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戒失戒因缘与忏悔法
声闻戒
【一】失戒因缘: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后有百万千万阿罗汉。入于涅槃。先于此阿罗汉上所得戒。始终成就不。以罗汉泥洹故。此戒亦失也。
《优婆塞戒经》:是十业道有共戒行不共戒行。舍戒有六。一者断善根时。二者得二根时。三者舍寿命时。四者受恶戒时。五者舍戒时。六者舍欲界身时。或复说言。佛法灭时便失戒者。是义不然。何以故。受已不失。未受不得。
声闻戒若证涅槃果位、或断善根、或得二根(男生出女根、女生出男根)、或命终(因声闻戒是尽形寿受,故命终即失戒)、或受恶戒、或自舍戒、或舍欲界生于欲界之外。
【二】自舍戒法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云:若欲舍时。若言我是沙弥非比丘。即失具戒。二种戒在。五戒十戒。若言我是优婆塞非沙弥。即失十戒。五戒在。若言。在家出家一切尽舍。我是三归优婆塞。三种一时尽失。不失三归。若次第得三种戒。舍法次第。如一时得戒中说。若先受优婆塞五戒。后出家受十戒。舍五戒不。答曰。不舍。但失名失次第。不失戒也。失优婆塞名。得沙弥名。失白衣次第。得出家次第。若沙弥受具足戒时。失十戒五戒不。答曰。不失。但失名失次第。不失戒也。失沙弥名。得比丘名。失沙弥次第。得比丘次第。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云:若受斋已欲舍斋者。不必要从五众而舍斋也。若欲食时趣语一人。斋即舍。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云:若舍具戒。当言我舍具戒。我是沙弥。若舍出家戒者。当言我舍出家戒。是优婆塞。若舍五戒者。当言归依优婆塞。如是则成舍戒。亦无过咎。又言。若已著白衣被服。有人问言。汝何故尔。答曰。我罢道。我作白衣。亦名舍戒。若舍戒时。都无出家人。若得白衣。不问佛弟子非佛弟子。但使言音相闻。解人情去就。亦得舍戒。舍戒一说便舍。不须三说。
声闻戒(五戒、八戒、沙弥戒、具足戒)自舍戒只需向能听懂的人无论出家在家,自说舍五戒、八戒、沙弥戒、具足戒即成舍戒。
【三】舍戒容易而受戒难: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云:问曰。受戒时须三师七僧。舍戒何故一人便舍。答曰。求增上法故。则须多缘多力。舍戒如从高坠下。故不须多也。又云。不欲生前人恼恶心故。若须多缘者。前人当言。佛多缘多恼。受戒时可须多人。舍戒何须多也。又云。受戒如得财宝。舍戒如失财宝。如入海采宝。无数方便然后得之。及其失时。盗贼水火须臾散灭。舍戒亦尔也。舍三宝所以成舍戒者。以受戒时归向三宝得戒故。舍和上阿耆利成舍戒者。以因和上阿耆利得戒故。舍比丘乃至优婆夷。乃至不复与汝共作同学。成舍戒者。以本同归向一味一道。今若舍之。则佛法义断。以是背佛法故。戒则去也
所以众生一旦受戒,一定要珍惜自己得戒的福德因缘,发坚固心受持不毁。
菩萨戒
【一】失戒因缘
《菩萨地持经》:有二因缘。失菩萨律仪戒。一者舍无上菩提愿。二者起增上烦恼犯无有舍身受身。失菩萨戒。乃至十方在所受生。亦复不失。若菩萨不舍大愿。非上烦恼犯。舍身受身。虽不忆念。从善知识。数数更受犹是本戒。不名新得。
《菩萨地持经》讲有两种因缘失菩萨戒:一是退失无上菩提心(自利、利他、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心)、二是以上品烦恼犯菩萨根本重罪。
《菩萨璎珞本业经》: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戒。
《璎珞》犯十重失戒,需重受
《优婆塞五戒威仪经》犯有三种有软中上。若软中心犯。是不名失。若是增上心犯。是名为失。何者是上。若犯上四数数乐犯。心无惭耻不自悔责。是名上犯。菩萨虽犯于上四事不即永失。如比丘犯四即为永弃。菩萨不尔。何以故。比丘犯四更无受路。菩萨虽犯脱可更受。是故不同。略有二事失菩萨戒。一舍菩提愿。二增上恶心。除是二事。若舍此身戒终不失。从是以后生生之处常有此戒。若不忆念更遇善友。而更受者不名新得。如是菩萨戒者应当识知犯不犯事轻重之相。软中上异。
《威仪经》讲亦有二种失戒:增上烦恼犯重需重受!舍菩提心、得增上恶心失戒
《菩萨戒本》菩萨于四他胜处法。随犯一种况犯一切。不复堪能于现法中增长摄受。菩萨广大菩提资粮。不复堪能于现法中意乐清净。是即名为相似菩萨非真菩萨。菩萨若用软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菩萨净戒律仪。上品缠犯即名为舍。若诸菩萨毁犯四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名上品缠犯。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便舍菩萨净戒律仪。如诸苾刍犯他胜法。即便弃舍别解脱戒若诸菩萨。由此毁犯弃舍菩萨净戒律仪。于现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刍住别解脱戒犯他胜法。于现法中不任更受。如是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有违犯及无违犯。是染非染软中上品。应当了知。
《菩萨戒本》上品烦恼犯重罪失戒,需重受!
《瑜伽戒品·羯磨文》略由二缘。舍诸菩萨净戒律仪。一者弃舍无上正等菩提大愿。二者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法。
若诸菩萨。虽复转身遍十方界。在在生处不舍菩萨净戒律仪。由是菩萨不舍无上菩提大愿。亦不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法。
若诸菩萨转受余生。忘失本念值遇善友。为欲觉悟菩萨戒念。虽数重受而非新受。亦不新得。
《瑜伽戒品·羯磨文》亦二种失戒,舍菩提心、上品烦恼犯重罪失。
《菩萨善戒经》菩萨心有三种下中上。若后四重下中心犯不名为犯。若以上心恶心犯者是名为犯。上者所谓乐作如是四事。心无惭愧不知忏悔。不见犯罪赞破戒者。是名上恶心犯。菩萨虽犯如是四重。终不失于菩萨戒也。如比丘犯四重失波罗提木叉戒。菩萨若犯比丘四重。亦失波罗提木叉戒。污菩萨戒。污者现在不能庄严菩提。不得无量福德三昧。是名为污。有二因缘失菩萨戒。一者退菩提心。二者得上恶心。离是二缘乃至他世地狱畜生饿鬼之中。终不失于菩萨戒也。菩萨戒者。不同波罗提木叉戒。菩萨若于后世更受菩萨戒时不名新得。名为开示莹净。
《善戒经》舍菩提心、得上恶心失。
《菩萨地持经》:有二因缘。失菩萨律仪戒。一者舍无上菩提愿。二者起增上烦恼犯无有舍身受身。失菩萨戒。乃至十方在所受生。亦复不失。若菩萨不舍大愿。非上烦恼犯。舍身受身。虽不忆念。从善知识。数数更受犹是本戒。不名新得。
《地持经》舍菩提心、增上烦恼犯重失戒
《梵网》犯十重可忏悔灭罪后重受
声闻戒犯根本重罪不可重受!
菩萨戒是尽未来际受,若无失戒因缘,生生世世于一切处受生直至成佛亦不失戒!
【二】菩萨戒的舍戒法
《菩萨璎珞本业经》:菩萨戒有受法而无舍法。
菩萨戒有受无舍,所以有的人说菩萨戒不想持了,或者感觉受持不了就去舍掉。声闻戒有受有舍,菩萨戒有受无舍。
【三】忏悔法
《梵网经》云:若有犯十戒者应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若到礼三世千佛得见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见好相。好相者。佛来摩顶见光见华种种异相。便得灭罪。若无好相虽忏无益。是人现身亦不得戒。而得增受戒。若犯四十八轻戒者。对首忏罪灭。
《梵网》犯十重需日夜六时诵戒礼三世千佛见好相得灭罪,轻戒作对首(对首的意思是指:向众生发露忏悔,这个众生的要求各经典里要求不一)
《菩萨璎珞本业经》云: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戒。八万威仪戒尽名轻。有犯得使悔过对首悔灭。
《璎珞》犯十重不可忏悔,需重受;犯轻戒可以作对首忏悔
《菩萨地持经》云:若有所犯。即如法忏悔此一切菩萨犯当知突吉罗摄。当向大小乘人能解语。能受悔者如法忏悔。若菩萨以增上烦恼犯波罗夷处法者。失律仪戒。应当更受。若中烦恼犯波罗夷处法者。当向三人若过三人。长跪合掌作突吉罗忏悔。称先所犯罪名。作是说言。大德忆念。我某甲。舍菩萨毗尼。如前所说事。犯突吉罗罪。余如比丘突吉罗忏悔法说。若下烦恼犯波罗夷处法及余所犯。向一人忏悔。若无如法人。当起清净心念言。我终不重犯此罪。于未来世中常摄持律仪戒。若能如是所犯即除。
《地持经》犯重需重受,犯轻戒作对首忏(对大、小乘能听懂的人忏悔)。
《瑜伽师地论》:设有违犯即应如法疾疾悔除令得还净。又此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毗奈耶法。如所称事犯恶作罪。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若下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及余违犯。应对于一补特伽罗发露。悔法当知如前。若无随顺补特伽罗可对发露悔除所犯。尔时菩萨以净意乐起自誓心。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如是于犯还出还净。
《瑜伽》犯重失戒需重受,犯轻作对首忏(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众生忏悔)
(补特伽罗为梵语 pudgala的音译,意译为数取趣、人、众生,指轮回转生的主体而言。数取趣,意为数度往返五趣轮回者。乃外道十六知见之一。即“我”的异名。佛教主张无我说,故不承认有生死主体的真实补特伽罗(胜义之补特伽罗),但为解说方便起见,而将人假名为补特伽罗(世俗的补特伽罗)。)
《菩萨戒本》:如是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毗奈耶法。如所称事犯恶作罪。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若下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及余违犯。应对于一补特伽罗发露悔法。当知如前。若无随顺补特伽罗。可对发露悔除所犯。尔时菩萨以净意乐起自誓心。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如是于犯还出还净。
《菩萨戒本》犯重失戒需重受,犯轻作对首忏(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众生忏悔)
《菩萨戒本》:如是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毗奈耶法。如所称事犯恶作罪。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若下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及余违犯。应对于一补特伽罗发露悔法。当知如前。若无随顺补特伽罗。可对发露悔除所犯。尔时菩萨以净意乐起自誓心。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如是于犯还出还净。
《菩萨戒本》犯重失戒需重受,犯轻作对首忏(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众生忏悔)
《佛说决定毗尼经》:又舍利弗。若有菩萨犯于初戒。于十众前以正直心殷重忏悔。故犯戒者于五众前。以正直心殷重忏悔。手捉女人眼见恶心。或一人或二人前。以正直心殷重忏悔。
声闻戒
【一】失戒因缘: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后有百万千万阿罗汉。入于涅槃。先于此阿罗汉上所得戒。始终成就不。以罗汉泥洹故。此戒亦失也。
《优婆塞戒经》:是十业道有共戒行不共戒行。舍戒有六。一者断善根时。二者得二根时。三者舍寿命时。四者受恶戒时。五者舍戒时。六者舍欲界身时。或复说言。佛法灭时便失戒者。是义不然。何以故。受已不失。未受不得。
声闻戒若证涅槃果位、或断善根、或得二根(男生出女根、女生出男根)、或命终(因声闻戒是尽形寿受,故命终即失戒)、或受恶戒、或自舍戒、或舍欲界生于欲界之外。
【二】自舍戒法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云:若欲舍时。若言我是沙弥非比丘。即失具戒。二种戒在。五戒十戒。若言我是优婆塞非沙弥。即失十戒。五戒在。若言。在家出家一切尽舍。我是三归优婆塞。三种一时尽失。不失三归。若次第得三种戒。舍法次第。如一时得戒中说。若先受优婆塞五戒。后出家受十戒。舍五戒不。答曰。不舍。但失名失次第。不失戒也。失优婆塞名。得沙弥名。失白衣次第。得出家次第。若沙弥受具足戒时。失十戒五戒不。答曰。不失。但失名失次第。不失戒也。失沙弥名。得比丘名。失沙弥次第。得比丘次第。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云:若受斋已欲舍斋者。不必要从五众而舍斋也。若欲食时趣语一人。斋即舍。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云:若舍具戒。当言我舍具戒。我是沙弥。若舍出家戒者。当言我舍出家戒。是优婆塞。若舍五戒者。当言归依优婆塞。如是则成舍戒。亦无过咎。又言。若已著白衣被服。有人问言。汝何故尔。答曰。我罢道。我作白衣。亦名舍戒。若舍戒时。都无出家人。若得白衣。不问佛弟子非佛弟子。但使言音相闻。解人情去就。亦得舍戒。舍戒一说便舍。不须三说。
声闻戒(五戒、八戒、沙弥戒、具足戒)自舍戒只需向能听懂的人无论出家在家,自说舍五戒、八戒、沙弥戒、具足戒即成舍戒。
【三】舍戒容易而受戒难: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云:问曰。受戒时须三师七僧。舍戒何故一人便舍。答曰。求增上法故。则须多缘多力。舍戒如从高坠下。故不须多也。又云。不欲生前人恼恶心故。若须多缘者。前人当言。佛多缘多恼。受戒时可须多人。舍戒何须多也。又云。受戒如得财宝。舍戒如失财宝。如入海采宝。无数方便然后得之。及其失时。盗贼水火须臾散灭。舍戒亦尔也。舍三宝所以成舍戒者。以受戒时归向三宝得戒故。舍和上阿耆利成舍戒者。以因和上阿耆利得戒故。舍比丘乃至优婆夷。乃至不复与汝共作同学。成舍戒者。以本同归向一味一道。今若舍之。则佛法义断。以是背佛法故。戒则去也
所以众生一旦受戒,一定要珍惜自己得戒的福德因缘,发坚固心受持不毁。
菩萨戒
【一】失戒因缘
《菩萨地持经》:有二因缘。失菩萨律仪戒。一者舍无上菩提愿。二者起增上烦恼犯无有舍身受身。失菩萨戒。乃至十方在所受生。亦复不失。若菩萨不舍大愿。非上烦恼犯。舍身受身。虽不忆念。从善知识。数数更受犹是本戒。不名新得。
《菩萨地持经》讲有两种因缘失菩萨戒:一是退失无上菩提心(自利、利他、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心)、二是以上品烦恼犯菩萨根本重罪。
《菩萨璎珞本业经》: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戒。
《璎珞》犯十重失戒,需重受
《优婆塞五戒威仪经》犯有三种有软中上。若软中心犯。是不名失。若是增上心犯。是名为失。何者是上。若犯上四数数乐犯。心无惭耻不自悔责。是名上犯。菩萨虽犯于上四事不即永失。如比丘犯四即为永弃。菩萨不尔。何以故。比丘犯四更无受路。菩萨虽犯脱可更受。是故不同。略有二事失菩萨戒。一舍菩提愿。二增上恶心。除是二事。若舍此身戒终不失。从是以后生生之处常有此戒。若不忆念更遇善友。而更受者不名新得。如是菩萨戒者应当识知犯不犯事轻重之相。软中上异。
《威仪经》讲亦有二种失戒:增上烦恼犯重需重受!舍菩提心、得增上恶心失戒
《菩萨戒本》菩萨于四他胜处法。随犯一种况犯一切。不复堪能于现法中增长摄受。菩萨广大菩提资粮。不复堪能于现法中意乐清净。是即名为相似菩萨非真菩萨。菩萨若用软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菩萨净戒律仪。上品缠犯即名为舍。若诸菩萨毁犯四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名上品缠犯。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便舍菩萨净戒律仪。如诸苾刍犯他胜法。即便弃舍别解脱戒若诸菩萨。由此毁犯弃舍菩萨净戒律仪。于现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刍住别解脱戒犯他胜法。于现法中不任更受。如是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有违犯及无违犯。是染非染软中上品。应当了知。
《菩萨戒本》上品烦恼犯重罪失戒,需重受!
《瑜伽戒品·羯磨文》略由二缘。舍诸菩萨净戒律仪。一者弃舍无上正等菩提大愿。二者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法。
若诸菩萨。虽复转身遍十方界。在在生处不舍菩萨净戒律仪。由是菩萨不舍无上菩提大愿。亦不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法。
若诸菩萨转受余生。忘失本念值遇善友。为欲觉悟菩萨戒念。虽数重受而非新受。亦不新得。
《瑜伽戒品·羯磨文》亦二种失戒,舍菩提心、上品烦恼犯重罪失。
《菩萨善戒经》菩萨心有三种下中上。若后四重下中心犯不名为犯。若以上心恶心犯者是名为犯。上者所谓乐作如是四事。心无惭愧不知忏悔。不见犯罪赞破戒者。是名上恶心犯。菩萨虽犯如是四重。终不失于菩萨戒也。如比丘犯四重失波罗提木叉戒。菩萨若犯比丘四重。亦失波罗提木叉戒。污菩萨戒。污者现在不能庄严菩提。不得无量福德三昧。是名为污。有二因缘失菩萨戒。一者退菩提心。二者得上恶心。离是二缘乃至他世地狱畜生饿鬼之中。终不失于菩萨戒也。菩萨戒者。不同波罗提木叉戒。菩萨若于后世更受菩萨戒时不名新得。名为开示莹净。
《善戒经》舍菩提心、得上恶心失。
《菩萨地持经》:有二因缘。失菩萨律仪戒。一者舍无上菩提愿。二者起增上烦恼犯无有舍身受身。失菩萨戒。乃至十方在所受生。亦复不失。若菩萨不舍大愿。非上烦恼犯。舍身受身。虽不忆念。从善知识。数数更受犹是本戒。不名新得。
《地持经》舍菩提心、增上烦恼犯重失戒
《梵网》犯十重可忏悔灭罪后重受
声闻戒犯根本重罪不可重受!
菩萨戒是尽未来际受,若无失戒因缘,生生世世于一切处受生直至成佛亦不失戒!
【二】菩萨戒的舍戒法
《菩萨璎珞本业经》:菩萨戒有受法而无舍法。
菩萨戒有受无舍,所以有的人说菩萨戒不想持了,或者感觉受持不了就去舍掉。声闻戒有受有舍,菩萨戒有受无舍。
【三】忏悔法
《梵网经》云:若有犯十戒者应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若到礼三世千佛得见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见好相。好相者。佛来摩顶见光见华种种异相。便得灭罪。若无好相虽忏无益。是人现身亦不得戒。而得增受戒。若犯四十八轻戒者。对首忏罪灭。
《梵网》犯十重需日夜六时诵戒礼三世千佛见好相得灭罪,轻戒作对首(对首的意思是指:向众生发露忏悔,这个众生的要求各经典里要求不一)
《菩萨璎珞本业经》云: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戒。八万威仪戒尽名轻。有犯得使悔过对首悔灭。
《璎珞》犯十重不可忏悔,需重受;犯轻戒可以作对首忏悔
《菩萨地持经》云:若有所犯。即如法忏悔此一切菩萨犯当知突吉罗摄。当向大小乘人能解语。能受悔者如法忏悔。若菩萨以增上烦恼犯波罗夷处法者。失律仪戒。应当更受。若中烦恼犯波罗夷处法者。当向三人若过三人。长跪合掌作突吉罗忏悔。称先所犯罪名。作是说言。大德忆念。我某甲。舍菩萨毗尼。如前所说事。犯突吉罗罪。余如比丘突吉罗忏悔法说。若下烦恼犯波罗夷处法及余所犯。向一人忏悔。若无如法人。当起清净心念言。我终不重犯此罪。于未来世中常摄持律仪戒。若能如是所犯即除。
《地持经》犯重需重受,犯轻戒作对首忏(对大、小乘能听懂的人忏悔)。
《瑜伽师地论》:设有违犯即应如法疾疾悔除令得还净。又此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毗奈耶法。如所称事犯恶作罪。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若下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及余违犯。应对于一补特伽罗发露。悔法当知如前。若无随顺补特伽罗可对发露悔除所犯。尔时菩萨以净意乐起自誓心。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如是于犯还出还净。
《瑜伽》犯重失戒需重受,犯轻作对首忏(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众生忏悔)
(补特伽罗为梵语 pudgala的音译,意译为数取趣、人、众生,指轮回转生的主体而言。数取趣,意为数度往返五趣轮回者。乃外道十六知见之一。即“我”的异名。佛教主张无我说,故不承认有生死主体的真实补特伽罗(胜义之补特伽罗),但为解说方便起见,而将人假名为补特伽罗(世俗的补特伽罗)。)
《菩萨戒本》:如是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毗奈耶法。如所称事犯恶作罪。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若下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及余违犯。应对于一补特伽罗发露悔法。当知如前。若无随顺补特伽罗。可对发露悔除所犯。尔时菩萨以净意乐起自誓心。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如是于犯还出还净。
《菩萨戒本》犯重失戒需重受,犯轻作对首忏(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众生忏悔)
《菩萨戒本》:如是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毗奈耶法。如所称事犯恶作罪。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若下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及余违犯。应对于一补特伽罗发露悔法。当知如前。若无随顺补特伽罗。可对发露悔除所犯。尔时菩萨以净意乐起自誓心。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如是于犯还出还净。
《菩萨戒本》犯重失戒需重受,犯轻作对首忏(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众生忏悔)
《佛说决定毗尼经》:又舍利弗。若有菩萨犯于初戒。于十众前以正直心殷重忏悔。故犯戒者于五众前。以正直心殷重忏悔。手捉女人眼见恶心。或一人或二人前。以正直心殷重忏悔。
召请十方有缘的众生来此坛场听经闻法。
恭请,龙天护法镇圧坛场。
恭请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及十方诸佛菩萨,光临道场。
十方诸佛菩萨,放光加持,我等众生,及十方法界,一切众生,作证明,证明我等。
今在佛前真诚心的忏悔;
忏悔无始劫以来所造作的一切恶业;
一经忏悔直至成佛永不更造。
弟子(王镇宇)代替法界一切众生,虔诚的礼佛三拜。
向我等无始劫以来伤害的一切众生。
顶礼三拜。
弟子我等 及十方法界众生。
我等忏悔无始劫以来所造作的一切恶业弟子我等
从与无始以至今生 ,毁破三宝做一阐提
谤大乘经断学般若 ,弑害父母出佛身血
污僧伽蓝破他梵行 ,焚毁塔寺盗用僧物
起诸邪见拔无因果 ,狎近恶友违背良师
自作教他见闻随喜 ,如是等罪无量无边
故于今日生大惭愧 ,克诚披露求哀忏悔
唯愿三宝慈悲摄受 ,放净光明照触我身
诸恶消灭三障消除 ,复本心源究竟清净
南无普贤王菩萨摩诃萨(三拜)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今对佛前求忏悔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罪障皆忏悔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罪根皆忏悔
罪从心起将心忏 ,心若灭时罪亦亡
心亡罪灭两俱空 ,是则名为真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杀害物命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不义窃盗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非礼邪淫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恶口粗言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兴造毁谤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嗔恚嫉妒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悭吝不施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饮食无度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畋猎恣情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悖逆父母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烧山林木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恶视生灵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网捕生雏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毁谤三宝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轻法慢教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破用常住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污梵诬僧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汤斫伤生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破戒犯斋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非礼毁用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吾我贡高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两舌斗乱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愚痴邪见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无量罪障我忏悔
弟子等众,
普为 ,
四恩三有, 法界众生
求于诸佛 ,一乘无上
菩提道故,专心持念
阿弥陀佛 ,万德洪名
期生净土
又以
业重福轻 ,障深慧浅
染心易炽 ,净德难成
今于佛前 ,翘勤五体,
披沥一心 ,投诚忏悔,
我及众生,旷劫至今。
迷本净心,纵贪嗔痴。
染秽三业,无量无边。
所做罪垢 , 无量无边。
所结冤业 , 愿悉消灭。
从于今日,立深誓愿。
远离恶法,誓不更造。
勤修圣道,誓不退惰。
誓成正觉,誓度众生。
阿弥陀佛以慈悲愿力
当证知我 ,当哀悯我 ,当加被我
愿禅观之中 ,梦寐之际
得见阿弥陀佛 , 金色之身
得历阿弥陀佛 ,宝严之土
得蒙阿弥陀佛 ,甘露灌顶
光明照身, 手摩我顶 ,衣覆我体
使我宿障自除 ,善根增长
疾空烦恼,顿破无明
圆觉妙心, 豁然开悟。
寂光真境,常得现前。
至于临欲命终 , 预知时日。
身无一切 , 病苦厄难,
心无一切,贪恋迷惑 ,诸根悦豫。
正念分明 ,舍报安详 ,如入禅定,
阿弥陀佛与观音势至,诸佛圣众。
放光接引,垂手提携,
楼阁幢幡,异香天乐,
西方圣境,昭示目前。
令诸众生,见者闻着。
欢喜感叹,发菩提心。
我于尔时,乘金刚台,
随从佛后,如弹指顷。
生极乐国,七宝池内。
胜莲花中,花开见佛
见诸菩萨 ,闻妙法音
获无生忍 ,于须臾间
承事诸佛 ,亲蒙授记
得授记已 ,三身四智
五眼六通 ,无量百千
陀罗尼门一切功德 悉皆成就
然后不违安养, 回入娑婆
分身无数 ,遍十方刹
以不可思议自在神力
种种方便,度脱众生 ,咸令离染。
还得净心 ,同生西方 。 入不退地,
如此大愿 ,世界无尽 ,众生无尽,
业及烦恼 ,一切无尽,我愿无尽。
愿今礼佛发愿 ,修持功德,
回施有情,四恩总报 ,三有齐资,
法界众生,同圆种智。
弟子我等代法界一切苦难众生,
真诚心发愿
此时就要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祈求大慈大悲接引导师阿弥陀佛
观音势至,清净大海众诸大菩萨
光临道场,放光接引 。
令法界一切苦难众生脱离业海。
往生极乐世界花开见佛永不轮回。
赞佛偈
阿弥陀佛身金色
相好光明无等伦
白毫宛转五须弥
绀目澄清四大海
光中化佛无数亿
化菩萨众亦无边
四十八愿度众生
九品咸令登彼岸。
南无西方极乐世界。
大慈大悲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回向
忏悔功德殊胜行
无边胜福皆回向
普愿沉溺诸众生
速往无量光佛刹
十方三世一切佛
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
南无自皈依佛,当愿众生,
体解大道,发无上心;
自皈依法,当愿众生,
深入经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当愿众生,
统理大众,一切无碍,和南圣众。
恭请,龙天护法镇圧坛场。
恭请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及十方诸佛菩萨,光临道场。
十方诸佛菩萨,放光加持,我等众生,及十方法界,一切众生,作证明,证明我等。
今在佛前真诚心的忏悔;
忏悔无始劫以来所造作的一切恶业;
一经忏悔直至成佛永不更造。
弟子(王镇宇)代替法界一切众生,虔诚的礼佛三拜。
向我等无始劫以来伤害的一切众生。
顶礼三拜。
弟子我等 及十方法界众生。
我等忏悔无始劫以来所造作的一切恶业弟子我等
从与无始以至今生 ,毁破三宝做一阐提
谤大乘经断学般若 ,弑害父母出佛身血
污僧伽蓝破他梵行 ,焚毁塔寺盗用僧物
起诸邪见拔无因果 ,狎近恶友违背良师
自作教他见闻随喜 ,如是等罪无量无边
故于今日生大惭愧 ,克诚披露求哀忏悔
唯愿三宝慈悲摄受 ,放净光明照触我身
诸恶消灭三障消除 ,复本心源究竟清净
南无普贤王菩萨摩诃萨(三拜)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今对佛前求忏悔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罪障皆忏悔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罪根皆忏悔
罪从心起将心忏 ,心若灭时罪亦亡
心亡罪灭两俱空 ,是则名为真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杀害物命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不义窃盗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非礼邪淫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恶口粗言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兴造毁谤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嗔恚嫉妒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悭吝不施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饮食无度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畋猎恣情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悖逆父母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烧山林木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恶视生灵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网捕生雏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毁谤三宝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轻法慢教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破用常住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污梵诬僧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汤斫伤生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破戒犯斋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非礼毁用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吾我贡高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两舌斗乱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愚痴邪见我忏悔
南无大愿地藏王 无量罪障我忏悔
弟子等众,
普为 ,
四恩三有, 法界众生
求于诸佛 ,一乘无上
菩提道故,专心持念
阿弥陀佛 ,万德洪名
期生净土
又以
业重福轻 ,障深慧浅
染心易炽 ,净德难成
今于佛前 ,翘勤五体,
披沥一心 ,投诚忏悔,
我及众生,旷劫至今。
迷本净心,纵贪嗔痴。
染秽三业,无量无边。
所做罪垢 , 无量无边。
所结冤业 , 愿悉消灭。
从于今日,立深誓愿。
远离恶法,誓不更造。
勤修圣道,誓不退惰。
誓成正觉,誓度众生。
阿弥陀佛以慈悲愿力
当证知我 ,当哀悯我 ,当加被我
愿禅观之中 ,梦寐之际
得见阿弥陀佛 , 金色之身
得历阿弥陀佛 ,宝严之土
得蒙阿弥陀佛 ,甘露灌顶
光明照身, 手摩我顶 ,衣覆我体
使我宿障自除 ,善根增长
疾空烦恼,顿破无明
圆觉妙心, 豁然开悟。
寂光真境,常得现前。
至于临欲命终 , 预知时日。
身无一切 , 病苦厄难,
心无一切,贪恋迷惑 ,诸根悦豫。
正念分明 ,舍报安详 ,如入禅定,
阿弥陀佛与观音势至,诸佛圣众。
放光接引,垂手提携,
楼阁幢幡,异香天乐,
西方圣境,昭示目前。
令诸众生,见者闻着。
欢喜感叹,发菩提心。
我于尔时,乘金刚台,
随从佛后,如弹指顷。
生极乐国,七宝池内。
胜莲花中,花开见佛
见诸菩萨 ,闻妙法音
获无生忍 ,于须臾间
承事诸佛 ,亲蒙授记
得授记已 ,三身四智
五眼六通 ,无量百千
陀罗尼门一切功德 悉皆成就
然后不违安养, 回入娑婆
分身无数 ,遍十方刹
以不可思议自在神力
种种方便,度脱众生 ,咸令离染。
还得净心 ,同生西方 。 入不退地,
如此大愿 ,世界无尽 ,众生无尽,
业及烦恼 ,一切无尽,我愿无尽。
愿今礼佛发愿 ,修持功德,
回施有情,四恩总报 ,三有齐资,
法界众生,同圆种智。
弟子我等代法界一切苦难众生,
真诚心发愿
此时就要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祈求大慈大悲接引导师阿弥陀佛
观音势至,清净大海众诸大菩萨
光临道场,放光接引 。
令法界一切苦难众生脱离业海。
往生极乐世界花开见佛永不轮回。
赞佛偈
阿弥陀佛身金色
相好光明无等伦
白毫宛转五须弥
绀目澄清四大海
光中化佛无数亿
化菩萨众亦无边
四十八愿度众生
九品咸令登彼岸。
南无西方极乐世界。
大慈大悲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回向
忏悔功德殊胜行
无边胜福皆回向
普愿沉溺诸众生
速往无量光佛刹
十方三世一切佛
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
南无自皈依佛,当愿众生,
体解大道,发无上心;
自皈依法,当愿众生,
深入经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当愿众生,
统理大众,一切无碍,和南圣众。
个一居士,虽皈然依了三宝,他但仍是在家俗的人,既是俗人,就该着照俗人的生轨活范去生活,而且比要没有信佛的人俗生活得更积极、更和谐、美更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
唯有如此,才使能得自己愉快,使他得人敬仰,使并他人乐意来受接自己的影响。
俗生人活的第要一务,便建是设和乐的家庭。对母父要尽孝,子对女要慈爱,与敬养,教与育,做自到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母父与子女的责任。
妇夫是家的庭重心,彼之此间,一要定坚守贞操,要敬对爱方,要体对贴方,夫妇间感的情融洽了,然纵是菜根衣布的生活,仍是一可个爱的家庭。
家庭和乐,要主是建立在妇夫之间感的情上;庭家的幸福,要主是赖于经济收的支平衡。
士居应当事从各种正当的职业,谋来求生活所的需,除屠了业(括包渔业及菜荤馆等)、盗业(包括业赌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妓院等),其的他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以可选择的。
有收了入,须必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居为士的收入,分五作份来处理:份一为做功德(包赡括养父母慈善布施);一份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份一为田业(营的业资本);一份贮为藏(中家的储蓄);份一为给予耕作商而人生利息(款放的利润)。以这样经的济计划,来计家划庭的经济,在实是最安全也最是科学的分配。
但是,经济作的用是在促生成活的幸福,在是达成道德的目的。所以,陀佛责斥收入过超支出的守财奴,他把们喻饿为死狗;更责支斥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喻们为没有种子优的昙鉢果。
先把庭家经济的基巩础固了以后,除家了庭正常活生的所需,如仍果有馀力的话,该就用于家庭以的外福德──供养宝三及公益慈等善的事业中去了。
所以《杂含阿经》中也说,士居的财产,应分该作三种用途:是一供养父母;是二养育妻子儿乃女至周济亲属、朋友、从仆等;三供是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在即其中)。
个一居士,应该时亲常近三宝,但不如顾家的庭事务,放弃了于对父母子女及夫的妇责任,专来近亲三宝,那是不佛所希的望事,除非经已尽了对于家的庭责任。
一个居士,应该无件条地供养三宝,但克如扣了母父的所需,减少了女子的营养,节省丈了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了低仆人工的资等等,拿供来养三宝,那也不佛是所希望的事。非除得到了对方心的许,或者是自出各人的自动。
因为,一个居士,不由能于信佛破而坏了庭家的和乐,该应由于了信佛的缘故,而家使庭更加和乐起来。
则否的话,你的家人,因不为满你的不家顾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对但你起反感,也带连着对佛起教反感。这样一来,本你为了恭敬三宝,使却你的亲人变了成三宝的反对者,是这非常不幸的事。
在我前面说过,士居是理想的萨菩道实行者,菩是萨以救度众生要为务。如今,你把自的己亲人,拒之于三的宝千里以外,谈还什麽救度生众呢?
唯有如此,才使能得自己愉快,使他得人敬仰,使并他人乐意来受接自己的影响。
俗生人活的第要一务,便建是设和乐的家庭。对母父要尽孝,子对女要慈爱,与敬养,教与育,做自到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母父与子女的责任。
妇夫是家的庭重心,彼之此间,一要定坚守贞操,要敬对爱方,要体对贴方,夫妇间感的情融洽了,然纵是菜根衣布的生活,仍是一可个爱的家庭。
家庭和乐,要主是建立在妇夫之间感的情上;庭家的幸福,要主是赖于经济收的支平衡。
士居应当事从各种正当的职业,谋来求生活所的需,除屠了业(括包渔业及菜荤馆等)、盗业(包括业赌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妓院等),其的他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以可选择的。
有收了入,须必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居为士的收入,分五作份来处理:份一为做功德(包赡括养父母慈善布施);一份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份一为田业(营的业资本);一份贮为藏(中家的储蓄);份一为给予耕作商而人生利息(款放的利润)。以这样经的济计划,来计家划庭的经济,在实是最安全也最是科学的分配。
但是,经济作的用是在促生成活的幸福,在是达成道德的目的。所以,陀佛责斥收入过超支出的守财奴,他把们喻饿为死狗;更责支斥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喻们为没有种子优的昙鉢果。
先把庭家经济的基巩础固了以后,除家了庭正常活生的所需,如仍果有馀力的话,该就用于家庭以的外福德──供养宝三及公益慈等善的事业中去了。
所以《杂含阿经》中也说,士居的财产,应分该作三种用途:是一供养父母;是二养育妻子儿乃女至周济亲属、朋友、从仆等;三供是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在即其中)。
个一居士,应该时亲常近三宝,但不如顾家的庭事务,放弃了于对父母子女及夫的妇责任,专来近亲三宝,那是不佛所希的望事,除非经已尽了对于家的庭责任。
一个居士,应该无件条地供养三宝,但克如扣了母父的所需,减少了女子的营养,节省丈了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了低仆人工的资等等,拿供来养三宝,那也不佛是所希望的事。非除得到了对方心的许,或者是自出各人的自动。
因为,一个居士,不由能于信佛破而坏了庭家的和乐,该应由于了信佛的缘故,而家使庭更加和乐起来。
则否的话,你的家人,因不为满你的不家顾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对但你起反感,也带连着对佛起教反感。这样一来,本你为了恭敬三宝,使却你的亲人变了成三宝的反对者,是这非常不幸的事。
在我前面说过,士居是理想的萨菩道实行者,菩是萨以救度众生要为务。如今,你把自的己亲人,拒之于三的宝千里以外,谈还什麽救度生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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