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青说过:“如果你没有背景还要选择做一个好人,几乎肯定会落入社会底层,哪怕你才华横溢,哪怕你有真知灼见,社会的筛子会把你筛落掉。
越是循规蹈矩、刚正不阿、天性善良的人,越容易被淘汰,你所有的优点会成为竞争中的劣势。因为价值混乱,钱就会变成尺度”!
陈丹青这番话,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只想知道:你曾经被“筛子”晒掉过吗?你曾经莫名其妙被淘汰,眼睁睁看着360度无死角哪儿哪儿都比不过你的人,却混得春风得意、风生水起吗?
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直言:“我们的社会已开始出现严重问题。严重到忠诚、守信、孝顺、守规矩的孩子,90%到了社会上会吃亏!”
作家余华曾说道:“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
当我们被生活毒打后,如果选择狠狠地还击,变得不好惹、惹不起之后,对方可能会说:“算你狠!”然后,这个世界才有可能对我们温柔一些!
没有背景,还选择做好人,往往是一条非常艰难的道路。我们有可能被小人算计、掉进这样那样的坑里,但同时也会在挫折中不断强大、聪明起来,摸索出既能做好人又能不被坑的方法。
梁晓声先生说过:“做一个好人,肯定要比做坏人、小人,幸福不知道多少倍!”
从这一点来说,为了做一个好人而受的伤、遭遇的挫折、承受的打击,值了!#情感##情感生活指南#
越是循规蹈矩、刚正不阿、天性善良的人,越容易被淘汰,你所有的优点会成为竞争中的劣势。因为价值混乱,钱就会变成尺度”!
陈丹青这番话,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只想知道:你曾经被“筛子”晒掉过吗?你曾经莫名其妙被淘汰,眼睁睁看着360度无死角哪儿哪儿都比不过你的人,却混得春风得意、风生水起吗?
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直言:“我们的社会已开始出现严重问题。严重到忠诚、守信、孝顺、守规矩的孩子,90%到了社会上会吃亏!”
作家余华曾说道:“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
当我们被生活毒打后,如果选择狠狠地还击,变得不好惹、惹不起之后,对方可能会说:“算你狠!”然后,这个世界才有可能对我们温柔一些!
没有背景,还选择做好人,往往是一条非常艰难的道路。我们有可能被小人算计、掉进这样那样的坑里,但同时也会在挫折中不断强大、聪明起来,摸索出既能做好人又能不被坑的方法。
梁晓声先生说过:“做一个好人,肯定要比做坏人、小人,幸福不知道多少倍!”
从这一点来说,为了做一个好人而受的伤、遭遇的挫折、承受的打击,值了!#情感##情感生活指南#
【飞来横祸,防不胜防】
刚刚看了来自发生在韩国首尔的踩踏事故和印度揽桥断裂事故的真实画面。踩踏中绝望惊恐的叫喊、坠落后求生的呼救……视频的惨烈,看得眼泪都掉下来!
很多时候,我们总觉得来日方长。
只是,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当生命突然被画上休止符,是否会因为来不及好好享受人生而遗憾悔恨?
如果,年轻人没有参加万圣节,
如果,揽桥能安全承重,
如果,那些离去的人可以活过来...
时间匆匆而过,我们每日在奔忙,在找寻,在规划不可知的未来。
为了事业不顺而“烦恼”,为了感情纠结而“痛心”,为了得失而“苦闷”...
终日竟夜无不充满焦虑与期待,但每每都是无奈。
人总是在失去以后才发现:
生命莫测啊……
你永远不知道,
哪一刻的选择,就会成为“永诀”。
那些曾经的争吵、埋怨、猜忌、烦恼
就那么重要吗?
当你失去的时候才会知道:
平平淡淡和家人朋友在一起的日子,
竟是如此的短暂和难得。
你才会“感到”:
早就该用宽容,来善待彼此;
你才会“悟道”:
我们争执对错,没有丝毫的意义。
从现在开始,
就好好的爱自己、好好的爱周边的人,
虽然,你当下还很幸福!
只有在失去的时候,
你才会感知拥有的可贵。
趁我们还健康的活着,我们身边的家人、朋友还在,
请告诉他们:“我爱你们”
问候一声“你现在还好吗?”
从现在开始,就把曾经的那些烦恼、纠结、埋怨、猜忌、嫉妒都抛的远远的吧!
让我们一起,拿出我们的真诚、包容、感恩…”来成为彼此真正的亲人……
刚刚看了来自发生在韩国首尔的踩踏事故和印度揽桥断裂事故的真实画面。踩踏中绝望惊恐的叫喊、坠落后求生的呼救……视频的惨烈,看得眼泪都掉下来!
很多时候,我们总觉得来日方长。
只是,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当生命突然被画上休止符,是否会因为来不及好好享受人生而遗憾悔恨?
如果,年轻人没有参加万圣节,
如果,揽桥能安全承重,
如果,那些离去的人可以活过来...
时间匆匆而过,我们每日在奔忙,在找寻,在规划不可知的未来。
为了事业不顺而“烦恼”,为了感情纠结而“痛心”,为了得失而“苦闷”...
终日竟夜无不充满焦虑与期待,但每每都是无奈。
人总是在失去以后才发现:
生命莫测啊……
你永远不知道,
哪一刻的选择,就会成为“永诀”。
那些曾经的争吵、埋怨、猜忌、烦恼
就那么重要吗?
当你失去的时候才会知道:
平平淡淡和家人朋友在一起的日子,
竟是如此的短暂和难得。
你才会“感到”:
早就该用宽容,来善待彼此;
你才会“悟道”:
我们争执对错,没有丝毫的意义。
从现在开始,
就好好的爱自己、好好的爱周边的人,
虽然,你当下还很幸福!
只有在失去的时候,
你才会感知拥有的可贵。
趁我们还健康的活着,我们身边的家人、朋友还在,
请告诉他们:“我爱你们”
问候一声“你现在还好吗?”
从现在开始,就把曾经的那些烦恼、纠结、埋怨、猜忌、嫉妒都抛的远远的吧!
让我们一起,拿出我们的真诚、包容、感恩…”来成为彼此真正的亲人……
江苏徐州,韩女士下高铁后,突然发现一直戴在手上的价值350000元的手镯不见了,乘警支队接到韩女士的求助后,派出5名侦查员分别赶赴三地,花了3天时间跑了4000多公里后,终于发现了手镯的下落。
事发当天,韩女士从株洲乘坐高铁到达南京南站后,又换乘列车前往徐州。到达徐州后,韩女士才发现自己的手镯不见了。
由于手镯一直都是戴在手上的,韩女士不免觉得诧异,更重要的是,这个手镯是花了350000块钱买来的,于是,韩女士急忙向乘警支队求助。
在接到韩女士的求助后,乘警支队派出5名调查员,分别赶往广西南宁、江苏南京、湖南株洲等地进行调查。
通过调取大量的监控视频后,调查员发现韩女士手上的手镯是在南京南站换乘的时候才不见的。于是,调查员马上把详细情况通知了南京南站派出所,由南京南站派出所继续调查。
再次通过调取大量监控视频后,韩女士的手镯终于有了线索。原来,在南京南站换乘列车进入安检口前,韩女士去了一次卫生间,前后共花了7分钟时间。
于是,南京南站派出所把目标范围缩小至这7分钟时间内进出卫生间的人。通过分析排查,王女士成为了最有可能捡走韩女士手镯的人。
果然,通过电话联系上王女士后,确定手镯正是被王女士捡走了。按照王女士的说法,这个手镯是在卫生间里发现的,她以为是别的乘客不要了而丢弃的,她觉得这个手镯很好看,所以就捡了起来。
在了解了真实情况后,王女士连夜就把手镯上交给了南京南站派出所。在认领回这只价值350000块钱的手镯后,为表感激,韩女士给柳州和南京南站的铁路民警送上了“为民办事神速,尽心尽力尽责”以及“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
35万,5个调查员,3天时间,4000多公里,20多个小时的监控视频内容,每一个数字都紧紧地抓住了网友们的心。
有网友表示,把价值35万的手镯戴在手上,相当于把一套房子戴在了手上,更重要的是,这么贵重的物品还弄丢了。可以看得出来,网友在羡慕韩女士的同时,也为韩女士的粗心大意感到难以理解。
也有网友表示,价值35万的手镯到底是什么样的手镯呢?可以想象得到,网友对这个手镯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欲,当然,也包括我。看来,那句“黄金有价玉无价”是真的,古人诚不我欺。
还有网友表示,韩女士自己弄丢的手镯,就应该自己承担责任,不应该浪费这么多的公共资源。
对于上述网友第三种看法,我不敢苟同。其实,我们从小就知道一句话“有困难就找警察叔叔”,所以,韩女士向派出所求助也无可厚非,毕竟,她的手镯可是价值350000块钱的。
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条里有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包括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另外在第21条规定里有提到,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所以,当韩女士发现自己丢失价值350000块钱的手镯后,向人民警察求助的行为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另外,俗话说“地上捡到宝,问天问地拿不到”,那么,如果捡到手镯的王女士拒绝归还给韩女士,王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呢?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捡到手镯的王女士拒绝归还,那么王女士的行为就是属于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就涉嫌犯了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当王女士知道实情后主动上交手镯,这是明智的选择,否则,她可能会受到“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惩罚。毕竟,这只手镯价值35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
与此同时,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们,“地上捡到宝,问天问地拿不到”的说法在今天已经不再适用。
如果看到别人丢失或者遗忘的财物,我们可以不捡,但捡了就应该及时通知失主或者上交给警察叔叔。反之,当我们丢失或者遗忘了贵重物品,可以及时向警察叔叔求助。
当然,这样的做法除了守法,也是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体现,值得我们去做。正如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所表达的,拾金不昧、乐于助人是可以让自己快乐的。因此,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事发当天,韩女士从株洲乘坐高铁到达南京南站后,又换乘列车前往徐州。到达徐州后,韩女士才发现自己的手镯不见了。
由于手镯一直都是戴在手上的,韩女士不免觉得诧异,更重要的是,这个手镯是花了350000块钱买来的,于是,韩女士急忙向乘警支队求助。
在接到韩女士的求助后,乘警支队派出5名调查员,分别赶往广西南宁、江苏南京、湖南株洲等地进行调查。
通过调取大量的监控视频后,调查员发现韩女士手上的手镯是在南京南站换乘的时候才不见的。于是,调查员马上把详细情况通知了南京南站派出所,由南京南站派出所继续调查。
再次通过调取大量监控视频后,韩女士的手镯终于有了线索。原来,在南京南站换乘列车进入安检口前,韩女士去了一次卫生间,前后共花了7分钟时间。
于是,南京南站派出所把目标范围缩小至这7分钟时间内进出卫生间的人。通过分析排查,王女士成为了最有可能捡走韩女士手镯的人。
果然,通过电话联系上王女士后,确定手镯正是被王女士捡走了。按照王女士的说法,这个手镯是在卫生间里发现的,她以为是别的乘客不要了而丢弃的,她觉得这个手镯很好看,所以就捡了起来。
在了解了真实情况后,王女士连夜就把手镯上交给了南京南站派出所。在认领回这只价值350000块钱的手镯后,为表感激,韩女士给柳州和南京南站的铁路民警送上了“为民办事神速,尽心尽力尽责”以及“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
35万,5个调查员,3天时间,4000多公里,20多个小时的监控视频内容,每一个数字都紧紧地抓住了网友们的心。
有网友表示,把价值35万的手镯戴在手上,相当于把一套房子戴在了手上,更重要的是,这么贵重的物品还弄丢了。可以看得出来,网友在羡慕韩女士的同时,也为韩女士的粗心大意感到难以理解。
也有网友表示,价值35万的手镯到底是什么样的手镯呢?可以想象得到,网友对这个手镯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欲,当然,也包括我。看来,那句“黄金有价玉无价”是真的,古人诚不我欺。
还有网友表示,韩女士自己弄丢的手镯,就应该自己承担责任,不应该浪费这么多的公共资源。
对于上述网友第三种看法,我不敢苟同。其实,我们从小就知道一句话“有困难就找警察叔叔”,所以,韩女士向派出所求助也无可厚非,毕竟,她的手镯可是价值350000块钱的。
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条里有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包括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另外在第21条规定里有提到,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所以,当韩女士发现自己丢失价值350000块钱的手镯后,向人民警察求助的行为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另外,俗话说“地上捡到宝,问天问地拿不到”,那么,如果捡到手镯的王女士拒绝归还给韩女士,王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呢?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捡到手镯的王女士拒绝归还,那么王女士的行为就是属于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就涉嫌犯了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当王女士知道实情后主动上交手镯,这是明智的选择,否则,她可能会受到“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惩罚。毕竟,这只手镯价值35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
与此同时,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们,“地上捡到宝,问天问地拿不到”的说法在今天已经不再适用。
如果看到别人丢失或者遗忘的财物,我们可以不捡,但捡了就应该及时通知失主或者上交给警察叔叔。反之,当我们丢失或者遗忘了贵重物品,可以及时向警察叔叔求助。
当然,这样的做法除了守法,也是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体现,值得我们去做。正如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所表达的,拾金不昧、乐于助人是可以让自己快乐的。因此,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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