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某超市门口的珠宝店搞活动,凡是在超市购物的,都可以凭小票抽奖,最高的一等奖可以以一折的价格,购买珠宝。穆女士到超市购物后,也拿着小票来到珠宝柜台,她想试试手气,不料,直接抽了一个一等奖,然后以399元的价格,买了售价3999元的首饰。
穆女士抽到一等奖后,珠宝店的工作人员以非常羡慕的语气对穆女士说,你的运气真好,一等奖一共都没有几个,没想到被你抽到了。这款万福源,我们做活动的时候,最便宜也要两千多块钱,穆女士当时也以为是运气好,所以付了钱,开开心心地拿着首饰回家。
过了一段时间,穆女士又到超市购物,穆女士发现,涉案珠宝店还在搞活动,于是又去抽奖,这一次,穆女士只是想试试,毕竟之前抽到过一等奖,运气不可能这么好,又抽个一等奖,万万没想到,这一次穆女士运气继续爆棚,再次抽到了一等奖!
相比于第一次中奖,第二次中奖后,穆女士就没有那么高兴了,但她最后还是将信将疑的以一折的价格,买下了珠宝店的首饰。直到穆女士第三次凭小票,再次抽到一等奖后,穆女士彻底坐不住了,她发现自己受骗了,于是要求退货!
其实,不仅是穆女士,其他很多人也中过一等奖,一名到超市买米的大妈表示,她也经常抽到。
现在一些店铺,为了卖商品,也是费尽心机,想尽办法。表面上,看是穆女士运气好,抽中了一等奖,实际上和运气无关,这是珠宝店想出来的促销手段。
也就是说,珠宝店是借中奖的由头,把首饰卖给“中奖”的购物者,所以,真正中奖的一方是珠宝店!
抽奖,原本是射幸合同,这意味着,双方的给付并不一定是等价物,是否给付,基于偶然事件的结果,当事各方可能获得巨额利益,也可能一无所获。
可珠宝店的抽奖,却不是射辛合同,他们先是提高珠宝的售价,然后通过其他的方式,故意让一部分购物者中奖,进而达到销售珠宝的目的,其行为不符合射性合同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笔者认为,虽然最后由购物者决定是否兑奖,但珠宝店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购物者的知情权。
有网友提出异议,不对啊,中奖和知情权没有必然联系。
之所以说珠宝店侵犯了购物者的知情权,是因为珠宝店事先提高珠宝的售价,没有告知购物者真实价格!而不是中奖的问题。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购物者以一折的价格购买珠宝,与珠宝店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购物者以为自己中了一等奖,实际上是珠宝店的安排,属于因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购物者享有撤销权。
民法典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而言,购物者撤销合同后,购物者和珠宝店互负返还义务,购物者可以把珠宝退还给珠宝店,让珠宝店退还其支付的相应价款。
最后,做生意应当以诚信为本,以本珠宝店为例,刚开始的确有很多购物者以一折的价格,买了她们店的珠宝,可现在呢?门可罗雀!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穆女士抽到一等奖后,珠宝店的工作人员以非常羡慕的语气对穆女士说,你的运气真好,一等奖一共都没有几个,没想到被你抽到了。这款万福源,我们做活动的时候,最便宜也要两千多块钱,穆女士当时也以为是运气好,所以付了钱,开开心心地拿着首饰回家。
过了一段时间,穆女士又到超市购物,穆女士发现,涉案珠宝店还在搞活动,于是又去抽奖,这一次,穆女士只是想试试,毕竟之前抽到过一等奖,运气不可能这么好,又抽个一等奖,万万没想到,这一次穆女士运气继续爆棚,再次抽到了一等奖!
相比于第一次中奖,第二次中奖后,穆女士就没有那么高兴了,但她最后还是将信将疑的以一折的价格,买下了珠宝店的首饰。直到穆女士第三次凭小票,再次抽到一等奖后,穆女士彻底坐不住了,她发现自己受骗了,于是要求退货!
其实,不仅是穆女士,其他很多人也中过一等奖,一名到超市买米的大妈表示,她也经常抽到。
现在一些店铺,为了卖商品,也是费尽心机,想尽办法。表面上,看是穆女士运气好,抽中了一等奖,实际上和运气无关,这是珠宝店想出来的促销手段。
也就是说,珠宝店是借中奖的由头,把首饰卖给“中奖”的购物者,所以,真正中奖的一方是珠宝店!
抽奖,原本是射幸合同,这意味着,双方的给付并不一定是等价物,是否给付,基于偶然事件的结果,当事各方可能获得巨额利益,也可能一无所获。
可珠宝店的抽奖,却不是射辛合同,他们先是提高珠宝的售价,然后通过其他的方式,故意让一部分购物者中奖,进而达到销售珠宝的目的,其行为不符合射性合同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笔者认为,虽然最后由购物者决定是否兑奖,但珠宝店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购物者的知情权。
有网友提出异议,不对啊,中奖和知情权没有必然联系。
之所以说珠宝店侵犯了购物者的知情权,是因为珠宝店事先提高珠宝的售价,没有告知购物者真实价格!而不是中奖的问题。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购物者以一折的价格购买珠宝,与珠宝店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购物者以为自己中了一等奖,实际上是珠宝店的安排,属于因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购物者享有撤销权。
民法典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而言,购物者撤销合同后,购物者和珠宝店互负返还义务,购物者可以把珠宝退还给珠宝店,让珠宝店退还其支付的相应价款。
最后,做生意应当以诚信为本,以本珠宝店为例,刚开始的确有很多购物者以一折的价格,买了她们店的珠宝,可现在呢?门可罗雀!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八字算姻缘正缘出现时间/命理批八字测算姻缘婚姻看配偶信息好坏!
一、什么时候可以遇到正缘?
原则上,命中凡是可以流入配偶宫的配偶星,无论正、偏,都可以成为命中的正缘。就限运,出现在年月的,遇到正缘的适龄年份,大体是24岁左右;出现在日柱的,则往往28岁之前,出现在时柱的,在28岁之后。
就岁运,能够将原局配偶星引动,且流入日干或者日支的适婚大运,就是正缘大运;炜香易学公众号。或者大运有配偶星引动了日支;或者治愈了原局婚姻病态的大运,这就是正缘。
总之,原局婚姻之病治愈,出现了利于婚姻的岁运,就是正缘婚缘。婚姻之病,没有得到治愈,出现的姻缘,属于偏缘。
二、是否为自己的正缘?
正缘的出现,与自己的命中,是否出现了正缘的时机有关;但你们能否走到一起,相互之间具有可以持久的相互吸引力,常常需要两个人的八字进行匹配。具体说来:
1、两个人的日干均为夫妻搭配,且命式接近。也就是说,两个人的日干,男命为女命的正官,或者七杀;女命为男命的正财,或者偏财,就被称谓夫妻搭配。实践证明,具有这种匹配的夫妻,缘分相对较深;命中同合字多,没有大的冲克,两个人也就具有可以建立持久的感情缘分基础。
2、两个人月令相生相合的人。因为,月柱为姻缘宫,如果两个人月令相生相合,则说明两个人的姻缘,相处起来容易相互理解,共同话题较多。所以,两个人的文化,教育背景比较一致,或者门当户对;容易成为正缘。
3、两个命式相近,信息同步的人,往往会是正缘。比如,女命克夫,男命则有被妻克的信息;或者,男命克妻,女命则有被夫克的信息。比如,女命旺夫,男命则官星为用,见财星生官。或者日支发挥着好的作用,且不受冲克,空破。反之,男命也是一样,这种信息越是强烈,也就越是正缘。炜香易学公众号。比如,子女的富贵程度一致。离婚结婚信息相同,乃至对方的长相、职业、吉凶祸福,在对方的八字中也体现出来了,这都是信息同步。
一、什么时候可以遇到正缘?
原则上,命中凡是可以流入配偶宫的配偶星,无论正、偏,都可以成为命中的正缘。就限运,出现在年月的,遇到正缘的适龄年份,大体是24岁左右;出现在日柱的,则往往28岁之前,出现在时柱的,在28岁之后。
就岁运,能够将原局配偶星引动,且流入日干或者日支的适婚大运,就是正缘大运;炜香易学公众号。或者大运有配偶星引动了日支;或者治愈了原局婚姻病态的大运,这就是正缘。
总之,原局婚姻之病治愈,出现了利于婚姻的岁运,就是正缘婚缘。婚姻之病,没有得到治愈,出现的姻缘,属于偏缘。
二、是否为自己的正缘?
正缘的出现,与自己的命中,是否出现了正缘的时机有关;但你们能否走到一起,相互之间具有可以持久的相互吸引力,常常需要两个人的八字进行匹配。具体说来:
1、两个人的日干均为夫妻搭配,且命式接近。也就是说,两个人的日干,男命为女命的正官,或者七杀;女命为男命的正财,或者偏财,就被称谓夫妻搭配。实践证明,具有这种匹配的夫妻,缘分相对较深;命中同合字多,没有大的冲克,两个人也就具有可以建立持久的感情缘分基础。
2、两个人月令相生相合的人。因为,月柱为姻缘宫,如果两个人月令相生相合,则说明两个人的姻缘,相处起来容易相互理解,共同话题较多。所以,两个人的文化,教育背景比较一致,或者门当户对;容易成为正缘。
3、两个命式相近,信息同步的人,往往会是正缘。比如,女命克夫,男命则有被妻克的信息;或者,男命克妻,女命则有被夫克的信息。比如,女命旺夫,男命则官星为用,见财星生官。或者日支发挥着好的作用,且不受冲克,空破。反之,男命也是一样,这种信息越是强烈,也就越是正缘。炜香易学公众号。比如,子女的富贵程度一致。离婚结婚信息相同,乃至对方的长相、职业、吉凶祸福,在对方的八字中也体现出来了,这都是信息同步。
《梅花易数》时间、空间、人物的关系!
邵雍的一本《梅花易数》,道尽了预测术的诡异神奇。自《梅花易数》流传以来,无数的易学爱好者潜心研究,但都只是在《梅花易数》的门槛内外徘徊,很少有人能登堂入室真正进入了《梅花易数》的神圣预测理论殿堂,让无数易人扼腕叹息。
其实仔细研究,我们会发现《梅花易数》的理论始终没有离开“时间、空间、人或者物”之间的三者辩证关系!邵康节先生在其《梅花易数》一书中所有的预测案例都在应用这种“时、空、人或物”之间的关系理论,而且预测都百发百中。但邵康节先生并没有真实的完全把这种“时、空、人或物”之间的关系理论和盘托出,而是采用了比较隐讳的“体用互变”之说来间接的阐述“时、空、人或物”之间的辩证关系。
如果搞明白了“时间、空间、人或事物”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梅花易数》的所有案例我们都能十分直观的预测出来。下面,我把《梅花易数》中凡是交待清楚人或事物发生变化时的“时间、方位(空间)、人或事物的部位特征变化”以及“交待清楚预测应期”的案例逐一进行分析,以便广大易友能真正体会到“时间、空间、人或事物”三者关系之理论的预测神奇。
1、《梅花易数》之“老人有忧色占”。
时间:己丑日卯时
方位:往巽方
人物:老人
人的部位特征:面有忧色
经过:在途中偶遇而测
用“时空人三者关系理论”分析:
①事发在巽方位,即辰巳方位。
②老人面有忧色,可知人体部位特征变化为凶相。
③由此可断:老人在辰巳日或戌亥日必有灾难(这就是利用人和方位的吉凶关系而推导出应灾时间)。
④今日己丑,顺数庚寅、辛卯、壬辰、癸巳,辰巳正好在五日内,但为什么邵先生断五日,而不断十一日戌亥日,甚至更远的日期呢?因为邵先生和老人在途中相遇,两人都在行走中,相对速度很快,所以事情应验快,所以断五日小心有灾。后于五日内老人赴宴吃鱼被鱼骨鲠喉而死。
2、《梅花易数》之“少年有吉色占”。
时间:壬申日午时
方位:离方来
人物:少年
人物部位特征变化:喜形于色
经过:有少年从南方来。
用“时空人三者关系理论”分析:
①人在离方,即丙午丁方位。
②少年喜形于色,可知身体部位特征为吉相。
③由此可断:少年在丙午丁日或丑寅日有喜事(这是根据人和方位的关系而推导出应验吉的时间)。
④今日壬申日,顺延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正好十七日。那邵先生为什么不断两次丙丁”和出现一次的“寅”而断第二个“子日”呢?因为是少年来,则和相遇比慢了许多,故应验应在十日以外则只有“丙戌、丁亥、戊子”三日符合“时空人”三者关系预测理论,所以邵先生断“十七日内有喜”。
3、《梅花易数》之“牛哀鸣占”。
时间:癸卯日午时
方位:鸣于坎方
事物:牛
事物部位特征:牛哀鸣
经过:听到牛声极度哀鸣
用“时空人三者关系理论”分析:
①牛在坎方,即壬子癸方位。
②牛哀鸣可知牛身体部位特征为凶相。
③由此可断:牛在壬子癸日或丙午丁日有灾(这就是利用事物牛和方位的关系推断出灾的发生时间)。
④今日癸卯日,顺延则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二十一日。那么邵先生为什么不断两次出现的“丙午丁”日和第一次出现的“壬癸”日呢?因为牛哀鸣,很慢,则时间应旬半以外,所以两次出现的“丙丁”日和第一次出现的“壬癸”日都不在应期之内了,只有“壬戌、癸亥”两日为应期了。
4、《梅花易数》之“鸡悲鸣占”。
时间:甲申日卯时
方位:乾方
事物:鸡
事物部位特征:鸡悲鸣
经过:听到鸡在乾方极悲鸣
用“时空人三者关系理论”分析:
①鸡在乾方,即戌亥方位。
②鸡极悲鸣可知鸡身体部位特征为凶相。
③由此可断:鸡在戌亥日或辰巳日有灾(这是利用人和方位关系而推导出的应灾时间)。
④今日甲申日,顺延为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共计十日。那么邵康节先生为什么不断“丙戌、丁亥”四日内,而断“壬辰、癸巳”之十日内呢?因为鸡悲鸣比牛哀鸣要快,故灾应验则在旬内而不在旬外,又鸡极悲鸣则比一般悲鸣速度慢一些,所以应灾应在三五日后而不是三五日之内,所以邵先生断为“十日内”,而没断“四日内”。
5、《梅花易数》之“枯枝坠地占”。
时间:戊子日辰时
方位:兑方
事物:树枝
事物特征:枯枝无风自坠地
经过:行走在途中,看到枯枝无风从而坠地。
用“时空人三者关系之理论”分析:
①枯枝坠兑方为庚酉辛方位。
②枯枝无风自坠地为树枝场地为凶,枝折断离开树体为凶相。
③由此可断:这棵树在庚酉辛日或甲卯乙日有灾。
④今日戊子,顺延为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共计十日。那么邵先生为什么不断在“四日内”,不断在“八日内”,反而断“十日内”呢?因为事发时邵先生在行走中为快,故事应验应在旬内而不在旬外故断“十日内”,又因四正方代表方位为“子午卯酉”,所以邵先生断兑方位为“酉”,因前边我们讲过“两人相遇行走则为速度快应数日内”,一人行走应在旬左右,故则应期更快。所以邵先生行走中,而枯枝坠地无风也是不快不慢,则应旬左右,故应“酉”十日内而不应“卯”四日内。
《梅花易数》讲的十分明白:事速则应期也速,事缓则应期也慢。应期远近全在于对事物发生速度的判断。如果能明白“时空人三者关系理论”,我们完全可以十分准确的判断是哪一天而绝对不用判断是“哪一天以内”,通过上几例分析易友们一定会有所思考。
以上几例分析,只因《梅花易数》中并没有十分准确的记录事情发生时的详细情况,所以我们也只能简单分析一下!
邵雍的《梅花易数》里只是讲了“体用互变”等最最基础的入门预测方法,而真正的预测方法却隐藏在“时空人三者关系”的理论中,邵康节先生《观物外篇》之“天下之数出于理,违乎理则入于术;世人以数而入术,故失于理也”。#梅花易数##梅花易数象数占卜[超话]# 数
邵雍的一本《梅花易数》,道尽了预测术的诡异神奇。自《梅花易数》流传以来,无数的易学爱好者潜心研究,但都只是在《梅花易数》的门槛内外徘徊,很少有人能登堂入室真正进入了《梅花易数》的神圣预测理论殿堂,让无数易人扼腕叹息。
其实仔细研究,我们会发现《梅花易数》的理论始终没有离开“时间、空间、人或者物”之间的三者辩证关系!邵康节先生在其《梅花易数》一书中所有的预测案例都在应用这种“时、空、人或物”之间的关系理论,而且预测都百发百中。但邵康节先生并没有真实的完全把这种“时、空、人或物”之间的关系理论和盘托出,而是采用了比较隐讳的“体用互变”之说来间接的阐述“时、空、人或物”之间的辩证关系。
如果搞明白了“时间、空间、人或事物”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梅花易数》的所有案例我们都能十分直观的预测出来。下面,我把《梅花易数》中凡是交待清楚人或事物发生变化时的“时间、方位(空间)、人或事物的部位特征变化”以及“交待清楚预测应期”的案例逐一进行分析,以便广大易友能真正体会到“时间、空间、人或事物”三者关系之理论的预测神奇。
1、《梅花易数》之“老人有忧色占”。
时间:己丑日卯时
方位:往巽方
人物:老人
人的部位特征:面有忧色
经过:在途中偶遇而测
用“时空人三者关系理论”分析:
①事发在巽方位,即辰巳方位。
②老人面有忧色,可知人体部位特征变化为凶相。
③由此可断:老人在辰巳日或戌亥日必有灾难(这就是利用人和方位的吉凶关系而推导出应灾时间)。
④今日己丑,顺数庚寅、辛卯、壬辰、癸巳,辰巳正好在五日内,但为什么邵先生断五日,而不断十一日戌亥日,甚至更远的日期呢?因为邵先生和老人在途中相遇,两人都在行走中,相对速度很快,所以事情应验快,所以断五日小心有灾。后于五日内老人赴宴吃鱼被鱼骨鲠喉而死。
2、《梅花易数》之“少年有吉色占”。
时间:壬申日午时
方位:离方来
人物:少年
人物部位特征变化:喜形于色
经过:有少年从南方来。
用“时空人三者关系理论”分析:
①人在离方,即丙午丁方位。
②少年喜形于色,可知身体部位特征为吉相。
③由此可断:少年在丙午丁日或丑寅日有喜事(这是根据人和方位的关系而推导出应验吉的时间)。
④今日壬申日,顺延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正好十七日。那邵先生为什么不断两次丙丁”和出现一次的“寅”而断第二个“子日”呢?因为是少年来,则和相遇比慢了许多,故应验应在十日以外则只有“丙戌、丁亥、戊子”三日符合“时空人”三者关系预测理论,所以邵先生断“十七日内有喜”。
3、《梅花易数》之“牛哀鸣占”。
时间:癸卯日午时
方位:鸣于坎方
事物:牛
事物部位特征:牛哀鸣
经过:听到牛声极度哀鸣
用“时空人三者关系理论”分析:
①牛在坎方,即壬子癸方位。
②牛哀鸣可知牛身体部位特征为凶相。
③由此可断:牛在壬子癸日或丙午丁日有灾(这就是利用事物牛和方位的关系推断出灾的发生时间)。
④今日癸卯日,顺延则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二十一日。那么邵先生为什么不断两次出现的“丙午丁”日和第一次出现的“壬癸”日呢?因为牛哀鸣,很慢,则时间应旬半以外,所以两次出现的“丙丁”日和第一次出现的“壬癸”日都不在应期之内了,只有“壬戌、癸亥”两日为应期了。
4、《梅花易数》之“鸡悲鸣占”。
时间:甲申日卯时
方位:乾方
事物:鸡
事物部位特征:鸡悲鸣
经过:听到鸡在乾方极悲鸣
用“时空人三者关系理论”分析:
①鸡在乾方,即戌亥方位。
②鸡极悲鸣可知鸡身体部位特征为凶相。
③由此可断:鸡在戌亥日或辰巳日有灾(这是利用人和方位关系而推导出的应灾时间)。
④今日甲申日,顺延为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共计十日。那么邵康节先生为什么不断“丙戌、丁亥”四日内,而断“壬辰、癸巳”之十日内呢?因为鸡悲鸣比牛哀鸣要快,故灾应验则在旬内而不在旬外,又鸡极悲鸣则比一般悲鸣速度慢一些,所以应灾应在三五日后而不是三五日之内,所以邵先生断为“十日内”,而没断“四日内”。
5、《梅花易数》之“枯枝坠地占”。
时间:戊子日辰时
方位:兑方
事物:树枝
事物特征:枯枝无风自坠地
经过:行走在途中,看到枯枝无风从而坠地。
用“时空人三者关系之理论”分析:
①枯枝坠兑方为庚酉辛方位。
②枯枝无风自坠地为树枝场地为凶,枝折断离开树体为凶相。
③由此可断:这棵树在庚酉辛日或甲卯乙日有灾。
④今日戊子,顺延为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共计十日。那么邵先生为什么不断在“四日内”,不断在“八日内”,反而断“十日内”呢?因为事发时邵先生在行走中为快,故事应验应在旬内而不在旬外故断“十日内”,又因四正方代表方位为“子午卯酉”,所以邵先生断兑方位为“酉”,因前边我们讲过“两人相遇行走则为速度快应数日内”,一人行走应在旬左右,故则应期更快。所以邵先生行走中,而枯枝坠地无风也是不快不慢,则应旬左右,故应“酉”十日内而不应“卯”四日内。
《梅花易数》讲的十分明白:事速则应期也速,事缓则应期也慢。应期远近全在于对事物发生速度的判断。如果能明白“时空人三者关系理论”,我们完全可以十分准确的判断是哪一天而绝对不用判断是“哪一天以内”,通过上几例分析易友们一定会有所思考。
以上几例分析,只因《梅花易数》中并没有十分准确的记录事情发生时的详细情况,所以我们也只能简单分析一下!
邵雍的《梅花易数》里只是讲了“体用互变”等最最基础的入门预测方法,而真正的预测方法却隐藏在“时空人三者关系”的理论中,邵康节先生《观物外篇》之“天下之数出于理,违乎理则入于术;世人以数而入术,故失于理也”。#梅花易数##梅花易数象数占卜[超话]#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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