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身边事# 【 东莞:医调委成立四年来结案率达99% 当事人满意度达100%】“谢谢医调委,你们的正义、公平、公正,是这个世界最温暖的所在。”9月22日,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副主任潘旭毅向笔者展示一位患方死者遗孀的感谢信。在这宗医疗纠纷中,潘旭毅不但为死亡患者的家人争取到了赔偿金,还为患者的家人成功解决了内部矛盾,保障了遗孀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医调委成立以来的2013年至2016年,全市重大医疗纠纷累计降幅达74%。截至今年8月底,医调委共受理案件920宗,调解结案917宗,结案率达99%;协议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达100%。相关工作经验得到司法部及广东省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称号。
医调委还通过与司法、卫生等多部门的衔接联动,以及建立预防机制,探索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助力东莞的和谐善治。
1 中立与高效赢得认可
患儿刘某入住东莞某医院儿科,诊断为“喘息性支气管炎”,入院后予对症治疗。次日凌晨,患儿出现病情变化,院方立即进行抢救并告病危。抢救后患儿病情相对稳定,院方派救护车护送患儿至上级医院,到达前,患儿病情继续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患方家属到医院讨说法,并提出要求医院赔偿120万元的诉求,并做出过激行为,被公安部门及时制止。
市医调委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边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一边协调市内权威医疗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同时开展专业调解。专家一致认为该患儿后期的临床表现符合重症心肌炎的特征,而前期症状表现不典型,加重后病情发展极为迅速给医方的诊疗带来很大难度。专家指出医方存在评估不足和告知不充分的过失,建议医方在此基础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多方调解之下,患方也逐渐认识到医方的诊疗虽然存在不足,但不是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再要求过高的赔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协议。
这是医调委在今年1月化解的一宗医疗纠纷,仅用8天时间就化解了医患双方的矛盾冲突。
时间回溯到2013年10月。当时,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东莞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了东莞市医调委,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医调委具体实施的医患纠纷调处新模式。医调委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并处理医患纠纷,并坚持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的“三免”原则。
东莞有医疗机构2500多家,此前媒体报道,全市每年发生上百起医疗纠纷。在医疗责任险和医调委模式推行之前,真正采用合法途径解决的医疗纠纷不超过10%。
司法程序要花费的时间长,一般要先做医疗鉴定,再进行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功再开庭审理,一般一宗纠纷处理下来要花大半年时间,复杂一些的案件甚至要拖上一年多时间,占据了医院很大的精力和时间。对患者来说,这一过程更是费时费力费金钱,对于失去亲人的患者家属还是一种心理上的折磨。卫生部门作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它进行的行政调解又被一些患者质疑有“又是家长又是裁判”之嫌。
医调委规定一般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要调解完毕。而事实上,对于一些医患双方都比较克制、配合的纠纷来说,几个工作日内甚至当天双方就解决纠纷也是常事。作为第三方调解平台,医调委正好弥补了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短板,其独立性、中立性和高效率赢得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医调委成立以来的2013年至2016年,全市重大医疗纠纷累计降幅达74%。截至今年8月底,医调委共受理案件920宗,调解结案917宗,结案率达99%;协议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达100%。相关工作经验得到司法部及广东省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称号。
医调委还通过与司法、卫生等多部门的衔接联动,以及建立预防机制,探索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助力东莞的和谐善治。
1 中立与高效赢得认可
患儿刘某入住东莞某医院儿科,诊断为“喘息性支气管炎”,入院后予对症治疗。次日凌晨,患儿出现病情变化,院方立即进行抢救并告病危。抢救后患儿病情相对稳定,院方派救护车护送患儿至上级医院,到达前,患儿病情继续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患方家属到医院讨说法,并提出要求医院赔偿120万元的诉求,并做出过激行为,被公安部门及时制止。
市医调委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边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一边协调市内权威医疗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同时开展专业调解。专家一致认为该患儿后期的临床表现符合重症心肌炎的特征,而前期症状表现不典型,加重后病情发展极为迅速给医方的诊疗带来很大难度。专家指出医方存在评估不足和告知不充分的过失,建议医方在此基础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多方调解之下,患方也逐渐认识到医方的诊疗虽然存在不足,但不是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再要求过高的赔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协议。
这是医调委在今年1月化解的一宗医疗纠纷,仅用8天时间就化解了医患双方的矛盾冲突。
时间回溯到2013年10月。当时,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东莞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了东莞市医调委,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医调委具体实施的医患纠纷调处新模式。医调委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并处理医患纠纷,并坚持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的“三免”原则。
东莞有医疗机构2500多家,此前媒体报道,全市每年发生上百起医疗纠纷。在医疗责任险和医调委模式推行之前,真正采用合法途径解决的医疗纠纷不超过10%。
司法程序要花费的时间长,一般要先做医疗鉴定,再进行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功再开庭审理,一般一宗纠纷处理下来要花大半年时间,复杂一些的案件甚至要拖上一年多时间,占据了医院很大的精力和时间。对患者来说,这一过程更是费时费力费金钱,对于失去亲人的患者家属还是一种心理上的折磨。卫生部门作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它进行的行政调解又被一些患者质疑有“又是家长又是裁判”之嫌。
医调委规定一般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要调解完毕。而事实上,对于一些医患双方都比较克制、配合的纠纷来说,几个工作日内甚至当天双方就解决纠纷也是常事。作为第三方调解平台,医调委正好弥补了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短板,其独立性、中立性和高效率赢得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52dsf【山东明确医疗纠纷处置:医院不得擅自进行万元以上赔偿】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组织院内调解;院内调解无法和解的,医疗机构应当引导患方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患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患方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向属地县(市、区)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医疗纠纷责任
#思想微评#3744【#意识形态要闻# 山东明确医疗纠纷处置:对“医闹”等不得“花钱买平安”,不得“妥协换和谐”,不得“赔钱求解决”![赞][话筒]】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组织院内调解;院内调解无法和解的,医疗机构应当引导患方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患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患方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向属地县(市、区)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严禁医疗机构未经调解组织、人民法院调解或审理等法律程序,擅自进行1万元以上的赔偿。对“医闹”、暴力伤医或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事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置,不得“花钱买平安”,不得“妥协换和谐”,不得“赔钱求解决”!https://t.cn/R0y4j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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