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高考# 【沈阳市2022年参加高考考生3.9万人】沈阳市2022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10日举行。为确保今年高考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双平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调度;市招考委各成员单位和各考区招考委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举全市之力,确保实现“平安高考”“健康高考”“温馨高考”“和谐高考”工作目标。目前,全市高考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一、考试基本情况
我市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有3.9万人,全市共设置13个考区,64个常规考点,1337个常规考场、197个备用隔离考场,按组考防疫要求设置14个备用隔离考点,417个备用隔离考场,同时在定点治疗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设置20个救治场所考场。
二、坚守高考安全底线,实现“平安高考”
一是全面加强试卷安全管理。加强对试卷流转、保管、使用等关键环节的闭环管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向13个考区选派39名市派保密员,监督、参与考区试卷保密室护题值班工作。
二是严格防范和打击手机作弊。加强安检规范、监考职责的专项培训,强化考生诚信教育。工信、公安等部门深入组织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全市配备2247台全频段5G屏蔽器,覆盖全部考点和考场,同时为每个考点提供数传管控服务,全市安排无线电信号监控车巡查布控。围绕“防范打击手机作弊”的一个核心,抓住“考生和监考”两个重点,用好“人防、技防、物防”三个手段,实现手机“带不进、用不了、藏不住、传不出”四个目标。
三是重点加强司铃安全管理。全市统一录制考场同步指令,统一时间播出,统一规范考务动作。司铃设备、计时工具及工作人员均要求双份准备,通过室内监考、视频监考、司铃人员、专职副主考等人“多岗共控”,确保开考、终考等时间准确,确保实现考务安全。
三、坚守防疫安全红线,实现“健康高考”
一是从细制定方案预案。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考委要求,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从严开展健康筛查。5月21日起,开展全部涉考人员考前健康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动态跟踪了解,实时掌握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动态。
三是配足配齐人员物资。加强专业指导,全市从各级防疫部门精心选聘专业人员,为每个考点都配备1名专职卫生防疫副主考,1名医生和1名护士。同时,各考区按照实际需求量的1.5倍准备考务人员,建立台账,确保考试期间人手充足。各考点建立防控物资管理台账,做到专人管理、规范领取、合理使用。
四是加强动态防疫告知。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防疫措施,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考试规定,主动告知防疫要求,向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卫生知识和自我防护的宣传。
五是扎实组织模拟演练。组织考点进行入场安检、健康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等全流程模拟演练。目前,各考区、考点均已完成健康监测、考前演练、考前消杀、防疫物资准备、场地设置和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优化考试服务,实现“温馨高考”
一是考前考后为考生提供核酸检测便利服务。6月6日各考区设置专用核酸检测点位,方便考生完成考前核酸检测,同时收取《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节约考试当天入场时间,减少考生及家长负担。考生在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在考点可以完成核酸检测。
二是提供心理疏导服务。针对疫情之下考生和家长普遍存在焦虑情绪的现状,团市委、市文明办聘请心理咨询专家,以连载形式分别针对考生、家长提供考前心理疏导公益减压课。
三是提供合理便利服务。为25名残疾及考前突发疾病考生提供延长考试时间、优先进入考点考场、引导辅助、佩戴助听器、单设考场等合理便利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接,为考生参考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和人性化关怀。
四是提供信息推送服务。利用官网官微、手机短信、考生健康监测管理平台等多种渠道,对考试政策、考前提示、防疫事项等进行全方位宣传,为考生和家长提供精准的信息服务。
五是提供考点考场查询服务。6月6日,在沈阳招生考试网公布各考区考点位置示意图、考试期间的考试考场分布示意图,方便考生多渠道,多形式了解考点考场情况。
六是提供考试气象服务。气象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进行综合研判并及时预警。温馨提示高考期间天气多云,有分散性阵雨或雷阵雨,气温偏低,建议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关注最新预报预警信息,注意添衣,防范雷电,提早出行,携带雨具并注意交通安全。
五、强化联动保障,实现“和谐高考”
一是积极推动专项整治活动。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已对9个电子市场、351个经营电子元器件店铺等重点场所部位以及各行业相关经营单位2934户进行排查,严厉打击违法制造、贩卖考试作弊器材;公安部门排查娱乐服务场所341家,出租房屋775家,宾馆旅店201家,网吧16家;市场监管部门检查考点周边宾馆43户、饭店 299户,抽检16家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整改问题17个。
二是全力做好“高考护航”行动。宣传部门组织市属各新闻单位在沈阳发布、指尖沈阳、云盛京等新媒体平台累计推送高考相关宣传报道100余篇次;文旅广电部门组织全市考点开展外语听力设备自查,并对大东、沈北、于洪等部分考区19个考点的外语听力主备两套设备及广播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高考外语听力考试顺利进行;国网沈阳供电公司对64个考点、14个市区指挥部、考区保密室、21个二级站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确保高考用电安全可靠。
三是强化督导消除安全隐患。市招考办组织各考区对技防设备和考试管理系统进行联调,确保各类系统、设备运行正常;选派78名监察组长和监察员进驻考点学校,复查考点组考防疫、安全保密、技防设备、辅助设备等风险点整改情况。截至6月6日17点,全市64个考点全部完成考点考场布置工作。
四是设立监督举报通道。指定专人受理监督举报事宜,电话号码:024-67851637,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邮编110002,即日起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全力保障高考公平公正。
一、考试基本情况
我市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有3.9万人,全市共设置13个考区,64个常规考点,1337个常规考场、197个备用隔离考场,按组考防疫要求设置14个备用隔离考点,417个备用隔离考场,同时在定点治疗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设置20个救治场所考场。
二、坚守高考安全底线,实现“平安高考”
一是全面加强试卷安全管理。加强对试卷流转、保管、使用等关键环节的闭环管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向13个考区选派39名市派保密员,监督、参与考区试卷保密室护题值班工作。
二是严格防范和打击手机作弊。加强安检规范、监考职责的专项培训,强化考生诚信教育。工信、公安等部门深入组织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全市配备2247台全频段5G屏蔽器,覆盖全部考点和考场,同时为每个考点提供数传管控服务,全市安排无线电信号监控车巡查布控。围绕“防范打击手机作弊”的一个核心,抓住“考生和监考”两个重点,用好“人防、技防、物防”三个手段,实现手机“带不进、用不了、藏不住、传不出”四个目标。
三是重点加强司铃安全管理。全市统一录制考场同步指令,统一时间播出,统一规范考务动作。司铃设备、计时工具及工作人员均要求双份准备,通过室内监考、视频监考、司铃人员、专职副主考等人“多岗共控”,确保开考、终考等时间准确,确保实现考务安全。
三、坚守防疫安全红线,实现“健康高考”
一是从细制定方案预案。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考委要求,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从严开展健康筛查。5月21日起,开展全部涉考人员考前健康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动态跟踪了解,实时掌握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动态。
三是配足配齐人员物资。加强专业指导,全市从各级防疫部门精心选聘专业人员,为每个考点都配备1名专职卫生防疫副主考,1名医生和1名护士。同时,各考区按照实际需求量的1.5倍准备考务人员,建立台账,确保考试期间人手充足。各考点建立防控物资管理台账,做到专人管理、规范领取、合理使用。
四是加强动态防疫告知。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防疫措施,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考试规定,主动告知防疫要求,向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卫生知识和自我防护的宣传。
五是扎实组织模拟演练。组织考点进行入场安检、健康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等全流程模拟演练。目前,各考区、考点均已完成健康监测、考前演练、考前消杀、防疫物资准备、场地设置和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优化考试服务,实现“温馨高考”
一是考前考后为考生提供核酸检测便利服务。6月6日各考区设置专用核酸检测点位,方便考生完成考前核酸检测,同时收取《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节约考试当天入场时间,减少考生及家长负担。考生在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在考点可以完成核酸检测。
二是提供心理疏导服务。针对疫情之下考生和家长普遍存在焦虑情绪的现状,团市委、市文明办聘请心理咨询专家,以连载形式分别针对考生、家长提供考前心理疏导公益减压课。
三是提供合理便利服务。为25名残疾及考前突发疾病考生提供延长考试时间、优先进入考点考场、引导辅助、佩戴助听器、单设考场等合理便利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接,为考生参考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和人性化关怀。
四是提供信息推送服务。利用官网官微、手机短信、考生健康监测管理平台等多种渠道,对考试政策、考前提示、防疫事项等进行全方位宣传,为考生和家长提供精准的信息服务。
五是提供考点考场查询服务。6月6日,在沈阳招生考试网公布各考区考点位置示意图、考试期间的考试考场分布示意图,方便考生多渠道,多形式了解考点考场情况。
六是提供考试气象服务。气象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进行综合研判并及时预警。温馨提示高考期间天气多云,有分散性阵雨或雷阵雨,气温偏低,建议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关注最新预报预警信息,注意添衣,防范雷电,提早出行,携带雨具并注意交通安全。
五、强化联动保障,实现“和谐高考”
一是积极推动专项整治活动。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已对9个电子市场、351个经营电子元器件店铺等重点场所部位以及各行业相关经营单位2934户进行排查,严厉打击违法制造、贩卖考试作弊器材;公安部门排查娱乐服务场所341家,出租房屋775家,宾馆旅店201家,网吧16家;市场监管部门检查考点周边宾馆43户、饭店 299户,抽检16家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整改问题17个。
二是全力做好“高考护航”行动。宣传部门组织市属各新闻单位在沈阳发布、指尖沈阳、云盛京等新媒体平台累计推送高考相关宣传报道100余篇次;文旅广电部门组织全市考点开展外语听力设备自查,并对大东、沈北、于洪等部分考区19个考点的外语听力主备两套设备及广播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高考外语听力考试顺利进行;国网沈阳供电公司对64个考点、14个市区指挥部、考区保密室、21个二级站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确保高考用电安全可靠。
三是强化督导消除安全隐患。市招考办组织各考区对技防设备和考试管理系统进行联调,确保各类系统、设备运行正常;选派78名监察组长和监察员进驻考点学校,复查考点组考防疫、安全保密、技防设备、辅助设备等风险点整改情况。截至6月6日17点,全市64个考点全部完成考点考场布置工作。
四是设立监督举报通道。指定专人受理监督举报事宜,电话号码:024-67851637,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邮编110002,即日起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全力保障高考公平公正。
今天是端午,有所感怀:我们的祖先很厉害,就像一个充满了爱与智慧的主妇,将平凡的日子排的满满的,比如一年分四季,设立二十四节气,为了加深平凡日子里的快乐与期待,又设立了节日端午,中秋和春节;建立“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规范准则,统一了社会认知。为了解决人们深陷这些认知规范后,而带来的矛盾和痛苦,又辅助了佛经,道德经等等开智的书,来开解众生。我很佩服老祖先的传承文化,他管理疏导着人性的弱点,让人们活得认真努力,保障了社会的稳定性,促进了生活繁荣。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据健康中国微信公众号6月2日消息,核酸检测是落实“四早”、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的关键措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多次对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监管作出部署。为进一步加大核酸检测监管力度,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管理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审批准入。举办主体应当符合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相应条件,对具备医学专业背景、举办经验丰富、执业记录良好、注册资本与实际投入资金一致的,应依法依规优先审批。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还应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条件及PCR实验室条件,在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检测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核酸检测工作。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的,还应符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规定,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且最近两次省级以上室间质评结果合格。
二、规范样本采集、保存和转运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核酸样本采集等源头管理,为实验室检测提供合格样本。做好核酸采样人员的储备和培训,所有采样人员均应当经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不得以视频培训代替实践操作培训。采样人员均要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采集方法,确保操作规范到位。采集后的样本置于合格采样管内,并低温保存。合理安排样本转运车辆,做好交通线路畅通保障,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生物安全要求,及时规范将样本转运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三、强化核酸检测机构日常监督管理
各地要在严格资质管理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加大医疗机构校验力度,采取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检测质量持续改进。检测机构要落实室内质控措施,每批次检测都要放入弱阳性和阴性质控样本进行对照检测。按规定定期参加省级及以上室间质评,加密质评频次。落实医学检验实验室每月审核制度,组织对其依法执业、检测质量等情况逐一进行全程监管,并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将核酸检测机构分为重点机构和一般机构进行分级管理。其中,检测样本量大或近期出现一般问题的检测机构被列为重点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蹲点督查。两个月内无一般问题的,可降级为一般机构。
四、加强应急状态下核酸检测机构监管
在发生聚集性疫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增加依法执业和质量控制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室内质控措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每一家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派驻临床检验专家作为质量监督员,驻点进行全流程监管,重点监督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检测样本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检测结果上报是否准确等。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记录加样、核酸提取和扩增、报告等重点环节,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备查。一旦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对个案进行调查追踪和原因分析,查找系统漏洞,防止相关情况再次发生。
五、提升核酸检测资源利用效能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摸清辖区内检测能力底数,重点掌握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在各机构上报数据的基础上,组织现场核实。核实后的检测能力与上报数据存在巨大差距的,检测机构要说明理由。在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要及时将外地支援的检测资源纳入统一管理,核准实际检测能力。要掌握每一轮核酸检测的供需情况,区分单检、5合1、10合1和20合1需检测的人数和采样管数,根据检测机构的实际能力,合理匹配检测任务,并动态调度,充分利用各检测机构的能力,避免检测力量闲置,或超过实际能力分配检测任务。
六、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机构退出机制
各地要落实核酸检测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设立“红绿灯”,在依法准入时对符合条件的举办主体实行“绿灯”优先审批的同时,坚决落实“黄灯”整改、“红灯”退出机制。对投诉举报多、质量问题突出、有不良执业行为、室间质评不合格的,亮“黄灯”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督促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取消核酸检测资质。对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亮“红灯”直接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各地要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
一、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管理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审批准入。举办主体应当符合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相应条件,对具备医学专业背景、举办经验丰富、执业记录良好、注册资本与实际投入资金一致的,应依法依规优先审批。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还应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条件及PCR实验室条件,在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检测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核酸检测工作。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的,还应符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规定,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且最近两次省级以上室间质评结果合格。
二、规范样本采集、保存和转运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核酸样本采集等源头管理,为实验室检测提供合格样本。做好核酸采样人员的储备和培训,所有采样人员均应当经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不得以视频培训代替实践操作培训。采样人员均要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采集方法,确保操作规范到位。采集后的样本置于合格采样管内,并低温保存。合理安排样本转运车辆,做好交通线路畅通保障,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生物安全要求,及时规范将样本转运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三、强化核酸检测机构日常监督管理
各地要在严格资质管理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加大医疗机构校验力度,采取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检测质量持续改进。检测机构要落实室内质控措施,每批次检测都要放入弱阳性和阴性质控样本进行对照检测。按规定定期参加省级及以上室间质评,加密质评频次。落实医学检验实验室每月审核制度,组织对其依法执业、检测质量等情况逐一进行全程监管,并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将核酸检测机构分为重点机构和一般机构进行分级管理。其中,检测样本量大或近期出现一般问题的检测机构被列为重点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蹲点督查。两个月内无一般问题的,可降级为一般机构。
四、加强应急状态下核酸检测机构监管
在发生聚集性疫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增加依法执业和质量控制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室内质控措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每一家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派驻临床检验专家作为质量监督员,驻点进行全流程监管,重点监督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检测样本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检测结果上报是否准确等。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记录加样、核酸提取和扩增、报告等重点环节,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备查。一旦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对个案进行调查追踪和原因分析,查找系统漏洞,防止相关情况再次发生。
五、提升核酸检测资源利用效能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摸清辖区内检测能力底数,重点掌握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在各机构上报数据的基础上,组织现场核实。核实后的检测能力与上报数据存在巨大差距的,检测机构要说明理由。在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要及时将外地支援的检测资源纳入统一管理,核准实际检测能力。要掌握每一轮核酸检测的供需情况,区分单检、5合1、10合1和20合1需检测的人数和采样管数,根据检测机构的实际能力,合理匹配检测任务,并动态调度,充分利用各检测机构的能力,避免检测力量闲置,或超过实际能力分配检测任务。
六、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机构退出机制
各地要落实核酸检测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设立“红绿灯”,在依法准入时对符合条件的举办主体实行“绿灯”优先审批的同时,坚决落实“黄灯”整改、“红灯”退出机制。对投诉举报多、质量问题突出、有不良执业行为、室间质评不合格的,亮“黄灯”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督促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取消核酸检测资质。对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亮“红灯”直接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各地要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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