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合肥工程进度# 中国宝武安徽产业总部
宝武对和平路两侧的老合钢地块,总占地面积约500亩进行保护型改造翻新,项目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将有机结合工业文明保护和产业空间打造城市新型产业园区,集办公、互联网、科技研发、文创产业等通过创新设计将老工业厂房建筑存量盘活与城市经济转型相互融合。
宝武对和平路两侧的老合钢地块,总占地面积约500亩进行保护型改造翻新,项目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将有机结合工业文明保护和产业空间打造城市新型产业园区,集办公、互联网、科技研发、文创产业等通过创新设计将老工业厂房建筑存量盘活与城市经济转型相互融合。
伊川:重磅!25条优惠政策,助力乡贤返乡创业!
乡贤返乡创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如何鼓励乡贤回归,日前,伊川县出台了《关于鼓励乡贤返乡创业的暂行办法》(试行一年),从财政、金融、税费、场地、培训、完善就业保障等方面出台25条优惠政策,为乡贤返乡创业铺路搭桥,造福乡梓。政策内容如下:
一、财政政策
1.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为创业者本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补贴(助),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贴。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返乡创业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成功创建市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返乡领办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支持返乡开办旅游民宿和民宿集群。对被评为国家甲、乙、丙级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五星、四星、三星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同一品牌旅游民宿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每家2万元;加盟或引进国内知名旅游民宿品牌经营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返乡建设单体建筑5幢以上、床位规模50张以上、投资额1500万以上旅游民宿集群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旅游民宿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销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年给予销售额2%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文广旅局、财政局
4.鼓励发展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和品牌化建设。对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进行创业的项目,富硒谷子和富硒红薯连片种植达50亩(含50亩)以上的给予种苗补贴100
元/亩,补贴政策持续3年;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新创办的经营主体,新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三项认证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5万元。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展会(农投会、农洽会、农博会等),获得金奖、优质奖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返乡创业企业在洛阳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每年帮助申请市财政对接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鼓励创办企业建设“星创天地”。首次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产业园区奖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以现有各类园区为依托,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对经评估认定为市级以上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新性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处不超过20万元奖补。对评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2—10万元奖补。对符合政策支持与集体经济建立有一定利益联结机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资金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金融政策
7.拓宽信用贷款条件。进一步拓宽担保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和办事流程,对返乡下乡人员信用贷款可采取财产性抵押质押、国资平台、公职人员、企业等多种反担保形式。
责任单位:人社局、科工局、人行
8.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专项用于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地方配套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科工局、人行
9.对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等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帮助申请市财政5%的补贴,县财政再给予15%的补贴。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10.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期间,可运用还贷周转金缓解流动资金困难,额度不超过其贷款金额的80%,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单户企业在用金额不超过1000万,使用时间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科工局、人社局、人行
三、税费政策
1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2.返乡创业企业招用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分别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责任单位:税务局、人社局
13.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返乡创办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
责任单位:人社局、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或摊销。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全县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5.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
责任单位:税务局、社保中心
16.开发特色险种。以国家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对返乡创业规模化种植特色农业产品50亩以上的和规模化养殖特色畜牧产品的产业,逐步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申请市财政不超过25%的奖补。
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局、科工局、银监办、财政局
四、场地政策
17.享受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依托全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和优质草蓄项目创业的,建立涉农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的,享受产业发展所需的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8.支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返乡人员在伊川县创办电商企业。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电商企业,对伊川县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作出积极推动作用的,可以给予资金、配套设施等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并且优先推荐申报上级评定的“互联网+品牌”。
责任单位:商务局
19.加大对乡贤返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在组织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安排一定比例指标用于返乡创业乡贤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0.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鼓励返乡乡贤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乡村民宿。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1.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本次伊川县“三清二建”专项治理行动收缴的集体土地、荒山、滩涂和房产、车间、学校等,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逐年减少存量土地。对闲置的工厂、公用设施、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等,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2.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或领域,一律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放。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允许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基地等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集群注册、“席位注册”地址、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开设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服务等小微企业的,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培训政策
23.设立200万元返乡下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创业典型奖励等。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创业培训资源优势,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各行业涉网培训,搭建综合培训与特色培训互补的培训平台,根据返乡创业意向和重点产业需求,采用合作订单、定岗定向等方式培养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培养适应返乡创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县内有培训资质、场地、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针对性强,有实效的专业化创业培训。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工局
六、完善创业保障
24.加强对乡贤回归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流程服务乡贤回归。建立县乡两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县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县投资促进中心,乡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信息对接等政务服务。同时,建立一支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联络员服务队伍,从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选派一批有责任心、熟悉政策、善于沟通的人员担任返乡创业联络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过程、一对一、点对点的创业服务。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结对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25. 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接续制度,确保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返乡创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衔接。对返乡创业人员,保障子女入学,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到创业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提供法律援助,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加大维权力度,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中心、教体局、司法局
乡贤返乡创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如何鼓励乡贤回归,日前,伊川县出台了《关于鼓励乡贤返乡创业的暂行办法》(试行一年),从财政、金融、税费、场地、培训、完善就业保障等方面出台25条优惠政策,为乡贤返乡创业铺路搭桥,造福乡梓。政策内容如下:
一、财政政策
1.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为创业者本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补贴(助),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贴。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返乡创业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成功创建市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返乡领办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支持返乡开办旅游民宿和民宿集群。对被评为国家甲、乙、丙级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五星、四星、三星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同一品牌旅游民宿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每家2万元;加盟或引进国内知名旅游民宿品牌经营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返乡建设单体建筑5幢以上、床位规模50张以上、投资额1500万以上旅游民宿集群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旅游民宿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销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年给予销售额2%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文广旅局、财政局
4.鼓励发展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和品牌化建设。对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进行创业的项目,富硒谷子和富硒红薯连片种植达50亩(含50亩)以上的给予种苗补贴100
元/亩,补贴政策持续3年;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新创办的经营主体,新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三项认证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5万元。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展会(农投会、农洽会、农博会等),获得金奖、优质奖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返乡创业企业在洛阳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每年帮助申请市财政对接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鼓励创办企业建设“星创天地”。首次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产业园区奖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以现有各类园区为依托,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对经评估认定为市级以上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新性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处不超过20万元奖补。对评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2—10万元奖补。对符合政策支持与集体经济建立有一定利益联结机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资金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金融政策
7.拓宽信用贷款条件。进一步拓宽担保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和办事流程,对返乡下乡人员信用贷款可采取财产性抵押质押、国资平台、公职人员、企业等多种反担保形式。
责任单位:人社局、科工局、人行
8.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专项用于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地方配套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科工局、人行
9.对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等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帮助申请市财政5%的补贴,县财政再给予15%的补贴。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10.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期间,可运用还贷周转金缓解流动资金困难,额度不超过其贷款金额的80%,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单户企业在用金额不超过1000万,使用时间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科工局、人社局、人行
三、税费政策
1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2.返乡创业企业招用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分别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责任单位:税务局、人社局
13.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返乡创办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
责任单位:人社局、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或摊销。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全县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5.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
责任单位:税务局、社保中心
16.开发特色险种。以国家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对返乡创业规模化种植特色农业产品50亩以上的和规模化养殖特色畜牧产品的产业,逐步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申请市财政不超过25%的奖补。
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局、科工局、银监办、财政局
四、场地政策
17.享受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依托全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和优质草蓄项目创业的,建立涉农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的,享受产业发展所需的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8.支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返乡人员在伊川县创办电商企业。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电商企业,对伊川县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作出积极推动作用的,可以给予资金、配套设施等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并且优先推荐申报上级评定的“互联网+品牌”。
责任单位:商务局
19.加大对乡贤返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在组织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安排一定比例指标用于返乡创业乡贤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0.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鼓励返乡乡贤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乡村民宿。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1.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本次伊川县“三清二建”专项治理行动收缴的集体土地、荒山、滩涂和房产、车间、学校等,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逐年减少存量土地。对闲置的工厂、公用设施、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等,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2.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或领域,一律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放。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允许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基地等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集群注册、“席位注册”地址、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开设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服务等小微企业的,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培训政策
23.设立200万元返乡下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创业典型奖励等。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创业培训资源优势,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各行业涉网培训,搭建综合培训与特色培训互补的培训平台,根据返乡创业意向和重点产业需求,采用合作订单、定岗定向等方式培养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培养适应返乡创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县内有培训资质、场地、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针对性强,有实效的专业化创业培训。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工局
六、完善创业保障
24.加强对乡贤回归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流程服务乡贤回归。建立县乡两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县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县投资促进中心,乡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信息对接等政务服务。同时,建立一支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联络员服务队伍,从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选派一批有责任心、熟悉政策、善于沟通的人员担任返乡创业联络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过程、一对一、点对点的创业服务。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结对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25. 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接续制度,确保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返乡创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衔接。对返乡创业人员,保障子女入学,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到创业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提供法律援助,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加大维权力度,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中心、教体局、司法局
【陕亮十年(七)丨筑起三秦百姓的幸福“安居梦”】#陕亮十年##大美陕西# 惠泽居公租房小区地处西安灞河西岸,灰白相间的高层住宅楼群与西安奥体中心隔河相望,小区周边自然风景优美,交通出行便捷,购物消费便利。这是陕西省目前最大的公租房小区,为部分低收入人群和新毕业大学生解决了居住难题。目前小区入住率达98%以上。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从古至今,住房一直承载着人们的期冀和憧憬,人人都希望能够“住有所居”。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陕西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住房保障面临新的需求和压力。居民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34个,8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十年来,陕西下大力气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让群众“住有所居、住得舒心”,让千家万户共圆幸福的“安居梦”。
美好的人居环境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一环,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中,住房建设更是城市发展“扩张”的先行力量。十年来,陕西省不断完善和建设人民群众的安居体系,通过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幸福生活。
春燕衔枝
陕西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十年来,陕西省城镇住房条件明显改善。陕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十二五”末的31.3平方米增长至38.8平方米。2021年全省累计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235.7万平方米。陕西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切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为了改善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陕西始终大力发展住房保障事业,其中西安市作为人口净流入大城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0个试点城市之一。十年间,陕西保障性住房规模不断增加,其中“十三五”时期陕西省累计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排名全国前列。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229.64亿元,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239套。在实现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历史时期,陕西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8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
十年间,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陕西省城镇化率超过 60%,城市承载力、宜居性和包容度不断增强。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由“十二五”末的1016.26平方公里扩展到1372.20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总长度新增 3263.83 公里,轨道交通通车里程 232.17 公里,城市公共停车位达到 154.6万个。
而在陕西城镇化的洪流下,建筑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陕西建筑产业累计完成总产值3.5万亿元。2021年再创新高,建筑业总产值达9176.4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年均保持在10%以上,建筑业就业农民工占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始终保持在 20%以上。
在新城市有序发展,稳步推进的同时,老城区的更新升级亦是城市重要的发展任务。如何让“脏乱差”小区变身“洁净美”家园?这十年,不少老旧小区通过改造“重焕新生”。
“小区环境变好了,电梯问题解决了,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舒适了。”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成果,延安市宝塔区桥沟街道向阳社区的居民给出了自己的答案。由于向阳社区建成早,一直以来,小区内建筑性能退化,配套设施缺失,道路交通拥挤。2019年向阳社区成为宝塔区重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之一,社区搭建人文景观,配备果蔬超市,建设共享餐厅、康养中心,万众期待的电梯也建成运行,群众的生活更加幸福多彩。
十年间,陕西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34个,改造数量高居全国第三。2019年以来,陕西省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投资近270亿元,持续加大对提升类、完善类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推动建设安全、质量第一,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居住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诉求,也是民生建设的“地基”,只有让群众解除居住的后顾之忧,社会才能平稳高速地发展,不断增加和改善群众住房,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业,是幸福生活的前行灯。
泽被乡土
陕西打造农村人居“向往的生活”
孟夏时节,绿茵繁盛。绿树掩映成趣,花草随风摇曳,穿村而过的溪水带来阵阵凉爽,这里是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的四皓村。走进村内,新时代文明长廊、村史馆、休闲广场,还有一个个用竹篱笆包围着的小菜园、小花园,让往来的游客目不暇接。
太乙近天都,连山接海隅。四皓村因秦汉末年“商山四皓”在此隐居而得名。但是在过去,四皓村的环境还是脏乱差,村民往往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腿泥”。虽然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但藏在深山无人问,显得十分“落寞”。
2019年,四皓村从清洁乡村工作入手,开展了花园乡村建设。原来的垃圾倾倒点“摇身一变”,成为了景色优美的小公园;旧木料、烂轮胎、稻草等废料“变废为宝”,成为了花草繁茂的花坛;100余件老物件“重焕新生”,成为了村史馆的展品。从2019年清洁乡村工作起步到2021年成功申报国家AA级乡村旅游景区和西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村,四皓村仅用了三年。
生活环境好了,生活质量还要提高。四皓村建立了认领田园、精品民宿等特色品牌,打造教育研学、音乐创作基地、亲子互动营地等新业态,为村民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三年下来,全村人年均增加收入1万余元,群众不离土、不离乡,在家门口就赚到了钱。
四皓村的“华丽转型”,其实是陕西省十年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也是美丽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共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4238个,超额完成省政府创建任务。93.96%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完成整治2041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省级传统村落总数达429 个,其中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113 个。
在美丽乡村建设的“抛砖引玉”下,陕西小城镇建设也在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累计完成投资分别达到590.45、211.38亿元,吸纳非农就业人口 46.32 万人。此外,陕西有128 个镇跻身全国重点镇,14个小城镇进入全国先进小城镇行列。
让乡村更美丽,让农民更幸福。十年来,陕西通过村镇建设,让农民享受到了住建事业的发展红利,有力地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也为脱贫攻坚奉献了一份住建力量。一幅幅美丽乡村新画卷在三秦大地徐徐展开。未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陕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陕西将脚踏实地,久久为功,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规划未来
完善住房体系,发展安居城乡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陕西省“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依然将此作为定位,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规划》提出,到 2025年,全省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住房租赁市场更加成熟,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有效缓解。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深化细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措施,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推进西安市“国家第二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建设,2020年至2022年,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盘活存量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住房租赁企业总量不低于20家,基本建成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加大租赁补贴保障力度,切实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居住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科学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筹集计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有产权住房建设。
《规划》明确,要从提高住房建设品质,推动住房发展方式转型,提升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推进全装修住房建设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城镇住房品质。加强“人性化”居住建筑设计,大力发展绿色住宅,推动建立一批绿色示范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分层分类推进社区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水暖气路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打造“居住有空间、设施有配套、活动有场地、环境有质量、服务有保障、社区有活力、生活有品质、幸福有温度”的“八有”社区。
广大的乡村也要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示范工程。《规划》要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全面硬化提升村庄道路,加强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自来水普及率,健全卫生室、党建活动室、文体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未来,陕西省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为打造城乡幸福人居的新征程不断奋进。#5月最后1天# https://t.cn/A6XlTFsk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从古至今,住房一直承载着人们的期冀和憧憬,人人都希望能够“住有所居”。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陕西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住房保障面临新的需求和压力。居民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34个,8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十年来,陕西下大力气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让群众“住有所居、住得舒心”,让千家万户共圆幸福的“安居梦”。
美好的人居环境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一环,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中,住房建设更是城市发展“扩张”的先行力量。十年来,陕西省不断完善和建设人民群众的安居体系,通过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幸福生活。
春燕衔枝
陕西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十年来,陕西省城镇住房条件明显改善。陕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十二五”末的31.3平方米增长至38.8平方米。2021年全省累计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235.7万平方米。陕西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切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为了改善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陕西始终大力发展住房保障事业,其中西安市作为人口净流入大城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0个试点城市之一。十年间,陕西保障性住房规模不断增加,其中“十三五”时期陕西省累计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排名全国前列。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229.64亿元,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239套。在实现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历史时期,陕西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8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
十年间,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陕西省城镇化率超过 60%,城市承载力、宜居性和包容度不断增强。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由“十二五”末的1016.26平方公里扩展到1372.20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总长度新增 3263.83 公里,轨道交通通车里程 232.17 公里,城市公共停车位达到 154.6万个。
而在陕西城镇化的洪流下,建筑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陕西建筑产业累计完成总产值3.5万亿元。2021年再创新高,建筑业总产值达9176.4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年均保持在10%以上,建筑业就业农民工占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始终保持在 20%以上。
在新城市有序发展,稳步推进的同时,老城区的更新升级亦是城市重要的发展任务。如何让“脏乱差”小区变身“洁净美”家园?这十年,不少老旧小区通过改造“重焕新生”。
“小区环境变好了,电梯问题解决了,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舒适了。”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成果,延安市宝塔区桥沟街道向阳社区的居民给出了自己的答案。由于向阳社区建成早,一直以来,小区内建筑性能退化,配套设施缺失,道路交通拥挤。2019年向阳社区成为宝塔区重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之一,社区搭建人文景观,配备果蔬超市,建设共享餐厅、康养中心,万众期待的电梯也建成运行,群众的生活更加幸福多彩。
十年间,陕西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34个,改造数量高居全国第三。2019年以来,陕西省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投资近270亿元,持续加大对提升类、完善类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推动建设安全、质量第一,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居住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诉求,也是民生建设的“地基”,只有让群众解除居住的后顾之忧,社会才能平稳高速地发展,不断增加和改善群众住房,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业,是幸福生活的前行灯。
泽被乡土
陕西打造农村人居“向往的生活”
孟夏时节,绿茵繁盛。绿树掩映成趣,花草随风摇曳,穿村而过的溪水带来阵阵凉爽,这里是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的四皓村。走进村内,新时代文明长廊、村史馆、休闲广场,还有一个个用竹篱笆包围着的小菜园、小花园,让往来的游客目不暇接。
太乙近天都,连山接海隅。四皓村因秦汉末年“商山四皓”在此隐居而得名。但是在过去,四皓村的环境还是脏乱差,村民往往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腿泥”。虽然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但藏在深山无人问,显得十分“落寞”。
2019年,四皓村从清洁乡村工作入手,开展了花园乡村建设。原来的垃圾倾倒点“摇身一变”,成为了景色优美的小公园;旧木料、烂轮胎、稻草等废料“变废为宝”,成为了花草繁茂的花坛;100余件老物件“重焕新生”,成为了村史馆的展品。从2019年清洁乡村工作起步到2021年成功申报国家AA级乡村旅游景区和西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村,四皓村仅用了三年。
生活环境好了,生活质量还要提高。四皓村建立了认领田园、精品民宿等特色品牌,打造教育研学、音乐创作基地、亲子互动营地等新业态,为村民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三年下来,全村人年均增加收入1万余元,群众不离土、不离乡,在家门口就赚到了钱。
四皓村的“华丽转型”,其实是陕西省十年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也是美丽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共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4238个,超额完成省政府创建任务。93.96%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完成整治2041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省级传统村落总数达429 个,其中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113 个。
在美丽乡村建设的“抛砖引玉”下,陕西小城镇建设也在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累计完成投资分别达到590.45、211.38亿元,吸纳非农就业人口 46.32 万人。此外,陕西有128 个镇跻身全国重点镇,14个小城镇进入全国先进小城镇行列。
让乡村更美丽,让农民更幸福。十年来,陕西通过村镇建设,让农民享受到了住建事业的发展红利,有力地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也为脱贫攻坚奉献了一份住建力量。一幅幅美丽乡村新画卷在三秦大地徐徐展开。未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陕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陕西将脚踏实地,久久为功,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规划未来
完善住房体系,发展安居城乡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陕西省“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依然将此作为定位,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规划》提出,到 2025年,全省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住房租赁市场更加成熟,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有效缓解。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深化细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措施,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推进西安市“国家第二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建设,2020年至2022年,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盘活存量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住房租赁企业总量不低于20家,基本建成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加大租赁补贴保障力度,切实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居住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科学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筹集计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有产权住房建设。
《规划》明确,要从提高住房建设品质,推动住房发展方式转型,提升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推进全装修住房建设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城镇住房品质。加强“人性化”居住建筑设计,大力发展绿色住宅,推动建立一批绿色示范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分层分类推进社区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水暖气路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打造“居住有空间、设施有配套、活动有场地、环境有质量、服务有保障、社区有活力、生活有品质、幸福有温度”的“八有”社区。
广大的乡村也要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示范工程。《规划》要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全面硬化提升村庄道路,加强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自来水普及率,健全卫生室、党建活动室、文体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未来,陕西省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为打造城乡幸福人居的新征程不断奋进。#5月最后1天# https://t.cn/A6XlTF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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