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张先生带着家人来到一家高档酒楼吃饭时,想点一条石班鱼吃,服务员和张先生说30多块钱一斤,一条不到两斤,可不曾想,结账时,收银员却说一斤498元,这条鱼1.6斤,需要收费796.8元。张先生被吓了一跳,马上找经理过来处理。
事情是这样,张先生在某高档酒楼办理了一张卡,里面大概还有五六百块钱。当天张先生正好休息,于是带着一家人来到该酒楼消费,准备把卡上的钱用掉。
来到酒楼包厢后,服务员给张先生拿来了一本菜谱,张先生在翻看菜谱时,发现上面的石斑鱼还不错,但菜谱上写着是“时价”。随后张先生问服务员时价的话,现在是多少钱一斤。服务员回答称是30多块钱一块,一条不会很重,大概就2斤左右。
张先生心想30多一斤,价格不贵,加上其他菜品,就差不多可以把卡里面的钱用完了。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张先生用餐结束去结账时,收银员打出来的账单显示,这条石斑鱼居然是498元一斤,重1.6斤,仅这一条收费就是796.8元。张先生非常生气,感觉被坑了。于是让经理过来解释清楚。
经理听完张先生的描述后,认为这绝对不可能。这种高档石斑鱼一斤30元成本都不够,服务员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但张先生却斩钉截铁地表示,服务员确实说过这样的话。看张先生如此激动,经理又表示要么是张先生听错了,要么就是服务员口误。
但对于经理的说法,张先生却不认可,并明确表示一条鱼796元自己吃得起,但一定要把事情讲清楚,因为他明明听到服务员说是30多块钱一斤,才点的。
对于菜谱上许多菜品都写着“时价”,经理解释称这种做法是“行规”,大家都这样做,因为海鲜等食材随着季节不同、行情变化,所以无法定死什么价格,只能当客人点菜时如实告知对方今天到底是什么价格,但经理强调说,无论任何时候这种高档石斑鱼的价格都不可能是30多块钱一斤的。
1、酒楼在菜谱上标明“时价”,合理么?
《价格法》第13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明码标价;并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第42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是,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实际价格、计价单位等详细情况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服务员已经明确告知张先生实际价格及收费标准,那么酒楼就已经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没有侵犯张先生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对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知情权。
所谓知情权是指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生产日期、厂家信息等相关信息。
2、《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具体而言,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志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即便双方只是口头形式的约定,也受法律保护。
换而言之,只要是服务员明确告诉了张先生一斤石斑鱼的价格是30多块钱一斤,那么就得按这个价格结算。至于服务员说错了会承担什么责任,是服务员与酒楼的事,与张先生无关。
3、《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对于自己的主张,主张权利人需举证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一切后果。
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张先生想要证明自己的说法成立,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服务员确实说过是30多元一斤。因为市场价这种鱼确实很贵!
事情是这样,张先生在某高档酒楼办理了一张卡,里面大概还有五六百块钱。当天张先生正好休息,于是带着一家人来到该酒楼消费,准备把卡上的钱用掉。
来到酒楼包厢后,服务员给张先生拿来了一本菜谱,张先生在翻看菜谱时,发现上面的石斑鱼还不错,但菜谱上写着是“时价”。随后张先生问服务员时价的话,现在是多少钱一斤。服务员回答称是30多块钱一块,一条不会很重,大概就2斤左右。
张先生心想30多一斤,价格不贵,加上其他菜品,就差不多可以把卡里面的钱用完了。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张先生用餐结束去结账时,收银员打出来的账单显示,这条石斑鱼居然是498元一斤,重1.6斤,仅这一条收费就是796.8元。张先生非常生气,感觉被坑了。于是让经理过来解释清楚。
经理听完张先生的描述后,认为这绝对不可能。这种高档石斑鱼一斤30元成本都不够,服务员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但张先生却斩钉截铁地表示,服务员确实说过这样的话。看张先生如此激动,经理又表示要么是张先生听错了,要么就是服务员口误。
但对于经理的说法,张先生却不认可,并明确表示一条鱼796元自己吃得起,但一定要把事情讲清楚,因为他明明听到服务员说是30多块钱一斤,才点的。
对于菜谱上许多菜品都写着“时价”,经理解释称这种做法是“行规”,大家都这样做,因为海鲜等食材随着季节不同、行情变化,所以无法定死什么价格,只能当客人点菜时如实告知对方今天到底是什么价格,但经理强调说,无论任何时候这种高档石斑鱼的价格都不可能是30多块钱一斤的。
1、酒楼在菜谱上标明“时价”,合理么?
《价格法》第13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明码标价;并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第42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是,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实际价格、计价单位等详细情况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服务员已经明确告知张先生实际价格及收费标准,那么酒楼就已经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没有侵犯张先生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对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知情权。
所谓知情权是指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生产日期、厂家信息等相关信息。
2、《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具体而言,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志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即便双方只是口头形式的约定,也受法律保护。
换而言之,只要是服务员明确告诉了张先生一斤石斑鱼的价格是30多块钱一斤,那么就得按这个价格结算。至于服务员说错了会承担什么责任,是服务员与酒楼的事,与张先生无关。
3、《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对于自己的主张,主张权利人需举证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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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棣欣引力[超话]# 曾经在剧组里和你每天一起打闹黏糊的大男孩慢慢的因为你而变得不一样,一起走过籍籍无名的黑夜,后来你们一起养了一条叫koki的狗,一起仔细计划着一个属于你们的未来。
那么最后呢向日葵小姐和不会跳舞先生没有那么多坎坷和磨难,他们一起经历非常非常多,永永远远的在一起,以前 现在 直到未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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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我的那天,我爸妈正在老家迁祖坟,移棺时发现,棺材里盘着一条大如细碗,头顶黑包,蛇皮泛白、将蜕未蜕的斑斓大蛇。
当时风水先生就说这蛇头顶包,皮泛白,是要蜕皮化蛟了。
生我的时候,周围万蛇盘缠,蛇头半昂,对着我妈嘶嘶的吐信,像是在嘶吼,又像是在膜拜。
给我家迁坟的风水先生见状,连钱都没要,直接跑路,还搬离了我们镇。
当时风水先生就说这蛇头顶包,皮泛白,是要蜕皮化蛟了。
生我的时候,周围万蛇盘缠,蛇头半昂,对着我妈嘶嘶的吐信,像是在嘶吼,又像是在膜拜。
给我家迁坟的风水先生见状,连钱都没要,直接跑路,还搬离了我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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