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钩沉】朱自清《背影》背后的故事
by 广陵渔父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背影》)
《背影》是现代散文大师朱自清先生的经典作品,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千三百多字,却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体贴和关爱之情,刻画得极其温馨感人。
现代作家李广田在《最完整的人格》一文中,说《背影》“最可以作为朱先生的代表作品。因为这样的作品,也正好代表了作者之为人。由于这篇短文被选为中学国文教材,在中学生心目中,朱自清三字已经和《背影》成为不可分的一体。”
其实,朱自清写这篇散文时,与父亲朱小坡因家庭矛盾产生隔阂已长达四年,且一直没有机会化解。
朱小坡(1869—1945),名鸿钧,字小坡,娶妻周氏,与绍兴新台门的周树人(鲁迅)是本家。朱小坡常年在外任职,官僚派头十足,平素喜好排场。1917年冬,朱小坡卸去徐州烟酒公卖局长一职,后数次谋职未果,只得赋闲在家。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变得窘困,朱小坡的脾气也渐渐暴躁起来。
1920年夏,只用三年时间便学完四年功课的朱自清顺利从北大毕业,并被校长蒋梦麟推荐到浙江第一师范学校任教。1921年暑假,朱自清离开浙江第一师范,回故乡母校江苏省立第八中学(扬州中学前身)任教务主任。
朱小坡对儿子选择教书这个职业,并不满意,因为他觉得教师是个清贫的工作。收入不多的朱自清,因为要负担自己的小家庭,不能给他更多的钱,也让他很有意见。后来,朱小坡利用与校长相识的关系,一到学校发薪水的日子,朱小坡便将儿子的薪水取走。朱自清既苦恼又无奈,加之与校长在教务上不合,在母校任教没几个月便辞了职。朱小坡非常恼火,认为儿子随随便便就辞职,太不顾家。盛怒之下,朱小坡将儿子一家赶出了家门。朱自清与父亲的关系,由此恶化。
朱自清从母校辞职后,先去上海中国公学教书,后再回浙江第一师范任教,并将妻子武钟谦和孩子们接到杭州。
1923年暑假,朱自清曾回过一次扬州,并试图与父亲修复关系。朱小坡却不领情,对儿子非常冷淡。其后,父子间虽有书信往来,但大多是谈孩子的教育问题。父子之间的隔阂,始终存于彼此心底。
1925年10月,刚到清华大学任教的朱自清,收到父亲的一封信。父亲在信中说:“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读到这里,朱自清心有所触,泪如泉涌,不禁想起了过去父亲对自己的种种好处,特别是当年父亲在火车站送别自己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背影》)
父子之情,血脉之情。或许就是这一刻,朱自清彻底原谅了父亲,饱含深情地写下《背影》一文。在《背影》篇末,朱自清不仅肯定了父亲为家庭做出的贡献,也体谅了父亲晚年处境艰难的心境,同时表达了自己对父亲的思念之情。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背影》)
三年之后,朱小坡才读到儿子为他写的《背影》。朱自清三弟朱国华,记下了父亲读《背影》时的情景:
“1928年,我家已搬至扬州东关街仁丰里(此巷已不存,非今日仁丰里)一所简陋的屋子。秋日的一天,我接到了开明书店寄赠的《背影》散文集,我手捧书本,不敢怠慢,一口气奔上二楼父亲卧室,让他老人家先睹为快。父亲已行动不便,挪到窗前,依靠在小椅上,戴上了老花眼镜,一字一句诵读着儿子的文章《背影》,只见他的手不住地颤抖,昏黄的眼珠,好象猛然放射出光彩。”
《背影》仿佛一剂良药,彻底消弥了父子存于心底多年的隔阂。
————————
图1、座中老者即朱小坡
图2、1925年在清华园的朱自清(右二)
图3、《背影》插图
图4、朱自清
参考书目:
陈孝全《朱自清传》
姜建、吴为公《朱自清年谱》
来源于:公众号“渔父乱弹 ”
by 广陵渔父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背影》)
《背影》是现代散文大师朱自清先生的经典作品,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千三百多字,却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体贴和关爱之情,刻画得极其温馨感人。
现代作家李广田在《最完整的人格》一文中,说《背影》“最可以作为朱先生的代表作品。因为这样的作品,也正好代表了作者之为人。由于这篇短文被选为中学国文教材,在中学生心目中,朱自清三字已经和《背影》成为不可分的一体。”
其实,朱自清写这篇散文时,与父亲朱小坡因家庭矛盾产生隔阂已长达四年,且一直没有机会化解。
朱小坡(1869—1945),名鸿钧,字小坡,娶妻周氏,与绍兴新台门的周树人(鲁迅)是本家。朱小坡常年在外任职,官僚派头十足,平素喜好排场。1917年冬,朱小坡卸去徐州烟酒公卖局长一职,后数次谋职未果,只得赋闲在家。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变得窘困,朱小坡的脾气也渐渐暴躁起来。
1920年夏,只用三年时间便学完四年功课的朱自清顺利从北大毕业,并被校长蒋梦麟推荐到浙江第一师范学校任教。1921年暑假,朱自清离开浙江第一师范,回故乡母校江苏省立第八中学(扬州中学前身)任教务主任。
朱小坡对儿子选择教书这个职业,并不满意,因为他觉得教师是个清贫的工作。收入不多的朱自清,因为要负担自己的小家庭,不能给他更多的钱,也让他很有意见。后来,朱小坡利用与校长相识的关系,一到学校发薪水的日子,朱小坡便将儿子的薪水取走。朱自清既苦恼又无奈,加之与校长在教务上不合,在母校任教没几个月便辞了职。朱小坡非常恼火,认为儿子随随便便就辞职,太不顾家。盛怒之下,朱小坡将儿子一家赶出了家门。朱自清与父亲的关系,由此恶化。
朱自清从母校辞职后,先去上海中国公学教书,后再回浙江第一师范任教,并将妻子武钟谦和孩子们接到杭州。
1923年暑假,朱自清曾回过一次扬州,并试图与父亲修复关系。朱小坡却不领情,对儿子非常冷淡。其后,父子间虽有书信往来,但大多是谈孩子的教育问题。父子之间的隔阂,始终存于彼此心底。
1925年10月,刚到清华大学任教的朱自清,收到父亲的一封信。父亲在信中说:“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读到这里,朱自清心有所触,泪如泉涌,不禁想起了过去父亲对自己的种种好处,特别是当年父亲在火车站送别自己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背影》)
父子之情,血脉之情。或许就是这一刻,朱自清彻底原谅了父亲,饱含深情地写下《背影》一文。在《背影》篇末,朱自清不仅肯定了父亲为家庭做出的贡献,也体谅了父亲晚年处境艰难的心境,同时表达了自己对父亲的思念之情。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背影》)
三年之后,朱小坡才读到儿子为他写的《背影》。朱自清三弟朱国华,记下了父亲读《背影》时的情景:
“1928年,我家已搬至扬州东关街仁丰里(此巷已不存,非今日仁丰里)一所简陋的屋子。秋日的一天,我接到了开明书店寄赠的《背影》散文集,我手捧书本,不敢怠慢,一口气奔上二楼父亲卧室,让他老人家先睹为快。父亲已行动不便,挪到窗前,依靠在小椅上,戴上了老花眼镜,一字一句诵读着儿子的文章《背影》,只见他的手不住地颤抖,昏黄的眼珠,好象猛然放射出光彩。”
《背影》仿佛一剂良药,彻底消弥了父子存于心底多年的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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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座中老者即朱小坡
图2、1925年在清华园的朱自清(右二)
图3、《背影》插图
图4、朱自清
参考书目:
陈孝全《朱自清传》
姜建、吴为公《朱自清年谱》
来源于:公众号“渔父乱弹 ”
龍灣潮之洒家順哥隨筆【我的街里情怀】
老区的街里,正经的称呼,应该是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
老区的老,老到哪年,寡人知不道;知道的,就是已往一个很老的名字,唤作连山驿。这个称呼该追溯到清代吧?或满洲国那个年代。之所以是大街,因为周边的哪条街,都不及这条街繁华、热闹。
对于现在老区街里的街景,过去的一切都在老去,就如同我的人生一样;但无论怎样的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老去,街里的那种人声鼎沸、川流不息的情景,永远没有停息过。
我的记忆虽然随着大龄一阵阵显得有些迟钝,但静时想来,却能想起我襁褓时对老区街里的记忆。在那繁华的街里,母亲抱着我,在公园里游逛。公园里五彩斑斓鸟笼里好看的鸟群,圆顶猴笼里活泼的猴子们,就是我对老区街里最远,也是最强烈的印象。
那是哪一年,我就不清楚了,大概我也就是五、六岁吧,父亲在星期日休假,骑着“白山”牌的自行车,带着我,去逛街里。那时的百货不是楼,是一趟瓦房,唤做大百货,地处如今家电大厦对面道的那边。
从大百货中间的一条道走过去,是各种买卖与店铺最多,最热闹的地方了。道边有卖凉水者,并吆喝:“一分钱一碗,三分钱管够喝!”父亲递过一分钱,仰脖灌进一大碗凉水,豪放地喊一嗓子:“痛快!”于是带着我往里走去。街道两边筐篓买卖间,父亲买了一个样子像地瓜一样的东西,我清晰地记得叫做凉薯,可以生食,但那滋味我记得并不怎么好吃,只是小猫一样的啃几口。“凉薯好吃!你咋不大口吃呢!”说完,父亲“咔咔”地吃了几大口。记得离道边不远,有一个做铁器的房子,一个做各种铁活的工人,在大气锤旁一踏脚底的那个板,大气锤就沉重地砸着从炉子里取出烧得通红的铁件。沉重的气锤打击铁件的声音,就那么响彻在街里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我上小学一年级时,校址就是如今的金秋宾馆,那时叫锦化第一小学校。记得我刚入学不久,学生们每人交五分钱,之后学校买了电影票,学生们在老师带领下,排着队来到如今是家电大厦那个位置的老电影院。电影院里的座位,是三人一座的木凳座,凳子背后都标着号码。坐好后,电影院里拉过两遍铃,电影就开演了。记得银幕上有一个绿沙的帘,随着影视的出现,纱帘自动地向两侧退去。电影是如今想来最荒诞不经、虚假致极的木偶剧:《半夜鸡叫》。
那时候有个叫“大食品”的一趟房子,就是如今百大电器往建设银行拐去的地方。“大食品”商店里的水果摆在呈30角度的大木格子里,质量上乘,瞅着十分好看,一想就那么的好吃,但这仅是摆的,不是卖的;卖的是柜台前不好看的一堆儿堆儿的那些水果。
隔着转盘街中心,一座仿三叉戟飞机模样的旅社,大概是老区街里最好而最具特色的建筑吧。
后来锦西百货大楼记不准哪年就建起来了,在老区一片老旧的趟房间,当时来说很有辉煌壮丽的意思。而我那年,大概也就是毛孩儿的年龄段。
有一次,我和住一个楼的,唤作嘎彬的,也是毛孩的伙伴儿,步行来到街里。嘎彬用军用水壶给他爸打完半斤酒后,就把酒壶挂在脖子上。
我和嘎彬就在当时百货一楼西侧售烟酒糖茶那逛。当时没有什么超市,都是柜台摆放的布局,售货员也都是公家分配的职工。
一位站着收钱的女售货员梳着两个短辫,模样出奇的俊。嘎彬带着我就在那个女售货员柜台前走来走去,最后他问我带笔没有。后来嘎彬不知在一张破纸上写了些什么字,跑到那个女售货员面前,顺着玻璃小窗口把写字的纸递给那个年轻的女售货员。那个女售货员一直注目在她面前走来走去的毛孩儿,忽然得到递给她的纸后,就特别愿意看低头看纸上的字,什么话也没说。我清晰地记得,在我当时毛孩儿的眼光里,那是一种特别淑女的窈窕样子。
一个男售货员很有英雄救美的气概,于是出离于柜台,把嘎彬胳膊拽住,同时也把我胳膊拽住,就把我俩拽进一个领导的办公室。那个领导素质不一般,温声慢语地询问了几句话后,显出很有怪那个男售货员多事的神情,大概心里想的是,两个毛孩儿还流氓不成?
后来我和嘎彬从百货领导办公室出来后,又到那个女售货员面前走来走过。那个男售货员又醋醋地阻拦,不许我们俩毛孩儿靠近女售货员半步。那个俊俊的女售货员面对毛孩儿的放浪,竟然有那种羞涩的神情,更显窈窕淑女的神态了;同时那个窈窕淑女与别的售货员一样,显出很不满那个男售货员的神情。那时我们毛孩儿的心理不懂得那个男售货员的心理,如今方恍然大悟:面对那个漂亮而俊俊的窈窕淑女的售货员,那个男售货员心理有个事,所以不容其他人对那女售货员有个事,虽然毛孩儿心里单纯,但如此的放浪形骸,即是毛孩儿也不中!
我参加工作那一年,进入锦化的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待遇好,劳动保护以及其它什么的,都按月发给。记得那时还发粮票呢,但明显感觉粮票不如过去显得重要。大家把粮票聚集在一起,委托我下班后去街里换鸡蛋。我记得揣着一沓的粮票,来到街里的从新华书店往里去的道上,在一个来自高把屯的农家的柳条框里,换了许多鸡蛋。上班后工余时间里把农家鸡蛋煮熟,大家分着吃。厂子停电检修时,发了必须去街里购物的可代钱的票券。那时友谊商厦还在如今已黄摊的宏运商厦这个位置呢,我把代钱券都买了龙井茶,那时街里的茶真都是好茶。
后来,老的电影院都拆了,后建的“锦西电影院”也不知不觉在哪年也拆了。老区的街里,逐渐形成如今都市模样的市区。
在这样逐渐的变化中,在锦西县成为地级市后不久,我那年的写作也趋于成熟,于是业余时间写了一篇《消失的小镇》散文,投往《锦西市日报》“星期天”的文学副刊。散文内容大概太切合城市变化的实质内容,太文学,太地域浓厚,太有哲学思维,太……于是,全新改版的市报副刊,头条就刊出我的那篇散文,还配了画家画的街里的图画。再后来,葫芦岛市广播电台举行一个建市几周年的征文,我又手写了一遍那个散文,之后就把手写稿投给市的广播电台。不能算我一稿多投,因为我已注明了在报纸发表过这篇文章的声明。电台播放那个散文与否我知不道,是男的还是女的播音员播的我也知不道,反正后来得了一等奖,有证书,也有奖金。领取了广播电台给我的几百块(那时几百块钱真是实钱)奖金后,我如一部老影片《三毛流浪记》那个三毛一样,“一、二、三……”大声数着钱。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昔日那些老的播音人员,不知散到哪里了,但市的广播电台,不论人员如何变换更迭,可魂灵不散,俨然成为我心中的黄鹤楼了;或如老区的街里一样,形成我割舍不尽的一份情愫。
当年那红绸子面的获奖证书,认真找找还能找着。而那几百块钱的奖金,就早已化为粪壤,随着历史的下水道流入红尘沧海,去望洋兴叹了。
如今老区街里的车站、商家楼宇,都与过去街里的模样完全不同了。如今的街里,过去的一切都是记忆的老样,只能在一代人回忆中留有念想。而如今的街里,对于以后说来,又是后人在新的都市里回忆的老区。对于以往街里的念想,不应该仅仅是商业购物的记忆,最好还有着不尽的人文情怀的语言。
老区的街里,正经的称呼,应该是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
老区的老,老到哪年,寡人知不道;知道的,就是已往一个很老的名字,唤作连山驿。这个称呼该追溯到清代吧?或满洲国那个年代。之所以是大街,因为周边的哪条街,都不及这条街繁华、热闹。
对于现在老区街里的街景,过去的一切都在老去,就如同我的人生一样;但无论怎样的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老去,街里的那种人声鼎沸、川流不息的情景,永远没有停息过。
我的记忆虽然随着大龄一阵阵显得有些迟钝,但静时想来,却能想起我襁褓时对老区街里的记忆。在那繁华的街里,母亲抱着我,在公园里游逛。公园里五彩斑斓鸟笼里好看的鸟群,圆顶猴笼里活泼的猴子们,就是我对老区街里最远,也是最强烈的印象。
那是哪一年,我就不清楚了,大概我也就是五、六岁吧,父亲在星期日休假,骑着“白山”牌的自行车,带着我,去逛街里。那时的百货不是楼,是一趟瓦房,唤做大百货,地处如今家电大厦对面道的那边。
从大百货中间的一条道走过去,是各种买卖与店铺最多,最热闹的地方了。道边有卖凉水者,并吆喝:“一分钱一碗,三分钱管够喝!”父亲递过一分钱,仰脖灌进一大碗凉水,豪放地喊一嗓子:“痛快!”于是带着我往里走去。街道两边筐篓买卖间,父亲买了一个样子像地瓜一样的东西,我清晰地记得叫做凉薯,可以生食,但那滋味我记得并不怎么好吃,只是小猫一样的啃几口。“凉薯好吃!你咋不大口吃呢!”说完,父亲“咔咔”地吃了几大口。记得离道边不远,有一个做铁器的房子,一个做各种铁活的工人,在大气锤旁一踏脚底的那个板,大气锤就沉重地砸着从炉子里取出烧得通红的铁件。沉重的气锤打击铁件的声音,就那么响彻在街里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我上小学一年级时,校址就是如今的金秋宾馆,那时叫锦化第一小学校。记得我刚入学不久,学生们每人交五分钱,之后学校买了电影票,学生们在老师带领下,排着队来到如今是家电大厦那个位置的老电影院。电影院里的座位,是三人一座的木凳座,凳子背后都标着号码。坐好后,电影院里拉过两遍铃,电影就开演了。记得银幕上有一个绿沙的帘,随着影视的出现,纱帘自动地向两侧退去。电影是如今想来最荒诞不经、虚假致极的木偶剧:《半夜鸡叫》。
那时候有个叫“大食品”的一趟房子,就是如今百大电器往建设银行拐去的地方。“大食品”商店里的水果摆在呈30角度的大木格子里,质量上乘,瞅着十分好看,一想就那么的好吃,但这仅是摆的,不是卖的;卖的是柜台前不好看的一堆儿堆儿的那些水果。
隔着转盘街中心,一座仿三叉戟飞机模样的旅社,大概是老区街里最好而最具特色的建筑吧。
后来锦西百货大楼记不准哪年就建起来了,在老区一片老旧的趟房间,当时来说很有辉煌壮丽的意思。而我那年,大概也就是毛孩儿的年龄段。
有一次,我和住一个楼的,唤作嘎彬的,也是毛孩的伙伴儿,步行来到街里。嘎彬用军用水壶给他爸打完半斤酒后,就把酒壶挂在脖子上。
我和嘎彬就在当时百货一楼西侧售烟酒糖茶那逛。当时没有什么超市,都是柜台摆放的布局,售货员也都是公家分配的职工。
一位站着收钱的女售货员梳着两个短辫,模样出奇的俊。嘎彬带着我就在那个女售货员柜台前走来走去,最后他问我带笔没有。后来嘎彬不知在一张破纸上写了些什么字,跑到那个女售货员面前,顺着玻璃小窗口把写字的纸递给那个年轻的女售货员。那个女售货员一直注目在她面前走来走去的毛孩儿,忽然得到递给她的纸后,就特别愿意看低头看纸上的字,什么话也没说。我清晰地记得,在我当时毛孩儿的眼光里,那是一种特别淑女的窈窕样子。
一个男售货员很有英雄救美的气概,于是出离于柜台,把嘎彬胳膊拽住,同时也把我胳膊拽住,就把我俩拽进一个领导的办公室。那个领导素质不一般,温声慢语地询问了几句话后,显出很有怪那个男售货员多事的神情,大概心里想的是,两个毛孩儿还流氓不成?
后来我和嘎彬从百货领导办公室出来后,又到那个女售货员面前走来走过。那个男售货员又醋醋地阻拦,不许我们俩毛孩儿靠近女售货员半步。那个俊俊的女售货员面对毛孩儿的放浪,竟然有那种羞涩的神情,更显窈窕淑女的神态了;同时那个窈窕淑女与别的售货员一样,显出很不满那个男售货员的神情。那时我们毛孩儿的心理不懂得那个男售货员的心理,如今方恍然大悟:面对那个漂亮而俊俊的窈窕淑女的售货员,那个男售货员心理有个事,所以不容其他人对那女售货员有个事,虽然毛孩儿心里单纯,但如此的放浪形骸,即是毛孩儿也不中!
我参加工作那一年,进入锦化的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待遇好,劳动保护以及其它什么的,都按月发给。记得那时还发粮票呢,但明显感觉粮票不如过去显得重要。大家把粮票聚集在一起,委托我下班后去街里换鸡蛋。我记得揣着一沓的粮票,来到街里的从新华书店往里去的道上,在一个来自高把屯的农家的柳条框里,换了许多鸡蛋。上班后工余时间里把农家鸡蛋煮熟,大家分着吃。厂子停电检修时,发了必须去街里购物的可代钱的票券。那时友谊商厦还在如今已黄摊的宏运商厦这个位置呢,我把代钱券都买了龙井茶,那时街里的茶真都是好茶。
后来,老的电影院都拆了,后建的“锦西电影院”也不知不觉在哪年也拆了。老区的街里,逐渐形成如今都市模样的市区。
在这样逐渐的变化中,在锦西县成为地级市后不久,我那年的写作也趋于成熟,于是业余时间写了一篇《消失的小镇》散文,投往《锦西市日报》“星期天”的文学副刊。散文内容大概太切合城市变化的实质内容,太文学,太地域浓厚,太有哲学思维,太……于是,全新改版的市报副刊,头条就刊出我的那篇散文,还配了画家画的街里的图画。再后来,葫芦岛市广播电台举行一个建市几周年的征文,我又手写了一遍那个散文,之后就把手写稿投给市的广播电台。不能算我一稿多投,因为我已注明了在报纸发表过这篇文章的声明。电台播放那个散文与否我知不道,是男的还是女的播音员播的我也知不道,反正后来得了一等奖,有证书,也有奖金。领取了广播电台给我的几百块(那时几百块钱真是实钱)奖金后,我如一部老影片《三毛流浪记》那个三毛一样,“一、二、三……”大声数着钱。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昔日那些老的播音人员,不知散到哪里了,但市的广播电台,不论人员如何变换更迭,可魂灵不散,俨然成为我心中的黄鹤楼了;或如老区的街里一样,形成我割舍不尽的一份情愫。
当年那红绸子面的获奖证书,认真找找还能找着。而那几百块钱的奖金,就早已化为粪壤,随着历史的下水道流入红尘沧海,去望洋兴叹了。
如今老区街里的车站、商家楼宇,都与过去街里的模样完全不同了。如今的街里,过去的一切都是记忆的老样,只能在一代人回忆中留有念想。而如今的街里,对于以后说来,又是后人在新的都市里回忆的老区。对于以往街里的念想,不应该仅仅是商业购物的记忆,最好还有着不尽的人文情怀的语言。
人際關係的本质是什么?相互养成? 建立聯結
「小王子」里有一段故事,精准的阐述了社交的本质,建议大家一字不落的读一遍。“来和我一起玩吧,”小王子建议道,“我很苦恼……” “我不能和你一起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驯养呢。” “啊!真对不起。”小王子说。 思索了一会儿,他又说道: “什么叫‘驯养’呀?” “你不是此地人。”狐狸说,“你来寻找什么?” “我来找人。”小王子说,“什么叫‘驯养’呢?” “这是已经早就被人遗忘了的事情,”狐狸说,“它的意思就是‘建立联系’。” “建立联系?” “一点不错,”狐狸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 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我有点明白了。”小王子说,“有一朵花……我想,她把我驯养了……” “这是可能的。”狐狸说,“世界上什么样的事都可能看到……” 可是,狐狸又把话题拉回来: “我的生活很单调。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因此,我感到有些厌烦了。但是,如果你要是驯养了我,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是欢快的。我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我躲到地下去,而你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我从洞里走出来。再说,你看!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养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 狐狸沉默不语,久久地看着小王子。 “请你驯养我吧!”他说。 “我是很愿意的。”小王子回答道,“可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还要去寻找朋友,还有许多事物要了解。” “只有被驯养了的事物,才会被了解。”狐狸说,“人不会再有时间去了解任何东西的。他们总是到商人那里去购买现成的东西。因为世界上还没有购买朋友的商店,所以人也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那就驯养我吧!” “那么应当做些什么呢?”小王子说。 “应当非常耐心。”狐狸回答道,“开始你就这样坐在草丛中,坐得离我稍微远些。我用眼角瞅着你,你什么也不要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但是,每天,你坐得靠我更近些……” 第二天,小王子又来了。 “最好还是在原来的那个时间来。”狐狸说道,“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道。 “这也是一种早已被人忘却了的事。”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比如说,我的那些猎人就有一种仪式。他们每星期四都和村子里的姑娘们跳舞。于是,星期四就是一个美好的日子!我可以一直散步到葡萄园去。如果猎人们什么时候都跳舞,天天又全都一样,那么我也就没有假日了。” 就这样,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当出发的时刻就快要来到时: “啊!”狐狸说,“我一定会哭的。” “这是你的过错,”小王子说,“我本来并不想给你任何痛苦,可你却要我驯养你…” “是这样的。”狐狸说。 “你可就要哭了!”小王子说。 “当然啰。”狐狸说。 “那么你什么好处也没得到。” “由于麦子颜色的缘故,我还是得到了好处。”狐狸说。 然后,他又接着说:“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你一定会明白,你的那朵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你回来和我告别时,我再赠送给你一个秘密。” 于是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 “你们一点也不像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 小王子对她们说。 “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这时,那些玫瑰花显得十分难堪。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啰,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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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里有一段故事,精准的阐述了社交的本质,建议大家一字不落的读一遍。“来和我一起玩吧,”小王子建议道,“我很苦恼……” “我不能和你一起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驯养呢。” “啊!真对不起。”小王子说。 思索了一会儿,他又说道: “什么叫‘驯养’呀?” “你不是此地人。”狐狸说,“你来寻找什么?” “我来找人。”小王子说,“什么叫‘驯养’呢?” “这是已经早就被人遗忘了的事情,”狐狸说,“它的意思就是‘建立联系’。” “建立联系?” “一点不错,”狐狸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 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我有点明白了。”小王子说,“有一朵花……我想,她把我驯养了……” “这是可能的。”狐狸说,“世界上什么样的事都可能看到……” 可是,狐狸又把话题拉回来: “我的生活很单调。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因此,我感到有些厌烦了。但是,如果你要是驯养了我,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是欢快的。我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我躲到地下去,而你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我从洞里走出来。再说,你看!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养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 狐狸沉默不语,久久地看着小王子。 “请你驯养我吧!”他说。 “我是很愿意的。”小王子回答道,“可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还要去寻找朋友,还有许多事物要了解。” “只有被驯养了的事物,才会被了解。”狐狸说,“人不会再有时间去了解任何东西的。他们总是到商人那里去购买现成的东西。因为世界上还没有购买朋友的商店,所以人也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那就驯养我吧!” “那么应当做些什么呢?”小王子说。 “应当非常耐心。”狐狸回答道,“开始你就这样坐在草丛中,坐得离我稍微远些。我用眼角瞅着你,你什么也不要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但是,每天,你坐得靠我更近些……” 第二天,小王子又来了。 “最好还是在原来的那个时间来。”狐狸说道,“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道。 “这也是一种早已被人忘却了的事。”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比如说,我的那些猎人就有一种仪式。他们每星期四都和村子里的姑娘们跳舞。于是,星期四就是一个美好的日子!我可以一直散步到葡萄园去。如果猎人们什么时候都跳舞,天天又全都一样,那么我也就没有假日了。” 就这样,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当出发的时刻就快要来到时: “啊!”狐狸说,“我一定会哭的。” “这是你的过错,”小王子说,“我本来并不想给你任何痛苦,可你却要我驯养你…” “是这样的。”狐狸说。 “你可就要哭了!”小王子说。 “当然啰。”狐狸说。 “那么你什么好处也没得到。” “由于麦子颜色的缘故,我还是得到了好处。”狐狸说。 然后,他又接着说:“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你一定会明白,你的那朵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你回来和我告别时,我再赠送给你一个秘密。” 于是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 “你们一点也不像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 小王子对她们说。 “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这时,那些玫瑰花显得十分难堪。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啰,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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