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今年都没有去过玫瑰园买菜,因为只有晚上12:00--6:00能进去,今天早上特意跟费先生五点起床去买菜,团团小朋友一个人在家睡觉,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睡醒自己在看电脑,昨晚特意跟她说了早上爸爸麻麻去买菜,早上醒来没有看到我们不要害怕,自己拿电脑看一会,我们很快回来,她说她知道我们去买菜了,一点都没有害怕,中午三个人四个菜……[爱你][爱你][心][心] https://t.cn/RVJk9aF
#女子买“怪鱼”回家#“这条鱼太奇怪了!”10月29日,广东广州,一女子发视频声称自己买到一条非常奇怪的鲫鱼。当天早上女子到菜市场买菜时,看到鱼摊处的鲫鱼非常新鲜,于是就买了一条回家准备红烧。可奇怪的是,鲫鱼经过红烧过后,明明已经煮熟了,可整条鱼就是戳不烂。
根据女子发出来的视频显示,桌上的鲫鱼已经用红烧的方式煮熟后,用筷子使劲戳都戳不烂。随后家人还拿着铁勺子和筷子一起戳,还是无济于事,这条鱼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紧紧绷住了一样。
女子见到这种情形,顿时就懵圈了。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买到一条有“科技与狠活”的鲫鱼。因为自己从来没见过、听说过有这样的鱼。
许多网友看到这条视频后,也和女子的想法一样,先是表示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鱼,后是认为这条鱼肯定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食品,因此网友们认为女子可以要求老板退一赔十。
但有懂行的网友却说女子大惊小怪,并声称这条鱼可能是中山特产脆肉鲫鱼。这种鲫鱼因鱼肉爽滑而得名的新品种,与脆肉鲩鱼一样,都是吃蚕豆长大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脆肉。
也有吃过的网友认可这个说法,并表示这种鲫鱼不能煮,越煮越老,一般只用来涮火锅吃。
还有网友表示作为广东人,很多人都知道脆肉鲩鱼,但没听说过什么脆肉鲫鱼。而且卖家之前没有告知女子这是什么鱼,女子可以退一赔十。
1、从法律上讲,女子能不能主张退一赔十,主要有两点:一是女子必须是消费者;二是这条鲫鱼必须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承担退一赔十的惩罚性后果。赔偿金额不足1千元,按照1千赔付。
具体而言,女子买回家里和家人一起吃,属于消费者,这一点无可争议。关键就在于这条鱼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也就是说,网友们认识或者认可这条鱼是脆肉鲫鱼还不行,因为这种鱼比较特殊,其生长和喂养的过程我们还不得而知,都只是听说,因此原则上还是要经过食监局认可才行。
换而言之,女子是否能够主张退一赔十,要先向食监局反映情况,问清楚这条鱼到底是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如果得到认可,那自然就不能退一赔十。当然,反之就可以向卖家提出自己的主张。
2、即便女子不能退一赔十,但可以要求退货。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具体而言,女子作为消费者,当时只是想购买传统鲫鱼,而卖家则有义务如实告知其所销售的鲫鱼到家是传统的,还是所谓的脆肉鲫鱼,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致使消费者处于重大误解时实施购买行为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即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所购商品的品种、产地等有关情况,卖家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注意!由于卖家并非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而是在消费者在要购买价格比较便宜的传统鲫鱼时,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卖给了消费者价格更高的脆肉鲫鱼。因此不适合退一赔三。
综上而言,这条脆肉鲫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话,女子可以退一赔十。如果符合,女子只能要求撤销合同关系。
那么大家吃过这种脆肉鲫鱼么?欢迎大家分享经验!
根据女子发出来的视频显示,桌上的鲫鱼已经用红烧的方式煮熟后,用筷子使劲戳都戳不烂。随后家人还拿着铁勺子和筷子一起戳,还是无济于事,这条鱼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紧紧绷住了一样。
女子见到这种情形,顿时就懵圈了。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买到一条有“科技与狠活”的鲫鱼。因为自己从来没见过、听说过有这样的鱼。
许多网友看到这条视频后,也和女子的想法一样,先是表示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鱼,后是认为这条鱼肯定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食品,因此网友们认为女子可以要求老板退一赔十。
但有懂行的网友却说女子大惊小怪,并声称这条鱼可能是中山特产脆肉鲫鱼。这种鲫鱼因鱼肉爽滑而得名的新品种,与脆肉鲩鱼一样,都是吃蚕豆长大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脆肉。
也有吃过的网友认可这个说法,并表示这种鲫鱼不能煮,越煮越老,一般只用来涮火锅吃。
还有网友表示作为广东人,很多人都知道脆肉鲩鱼,但没听说过什么脆肉鲫鱼。而且卖家之前没有告知女子这是什么鱼,女子可以退一赔十。
1、从法律上讲,女子能不能主张退一赔十,主要有两点:一是女子必须是消费者;二是这条鲫鱼必须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承担退一赔十的惩罚性后果。赔偿金额不足1千元,按照1千赔付。
具体而言,女子买回家里和家人一起吃,属于消费者,这一点无可争议。关键就在于这条鱼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也就是说,网友们认识或者认可这条鱼是脆肉鲫鱼还不行,因为这种鱼比较特殊,其生长和喂养的过程我们还不得而知,都只是听说,因此原则上还是要经过食监局认可才行。
换而言之,女子是否能够主张退一赔十,要先向食监局反映情况,问清楚这条鱼到底是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如果得到认可,那自然就不能退一赔十。当然,反之就可以向卖家提出自己的主张。
2、即便女子不能退一赔十,但可以要求退货。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具体而言,女子作为消费者,当时只是想购买传统鲫鱼,而卖家则有义务如实告知其所销售的鲫鱼到家是传统的,还是所谓的脆肉鲫鱼,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致使消费者处于重大误解时实施购买行为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即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所购商品的品种、产地等有关情况,卖家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注意!由于卖家并非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而是在消费者在要购买价格比较便宜的传统鲫鱼时,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卖给了消费者价格更高的脆肉鲫鱼。因此不适合退一赔三。
综上而言,这条脆肉鲫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话,女子可以退一赔十。如果符合,女子只能要求撤销合同关系。
那么大家吃过这种脆肉鲫鱼么?欢迎大家分享经验!
“这条鱼太奇怪了!”10月29日,广东广州,一女子发视频声称自己买到一条非常奇怪的鲫鱼。当天早上女子到菜市场买菜时,看到鱼摊处的鲫鱼非常新鲜,于是就买了一条回家准备红烧。可奇怪的是,鲫鱼经过红烧过后,明明已经煮熟了,可整条鱼就是戳不烂。
根据女子发出来的视频显示,桌上的鲫鱼已经用红烧的方式煮熟后,用筷子使劲戳都戳不烂。随后家人还拿着铁勺子和筷子一起戳,还是无济于事,这条鱼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紧紧绷住了一样。
女子见到这种情形,顿时就懵圈了。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买到一条有“科技与狠活”的鲫鱼。因为自己从来没见过、听说过有这样的鱼。
许多网友看到这条视频后,也和女子的想法一样,先是表示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鱼,后是认为这条鱼肯定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食品,因此网友们认为女子可以要求老板退一赔十。
但有懂行的网友却说女子大惊小怪,并声称这条鱼可能是中山特产脆肉鲫鱼。这种鲫鱼因鱼肉爽滑而得名的新品种,与脆肉鲩鱼一样,都是吃蚕豆长大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脆肉。
也有吃过的网友认可这个说法,并表示这种鲫鱼不能煮,越煮越老,一般只用来涮火锅吃。
还有网友表示作为广东人,很多人都知道脆肉鲩鱼,但没听说过什么脆肉鲫鱼。而且卖家之前没有告知女子这是什么鱼,女子可以退一赔十。
1、从法律上讲,女子能不能主张退一赔十,主要有两点:一是女子必须是消费者;二是这条鲫鱼必须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承担退一赔十的惩罚性后果。赔偿金额不足1千元,按照1千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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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女子作为消费者,当时只是想购买传统鲫鱼,而卖家则有义务如实告知其所销售的鲫鱼到家是传统的,还是所谓的脆肉鲫鱼,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致使消费者处于重大误解时实施购买行为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即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所购商品的品种、产地等有关情况,卖家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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