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发文 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
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等要求。更多内容一起来看——
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亟待切实整治。《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遵守禁止性规定。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直播营销管理相关规定对广告代言人年龄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从事其他教育、培训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或者受益人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从事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从事广告代言活动。
《指导意见》明确,要依法诚信代言。明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为法律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务)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为无证经营的市场主体或者其他应取得审批资质但未经审批的企业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等。
https://t.cn/A6ojFUdS
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等要求。更多内容一起来看——
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亟待切实整治。《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遵守禁止性规定。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直播营销管理相关规定对广告代言人年龄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从事其他教育、培训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或者受益人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从事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从事广告代言活动。
《指导意见》明确,要依法诚信代言。明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为法律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务)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为无证经营的市场主体或者其他应取得审批资质但未经审批的企业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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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等要求。更多内容一起来看——
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亟待切实整治。《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遵守禁止性规定。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直播营销管理相关规定对广告代言人年龄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从事其他教育、培训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或者受益人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从事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从事广告代言活动。
《指导意见》明确,要依法诚信代言。明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为法律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务)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为无证经营的市场主体或者其他应取得审批资质但未经审批的企业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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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亟待切实整治。《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遵守禁止性规定。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直播营销管理相关规定对广告代言人年龄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从事其他教育、培训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或者受益人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从事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从事广告代言活动。
《指导意见》明确,要依法诚信代言。明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为法律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务)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为无证经营的市场主体或者其他应取得审批资质但未经审批的企业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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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提升】凤冈法院到天桥镇开展“双提升”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深入推进“双提升”工作,切实增强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11月1日,凤冈法院利用赶集日组织干警深入天桥镇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宣传工作。
天桥镇热闹的乡场上,与以往不同的是,法院干警们也来摆“地摊”。干警们忙着拉横幅、摆桌椅、放展板、摆设咨询台等工作,简易的宣传活动现场布置好后,陆续迎来了许多赶集的群众围观。干警们向群众详细讲解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并引导群众接听“0851--12340”电话时,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期间,干警们还向群众征求居民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宣传国家安全、扫黑除恶、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疫情防控、防毒禁毒、秋冬季用电防火等安全防护知识,进一步提升了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此次“双提升”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次。接下来,凤冈法院将持续聚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在“大走访”、“明德遵法进农家”中开通“宣传”的直通车,以走访、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助力“双提升”。聚焦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度融合送法“进村寨、进社区、进学校”,扎实有序推进“双提升”工作。进一步拉近政法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合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心系群众,责任在肩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凤冈法院一直在行动“0851——12340”不是诈骗电话请您放心接听为平安凤冈做出客观的评价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深入推进“双提升”工作,切实增强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11月1日,凤冈法院利用赶集日组织干警深入天桥镇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宣传工作。
天桥镇热闹的乡场上,与以往不同的是,法院干警们也来摆“地摊”。干警们忙着拉横幅、摆桌椅、放展板、摆设咨询台等工作,简易的宣传活动现场布置好后,陆续迎来了许多赶集的群众围观。干警们向群众详细讲解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并引导群众接听“0851--12340”电话时,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期间,干警们还向群众征求居民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宣传国家安全、扫黑除恶、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疫情防控、防毒禁毒、秋冬季用电防火等安全防护知识,进一步提升了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此次“双提升”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次。接下来,凤冈法院将持续聚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在“大走访”、“明德遵法进农家”中开通“宣传”的直通车,以走访、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助力“双提升”。聚焦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度融合送法“进村寨、进社区、进学校”,扎实有序推进“双提升”工作。进一步拉近政法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合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心系群众,责任在肩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凤冈法院一直在行动“0851——12340”不是诈骗电话请您放心接听为平安凤冈做出客观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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