷的分子团,
让暖光孵化出黄月亮,
没有什么比思念更漫长,
五月虽远却已遥遥在望,
翻山涉水也要找到我们的珍藏,
那些失落的过往,
那些被践踏的心伤,
都化作了晴天里的一抹淡蓝,
所有的伤害都可以被原谅,
放过了自己,
也放过了明箭暗枪,
鸟兽蛇虫都放生进慈悲的海洋,
只记住今夜的星光,
只记住你眸子的闪亮,
心有大悲无需隐瞒,
哭着笑着扑向你的胸膛。
(玩完还玩写于2022-3-29) https://t.cn/Ryhojbb
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温馨提示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正式施行。为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市场主体和申请人,全力创优营商环境,现将有关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办理登记要实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等进行实名验证。
经营困难可歇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歇业期间,应当按时进行年报,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
简易注销有变化。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无需公示,登记机关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前置审批有期限。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时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无有效期的,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需要重新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虚假登记受惩戒。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机关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政策文件、登记文书表格、政策解读材料等,可登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下载,亦可扫描下面的二维码进行查询、下载。本提示相关内容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正式施行。为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市场主体和申请人,全力创优营商环境,现将有关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办理登记要实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委托代理人等进行实名验证。
经营困难可歇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歇业期间,应当按时进行年报,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
简易注销有变化。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无需公示,登记机关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前置审批有期限。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时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无有效期的,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需要重新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虚假登记受惩戒。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机关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政策文件、登记文书表格、政策解读材料等,可登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下载,亦可扫描下面的二维码进行查询、下载。本提示相关内容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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